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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實用17篇)

發表時間:2024-10-22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實用17篇)。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素質,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針、程序、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動中消防安全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是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責任部門。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是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各有關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

第四條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為全體員工;

(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藝宣傳、消防宣傳畫廊、消

防宣傳板、火災事故現場會、典型火災案例分析、消防標語、消防演講、季節防火宣傳、消防報刊或雜志、消防影視節目、消防知識競賽、重點工種教育、參觀對外開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進行一次,在消防宣傳日或重大活動期間適時進行。

第五條 消防安全培訓

(一)消防安全培訓的對象應包括單位在職的全體員工;

(二)單位中的下列人員應積極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經營等特種崗位人員;

5.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三)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經營等特種崗位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四)消防安全培訓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部門、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與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相關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針、目標、指標;

7.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五)單位的消防安全培訓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組織一次。部門的消防安全培訓每月組織一次;

(六)單位應積極參加公安消防機構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門消防安全培訓,確保持證上崗落實。

第六條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均應做出記錄,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

第七條 考核獎懲,參照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執行。

二、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第一條 防火巡查、檢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為及時發現單位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危險因素和缺陷等,及時糾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監督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災隱患及有害、危險因素,確保實現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針和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防火巡查、檢查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是防火檢查的責任部門。單位專兼職消防員是單位消防巡查的責任人,部門消防員是本部門防火巡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 防火檢查每月第一周組織開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進行,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第五條 防火檢查的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五)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八)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生產工藝流程及設備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九)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十)其他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第六條 防火巡查的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工作結束后,清除遺留火種等雜物,發熱源管理的落實情況;

(七)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生產工藝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七條 防火巡查、檢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檢查均應填寫巡查、檢查記錄,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單位防火巡查記錄次日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防火檢查記錄于檢查三日內報消防管理者代表簽字確認。

第八條 防火巡查、檢查記錄均參照單位有關制度存檔。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單位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疏散設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疏散設施要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進行配置。

第三條 各部門是本部門配置的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單位的安全疏散設施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安全設施管理應落實以下方面: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內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生產、經營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五)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當場整改確有困難的,下發限期改正通知單責令相關部門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第五條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督管理應做出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發揮防火滅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是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單位,具體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登記、檢查,并擬定維護保養計劃提交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

第三條 單位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均應單項登記造冊,建立設施器材臺帳。

臺帳內容應包括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購進日期、安裝配置部位、維修保養時間等內容。新采購或更換的設施器材,應于五日內更新臺帳。

第四條 每日檢查

1.值班人員每日應當檢查集中報警控器的功能(如報警功能、自檢、復位、消音等)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功能是否正常,有關指示燈有否損壞,主、備電源自動轉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日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在《系統運行日登記表》中詳細記錄;

2.每日對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并進行功能測試;

3.每日檢查滅火器的外觀、壓力、有效期、配置數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條 月(季)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試驗

與具有維修保養資格的企業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20xx)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月、季及年度檢查試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確保消防設施完整好用、運行正常。

第六條 對消防設施器材的各項檢查均應做出記錄并存檔備查。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單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管理。

第三條 消防控制室應配備專門值班、操作人員,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個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消防安全技術專業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熟練掌握本單位自動消防設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規程及常見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從事自動消防設施的操作及維護。

第五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復訓,并保持相對固定,以利于工作的連續性和熟練性。

第六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視自動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自動消防設施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運轉。值班期間嚴禁脫崗、睡覺、喝酒、聊天、打私人電話。消防控制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第七條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消防設施。

第八條 系統發生故障后,及時通知單位獨立維護保養人員或有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第九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掌握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第十條 單位發生火災后應及時啟動消防控制室火警處置程序。

第十一條 根據本單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務,主動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檢查。

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搞好單位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用電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單位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后勤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未經后勤管理部門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后勤管理部門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第三條 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氣線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門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1kw以上的必須經后勤管理部門同意后,委托有電工證的電工施工。無電工證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第四條 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余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第五條 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六條 各部門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后勤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第七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 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第九條 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后勤管理部門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防火是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責任。為了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的發生,切實提高職工的防火意識,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職工應遵守國家規定的消防法律、法規,應熟悉自己宿舍的地理位置,出入口位置和消防通道位置。

2、全體職工應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練掌握逃生技巧。

3、不得擅自使用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嚴禁自行安排修理消防設備。嚴禁在樓梯、走廊、消防通道堆放雜物,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4、嚴禁故意損壞、盜竊消防器材、消防設施,違者除照價賠償外,并給予罰款1000元。

5、宿舍內不得私自亂接電源,亂拉電線,嚴禁在樓道燃放煙花爆竹,違者罰款200元。

6、宿舍人員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室內的一切供電設施,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7、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電暖氣、電熱板、電熱毯、熱得快、電熱管等大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無自動保護裝置的電器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禁物品,按電器功率二倍罰款,另處1000元罰款。

8、嚴禁在室內燃燒紙張、亂丟煙頭,尤其杜絕臥床抽煙現象,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9、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品帶入宿舍存放。嚴禁使用明火等,違者按200元/次處罰。

10、禁止長明燈,要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斷電,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用電造成

電器散熱受阻,導致火災等意外事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1、禁止使用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嚴禁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或將連接線從床上穿過,違者罰款50元。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在落實消防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1、旅社內應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旅社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

4、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旅社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旅社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9、旅社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統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則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0、旅社內的電源要進行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1、旅社內里的.存放物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2、旅社內所有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三、根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四、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體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五、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七、單位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1、學校安全干部應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各處室、部門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考評,每月根據檢查情況核發安全工作津貼;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并主動聯系實際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題活動、節假日前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

3、安全干部和領導小組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體負責隱患的監督整改,對無故拒絕整改或延誤整改的根據規定予以出發,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4、檢查過程中應對照規章制度,著重檢查制度和各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并做到有記錄、有相關人員簽收,對照檢查不斷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檢查工作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文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 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一、消防安全組織

(一)建立消防安全組織,確定安全防火責任人和職能處室,負責本單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隊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每年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浙江省消防管理條例》和《__市高層建筑消防管理暫行規定》,經常性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高層建筑防火、滅火、疏散等知識。

(二)分期分批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受訓率:兼職保衛干部、義務消防隊員及后勤服務、設備維修人中達100%,機關干部達50%以上,使干部職工普遍做到“三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滅火預案,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切實加強對招用外來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單位對外來施工和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者,不準上崗工(操)作。

三、用火、用電、用氣及危險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設備用火及平時維修用火,必須報經安全保衛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2、用火必須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點、定專人負責、定防火措施)。用火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狀態。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物資倉庫、重要機房、變配電間、機動車庫等要害部位,嚴禁吸煙、使用明火。

4、大樓內禁止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煤氣爐(機關食堂除外)等明火設備,嚴禁焚燒廢紙等可燃物。

(二)用電。

1、未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不準接、拉電氣線路,臨時確需用電的單位,必須報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由職能部門組織本單位的正式電工安裝,用完必須及時拆除。

2、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按技術要求定期測試、維護檢修,嚴禁超負荷運行。

3、大樓內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取暖器、電飯煲、電水壺、電熱杯等電熱器具。確因特殊情況需使用的,須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后送安全保衛部批準,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專人管理。

4、變配電間實行正式電工晝夜值班管理,非正式電工不得單獨操作變配電設備。

5、照明線路更改,動力線安裝(動力線應外加金屬護套管),必須由市綜合辦公樓機電設備部負責勘察設計、安裝、施工。

(三)用氣。

1、使用管道煤氣和石油液化氣,應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操作和管理,未經培訓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綜合辦公樓食堂備用的石油液化氣鋼瓶,必須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氣專用倉庫,數量不得超過5瓶,并落實專人管理;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石油液化氣鋼瓶帶入大樓。

3、未經安全保衛部同意,禁止危險物品帶(運)入大樓。

四、消防設施管理

(一)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衛部、機電設備部應按設備管理要求,定期對消防設備(消防監控設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火栓、消防泵、滅火器等)進行技術檢測、維修,保持良好狀態。

(二)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衛部、機電設備部應會同有關單位(部門)每年聯合組織1-2次消防、滅火系統綜合演練。

(三)消防設施周圍和消防安全通道處嚴禁堆放雜物,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不準無故按動報警按鈕,不準擅自動用滅火器具和設施。

(四)市綜合辦公樓監控室的工作人員,應接受消防監控專業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五)機關內各單位的消防器材配置方案,由安全保衛部會同各單位(部門)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由各單位負責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點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衛部每月對消防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消防重點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實”。即:要做到火災危險性清,防火責任人落實、義務消防員落實、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滅火器材落實、滅火預案落實。

六、基建項目、裝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機關內新建、改建、擴建基建項目,裝飾工程必須經市、區消防部門、安全保衛部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單位應加強對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絕違章作業。安全保衛部應經常檢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實。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一、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利用張貼圖畫、板報等各種形式,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教職人員及義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己能力。

二、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三、消防宣傳填寫《消防宣傳記錄》;消防培訓應填寫《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并存檔。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隊,負責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管理。

二、施工現場的平面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應明確防火重點區、倉庫、配電室、要配備滅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志,有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臨時用電管理要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電氣火災。

五、車間每周檢查安全工作的同時,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災隱患要制定措施,有專人負責,限期進行整改。定期進行消防器材檢查的內容要點:

a、消防箱:槍、帶、箱體是否完好無缺,栓閥無嚴重生銹。

b、滅火器:無缺損、無過期,“壓力”以滅火器壓力表指針在綠格內為壓力正常。

六、經常檢查、記錄消防器材設備完好情況,確保消防器材設備裝置處于良好狀態;檢查消防通道,時刻保持暢通;檢查消防管理規定的履行情況,及時糾正消防違章和清除火險隱患。

七、施工現場應設立吸煙室,現場、倉庫、集體宿舍,配電室等地嚴禁吸煙。

八、增強防火意識,定期學習消防知識,掌握車間內滅火器材操作技術及使用方法。

九、保護消防標識、消防器材完好及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酒店業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先進的火災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這對酒店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為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酒店設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總經理擔任,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部門經理擔任,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級主管及領班擔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企事業單位必須成立自建消防組織,在各自的崗位上發揮作用。

結合酒店的具體情況,根據要求,本酒店各部門都要成立義務消防隊,由部門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1、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酒店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酒店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4、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5、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6、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l、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整改工作。

5、加強防火工作日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酒店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對全酒店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9、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消防安全”是指預防和解決(撲滅)火災的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知識淵博、科學性強、社會性強的工作,涉及各行各業、千家萬戶,關系到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

只有在全社會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科學技術知識,提高全體人民的消防意識,提高全體人民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才能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火災隱患。

常見的消防安全口號:隱患比明火更危險,預防勝于救災,責任比泰山更重要;消防與你、我和其他人有關,安全與幸福取決于每個人。

消防是每個人的責任,每個人都是防火的,每個人都是家庭的。安全;消防安全不是小事,總要注意;消防安全是聯系在一起的,防火有賴于每個人;總要注意安全處處防范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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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工活動中心防火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了提高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針、程序、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動中消防安全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教工活動中心負責人是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活動組織單位,是活動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

第三條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為在教工活動中心參加活動的全體人員。

(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藝宣傳、消防宣傳畫廊、消防宣傳板、消防標語、季節防火宣傳、消防知識競賽、參觀對外開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進行一次,在消防宣傳日或重大活動期間適時進行。

第四條 消防安全培訓

(一)消防安全培訓的對象包括全體員工。

(二)下列人員應積極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消防安全責任人、專職消防安全員。

2.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三)消防安全培訓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四)單位的消防安全培訓在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各組織一次。 第五條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均應做出記錄,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

第六條 考核獎懲,參照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執行。

二、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第一條 防火巡查、檢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為及時發現本單位可能存在的隱患、危險因素和缺陷等,及時糾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監督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災隱患及有害、危險因素,確保實現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針和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防火巡查、檢查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單位責任人是防火巡查、檢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 防火檢查每季度第一周組織開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進行。 第五條 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狀態;

(三)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工作結束后,清除遺留火種等雜物,發熱源管理的落實情況;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六條 防火巡查、檢查均應填寫巡查、檢查記錄,由專職安全員簽字確認。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安全疏散設施要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進行配置。 第二條 教工活動中心是本單位安全疏散的責任人。 第三條 安全設施管理應落實以下方面: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內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四)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

態。

四、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安全用電管理由教工活動中心負責,單位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中心統一辦理。未經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第二條 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中心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

第三條 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余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第四條 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五條 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中心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第六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 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 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辦公室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

第九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條 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

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一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人員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第十二條 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了確保單位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廣大員工對消防工作的責任心和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由教工活動中心實施。 第三條 考評采取定期考評和隨機考察相結合的辦法。 第四條 考評應涵蓋以下內容:

(一)部門員工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

(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情況;

(三)部門員工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第五條 獎懲辦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期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事果斷,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技能知識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批評教育: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經營、辦公等區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挪用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堆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經濟處罰: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亂拉亂接電線者; 3.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4.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含賠償金);

5.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含火災的損失賠償); 6.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六、防盜制度

防盜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工作方針,實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責任制。

第一章 職 責

教工活動中心是安全防盜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把安全防盜工作納入日常行政管理、經營銷售等責任制內。

(二)建立、健全防盜機制,保證安全防盜工作。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組織本部門員工開展安全防盜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本部門安全防盜檢查工作,發現漏洞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二章 防盜要求

現金、票證管理的防盜要求:

(一)根據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保險柜不得存放大量現金,因特殊原因滯留現金的,滯留現金數額不得超過元。

(二)存放現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須有專用保險柜,保險柜鑰匙必須有專人妥善保管。

(三)工作及業務需要,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有專車專人押送。

(四)其他票證,也應當加強管理,堅持檢驗、復核制,以防票據丟失。

第三章 貴重物品管理的防盜要求:

(一)貴重儀器、設備及珍貴、保密資料,指定專人管理,嚴格執行領用、清退、交接等登記手續。

(二)電視機、錄像機、照相機、復印機等高檔電器的使用保管應當指定專人負責。

(三)庫房等重地,應建立嚴格的出入檢驗制度,出入物資應當有寫明品名、規格、數量的清單,單物相符方可放行。

(四)重點要害防盜部位,如:倉庫、保險柜存放地等,應當安裝防盜監控技術設施。

第四章 獎 懲

對認真執行本制度,安全防盜工作成績顯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可以分別給予通報表彰、物質獎勵:

(一)安全防盜措施落實,全年未發生盜竊案件的;

(二)主動發現隱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盜竊案件發生的;

(三)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突出貢獻;

(四)為保護公司和個人的合法財產,與盜竊的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罰款。

(一)拒不執行本規定的部門、個人。

(二)防盜措施流于形式,不檢查、不落實的部門或者具體負責的保衛人員。

(三)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無視安全防盜工作的責任人員。

(四)發生盜竊案件隱匿不報的責任人員。

員工盜竊公司財物,依據公司相關制度對違規員工進行處罰。

附 則

本制度由教工活動中心負責解釋。

防火防盜安全小組

組 長:王仲民 副組長:孔繁青 專職安全員:洪啟振

組 員:孔繁青 洪啟振 魏晨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工會

2015年7月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消防控制室規章制度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

安全規章制度核心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 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

第二十八條 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 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 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 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三十二條 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 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文章來源://m.wz2.com.cn/dushubiji/177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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