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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發表時間:2025-01-03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實用十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員離崗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1

一、入職程序

1、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2、入職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時間到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3、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學歷證書原件或其他相關證明;

4、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5、由人事帶領入職員工到上崗部門報到。

二、離職管理程序

1、辭職:

①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②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獎金。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

③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人事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④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⑤審批權限: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2、辭退、勸退

(1)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人事部核批;

(2)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

(3)人事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3、除名開除因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人事部,人事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4、自動離職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三、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1、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_______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人事部備案,人事部憑此表招聘。

2、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人事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3、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4、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后,交人事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5、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人事部核準后方可聘用。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2

為維護培訓中心人才流動秩序,保證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1、適用范圍: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的換崗、辭職。

2、管理人員在離崗前,必須堅守崗位,正常上班,確保所管轄部門的正常運轉。

3、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同意并簽字后,報人事部備案,并在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交接手續。

換崗:在接到人事部的`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部門的交接工作。

4、管理人員離崗前要認真做好以下各項交接工作:

①所轄部門人員的基本情況。

②各類檔案、資料的交接。

③帳、物的交接。

④設施設備的交接。

⑤退還領用物品,還清財務領借款,交接時必須有分管領導參加監督交接。

5、管理人員離崗前必須辦妥各項交接手續,經人事部確認,方可離崗。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晉升操作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定于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通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發布,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晉升核定權限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并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并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維護公司規章制度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加強公司內部溝通,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管理規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組織起草的、以公司名義印發的有關公司經營和管理等行為的規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規定、辦法、須知、通知、意見等。

第三條制定管理規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項、起草、征集意見、協商、審核、簽發、公布、備案、解釋、修改、廢止。其中起草、征集意見、協商、審核、簽發、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條管理規章制度按業務性質,分為業務管理類和綜合管理類,業務管理類主要是指生產管理、營銷管理;綜合管理類主要是指行政人事管理類和財務管理類等。

第五條制定管理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原則;

(二)堅持從公司實際出發,認真調查研究;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二章立項

第六條立項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定管理規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

(三)擬完成的時間;

(四)承辦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條管理規章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工作、組織起草。涉及其它部門的,其他部門為協助部門或承辦部門。

第八條管理規章制度內容一般用條文表達,每條可分為款、項、目,款不編序號,另起自然段,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內容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設節。

第九條管理規章制度應當條理清楚、結構嚴謹、用詞準確、文字簡明、標點符號正確。

第十條管理規章制度草案應對起草目的、適用范圍、具體規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管理規章制度應注意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銜接和協調。對同一事項,如果做出與法律、法規、規章等不一致的規定,應在報送草案時說明。

第十二條現行管理規章制度將被新的管理規章制度所取代時,應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廢止。

第四章征集意見

第十三條管理規章制度起草完畢,承辦部門應通過公告(公司主頁或信息欄等)、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向各部門乃至全體職工征集意見。

第十四條全體職工及有關部門應在一周內以書面方式提出意見。

第十五條承辦部門應當對收到的意見進行歸納整理。

第五章協商

第十六條經歸納,多數意見與管理規章制度草案某規定不一致時,承辦部門應當就該規定與各部門進行協商。經協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見的.,應在報送管理規章制度草案時專門提出并說明情況和理由。

第六章審核

第十七條管理規章制度經征集意見并協商后,承辦部門應將管理規章制度草案送法務部,并附關于制訂xxxx管理規章制度的說明和有關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條法務部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管理規章制度進行審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

(二)是否符合公司發展戰略;

(三)是否與現行管理規章制度相沖突、重復;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具有法律風險;

(六)其他應當說明的情況。

第十九條經過法務部審查的管理規章制度,由法務部出具審查意見書后,送總經理辦公室簽發。

第七章簽發

第二十條經總經理辦公室審核的管理規章制度,報請總經理或分管領導以公司名義簽

發。

第二十一條經簽發的管理規章制度,總經理辦公室應統一編號,并轉交人力資源部辦理印發事宜。

第二十二條經簽發的管理規章制度,應注明生效時間,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或明確注明具體的生效時間。

第八章公布

第二十三條經簽發的管理規章制度,人力資源部應當在簽發之日兩日內在公司內部主頁或信息欄公布。

第二十四條管理規章制度未經公布不生效。

第二十五條人力資源部應當自管理規章制度發布之日起一周內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并簽字確認。

第九章備案

第十章解釋與修改

第二十七條管理規章制度由人力資源部或人力資源部授權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實施過程中,人力資源部發現管理規章制度有不完善或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之處,應按照本法所規定的程序及時進行修改或廢止。

第二十九條工會或者職工或其他部門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人力資源部提出修改建議。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一條執行過程中,發現本辦法有不完善之處,人力資源部可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修改。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為深化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優化職工隊伍結構,配合醫院定編定崗工作的全面開展,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部《關于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辦理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4]259號文)和《zz大學教職工離崗退養暫行辦法》(中大人事[2005]13號文)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離崗退養即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是指職工達到一定年齡或有其他特殊原因,并具備相應的工作年限,不適應現有的工作崗位;或實行定編定崗后未被現有科室聘任,院內其他科室亦無法安排工作;或由于科室改制,醫院不存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不再安排工作,退出工作崗位在家休養。

第三條離崗退養期限為醫院批準退出工作崗位休養至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干部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工人年滿五十周歲)。離崗退養期滿按醫院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第四條離崗退養職工在離崗退養期間享受離崗退養待遇,不再享受在崗職工的待遇。

第五條本辦法僅適用于醫院正式編制職工。

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申請離崗退養:

㈠屬干部身份的職工,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屬工人身份的職工,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達到三十年,或連續工齡達到二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

㈡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因工致殘或患病難以堅持正常工作,并已連續病休達三年以上的人員,經廣東省勞動鑒定部門鑒定確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

㈢因定編定崗或改制未能獲聘用的職工(被醫院解聘、辭退者除外),其年齡、工作年限可適當放寬。

第七條申請離崗退養由本人向所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填寫《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職工離崗退養申請表》,經所在科室負責人根據規定簽署意見,上報人事部門審核后報院長書記辦公會審批,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與獲準離崗退養的職工簽訂《zz一院職工離崗退養協議書》。

第八條離崗退養職工從批準的次月起享受離崗退養待遇。

第九條離崗退養期間的待遇:

㈠離崗退養生活費

1、在離崗退養期間領取離崗退養生活費。

2、離崗退養生活費按照退休人員所享受的工資標準及津貼項目(不含離退生活補),以離崗退養前實際工齡的一定比例計發,具體發放比例為:連續工齡35年以上的,按95%比例計發;連續工齡30—34年的,按90%比例計發;連續工齡25—29年的,按80%比例計發;連續工齡20—24年的,按60%比例計發;連續工齡不滿二十年的,按40%比例計發。

3、離崗退養生活費低于當年廣州市失業救濟標準水平的.,按當年廣州市失業救濟標準補足。

㈡全額享受六大節日費(春節、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校慶、元旦)。

㈢享受在職人員的醫療待遇。

㈣不享受住房公積金。

㈤離崗退養期間遇國家調整工資標準,按在職人員的同等情況調整檔案工資,離崗退養期間不兌現,退休時以檔案工資作為基數計發退休費。

㈤不評定和聘任專業技術職稱、不晉升行政級別和考工定級。

第十條離崗退養職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參照本人檔案基本工資標準繳交社會保險費,如本人檔案基本工資低于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標準,則按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離崗退養職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二條職工離崗退養期間不計算工齡。

第十三條離崗退養職工退養期間不占原科室人員編制,統一由人事部門管理。

第十四條職工在離崗退養期間應遵紀守法,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從事有損于醫院形象、聲譽和利益的活動,否則醫院有權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職工在離崗退養期間不得從事其他有償勞動,否則解除其人事關系。

第十六條職工在離崗退養期間不得泄露醫院機密,如因此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的,醫院有權追究其賠償責任,同時有權解除其人事關系,停發一切待遇。因觸犯法律而被判刑、勞教(包括判處管制、緩刑)的,予以開除處理。

第十七條因醫院崗位需要被雇請的離崗退養職工,其待遇按醫院雇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過去已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離崗退養的,離崗退養生活費執行原標準不變,其余條款按本辦法執行。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6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教學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優秀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

十、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十一、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使用時需辦理登記領用手續。

十三、部門負責人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四、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十五、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培訓資料及公司保密事項。

十六、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七、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十八、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九、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十、培訓部應在每年開課前做好年度培訓規劃,提交總經理審核。

二十一、各部門預期每期開辦費用并制作報表經總經理審核后,交由財務部執行。

二十二、人事行政部門應在每期開班前聯系開班所需教室,進行教材篩選。

二十三、人事行政部應發出開班通知給各部門,通知學員和任課教師。

二十四、任課教師課前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認真備課及檢查課件,及時填寫培訓人員簽到表,教師備課筆記每周日上交,課后做好與培訓人員的交流溝通機制,反饋培訓成果。

二十五、所有教師上課期間禁止在培訓教室吸煙,違者罰款。

二十六、培訓部應每周組織對學員培訓結果的檢驗、測試,并保存好有關資料和學員檢驗、測試成績單,在月末提交總結報告。

二十七、培訓過后的追蹤,應向學員所在的部門調查培訓結果,將反饋回來的.信息交由管理部進行分析歸納,總結提高。

二十八、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二十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三十、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三十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十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三十三、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三十四、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三十五、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照被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三十六、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三十七、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三十八、飲水必須清潔。

三十九、洗手間、廁所及其他衛生設施,必須保持清潔。

四十、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7

一、目的

公司為進一步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規范員工離職管理,并保證公司財產、信息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無論何種離職行為,均適用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離職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離職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員工離職的統一管理。

1.直接主管負責十一級以下(含十一級)員工的離職申報,綜合管理部離職面談,部門負責人負責離職確認,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離職審核,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十級以下(不含十級)人員的離職批準。

2.主管副總經理負責中層(七至十級人員)管理技術人員離職面談及審核,由綜合管理部長配合離職面談,總經理負責七至十級人員離職批準,綜合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報集團公司備案。

3.總經理負責高層(六級以上)人員離職面談與離職審核,董事長負責六級以上離職批準,綜合管理部人事科報青山董事局備案。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十級以下(不含十級)人員的工作與物品交接,主管副總經理負責中層(七至十級人員)管理技術人員離職的工作與物品交接與監督。六級以上高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或董事長直接交接。

5.綜合管理部負責經批準的離職手續的辦理,并出據《離職證明》,按規定辦理社保手續及工作關系轉移。

6.財務部負責經批準的離職的工資結算與發放。

四、離職類別

我公司員工離職包括:解除勞動關系、辭退、辭職、自動離職、合同期滿、退休等六種情形。

1.解除勞動關系與辭退根據公司規章制度并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下,參照公司當地的勞動法規執行;

2.辭職:員工沒有意愿或無法繼續工作而主動申請離職;

3.自動離職:員工連續曠工三日(含)以上、月累計曠工五日(含)以上、年累計曠工十五日(含)以上,且無任何原因和解釋的離崗行為(請長假違規不續假、不按期返崗者,一律不辦理或代辦離職結算手續,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合約期滿:勞動合同期滿且沒有續簽合同而解除勞動關系;

5.退休:員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而解除勞動關系。

五、具體規定

1.解除勞動關系

根據公司規章制度而予以除名的,由用人部門或綜合管理部通知當事人,要求其立即辦理離職手續,移交工作和各類資產,且必須于當日離開公司和宿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類:

1)嚴重違反或多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者;

2)有意或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3)違法亂紀受公安、司法部門處理者;

4)具有其他造成惡劣影響和不良后果之行為者。

2.辭退

凡具有以下情形,公司將提前告知予以辭退: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公司提前3天予以告知;

2)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予以告知;

3)不能勝任工作,經再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將提前30天予以告知;

4)雙方協商同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將提前30天告知;

5)經濟性裁員,提前30天告知。

3.辭職

辭職為員工自愿行為,必須提前提出書面離職申請(離職面談記錄),試用期員工應至少提前三天提出申請,正式員工根據崗位、職責不同,申請時間不同,具體規定:

1)生產線普通工人提前30天;

2)車間一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大學生、行政管理人員提前1~3個月;

3)中層(七級至十級)管理技術人員提前1~3個月提出申請;

4.自動離職

自動離職人員,由本部門或綜合管理部根據實際考勤情況認定。所有自動離職人員,由綜合管理部發布除名通告,并不負責辦理任何薪資結算、社保關系轉移等人事手續。

5.合同期滿

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合同期滿前30天,綜合管理部以人事通知單(見附表1)通知所屬部門及本人,是否繼續簽訂合同。如符合條件且本人同意在合同期限前一周內續簽,則繼續留任;如沒有以書面形式答復,一律作自動棄權處理。合同期滿,勞動關系自動解除。

6.退休

當員工達到企業規定的退休年齡時,需要辦理退休相關手續,公司將根據其在公司服務年限給予適當禮品贈送(一般為一年一個月工資標準)。

六、離職辦理流程

除解除勞動關系和自動離職外,所有形式的離職都依照以下流程辦理:

1.離職申請審批

根據規定時限提前提出離職申請,按照直接主管→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分管副總→(或)總經理→董事長的順序逐級審批。6級以上(含)人員離職,由董事長審批;10級(含)以上人員的.離職申請,由總經理審批;11級(含)以下人員離職由分管副總審批。

2.辦理工作、資產移交

離職員工必須在離崗前辦理工作移交和資產交接,否則,不予結算離職薪資。

1)離職員工移交物品類別包括:

a.各種公用印章、介紹信

b.現款、有價證券、帳冊憑證

c.各種圖書、規章、文書、檔案證件

d.辦公用品、計量器具、工作工具、青山鋼鐵手冊

e.本人使用、保管的各類公司資產

f.勞保用品、生活用品

g.其他應移交事項

2)移交期限

根據部門崗位特點,由部門負責人確定。原則上,工作移交必須在員工離職日簽字完畢。

3)監督移交及監交責任

離職員工工作、資產移交,由離職人、接收人共同辦理(視情況指定監交人),并列出移交清單,必要時由直接主管接收。離職員工移交清單,由直接主管審查,不合之處,應立即予以更正、補充。如離職人員正式離職后,仍發現財物、資料或對外的公司應收款項等未結清事項,由直接主管負責追索。

移交人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楚,接收人或監交人應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

移交人對應移交事項如有虛漏虧短,接收人如有循私包庇等情況,均從嚴查處;如因此而使公司遭受損失,雙方應負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者,將移送公安、司法部門查辦。

新接任人員如對交接的工作、資產、資料有疑義,由移交人或接收人會同監交人說明緣由,并擬定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裁定。

3.離職薪資結算

綜合管理部根據簽字完畢的移交清單核對考勤、核算薪資。離職薪資結算截止到離職員工核準的離職日(或實際離崗日),特殊情況由離職審核人注明,薪資推遲一個月發放。

任何一種形式的解聘,員工與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應當全部結清,且雙方保持結算之后六個月內的相互解釋的過程。解釋不清的,可以通過司法途徑進行仲裁。

4.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終止社保

綜合管理部根據離職員工要求,開具離職證明,并及時到社保部門辦理終止社保事項,退還、轉移相關的社保材料等。

七、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8

1、在食堂就餐人員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講衛生、講公德。

2、員工必須按時就餐,早上7:30-8:30,中午12:00-13:00,下午17:30-18:30。如因特殊情況就餐時間有所調整,應提前告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飯菜備用安排。

3、公司發放的就餐餐具,員工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瓷碗10元/個,衛生餐盤及小碗45元/套(餐盤25元,小碗20元),筷子3元/雙。

4、就餐人員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覺排隊打飯、打菜及清洗餐具,無特殊情況不準幫忙代打、代洗餐具。不準擁擠、插隊,不準在食堂內追逐打鬧,大聲喧嘩,隨地吐痰。

5、打飯隊伍若過長或過于擁擠,可先到食堂候餐處等候,待打飯隊伍疏松些時,再去排隊打飯,為食堂內人員行走預留空間。

6、剩余飯菜不得隨意倒在餐桌上或地上,必須倒入指定地點。

7、用餐后要清理桌面上的'飯菜,自覺倒入指定的桶內。

8、用餐完餐具清洗后,按規定存放在指定的編號餐柜內,要求擺放整齊統一。餐柜內不得擺放與就餐無關的物品。對于餐具擺放不規范的,我們實行第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處罰的規定。達到三次者罰款20元,并在全公司進行通報批評。

9、就餐結束后,不要在食堂內逗留,如確實需要在食堂內等候的,可到食堂候餐處等候,為后續就餐人員提供方便。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9

為降低員工流失率,規范離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xx酒店各部門。

一、定義:

本制度中離職指主動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二、離職程序

(一)主動辭職:

1、范圍:員工要求脫離酒店,與酒店解除勞動關系。

2、辭職申請:酒店正式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否則以一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試用期員工必須提前七天申請,否則以七天工資作為通知金。申請時間以書面記錄為準。

3、辭職面談:所有辭職員工必須經辭職面談程序,以掌握員工辭職原因,便于日后改善工作。

4、辭職審批: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5、離職交接:辭職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并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辭職員工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二)辭退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辭退處理:

1)工作能力不適合職位要求;

2)酒店經營機構調整;

3)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辭退審批:員工所在部門申報《酒店離職申請書》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辭退通知:正式員工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給予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4、辭退補償:酒店因經營調整辭退正式員工將根據以下標準給付補償金。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不足半年者補償200元整。補償工資以辭退前的月基本工資為參考。

5、離職交接:被辭退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三)開除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開除處理:

1)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給酒店造成損失;

3)違反社會公德影響酒店聲譽;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審批: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離職交接:被開除員工必須在三日內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4、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由酒店開除員工無離職補償。

(四)自動離職:

1、范圍:員工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2、程序:各部門一旦發現有員工未正常出勤,應即時與該員工聯系落實其未出勤原因,如聯系不到或確定自動離職后上報《酒店離職申請書》及《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因未及時上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承擔。

三、離職申報

1、各部門經理是本部員工離職申報責任人,因未及時申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經理人承擔。

2、離職申報必須以書面形式,即《酒店離職申請書》為準。

3、各部門必須在每月2日前上報《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和《酒店離職人員匯總表》。

四、離職員工檔案管理

離職員工檔案酒店將保存三年。三年后按規定自行銷毀。

五、附則

1、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公司離崗規章制度 篇10

一、手衛生為洗手、衛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總稱。

二、全院必需配備合格的洗手與衛生手消毒設施。

1、設置流淌水洗手。

2、重點部門如ICU、手術室、導管室、供給室應配備非手觸式水龍頭。

3、倡導用洗手液洗手,盛放洗手液的容器為一次性使用,重復使用的容器應每周清潔與消毒,禁止將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盡的出液器中,必需在清潔、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4、應配備干手物品或設施,避開二次污染。

5、應配備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劑。

三、手術室、導管室配備合格的外科手消毒設施

1、配置洗手池,水龍頭開關應為非手觸式,水龍頭數量應不少于手術間數量,洗手池應天天清潔與消毒。

2、配備洗手液,盛放洗手液的容器為一次性使用

3、配備清潔指甲用品,用后放在指定的容器中,清潔指甲用品應每

日清潔與消毒。

4、手消毒劑采納一次性包裝、非手觸式出液器、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5、配備干手物品,醫用擦手紙應滅菌后使用,每次更換擦手紙前應對容器舉行清潔消毒

6、配備計時裝置。

四、全體醫務人員應遵從洗手與衛生手消毒的原則,嚴格掌控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劑指征及辦法。

五、手術室、導管室手術人員應遵從外科手消毒原則,嚴格掌控外科手消毒辦法及注重事項

六、感染管理科每月對重點部門工作的醫務人員手舉行消毒效果的.監測,當疑惑醫院感染暴發與醫務人員手衛生有關時,應準時舉行監測,并舉行相應致病性微生物的監測。

七、感染管理科至少每2年開展一次手衛生全員培訓,醫務人員應掌控手衛生學問和正確的手衛生辦法,保障洗手和手消毒的效果。

八、感染管理科每月對醫務人員手衛生及設備舉行監督檢查,提升手衛生依從性。

九、手消毒效果應達到相應要求:衛生手消毒,監測的細菌菌落數應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監測的細菌菌落數應5cfu/cm2。

十、本制度適用于全院各臨床醫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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