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激勵方案|期權激勵方案(系列14篇)
發表時間:2024-04-01期權激勵方案(系列14篇)。
期權激勵方案 (一)
1、薪酬激勵。
薪酬激勵作用是無需質疑的,在我國經濟不很發達的現實情況下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也是個人尊嚴和社會地位的象征。薪酬激勵要體現崗位價值,體現內外公平性。
業務骨干往往擔任著重要的工作職位,按理說,職位重要就應該多拿錢,但鞭打快牛的企業中,薪酬往往平均化,薪酬縱向之間拉不開差距,橫向之間也差別甚小,這樣就讓業務骨干們感覺非常不公平,挨鞭子也是無奈之舉。
實現薪酬內部公平的手段就是職位評估,根據職位要求的能力、復雜性、責任、任職條件等諸多因素進行評估排序,薪酬按照排序結果進行定檔定級,這樣職位薪酬就會有很明顯的差距,不同職位的薪酬高低相差會有數倍甚至幾十倍之多。這樣,業務骨干們不再是“干累活,吃瘦草”,現在是肥草伺候。
職位價值從薪酬上得到體現,業務骨干們就會認識到自己的責任重大,挨鞭打也是也不容辭的事情。同時,職位評估形成了寬帶薪酬,讓他們知道努力后有更高的收入,他們會更有奔頭。
當然,薪酬排序不能關起門來進行,還要參考市場水平,不能讓業務骨干看到外面世界的草更肥,萌生去意。企業要根據員工的流向,即從哪里來到哪里去的原則,進行市場薪酬調查,提供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水平,這些骨干們才會心無旁騖,安心效勞。本企業的草肥,說不定外面的優秀人士也會跑進來。
2、目標激勵。
根據企業戰略發展和職位要求,給每個業務骨干設計相應的工作目標。有了明確的奮斗目標,他們就會朝這個方向努力,從而實現自我超越和自我管理。
目標管理的配套措施是績效考核與浮動薪酬或獎金的設計,根據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浮動薪酬和獎金實行聯動,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付出與回報真正成正比,薪酬就會根據人員的實際貢獻拉開差距。這樣設計,業務骨干們雖然目標層層加碼,但收入也節節上升;能力弱的人悠閑自得,但沒有草吃。
這樣通過獎優懲劣,企業的不良風氣會迅速改變。在這里,科學的目標和考核是獎懲的主要依據,目標要完善,不是高不可攀或輕而易舉就達到,要跳一跳才夠得著,衡量績效的標準必須是公平的和客觀的。通過目標和考核設計,把組織目標貫穿于每一個人身上,這樣,不僅骨干能夠積極地再接再厲,那些能力弱的人也會“不用揚鞭自奮蹄”。
3、發展激勵。
激勵要因人而異,因時而異。作為企業的業務骨干,他們往往有很強的個人成就感,對自身的價值實現非常看中。而薪酬增加到一定高度,就會出現激勵弱化現象,無法進一步激發人員的工作熱情。當然,對很多我國企業來說,這一高度還遠未達到。
這時,企業可以從組織發展戰略出發,根據業務骨干的個體不同和具體要求,設計有針對性的激勵方案,通過給予合適的晉升、賦予更大的責任、提供盡可能多的培訓機會、送以股權期權、設計合理的職業生涯規劃,例如:技術人員的多通道職業生涯規劃等方式。幫助他們實現自身價值。
當然,這一切都要有明確的標準和要求,要與價值、貢獻等直接掛鉤,同時保持公開透明,讓人員事先清楚明白,這樣,業務骨干們雖然挨鞭打,但一想到希望就在不遠處等著他,他就會信心百倍,勇往直前。
期權激勵方案 (二)
目錄
特別提示
第一章 釋義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管理人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第九章 規則
特別提示
1、本股權激勵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XX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網絡”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訂。
2、本股權激勵計劃采取股份期權模式。股份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的______________。
本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_______萬份股份期權,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萬的____%,其中首次授予權益_______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_______萬股的____%,預留_______萬份,占目前公司注冊總額_______萬的____%。在滿足行權條件的情況下,每份股份期權擁有在有效期內以預先確定的行權價格購買_______股公司股份的權利。
3、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為________元。
價格計算方式,
4、在本激勵計劃實施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份期權行權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增資擴股、__________等事宜,股份期權的數量及所涉及的標的股份總數將做相應的調整。
5、本激勵計劃有效期為______年,即股份期權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份期權行權完畢之日止。
6、本激勵計劃對象行權資金以自籌方式解決,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本激勵計劃獲取的有關股份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7、本激勵計劃必須經公司___________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一章 釋義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的含義如下,
1、公司、本公司、某網絡、公司,指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2、激勵計劃、本計劃,指以公司股份為標的,對________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計劃。
3、股份期權、期權,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虛擬股份(即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權)的權利。
3、激勵對象,指按照本計劃規定獲得股份期權的公司_____________及其他員工。
4、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的日期。
5、等待期,指股份期權授予日至股份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段。
6、行權,指激勵對象根據股份期權激勵計劃,行使其所擁有的股份期權的行為,在本計劃中行權即為激勵對象按照激勵計劃設定的條件購買標的股份的行為。
7、可行權日,指指激勵對象可以行權的日期,可行權日必須是交易日。
8、行權價格,指本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公司股份的價格。
9、公司章程,指 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0、公司法,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為了_______(具體的目的等)_______ ,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訂本激勵計劃。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管理人
1、___________是股權激勵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機構/負責人,依據管理辦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擬訂和修訂股權激勵計劃。
(二)……
(三)……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一、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
(一)激勵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本計劃激勵對象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而確定。
(二)激勵對象確定的________依據……。
(三)……
二、激勵對象的范圍
本計劃涉及的激勵對象共計_____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
(三)……;
(四)……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一、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股份來源
本激勵計劃的股份來源于增資擴股/股東轉讓……
二、股份期權激勵計劃標的股份數量
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股份期權_____萬份股份期權,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_____萬股的____%。
本公司為有限公司,所授予激勵對象的股份為虛擬股份,本公司的股權估值為_____萬元人民幣,虛擬為_____萬股股份,1%的股權虛擬為_______股,在工商登記中仍按百分比進行登記。
三、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分配
本次期權授予計劃中,授予高管人員____人,合計授予_______萬股,占本次授予期權總數的____%;授予……
四、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權日、禁售期
1、有效期
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份期權首次授予日起____年。
2、授予日
授予日為本計劃首次授予日及各次預留授予日經_________審議批準之日。
3、等待期
股份期權授予后至股份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本計劃等待期為____個月。
4、可行權日
在本計劃通過后,授予的股份期權自授予日起滿____個月后可以開始行權。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對激勵對象行權后所獲股份進行售出限制的時間段。
激勵對象為_______的,則【具體的年限或特殊情形】,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1、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
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為______元。
六、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權的條件
1、股份期權的獲授條件
激勵對象只有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獲授股份期權,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
② ……;
③ ……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②……;
③……
2、股份期權的行權條件
在行權期,激勵對象行使已獲授的股份期權需滿足如下條件,
① ……;
② ……;
③ ……
七、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1、股份期權數量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減資、分紅派息等事項,應對股份期權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
Q=Q0×(1+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份期權數量;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即每股股份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后增加的股份數量);
Q為調整后的股份期權數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份期權數量;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Q為調整后的股份期權數量。
(3)減資
Q=Q0×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份期權數量;n為減資比例(即1股公司股份縮為n股股份);Q為調整后的股份期權數量。
2、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減資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
P=P0÷(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股份公司總股本的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3)減資
P=P0÷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減資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5)增資
公司在發生增發新股的情況下,股份期權的數量和授予價格不做調整。
3、股份期權激勵計劃調整的程序
當出現前述情況時由公司董事會決定調整行權價格、股份期權數量。
4、提前或加速行權
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視激勵對象實際工作年限以及職位等提出加速行權方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激勵對象不得對該方案提出異議。
在股份期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可采取加速行權。工作滿一年,可以提前對未來6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工作滿兩年,可以提前對未來12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以此類推,不滿一年部分,可以提前對未來3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
5、股權回購
公司無義務對激勵對象持有的股份進行回購,但是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權對激勵對象已行權但未轉讓交易的股權按照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平價格或估值進行回購,每股回購價格不低于期權行權價格。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一、本計劃將提交_________審議。
二、本計劃經公司_________審議通過后,并且符合本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在規定時間內向激勵對象授予股份期權。
三、股份期權的授予、激勵對象的行權程序,
(一)股份期權的授予
1、公司_________負責股份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擬定、修訂、審議。
2、_________辦理具體的股份期權授予、行權等事宜。
(二)股份期權行權程序
1、獲授對象在期權計劃確定的可行權日內,向公司提出行權申請,并交付相應的購股款項。
2、_________對申請人的行權數額、行權資格與行權條件審查確認。
3、獲授對象的行權申請經_________確認后,按申請行權數量向獲授對象轉讓股份或進行增資擴股。
4、獲授對象行權后,涉及注冊資本變更的,向登記機構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一、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1、公司具有對本計劃的解釋和執行權,并按本計劃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監督,若激勵對象未達到本計劃所確定的行權條件,公司將按本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期權。
2、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股份期權激勵計劃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3、公司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申報、信息披露等義務(如需)。
4、……
二、激勵對象的權利與義務
(一)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二)激勵對象應當按照本計劃規定鎖定其獲授的股份期權。
(三)激勵對象的資金來源為激勵對象自籌資金。
(四)激勵對象獲授的股份期權在等待期內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五)激勵對象因激勵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稅收法規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一、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計劃即行終止,
(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時,如公司董事會決定不再執行本計劃;
(二)股權激勵計劃,則適用第五章第四條中的加速行權規定,否則仍按照本計劃執行……;
(三)………;
(四)………
三、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生變化
(一)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權終止行權,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公司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或發生勞動合同約定的失職、瀆職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或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公司有充分證據證明該激勵對象在任職期間,存在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露經營和技術秘密等損害公司利益、聲譽等的違法違紀行為,直接或間接損害公司利益;
3、因犯罪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成為不能持有公司股份或股份期權的人員;
5、公司________認定的其他情況。
(二)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權繼續保留行權權利,并在30天內完成行權(如遇不可行權日,從可行權日計算日期或30天內提交行權申請),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到期后,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經和公司協商一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3、因經營考慮,公司單方面終止或解除與激勵對象訂立的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4、喪失勞動能力;
5、死亡;
6、其它董事會認定的情況。
(三)特殊情形處理
1、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負傷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份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2、到法定年齡退休且退休后不繼續在公司任職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份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3、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死亡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份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并根據法律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九章 規則
一、本計劃經公司_________審議通過后生效。
二、本計劃由公司_________負責解釋。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期權激勵方案 (三)
摘要:對企業家的激勵機制是影響企業發展的關鍵因素。本文在分析當前我國許多企業推行年薪制的基礎上,研究探討了更有利于激勵企業家長期行為的股票期權激勵機制。?國內外企業經營發展的實踐證明:企業能否搞好,關鍵在于人;人有沒有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關鍵在于管理;管理能否搞上去,關鍵在于企業家的選擇、激勵與約束機制;而激勵機制又是關鍵之關鍵。?
一、年薪制的理論基礎?
近年來,企業家收入年薪制逐漸在我國得以推廣,是順應企業改革的需要,也是企業家人力資本價值及其特定功能受到認可和重視的結果。?
(一)企業家擁有特殊的人力資本?
企業家雖然不是企業物質資本的所有者,但他們擁有優良的管理素質和能力,可以為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提供特殊的人力資本,這種人力資本是現代企業生存和發展最重要,也是最稀缺的資源。企業家是企業發展規劃、內部管理制度、投資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等重大問題的決策者和組織實施者。從某種意義上說,企業家掌握著企業的命運,主宰著企業的興衰存亡。企業家人力資本的稀缺性在于其自身生存周期較長、培養成本較高,企業經營者很多,但真正能夠成為企業家的則為數不多。?
企業家為企業提供了最為重要又稀缺的特殊人力資本,使得他們在現代企業制度中獲得了不同于一般人力資源的權、責、利。他們掌握著企業的經營決策權,擔負著企業資本增值的責任,其所得的利益也應該與其權力、責任相對稱,這不僅表現在他們的報酬要高于一般職工的報酬,更主要地是表現在企業家應參與企業剩余利潤的分享。?
(二)企業家擁有對內、對外雙重功能?
企業家的對內功能是指企業家對企業內部的其他生產要素進行組織協調、通盤配置,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各種生產要素的作用,具體表現在:企業家決定企業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制定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并制定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等。這種組織企業內部資源配置的勞動是一種高級、復雜的勞動,企業家按其勞動的復雜性和強度獲取報酬,這部分收入屬于一般的按勞分配范疇。?
企業家的對外功能是指企業家的對外競爭功能,包括創新功能和風險管理功能。創新功能包括引進新產品、引進新技術、開辟新市場。引進新的企業生產組織和管理組織等。風險管理功能是指企業家在其創新過程中還要考慮和分析其決策的市場風險、社會風險和自然風險等,并在積極避險的同時追求風險收益。企業家的對外功能決定著企業家的創新收入和承擔風險收入,這部分收入不屬于一般的按勞分配的范疇,我們可稱之為“技知分配”。而企業家的創新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可以歸結于他們的知識水平和管理水平,知識和管理作為一種特殊勞動參與了企業利潤的創造,因此,企業家有理由和權利參與企業利潤的分享。?
二、企業家年薪制的現實結構?
基于上述企業家收入的理論基礎,在現實經濟生活中,企業家的年薪收入由薪金收入和利潤分享兩部分組成,即S=α+βπ,式中α為按勞分配的年固定薪金,π是利潤指標,β是分享系數。?
α作為按勞分配的收入,其決定機制與一般員工勞動報酬的決定機制是相似的。但由于經營管理勞動是一種更為高級、復雜的勞動,所以,α的確定比較復雜。除了要遵守“最低工資能維持生存及勞動力的再生產”的原則以外,α的大小主要決定于以下因素:第一,受企業家市場的供求狀況影響,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家的邊際生產力;第二,受企業家機會成本(如接受教育和培訓所花費的支出及因此而損失的機會收入)小的影響;第三,受經驗管理活動復雜程度和風險程度的影響;第四,還應該考慮到“高薪養廉”的需要。?
利潤指標π依據企業自身情況主要有三種選擇:第一,π指當年實際利潤還是當年實際利潤超過計劃利潤的部分?第二,π指利潤總額還是指利潤與去年相比的增加額?第三,π也可以是相對數,即利潤率,這個利潤率是資金利潤率還是銷售收入利潤率??
分享系數β的大小決定于企業家對利潤的邊際貢獻。β的確定也有三種選擇:第一,由企業所有者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決定;第二,由同行業企業家競爭來決定,在同行業內部實行統一的β;第三,由全社會企業家競爭來決定,這時β就是社會平均的企業家分享系數,決定于企業家的管理勞動對利潤的社會平均貢獻。?
由年薪制的現實結構可以看出,年薪制比較完整客觀地反映了企業家的工作績效,在工資關系上突出了企業家人力資本的重要性,同時,使得企業家收入與企業經濟效益掛鉤,體現了利益、責任與風險的一致性原則。然而,年薪制只考慮了企業的年度收益,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會導致企業家行為短期化,追求短期的高收入后一走了之。另外,年薪制不包含長期報酬,在缺乏動力激的情況下,企業家可能通過其他渠道獲取收入,如通過各種途徑“尋租”、在職消費、公款吃喝等。為彌補這一缺陷,我們可以借鑒國外企業實施的股票期權等長期激勵機制,使企業家的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更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三、股票期權激勵的內涵及其可行性
所謂股票期權激勵制度,原意是指公司給予企業家在一定期限內按照某個既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的權利,通過企業家取得該股權的代價與資本市場上該股權的價格差形成的一種對企業家報酬的'補充。本文所討論的股票期權激勵則具有特殊的含義,是指將企業家年薪中利潤分享報酬的全部或部分轉化為股票期權的形式,以達到長期激勵的功效。股票期權激勵將“報酬激勵”與“所有權激勵”巧妙地結合在一起,一方面對企業家而言,使得企業家的長期行為和利益與企業所有者利益休戚相關,并且使得企業家成為企業的所有者之一,擁有部分所有權;另一方面對企業而言,至少有以下幾點好處:一是企業形成開放式股權結構,可以不斷吸引和穩定優秀管理人才;二是企業家的股票期權收入由證券市場提供,可以減輕企業支付現金報酬的負擔,節省大量營運資金,使企業在不支付資金情況下實現對企業家的激勵;三是可以減少非對稱信息,降低代理成本;四是可以矯正企業家的短視心理,使企業家不但關心企業的現在,更關心企業的未來。
在當代發達國家,企業經理人的報酬結構較以往有了較大變化,以股票期權為主體的報酬制度已經取代了以基本工資和年度獎金為主體的傳統報酬制度。有關統計表明,全球前500家大工業企業中,有90%的企業已向其高級管理人員采取了股票期權報酬制度,當然這些企業都是股份制上市公司。在國內,企業股票期權激勵機制近年來在深圳、上海、武漢等地出現萌芽。1993年,深圳萬科制定了嚴密規范的《職員股份計劃規則》,準備分三個階段實施,然而由于相關法規沒跟上,使得第一階段的“股票期權”1995年轉化為職工股后一直沒有上市,造成第二階段計劃流產。1999年初,上海工業系統發起“經營者革命”,試行股票期權激勵制度。1999年,武漢市以股票期權的形式兌現了6家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年薪。其年薪由基薪收入、風險收入和特別年薪獎勵等組成。其中風險收入根據
企業凈利潤情況核定,30%以現金兌現,其余70%轉化為股票期權。這些試點工作盡管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和規范的股票期權,但畢竟是一種有益的和積極的探索,在很大程度上激勵了企業經營者。
四、股票期權激勵機制設計
上述分析表明,當前的年薪制報酬結構在尚未實施股份制的企業仍有一定的適用性,也為股份制上市公司實施股票期僅激勵奠定了基礎。作為年薪制報酬契約的擴展而言,企業所有者可以將企業家利潤分享報酬的一部分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企業家,將其余部分轉化為股票期權。這種股票期權的內在價值在于期權股票到期轉讓時的現值,在企業家的努力下,若公司的經營狀況良好,股票價格不斷上漲,企業家可以通過股票期權獲得高于年薪制時的收益;相反,若公司經營不善,股票不漲反跌,企業家不僅得不到當前的股票期權,而且以前的努力成果(已獲得的股票期權價值)也將付之東流。基于上述思想,我們設計股票期權激勵機制。
首先在年薪制報酬結構S=α+βπ的基礎上,引入相對業績比較信息——另一個企業的利潤指標z。這樣,企業家的報酬結構改進為:
其中ε為企業家的收入與另一個企業的利潤指標z關系系數:如果ε=0,企業家的收入與z,否則,企業家的收入與z關,也就是說,企業所有者在制定期望利潤標準的時候要參照其他相關企業的利潤指標。引入相對業績比較信息的目的在于加強對企業家激勵強度的客觀性。當然,企業家報酬方案中的利潤分享系數和期望利潤標準的確定,最終是由企業所有者和企業家要協和平衡的結果,所有者和企業家的初始愿望都不可能得到全面滿足。一般而言,愿望滿足的程度及各變量的具體取值取決于雙方在談判中的地位,信息占有量越大,地位越高,則愿望越容易滿足。
確定企業家利潤分事報酬以現金形式支付的比例i,這樣企業家所得現金收入為:
其中p為該企業年報公布后一個月的股票平均價格。
此外,企業所有者規定企業家獲得的期權股票到期前不得上市流通,但企業家享有期權股票分紅、增配股的權利。期權股票到期后,企業家擁有完全所有權,他可以將其變現或以股票形式繼續持有。其具體的操作規則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而定,比如,將企業家利潤分享報酬的30%以現金兌現,其余70%轉化為股票期權,這部分股權的表決機暫時由所有者行使,到第二年返還相當于上年度30%利潤分享報酬的期股,第三年再以同樣的形式返還30%,剩余的10%累計留存。
五、對我國企業實施股票期權的幾點思考
國內外企業報酬制度改革的實踐證明,股票期權是協調企業家與股東利益最直接的方式,是對企業家實施長期激勵約束的有效手段。然而股票期權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不意味著目前我國每一個企業都要采用,也不意味著所有企業都能獲得立竿見影的效果。要想使股票期權得以順利有效地實施,還需依賴于以下幾方面工作的共同發展。
(一)積極推動股票期權激勵機制試點工作
在我國企業內外部條件都不成熟的情況下,切忌盲目行動,一哄而上,選擇一些股份制運行良好、操作規范、近年來無重大不良事件的上市公司,特別是那些成長性好、發展潛力大的高科技上市公司進行試點,待取得經驗以及各方面條件成熟后再推廣之。
(二)抓緊修訂和完善證券管理法規
國家應抓緊制定有關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的政策法規,包括股票期權的授權主體、激勵對象、來源、比例、數量和價格,股票期權的最短保留期、最低保留率和不可轉讓性,以及企業家中途離職或退休等情況的處理辦法等等,以使企業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運作規范。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職業企業家市場
我國企業家的培育、選拔和使用尚缺乏暢通有效的渠道和契約保障,因此,要充分挖掘和發揮企業家市場的功能,完善委托一代理機制,要對企業家的任期、權責利等建立明確而又嚴格的契約規定,為股票期權的順利實施提供組織保證。
(四)著力培育有效的股票市場
要引導股民調整心態,注重理性投資,切忌盲目投機,要減少機構炒作、大股操縱現象,以形成有效的股票市場,正確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使企業家的股票期權收入與企業經營業績具有較高的相關性。
(五)切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和監督機制
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必須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和監督機制,真正做到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確定對企業家報酬激勵的具體方案;同企業家簽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并由監事會行使日常的監督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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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北工業大學管理學院?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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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激勵方案 (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實施股權期權的目的
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高級管理人員及業務技術人員的長期激勵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強化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凝聚力,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實施股權期權的原則
股權期權的股份由公司發起人股東提供。公司的發起人股東保證股權期權部分股份的穩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組織轉讓。
本實施方案以激勵高管、高級技術人員和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為核心,突出人力資本的價值,對一般工作人員考核合格可適當授予。
第三條
股權期權的有關定義(參見《股權期權激勵制度》)
第二章
股權期權的股份來源及相關權利安排
第四條
股權期權的股份來源
股權期權的來源為公司發起人股東提供。
第五條
在股權期權持有人行權之前,除利潤分配權外的其他權利仍為發起人股東所享有。
第六條
對受益人授予股權期權的行為及權利由公司股東會享有,董事會根據股東會授權執行。
第三章
股權期權受益人的范圍
第七條
本方案股權期權受益人范圍實行按崗定人。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但不符合本方案規定的受益人范圍的,經董事會提請股東會通過,可以授予股權期權。
第八條
對本方案執行過程中因公司機構調整所發生的崗位變化,增加崗位,影響股權期權受益人范圍的,由公司股東會予以確定,董事會執行,對裁減崗位中原有已經授予股權期權的人員不得取消、變更、終止。
第九條
本方案確定的受益人范圍為:
1、高層管理人員;
2、業務技術人員;
3、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員工;
4、股東會、董事會認為可以授予的人員。
第四章
股權期權的授予數量、期限及時機
第十條
股權期權的授予數量
1、本方案股權期權的擬授予總量為:萬股份,即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的30%;
2、每個受益人的授予數量,不多于前12個月工資獎金總和,具體數量由公司董事會予以確定。
第十一條
股權期權的授予期限本股權期權的授予期限為三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進行行權。
第十二條
股權期權的授予時機受益人受聘滿一年后的時間作為股權期權的開始授予時間。如果公司本次實施股權期權的股份已經在此之前用完,則由董事會在下一個周期進行相應調整補足。
第五章
股權期權的行權價格及方式
第十三條
股權期權的行權價格
行權價格按每股的50%計算,造成的注冊資本減少由所提公益公積金填補,保持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不變。
第十四條
股權期權的行權方式
1、受益人在被授予股權期權后,享有該股權期權的利潤分配權,在每年一次的行權期,受益人可自由選擇是否行權。受益人可用所分得的利潤或現金進行行權。行權后公司進行相應的工商登記變更,股權期股轉變為實股。在進行工商登記變更前,股權期權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潤分配權外的其他權利。
2、受益人選擇不行權后,受益人所得利潤公司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受益人。
3、受益人在行權期滿放棄行權,應行權部分股權期權股份無償轉歸原股東所有。但對本次行權的放棄并不影響其他尚未行權部分的期權,對該部分期權,期權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規定進行行權。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約定進行的利潤分配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由受益人自行承擔。轉讓人所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繳納所得稅的,亦由轉讓人自行承擔;
5、公司應保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利潤分配,除按會計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提取法定基金、費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費用。
第六章
員工解約、辭職、離職時的股權期權處理
第十五條
董事會認定的有特殊貢獻者,在提前離職后可以繼續享有股權期權,但公司有足夠證據證明股權期權的持有人在離職后、股權期權尚未行權前,由于其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或雖未給公司造成損失,但加入與公司有競爭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權中止直至取消其股權期權。
第十六條
未履行與公司簽定的聘用合同的約定而自動離職的,立即終止尚未行權的股權期權。
第十七條
因公司生產經營之需要,公司提前與聘用人員解除合同的,對股權期權持有人尚未行權部分終止行權。
第十八條
聘用期滿,股權期權尚未行權部分可以繼續行權。
第十九條
因嚴重失職等非正常原因而終止聘用關系,對尚未行權部分終止行權。
第二十條
因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對尚未行權部分終止行權。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發生并購,公司的實際控制權、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原有提供股權期權股份部分的股東應當保證對該部分股份不予轉讓,保證持有人的穩定性,或者能夠保證新的股東對公司股權期權方案執行的連續性。
第七章
股權期權的管理機構
第二十二條
股權期權的管理機構
公司董事會在獲得股東會的授權后,作為股權期權的管理機構。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東會報告股權期權的執行情況、與受益人簽訂授予股權期權協議書、股權轉讓協議書、發出授予通知書、股權期權調整通知書、股權期權終止通知書、設立股權期權的管理名冊、擬訂股權期權的具體行權時間、對具體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在第一個運行周期結束后,由股東會決定是否延續執行或修訂。
第二十四條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制作補充方案,報股東會批準。
第二十五條
本方案自股東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期權激勵方案 (五)
采購激勵方案是一種針對采購團隊的激勵措施,旨在提高他們的工作表現和增加團隊的整體效能。一個成功的采購激勵方案需要考慮到多個因素,包括激勵方式、目標設定和績效評估等。在本文中,我將從專業人士的角度出發,對采購激勵方案進行深入分析和論述。
首先,制定一個有效的采購激勵方案需要明確激勵目標。作為專業人士,我們應該明確激勵方案的目標是提高采購團隊的工作表現和推動業務的發展。這就需要我們對采購流程進行全面評估,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的空間。只有明確了目標,才能更好地制定激勵策略。
其次,激勵方式是制定采購激勵方案時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在選擇激勵方式時,首先需要了解團隊成員的需求和動機,以此來確定激勵手段。例如,有些人更看重薪酬激勵,而有些人則更注重晉升機會。同時,還可以考慮設置獎金、福利待遇以及培訓機會等激勵方式。不同的人可能會受到不同方式的激勵而產生積極的回應,因此我們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制定出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激勵方案。
第三,一個成功的采購激勵方案需要設定可衡量的目標。作為專業人士,我們應該設定明確的績效指標,以便能夠客觀地評估團隊的工作表現。這樣可以幫助我們進行有效的績效管理,同時也為團隊成員提供了明確的目標和方向。績效評估可以基于采購成本、交付時間、供應商評價等多個方面進行,這樣可以使得激勵方案更加全面和公正。
第四,及時反饋和溝通對于一個成功的采購激勵方案來說也是至關重要的。作為專業人士,我們需要及時回饋團隊成員的工作表現,并與他們進行溝通,了解他們的需求和問題。只有通過持續的反饋和溝通,我們才能更好地了解團隊成員的工作情況,及時掌握問題,并及時做出調整和改進。
最后,一個成功的采購激勵方案需要不斷優化和改進。作為專業人士,我們應該時刻關注采購業務的變化和行業的發展動態,以便及時調整激勵方案。同時,也需要根據團隊成員的反饋和工作情況進行不斷的改進和調整。只有不斷優化和改進,我們才能使采購激勵方案更加適應變化的環境和需求。
綜上所述,采購激勵方案是提高采購團隊工作表現和推動業務發展的重要手段。作為專業人士,我們應該根據團隊成員的需求和動機制定明確的激勵目標,并選擇適合的激勵方式。同時,我們還需要設定可衡量的目標,并通過及時反饋和溝通,不斷優化和改進激勵方案。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使采購團隊更加高效和有成效。
期權激勵方案 (六)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對乙方進行期權股份激勵一事,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基本狀況
甲方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公司設立時甲方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同意將甲方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權贈與給方,若甲方在發展過程中需增資擴股,則所贈與一方期權股份同比例稀釋。
第二條、乙方基本狀況
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公司服務,屬于公司核心團隊成員,經公司全體股東討論決定,確認乙方服務滿_________個月后,具備獲得期權股份激勵的條件。
第三條、期權股份期限約定
3.1乙方對甲方上述期權股份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期權股份期限內,本合同所指的用于激勵乙方的公司_________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各項權利。
3.2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連續滿_________年后,其所持有期權股份轉化為甲方實際在冊股份資本,并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依法享受注冊股東份所有權和轉讓權等各項權益。
第四條、協議期限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4.1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相互獨立,各自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款內容不影響本協議所約定權利及義務。
4.2乙方在獲得甲方贈與的期權股份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其它福利待遇。
第五條、協議的權利義務
5.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稅后凈利潤,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5.2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第六條、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
6.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協議內容。
6.2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6.3股份在期權期限內,如甲方公司解散、注銷或者乙方因辭職、辭退、解雇、喪失行為能力、死亡、失蹤而終止服務時,等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第七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協議生效
甲方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本協議,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權激勵方案 (七)
第一條為充分調動員工積極主動性,樹立其長期為公司服務的意識,增強公司凝聚力,以及對優秀人員的吸引力,特擬定本方案。
第二條公司員工激勵計劃包括:年終獎、銷售提成、晉升(級)、績效獎、優秀員工獎、出國旅游獎勵、項目完成獎、免費進修計劃、退休金計劃等。
第三條本方案為指導性方案,具體實施依據具體的單項管理辦法,但須在本方案原則下執行。
第四條本方案的制訂、修改以及單項管理辦法的制訂均由人力資源部進行。
第五條本方案及單項管理辦法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銷售提成:僅針對置業顧問,具體見文件《關于營銷部銷售提成比例的回復》
第九條年終獎:除置業顧問以外,公司其他員工在完成年度目標的情況下,公司根據當年效益發放獎金,但當年12月產量1日前離職的人員公司不發放該項獎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部于每年十二月中旬制訂。
第十條優秀員工獎:公司鼓勵并表彰員工為公司服務盡責盡力的行為,每年十二月底按一定比例評選公司優秀員工,并頒發榮譽證出和1000元獎金,員工參選優秀員工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在當年元月一日前進入公司,即服務年限滿一年。
2)績效考核有十個月以上為評為A等。
3)當年功過抵消。
第十一條出國旅游獎勵: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可獲得次年三月份免費出國旅游(韓國游或新、馬、泰游):
1)對于營銷公司五等(主管級)及以上人員,當年總銷售計劃完成率達150%以上。
2)個人年度銷售業績達萬以上的置業顧問。
3)物業小區晉級為全省優秀小區后,小區服務年限滿一年以上的六等及以上人員,以及物業公司經理。
第十二條項目完成獎:對于項目部人員其他部門參與該項目的員工,在該項目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的情況下,公司發放給相關人員獎金,具體標準依據建筑面積大小及建設周期長短來定,辦法另行制訂。
第十三條進修計劃:對于服務年限滿二年以上的公司員工,其在三年后因獲得學歷、學位、職稱所發生的學費、考試費均可到公司報銷。對于公司根據人力發展規劃中的后備骨干,公司可依實際需要委托高校予以專業培養,學費由公司承擔。
第十三條退休金計劃:對公司員工服務年限滿五年者,公司從其任職第六年起,每年為其存入相當本人一月基本工資金額到專門帳戶作為個人退休金,若其一直服務到退休之日(男滿60,女滿55),則公司一次性將個人退休金連本帶息支付給個人。若員工服務未滿離開公司,則不能領取退休金,若員工服務滿10年不滿離開公司,則只能領取存入退休金總額的60%,若員工服務滿20年后離開公司,則不論是否達到退休年齡,均可領取全額退休金。
期權激勵方案 (八)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經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甲方對乙方施行股權期權激勵,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達成如下決議:
第一條 期權的設立
經股東會決議甲方股東________轉出______%股權設立股權期權,附條件贈與乙方。
第二條 期權行權條件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限內,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方能對期權行權:
1、乙方在甲方連續服務期限滿______年;
2、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內的業績需達到以下指標:
①創新業績:采用營銷、管理方面新技術,取得預期利潤;實施營銷、管理方面新技術取得預期效益;開拓營銷業務、用戶服務方面新市場,取得預期效果。
②成長業績指標:年度目標利潤達成率______、業務完成準時率______、責任成本降低比率______。
③每年業務指標完成情況:連續______年銷售額達到______,連續______年銷售額達到______。
第三條 行權方式
乙方滿足上述行權條件后,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股東會會議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權條件和指標,對符合條件的,原股東轉讓相應股權。
第四條 股權受讓與接受
1、經甲方股東會決議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期權行權;乙方自接到書面通知______日內,受讓股權,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書,正式成為股東。
2、若乙方經甲方書面通知行權,乙方不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書,視為放棄行權,喪失期權行權資格。
期權激勵方案 (九)
企業經營要服務好兩個客戶,一是內部客戶即員工,一是外部客戶。只有先服務好內部客戶,使員工滿意,才能讓他更愉快地為外部客戶服務,使外部客戶更滿意,最終為企業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
那么如何讓員工滿意,就離不開高明的管理。管理深處是激勵,激勵,就是透過滿足員工的需要而使之努力工作,從而實現組織目標的過程。也就是說,透過激發員工動機使他們看到自我的需要與組織目標之間的聯系,使之處于一種驅動狀態,在這種驅動狀態下,他們所付出的努力不僅僅滿足個人需要,同時透過達成工作績效而實現組織目標。透過激勵,能夠挖掘人的潛能,調動人的用心性和創造性,并且吸引更多的人為實現組織目標而不斷提高工作績效,使貼合企業目標的行為得到強化。
一、激勵理論的研究與發展,為員工激勵帶給了理論基礎:
1、需求層次論:人的需求從低到高為五種類型:生理需求(衣食住行)、安全需求(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社交需求(親情友情與歸屬)、尊重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成就感)。不一樣人在不一樣狀況下主導需求不一樣,強烈程度不一樣;未滿足的需求是主要激勵源,已滿足的需求不再具有激勵作用;低層次需求滿足后,才會追求高層次需求。人的行為是由主導需求決定的。
2、成就需要理論:人的需要分為成就需要、權力需要、親和需要。出色的經理,往往都有較高的權力需要,成就需要和親和需要相對較低。因為成就需要高的人只關注自我的工作業績,而不關心如何影響他人干出優秀的業績;而過分強調良好關系會干擾正常的工作程序。
3、公平理論:員工傾向于將自我的所得、投入比率與他人(能夠是本單位的,也能夠是其他組織的)的所得、投入比率橫向比較,或與自我過去(在同一組織或不一樣組織)的所得、投入縱向比較,投入包括員工認為貢獻給工作的——教育背景、資歷、經驗、忠誠、時光、努力、創造力、業績等;所得包括工資、獎金、福利、榮譽、職位等。而且往往過高地估計自我的投入和他人的所得,低估自我的所得和他人的投入。一旦覺得不公平,就會改變自我的投入或產出(降低努力或要求加薪)、他人的投入與產出、改變參照對象、改變知覺甚或辭職。所以,外資企業一般都對薪資諱莫如深,反對員工打探,減少內部橫向比較。
4、期望理論:激勵力=效價×期望。“效價”是指某項工作或目標對于滿足個人需要的價值,“期望”是指員工決定努力到達這個目標的可能性。這一決定包括兩個環節:努力轉換為業績的可能性,業績轉換為預期報酬的可能性。所以一項目標如果對于員工具有高價值,而且實現目標的可能性很大,且一旦實現目標就能夠滿足需要,其激勵效果最佳。這就啟示我們:言必行,行必果,及時兌現獎勵;低調承諾,超值兌現,使之喜出望外;抓住效價最大的激勵措施;適當控制期望值和實際概率,期望值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薪資設計既要思考外部競爭,又要內部公平。
5、雙因素理論:滿意感是激勵員工努力工作的重要力量,而導致滿意和不滿意的因素是完全不一樣的。“保健因素”包括工資福利、工作環境、勞動保護等,這些方面滿足了只能消除“不滿意”,而不能令員工“滿意”,只能安撫員工,而不能激勵員工;也就是說,員工不會去投訴,但也不會感激你。“激勵因素”主要涉及工作資料和工作本身帶來的成就感、職責感和尊重感,這些方面具備了就能夠產生“滿意”,發揮激勵作用,反之如果不具備也不會“不滿意”,只是“沒有滿意”。“保健因素”能夠吸引員工走進公司,“激勵因素”才能保證員工盡職盡責。這就解釋了為什么有些企業薪資福利好,仍然有人抱怨,有員工外流。所以不能一味加薪,還要豐富工作資料,擴大工作范圍,委以重任,增加工作的自豪感、成就感、職責感。
6、鯰魚理論:挪威漁民透過一條充滿活力的鯰魚激活一船死氣沉沉的沙丁魚,企業能夠把一個潛力很強的人放在普通員工中間,同時規定每年淘汰5-10%的員工,增強員工危機感。
二、員工激勵要取得最佳效果,務必遵循以下原則:
1、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只有物質激勵是害人,只有精神激勵是愚人。金錢是短期而最有效、長期而最無效的激勵方法,低金錢價值、高名譽價值的獎勵往往更能激勵人。
2、內激和外激相結合。內激是工作本身的挑戰性與成功感,外激是工作之外的回報、獎賞、贊揚。
3、正激與負激相結合。正激指獎勵貼合組織目標的行為,使之強化和重復;負激是指約束和懲罰違背組織目標的行為,使之消退。正激應持續間斷性,時光和數量盡量不固定,連續性既費時費力,也易出現效力遞減。負激則要堅持連續性,及時予以懲罰,消除員工的僥幸心理,而且懲罰的刺激比獎勵更易見效。
4、按需激勵。把握不一樣員工不一樣時期的不一樣主導需要,進行正確引導和滿足,能夠開展需求調查或制作“需求菜單”讓員工選取。
5、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三、在激勵理論與激勵原則的指導下,激勵措施異彩紛呈,殊途同歸:
激勵的原則的固定不變的,激勵的形式和方法卻千變萬化,意趣無窮,任何企業都可結合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和特點,采取獨具特色的激勵辦法,點燃團隊激情。推薦以下幾種激勵方法和措施:
1、提升績效管理水平。年初定義員工工作績效目標、度量標準、預期價值,增強其工作動機,平時帶給資源,減少障礙,年終進行評估。一個振奮人心、切實可行的目標能夠鼓舞士氣,激勵員工去努力拼搏;一個期望值低(可望不可及)的目標,只會適得其反。人只有了解自我努力到達的目標是什么,并且真正愿意實現它,才有可能受到激勵。在績效考評水平提升的狀況下,能夠對關鍵的中高層管理崗位實行與企業效益部分相關的年薪制。
能夠說,績效管理是綱,綱舉目張,科學公正的績效管理能夠為薪酬激勵、職業生涯規劃、崗位輪換、崗位晉升、繼任計劃、末位淘汰、獎勵等激勵措施打下良好的基礎,否則很多激勵措施都難以實施。所以績效考核力量要加強,徹底解決目前“多做多錯、完不成的任務越多,工資也扣得越多”的問題。
2、薪酬激勵。這是企業激勵機制中最易采用也最重要的激勵手段,也較容易控制,但操作技巧很有講究,薪酬總額相同,支付方式不一樣,激勵效果也截然不一樣,并不是越多越好。收入越多,邊際效用越低,工作越多,邊際成本越高。也就是說,工資水平務必隨工作量增加而遞增,收入越高激勵成本越高(幾百塊錢他不在乎);確定的收入和不確定的風險收入不是等價的,承擔風險越大的人需要的補償越多;就應把害怕風險的人放在薪水固定的位置,把愿意承擔風險的人放在收入波動大的位置,這樣能夠使平均工資水平下降。但目前我們企業幾乎沒有高風險的崗位,而且企業比較成熟,風險更小,銷售經理一年幾百塊錢的利息損失根本不構成風險,這種幾乎沒有風險的年薪制對銷售經理有必須激勵作用,但對其他非相關的管理人員則會抵消其用心性,這可能也是我們企業目前管理思想和管理水平落后的一個重要原因。
薪酬既是對員工過去工作的肯定和補償,也是員工對未來工作得到報酬的預期,不僅僅僅是勞動所得,也代表著員工自身價值、企業的認同,所以在薪酬設計上既要具有市場競爭力,又要確定內部崗位價值的相對公平,還務必與工作績效掛鉤,同時與職位等級設計相配套多設計一些層次,讓員工在努力工作中得到薪酬層次的提升,體驗到提升所帶來的自我價值實現感和被尊重被認可的喜悅,從而激發創造性。每年根據績效評出20%的優秀員工給予加薪,10%的員工予以淘汰、減薪或換崗,70%的員工在普遍加薪的狀況下給予思考。加薪和高薪要謹慎,因為人們最在乎自我已經得到的東西,而且占有時光越長,失去的痛苦越大,所以在加薪時能夠使用浮動工資。
推出持股計劃,讓技術、經營、管理的關鍵骨干認購股票期權,也能夠讓技術、管理成果入股,增強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調動用心性。既能夠長期保留和吸引優秀人才,為他們帶給比較優惠的稅率積累資本,同時也將企業支付給高級人才的現金水平控制在最低水平。股票的期權性質,使企業牢牢控制高級人才日益積累的龐大資產,使其在“金手銬”下努力工作。反之,年薪支付現金越多,企業長久安全性越受威脅,長期獎勵占報酬比重越高,高級人才自身跳槽風險越高。
3、“因人設崗”巧中取勝。基于能者多勞也多得的人力資源高效配置觀點,將適宜的人放到(或兼職)適宜的位置,既能夠實現人力資源利用的最大化,降低人力資源成本,也利于充分發揮員工潛力,實現工作資料豐富化、工作范圍擴大化的激勵效應,也利于人力資源的積累與發展。當然,“因人設崗”并不是在沒有工作資料的狀況下人為照顧所設計的空閑崗位,而是務必以“因事設崗”為前提。同時在布置任務時盡量讓某個部門或人擔任整個任務,并給予充分信任和授權,這樣能夠提高效率,增強工作動機。還能夠透過內部跳槽制度,實行崗位輪換,豐富工作資料,防止職業疲勞和怠惰,也有利于培養綜合型人才。在此過程中要注意任人唯賢,用對一人,鼓舞一片,用錯一人,冷落一片。
4、建立企業共同愿景與個人目標。讓全體員工共同參與和提議,全方位建立完善企業共同愿景,并在建立共同愿景過程中找到自身發展的坐標,從而實現企業大我與員工小我的統一。在此基礎上抓好職業管理,打造兩條晉升通道,讓每個員工行有方向,干有盼頭---管理類分7個級別:初級職員、中級職員、高級職員、主任職員(主管)、三級經理、二級經理、一級經理、高級經理等,專業類分7個級別:初級工程師、助理工程師、三級工程師、二級工程師、一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專家。每一職位等級享受相應待遇,每年年終考核后,根據企業總體戰略和必須條件,確定晉升比例和名額。同時,幫忙員工進行職業生涯規劃,每季與部屬開展一次職業發展對話,為部屬帶給指導和推薦,進行贊揚和批評,開展針對性培訓,及時有效輸送高素質人力資源。
在各級管理崗位推行繼任計劃,要求各級主管都要做好接班人的培訓,作為關鍵績效指標納入年度績效考核,事實上,一個不能培養接班人而使部門永遠離不開他的經理,絕對不是一個稱職的經理(而傳統觀點恰恰相反,認為部門離不開的經理才是優秀的)。透過推行繼任計劃,既能夠培養人才,讓員工看成長的期望,保證人力資源素質的持續提升,同時也是增強在崗人員的危機感,并保證在關鍵崗位人員突然離職狀況下工作不受影響。
5、根據活力曲線進行末位淘汰。
根據活力曲線原理,一個組織總有20%的人是優秀的,70%的人是基本稱職的,10%的人是就應淘汰的。淘汰比例是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年初要在全體人員大會上宣布這個規定,并透過各種載體讓所有員工清楚了解,這是為了企業生存與發展,能夠增強企業競爭力,這一做法能夠有效使員工明白企業不是養人的地方,能夠有效地在每年裁掉一些潛力差、職責心不強的人員,還能夠避免因裁員而引起與員工的矛盾,因為這是制度裁人,而且早已有言在先,為了不被裁掉,員工們會暗暗努力,設法提高自我的潛力和工作質量,最差的人努力了,中間那部分人就會有壓力,行動起來,中間的人行動了,最前面的人也會有觸動,他們也不能坐以待斃。這樣一來,整個企業就會活起來。
具體如何操作?一是透過績效考核結果,排出比例;二規定20條違規條件違反18條以上的,自動進入辭退行列;違反12-17條的,可有可無。
6、獎勵激勵。除每年底的表彰外,不定期的開展一事一獎,這樣保證獎勵的及時性、針對性和多樣性,根據事情大小,經自我申報、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等程序,設鼓勵、記功、記大功、嘉獎、個性嘉獎等,并給予相應物質獎勵。具體獎勵名稱能夠多樣化,如銷售個性獎、培養人才獎、裝修獎、管理成果獎、技術成果獎,最好能巧立名目,保證獎勵的新穎性,獎勵方法也要不斷創新,能夠制作獎勵菜單,讓受獎者自我點菜,獎勵時光也不要固定。同時注意:獎勵過頻,刺激作用也會減少。
7、知識員工激勵。知識員工激勵的四個主要因素為職業發展與個體成長、工作獨立自主性、工作成就、利潤分享。他們期望以自我認為有效的方式開展工作,企業應帶給施展才華的舞臺,帶給寬松的工作環境,不指手劃腳,同時善于傾聽他們的心聲,一般應以長期激勵為主。
8、參與激勵。創造各種機會與員工溝通,讓員工發表意見,增進了解,讓員工感受到關懷。平時注意情緒調節,學習和運用一些心理暗示技巧來影響員工,如果管理者情緒低落,你的手下也將受到影響變得缺乏動力,相反如果管理者滿腔熱情,你的手下也必然會充滿活力。
要善于支持創造性推薦,充分挖掘員工聰明才智,使大家都想事,想干事,都創新,放手讓其大膽工作。不要輕易否定員工的推薦,一旦受到否定,員工可能再也不敢提意見了,而且用心性也會受到損傷。誰提出的推薦能夠讓誰負責去落實,委以重任,如果有創意,有實效,還能夠用他的姓名來命名,如海爾的“云燕鏡子”、“伍雷操作法”等。
9、開展滿意度調查。“激勵從不滿意開始。”只有了解員工不滿意什么,才明白員工需要什么,激勵措施才能有的放矢,同時透過滿意度調查也能夠證明企業關心員工需求和意見。同時管理者最好能對員工做到“9個了解”(姓名、生日、籍貫、出身、家庭、經歷、特長、個性、表現)和“9個有數”(工作狀況、住房條件、身體狀況、學習狀況、思想品德、經濟狀況、家庭成員、興趣愛好、社會交往),關心員工家屬,解決后顧之憂。還可透過建立各類興趣小組和體育娛樂活動,提高組織和諧度和凝聚力,增加社交的機會,滿足其追求快樂和社交需求。
法無定法,萬法歸宗。激勵方法千姿百態,能否奏效,在于管理者如何在平時的工作與生活中點點滴滴的運用起來,既要注意針對性、實效性,又要注意多樣性、經常性和突然性。管理就是借力,但愿透過各種激勵舉措,團結一切能夠團結的力量,讓所有人愿意把力量借給企業,使企業發展波瀾壯闊,無往不勝。
期權激勵方案 (十)
1、小明把50000元存入銀行,存期2年,年利率2.52%,可得利息多少元?到期可取回多少元?
2、小強把500元存入銀行,存期6年,年利率是2.52%,到期可得利息多少元?稅后利息多少元?
3、小蓬把2400元存入銀行,存期半年,年利率是1.98%,到期可得利息多少元?稅后一共取回本息多少元?
4、劉大媽把50000元存入銀行,存期一年,年利率是1.98%,到期可得到利息多少元?稅后利息多少元?
5、張大伯把800存入銀行,存期兩年,年利率是2.25%,到期可取回多少元?
6、可可把16000元存入銀行,存期一年半,年利率是2.25%,到期可得利息多少元?
期權激勵方案 (十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依據《公司法》、《_________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管理原則》制定《_________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或本細則)。
本細則是公司董事會及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管理、檢查的依據。
第二條 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
1、為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倡導以業績為導向的經營理念,創造激勵員工實現目標的工作環境,吸引、激勵和穩定公司經營管理骨干。
2、讓公司經營管理骨干轉化角色,分享公司發展的成果,與原始股東在公司長遠利益上達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長遠持續發展及個人價值的提升。
3、以此為契機逐步理順公司治理結構,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第三條 管理機構及組織實施
1、公司股東會負責重大股權事項決策;董事會負責公司股權的管理工作。
2、職責:
2.1 股東會: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在股權方面主要職責為:
(1)審批、決定修改、廢止董事會提交的《股權激勵管理原則》、《股權激勵實施細則》、《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以及《公司凈資產核算辦法》等配套的制度。
(2)審批股權授予方案;批準股權的回購、轉讓方案。
(3)審議批準董事會提報的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2.2 董事會:董事會由股東會決議成立,是公司股權激勵的管理機構(具體職責在章程中約定),在股權管理方面主要職責為:
(1)負責制定、修訂《股權激勵管理原則》、《公司凈資產核算辦法》、《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細則》、《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并報股東會審批。
(2)審核激勵對象授予創業股、虛擬股份、期股、購買實股的資格及條件,并報股東會審批。
(3)批準公司股權激勵業績目標和具體的激勵比例。
(4)負責實股股權、虛擬股份、期權、股權分紅的登記管理。
(5)提出年終分紅方案并提交股東會審議批準。
(6)當公司增資、減資、合并、分立、股權融資、公積金轉增股本等事項發生時,確定股份調整辦法以及實施具體調整等其它有關股權激勵且應由董事會決定的事項。
(7)負責具體辦理股權的登記、退出、回購、工商變更手續。
(8)組織股權紅利計算及紅利支付手續的辦理。
(9)根據員工激勵基金的獲取及持股情況組織設立并管理員工個人持股賬戶。
第二章 激勵對象、股權取得方式及股權結構
第四條 激勵對象
激勵對象的重點范圍限于對公司未來發展有突出貢獻和持續影響力的核心營銷及骨干人才,在簽訂《期股激勵協議書》后,激勵對象必須履行協議約定內容。
第一期激勵對象確定為:公司總經理##先生。
第二期激勵對象確定為:對公司戰略支持價值高的核心業務骨干員工,根據本管理辦法和公司崗位設置的具體情況,公司依據員工的崗位價值及工作業績每年度對員工進行綜合評定并提名,報董事會審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勵資格:
1、嚴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及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2、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此被判定刑事責任的。
3、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激勵對象在任職期間,有受賄、挪用、貪污盜竊、泄漏公司商業秘密、嚴重損害公司聲譽與利益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為虛報業績、進行虛假會計記錄的。
第五條 股權取得的方式及股權結構
經公司股東會確認,對自然人股東_________先生及_________公司總經理_________先生定向增資擴股。
1、總經理獲得股權的方式:
(1)增資擴股的資金可以由總經理_________先生自行籌集,也可以由原始股東提供借款,雙方簽署借款協議,約定還款期限、利息等事項。
(2)還款期限約定為_________年,每年股權分紅應優先用于償還借款,分紅不足部分由個人補齊,如果當年度分紅額度超過約定還款金額,超過部分可以提前歸還借款,借款利息按同期銀行_________年定期存款利率執行。在借款尚未還清前,股權不得轉讓、質押或用于擔保(股東會同意的除外)。
(3)購股資金到位后,_________個月內辦理工商變更手續,除本細則與公司章程約定限制條款外,_________先生享有股東應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2、其他激勵對象獲取股權的方式
(1)采取期股的激勵方式。
(2)激勵對象個人出資,按購買股權時協議約定價格、比例購買公司股份,購買后股份鎖定期為_________年。在股份的鎖定期內激勵對象所獲得的股份只有分紅權;鎖定期滿且符合本細則要求的條件進行工商登記后,激勵對象享有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益;鎖定期滿后激勵對象可以委托其他股東,協議代持股份。
未來如有第三方資本介入,股權結構及持股比例按照股東會決議執行。
第三章 股份的價格及授予時間
第六條 用于公司激勵的股份價格由董事會制定方案,報股東會審議批準后執行。第一期對總經理_________先生的股權激勵按_________元每股的價格購買,第二期激勵對象購買公司期股的數量、價格由公司申請,董事會批準。
第七條 董事會每年在公司經營年度結束后,組織(內部或外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公司進行年度決算審計并計算每股凈資產的賬面價值,審計結果報股東會確認。
第八條 股份計算的基礎價格:以第一次增資擴股后的注冊資本為依據,公司股份共劃分為_________萬股,按照每股凈資產為基礎進行價格上下浮動,具體價格根據股東會決議確定。
第九條 授予時間
第一期:進入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總經理的激勵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開始實施。
第二期:進入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員工的激勵時間根據公司整體股權激勵進度待定。
第十條 董事會負責辦理股權相關手續:組織簽訂《______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協議書》、發放由董事長簽名的《_________公司股份持有卡》;并負責對實股股權按本細則規定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_________公司股份持有卡》一式_________份,分別由董事會、財務部門和持股人保存。如有損壞或丟失,經董事會核實后可補發新證,同時股份持有人需手書原持有卡作廢的聲明兩份,并簽字,該聲明分別在財務部門和董事會長期備檔。
第四章 股權的分紅與轉讓
第十二條 股權分紅:
按照《公司法》與《公司章程》的規定與程序實施;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交納所得稅,然后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超過_________年補虧期)。
2、提取法定公積金(按_________%提取,達到注冊資本的_________%時,可不再提取)。
3、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4、根據股東會決議,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利潤。
5、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股東分配股利。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例如本公司收回的代持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激勵對象在獲授的股權當年年末決算審計后,如有可分配利潤即可享受股東按規定分派的紅利。每一會計年度的分紅方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報股東會批準后實施。如公司遭遇虧損、停業或者破產清算時,持股員工按持股比例承擔經營風險。激勵對象每年獲得的投資收益要依法交納個人所得稅,并由公司在進行收益分配時一次性代為征收。
第十三條 股權變更
(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導致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等情況,所有已按規定獲取的股權及持股比例按股東會決議方案執行,具體調整辦法在假設事項發生前另行制定。
(二)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
1、激勵對象職務發生變更,但仍擔任股權激勵范圍的崗位,其已獲授的股權和期股不做變更。但是激勵對象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考核不合格、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職務變更,經公司提名并報董事會批準備案,公司有權按原價格收回期股,但是根據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如果公司當期每股實際凈資產的價格低于購股時每股凈資產的價格,則公司按實際每股凈資產的價格收回期股。
2、若激勵對象成為獨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權的人員,則已獲取的實股或期股按股東會決議價格轉讓。
3、激勵對象因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被公司解聘的,自離職之日起,公司有權按當期“每股實際凈資產”與“購股時每股凈資產”孰低的價格收回期股,已獲取的實股依據公司章程由股東會決議轉讓。
4、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負傷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因公務無法正常履職的、達到國家和公司規定的退休年齡而離職的,其所獲授的股權及期股可以不做變更,也可以由當事人提出轉讓。
5、激勵對象因主動辭職而離職的,自離職之日公司有權按當期“每股實際凈資產”與“購股時每股凈資產”孰低的價格收回期股。
6、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死亡的,公司有權視情況根據激勵對象所持的期股價值進行合理補償,實股可由其繼承人繼承,也可以按股東會決議依法轉讓。
7、對于已經實際獲授并解鎖在工商登記的股權,激勵對象可以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轉讓、出售、繼承。
8、當持股(包括期股)員工發生本細則描述的向公司轉讓股份的情況時, 公司向該持股(包括期股)員工應支付的回購款在完成回購之日起的_________年后開始兌現,分兩年等額兌現,即每年兌現_________分之_________。
(三)股權轉讓
1、股權鎖定期內只享受分紅權,不享有轉讓權、表決權、繼承權等其它權利。
2、持股員工轉讓解鎖后的股份必須經股東會_________分之_________表決權以上的股東批準(包括受讓對象、轉讓數量和轉讓價格的確定),在同等條件下原股東優先購買權。
3、當遇到有敵意轉讓或收購發生時,公司原股東有權阻止該股權轉讓。
4、股權轉讓與受讓雙方必須到董事會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轉讓無效。持股員工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董事會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由董事會登記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等信息)。
第五章 股權授予、解鎖及變更實施程序
第十四條 股權授予程序
股權激勵方案由股東會審批后執行。
公司增資擴股由激勵對象直接出資購買股權的,在雙方簽署《股權激勵協議書》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繳納其個人自籌資金至公司股權激勵專用資金賬戶,如某激勵對象無法按時繳納個人自籌資金,則視為該激勵對象主動放棄激勵。
經營年度初,董事會組織對公司上經營年度決算審計并審批通過決算報告后,公司根據激勵對象個人及公司業績達標情況,結合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確定符合股權激勵業績條件的人員名單,并組織計算股權激勵
基金的額度及可獲取股權的額度,財務部門對相關數據進行審核確認。公司將激勵名單報董事會審批后,公告激勵對象名單、激勵數量、激勵價格。
董事會及相關部門自年度決算報告審議通過后_________日內,完成當年度的全部購股、授予、登記、公告等工作及相關程序。
董事會將設立《股東、期股名冊登記表》主要載明:姓名、身份證、住所、《股權、期股證書》號、授予股權及期股的數量、授予期間、調整情況記錄、權益享有情況記錄、各種簽章等。
第十五條 解鎖流程
1、激勵對象向董事會提交《解鎖申請書》,提出解鎖申請。
2、董事會對申請人的解鎖資格與解鎖條件審查確認。
3、激勵對象的解鎖申請經董事會確認后,由公司統一辦理滿足解鎖條件的股權解鎖事宜。
第六章 公司、激勵對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公司有權要求激勵對象按其所聘崗位的要求為公司工作,若激勵對象不能勝任所聘工作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經公司提請并報董事會審批備案,公司有權按原價格收回期股。
2、若激勵對象因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經董事會審批備案,公司有權按原價格收回期股。
3、公司根據國家稅收法規的規定,代扣代繳激勵對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4、激勵對象應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及方案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相關手續并按流程辦理,若因激勵對象自身不配合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激勵對象的權利義務
1、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公司章程及本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為公司的發展作出貢獻。
2、激勵對象不得將本公司的商業秘密以有償和無償形式轉讓他人,不得在其他同類機構中兼任職務,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
3、激勵對象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購股資金。
4、激勵對象有權按照本計劃的規定行權,并遵守鎖定期的相關規定。
5、激勵對象獲授的期股在鎖定期內不得用于擔保、質押或償還債務。
6、激勵對象因本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稅收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7、激勵對象獲授的期股在解鎖登記前不享受轉讓權、繼承權、表決權,鎖定期滿解鎖后,享受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利。
8、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的其它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股東的權利 :
1、參與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參加股東會議并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4、按規定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出資。
6、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7、優先認購公司新增資本。
8、監督公司經營管理活動。
9、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紅利。
10、依法分配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資產。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權利。
股東的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在公司核準登記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5、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6、其它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第十九條 其它說明
《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細則》及《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不構成公司對員工聘用期限的承諾,公司對員工的聘用關系仍按公司與激勵對象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試行、修訂及解釋
股權激勵方案實施時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公司提議變更激勵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并報董事會審核、股東會批準,可能的情況變化包括如下:
1、市場環境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變化,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
2、因不可抗力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3、國家政策重大變化影響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的基礎。
4、其它董事會認為的重大變化。
本細則是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方案以及股權激勵操作與管理的基本依據,一經股東會批準,無論股東會、董事會或激勵對象均按此辦法理解、解釋、執行。
本細則的制定是以《公司法》、《勞動法》以及國家會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為前提,如有與上述法律相悖內容的表述,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期權激勵方案 (十二)
甲方(原始股東姓名或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甲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萬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詩司的實際控制人。
甲方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__%股權。
第二條 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為兩年。
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系連續滿兩年并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核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 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認購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后,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
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為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__%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 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后即進入行權期。
行權期限為兩年。
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
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為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第五條 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
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 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核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實現凈利潤不少于人民幣__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為___。
2、甲方對乙方的考核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核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
具體考核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七條 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八條 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為,即每1%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元。
乙方每年認購股權的比例為50%。
第九條 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后,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 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后,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于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為,
⑴、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后,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八條執行;
⑵、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后,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凈資產狀況為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愿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于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
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甲方(原始股東姓名或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日期,
期權激勵方案 (十三)
篇1:對我國實行股票期權激勵的冷思考<\/h2>
股票期權激勵制作為股權激勵的主要方式,已為我國部分地區企業采用.通過對股票期權激勵理論的闡述,在此基礎上對我國實行股票期權激勵的經濟環境及巳實施方案作了深入分析,指出其中的.不足并提出一些建議.
作 者:崔鍇 ?作者單位:西安交大,經濟與金融學院,陜西,西安,710061?刊 名:云南財貿學院學報?英文刊名:YUNNAN FINANCE & ECONOMICS UNIVERSITY 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年,卷:?15?分類號:F830.9?關鍵詞:股票期權 ??激勵 ??人力資本 ??經理人市場 ?篇2:我國試行“股票期權”制度探析<\/h2>
我國試行“股票期權”制度探析
一、問題的提出
在討論如何規范企業經營者的行為,如何避免59歲現象等問題時,人們認識到企業經營者是否拿到相應的報酬已不僅僅是一點得失問題,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應盡快建立經營者年薪制;在關于建立年薪制討論中則主張在基本年薪、效益年薪之外再加上“股票期權”,認為這是一種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制度,并已在各地試行。而源于美國的股票期權制度本身并沒有約束經營者的制度設計。為此試行中進行了改良,提出我國企業實行股票期權制度,既要結合部分企業和地區的一些作法,借鑒吸收國外的有益經驗,又要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制訂試行股票期權制度的指導方針。(注:參見《對經營者實行股票期權激勵》,載《人民日報》8月9日第9版。)以武漢、北京等地為典型的股票期權試點也因此各具特色。
以北京的試點為例,經營者要先拿出一部分現金,買進本公司的實股,然后可得到實股1至4倍的期股,經營者在3 年內再以既定價格分期繳納股款,將期股逐步購買變成實股。不過經營者在繳足所持有的全部期股的股款之前,其所持有的這一部分股份只有表決權和收益權,沒有所有權。待全部股款繳足后,期股的所有權才屬于經營者。經營者任期屆滿2年后,經審計合格,該股份可以出資人受讓方式變現。 所以北京實施股份期權試點的方式又被概括為“3+2”方式。即先是在任期3 年內將期股認購成實股,待任期結束2年后就可以變現。 (注:參見《期股激勵經營者股東化》,載《北京青年報》1911月11日第2版。 )企業實行期權要經受三步考驗。第一步即要求必須是效益好、管理到位的企業方有資格參與期權試點。第二步是要使企業實現連年的高比例凈資產收益,這樣期股的收益和所持實股的收益才能抵補每年應交的股款。否則經營者每年須再拿出一定數額的現金投入企業,才能得到他應得的股權。第三步是要接受多方嚴格審計。(注:參見《期權能否造就一代新富》,載《北京青年報》年12月5日第17版。 )作為股票期權試點企業的北京雙橋制藥公司副總經理李士鑫談了對期權的看法。他說如果出資10萬元持有公司股份,得到的股票期權是出資的3 倍即價值30萬元,這就意味著他在任期三年中,企業每年的凈資產收益率必須達到25%以上,實股和期股收益達到10萬元,3年中不需要自己掏錢, 期股即可變現,能擁有價值40萬元的股份。相反,如果公司每年的凈資產收益率低,要想保住應得股權,他每年必須再掏出大量現金投入企業,而且有可能最后血本無歸。用李經理自己的話說,經營者所面臨的壓力是所謂“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注:《期權能否造就一代新富》,載《北京青年報》1999年12月5日第17版。)
從以上試點經驗不難看出,股票期權原來是作為充實年薪制內容、提高經營者報酬的一項制度被引進的。但由于想使其成為具有獎勵與約束相結合、責權利相結合的復合機制,在試點中幾經改造,就變成了經營者對企業效益的擔保機制,使人感到其約束機能要大于激勵機能。面對這樣一種股票期權制度,恐怕大多數經營者都會心有余悸。那么股票期權原本是什么樣的制度,它為什么能在國外被廣泛利用呢?
二、期股探析
股票期權(STOCK OPTION)又稱“股票選擇權”或“股份期權”,在我國又常稱其為“期股股權”。簡單說它是公司給予經營者在一定期間內,可用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股份的權利的制度。綜觀各國實行的股票期權制度,以購買股份的財源為標準,大致可將股票期權分為以下三類:1.公司從市場購回本公司股票,然后給予經營者以一定價格、在一定期間內購買該股票的權利,經營者行使權利后再以市價出售這些股票,以賺取權利取得價(買入價)與權利行使價(賣出價)之間的差價利益。2.公司給予經營者新股認購權,經營者可在一定期間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向公司購買新股,然后出售,以賺取差價利益。3.公司僅以金錢方式向經營者支付權利賦予時的股價(權利取得價)與一定期間經過后的股份(權利行使價)之間的差價,而不向經營者移轉股份。在這一定期間內僅股份利益屬于經營者,即經營者有對股份的利益請求權,但不能行使表決權,也不能轉讓或繼承。(注:參見日本《商事法務》第1470號,10月第5期。)
我國現行的股票期權試點與上述國外的股票期權制度無論在方法上還是理論上都有不同,其中主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股票期權的形成不同。我國各地股票期權試點模式雖不盡相同,但在要求經營者必須購買這一點上是相同的,有的地方是用經營者應得獎金抵交股款,(注:如武漢,參見1999年10月28日《中國財經報》。)多數是象北京的作法,要求經營者在任期內分期繳足股款,否則將扣掉其應得獎金或所持其他實股。而國外的做法是,公司用可分利潤到市場上買回本公司股份或授予經營者以新股認購權,待經營者欲行使股票期權時,可以既定價格購買該股份,再選擇適當時機在市場上出售,以賺取差價利益。
從以上比較可以引伸出一根本不同就是,我國經營者購買的期股是自始就確定了的,即自始就是必須買的,只是在沒有繳足股款時,不為經營者完全所有,給經營者一段兌現的時間,在該期間屆滿時繳足股款者即可取得股份的完全所有權。由此,我國的股票期權“期”在實股的取得上,即經營者在一段時間內,必須繳足期股(虛擬股)的股款將其變為實股,所以我們又稱股票期權為“期股股權”;而國外的股票期權是“期”在權利的行使上,即經營者在一段時間內,有自由選擇是否按既定價格購買本公司股票的權利,所以又謂“股票選擇權”。這一不同也就使我國試點中的股票期權,沒有真正體現它作為一種報酬制度的激勵優勢,而更具有經營擔保的味道。
第二,實施股票期權的指導思想不同。我們一直將經營者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提并論,想用股票期權來解決這對矛盾。所以在試點中,一方面大談提高經營者的收入,用經濟利益激勵他們的工作積極性,而另一方面又要將其收入,甚至將其過去或未來的收入充作經營上的抵押擔保,未達到預期效益時,以此向公司承擔責任。即我國股票期權試點中的經營者要行使權利,需要完成股票期權協議中約定的各項考核指標,未完成者不僅不得行使權利,還要被扣除其所持實股的收益或其他收入等經濟利益。
而國外股票期權的行使,完全由權利人根據自己的利益來自主決定。當股票市場價格上升,主要是作為股票期權標的的本公司股票價格有上升趨勢、有利可圖時,股票期權的權利人會行使權利;而當該股票價格處于下跌態勢,無錢可賺時,權利人可以放棄這項權利。所以,國外的股票期權制度是以股價上升為媒介,以股票收益為杠桿的經營者激勵制度,不含所謂的約束機制。即股票期權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沒有設置經營抵押擔保的用意。
進一步分析上述不同,可以看出我國股票期權試點中更深層次的問題。
首先,我國試行的股票期權制度帶有明顯的行政管理色彩。經營者要將期股變為實股,必須年年達到股票托管協議中的各項指標。可見在這項制度中,考核是關鍵。但我們所謂的考核指標是由作
為國有大股東的法人或主管機關事先制定的,主觀因素、推測因素、公式化因素極強。另外,國有股東權的行使人或主管機關的代表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直接從公司效益、股票價值中獲取收益的股東。換言之,他們是國家公務員,其本人并不能從公司利潤中得到收益。這種特殊立場就影響到他們與公司經營者簽訂的股票托管協議中各項指標的訂立,及其對指標實施的監管,也使股票期權制度特有的經營者業績與股東利益連動的主旨大打折扣。
其次,又將所有與經營捆綁在一起。經營者在公司法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應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和個人特長,并根據行業特點及市場需求來經營、發展其所任職公司的事業。經營者的經營職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人不得干涉。股東若認為經營者不稱職,可以股東大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的形式撤換。任免經營者是股東的權利,但認定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經營者在工作中有違法或失職的問題,其所承擔的責任應是違反公司法上忠實義務的故意行為所致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和違反注意義務的過失行為所致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股東只能通過訴訟形式請求法院認定,而不能直接要求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說股票托管協議中的各項指標,是股東或主管機關與經營者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訂立的契約,經營者完不成指標要承擔違約責任,似有道理。但這種股東與經營者訂立年度利潤指標來發展生產,達不到指標即以違約論的作法實在不是管理現代化大企業的作法,不是我們要建立的現代企業制度的內容, 恰恰與所有和經營分離的現代企業運作機制背道而馳。這會象曾經搞過的承包經營責任制一樣,造成經營者只圖當年利潤指標的完成而不計企業長遠利益的短期行為。在股票期權試點中,通過作為公司股東的國有法人組織或政府主管機關制定的各項考核指標,實際上限制了公司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更是超出公司法來追究經營者的責任,最終又將公司的經營置于所有者的絕對控制之下。
最后,我國尚不具備發展股票期權制度的空間。股票期權之所以是經營者報酬的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報酬制度、是職工持股的一種但又有別于職工持股制度,就因為它是以股價的上漲為媒介的一種經營者業績與股東利益連動的立體設計,需要有實施的空間。而我國的試點企業大部分是國有性質的有限責任公司,股票不能流通,沒有市場價,也就不能起到以股價上漲為媒介的激勵作用。特別是,我們試點中多規定經營者必須買,在本沒有通過市場價格上漲獲取收益的可能,反而要承擔股本被抵繳責任金時,就使本應是取得收益的一種權利,實質上變成了經營者的義務。這與股票期權以股票的市價來激勵經營者的初衷是格格不入的。
三、期股利弊得失
從本質上看,股票期權既是對經營者過去業績的回報,又是對其將來業績的一種期待,而后者的意義更大。這也是它不同于傳統報酬制度的地方。具體說,股票期權制度旨在將公司經營者的利益與公司股東的利益結合起來,是一種使經營者的工作業績與公司效益相聯系、公司效益與股票價格相聯系、股票價格與股東利益相聯系、股東利益與經營者收益相聯系的經營者報酬制度。我們應該看到,股票期權制度有其特殊的功能,但同時該制度本身也存在不盡人意或有待改善的地方。試分析幾點如下:
1.效果連動(業績、效益、股價、報酬)的不完全性。經營者的經營業績可提高公司效益,進而帶動股價的上升。若給予經營者以股票期權,使其在努力創造業績中,通過權利的行使,獲得高額收入,也就同時實現了股東利益。即經營者的最佳成績也就是股東利益的最大化。但是,這種連動性是不完全的,或說它只是邏輯上的安排,現實中的情況未必如此。首先,在一個現代化的大型企業中,經營者個人的工作成果怎么顯現,個人業績是否就能直接變為公司的效益,這個問題在國外也并未完全解決,而在我們今天的國有企業中就更為突出。因國有企業的地位決定它必然受到來自國家的關愛,會有政策的傾斜、資本的支持。所以說,公司的效益并不完全出自經營者的`工作,國有公司效益的好壞與國家這一因素是有重要關系的。其次,公司效益的提高可以拉動股價的想法是出自股票的價值在于公司利潤和一般利息率之差這一理論,(注:[日]中村孝俊編,詹天興、王海沙譯《證券市場入門》,中國經濟出版社版,第104頁。)但是, 若沒有能反映公司效益與股價內在關系的證券市場,這個連動性也就不存在了。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還屬于初級階段,沒有形成健全規范的市場機制,所以很難達到這種連動的效果。
2.股票期權主體資格的不確定性。股票期權既然是作為一種報酬支付的,就應該只有確實為公司帶來了效益的人才有資格取得這份報酬。那么在一個大型企業中誰有資格得到股票期權,就成了非常難以確定的事情。國外在制度之初,也是將股票期權授予最主要的經營者,但是僅授予董事,還是包括首席執行官等高級管理人員,曾一直是個問題。現在國外股票期權的對象已擴大到本企業的所有員工,可以說從另一個角度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國試點中股票期權的對象僅限于經營者的范疇。按照現行公司法的規定,我國的經營者應包括董事與經理兩級人員。但由于公司法規定有與企業現實脫節的地方,所以真正要劃清哪些人屬于經營者的范疇,明確股票期權主體的資格,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越是大型企業,越需要依靠集體力量,越看重企業各機關及人員之間的配合,也就越不容易選定授予股票期權的對象。寬了會形成另一種大鍋飯,造成公司乃至股東利益的損失;窄了也會形成不公平的局面,打擊一些人的工作積極性。特別是我國正處在企業制度改革當中,企業領導班子即公司治理結構的建設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這也給股票期權主體資格的認定增加了難度。
3.股票期權對公司經營的負面影響。一般都指稱股票期權是一種長期激勵機制,但這個所謂的長期也是相對而言的。特別是在有既定考核指標的情況下,為完成指標或為了有利于行權(行使股份期權),公司經營者會怠于投入人力物力去搞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因研究開發新技術影響當年利潤率;會避免作出積極的經營決策,放棄某些經營上的機會,因經營判斷是要承擔風險的。這些明哲保身、但求無過的不作為,都會影響公司的創新與發展。從這個意義上看,經營者為確保即將到手的股票期權利益,有可能在經營上退縮,以至影響或犧牲公司的長遠利益。
4.股票期權對股東利益的負面影響。股票期權是以經營者買賣本公司股票賺取差價利益為收入的,這意味著公司將自己的所得轉移給了經營者,實際上是股東利益的一種讓渡。另外,股價上漲是股票期權制度的媒介,因此容易產生經營者操縱股價的弊端。如果經營者利用其手中的權利為自身利益多做一些工作,甚至是一些內幕交易的話,就會大大損害一般股東的利益。所以有的國家法律規定,公司應以章程選擇是否采用股票期權制度,并且只有當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將股票期權授于經營者時,才可以具體實施這項制度。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須根據公司效益及現實情況來決定是否授予股票期權,并要決定被授予人的姓名、所授予股份的種類、數額、發行價格以及行使期間和行使條件等等,(注:日本商法第280條之19.)以此保護股東的利益。
四、對策:因勢利導完善經營者報酬制度
股票期
權是一種公司經營者報酬制度,但不是對任何類型的企業都適用。從國外的實踐經驗看,也主要適用于上市的股份公司和新設的高科技公司。前者的經營機制成熟、經營者業績評定有一定基礎,經營者收入與股東利益連動,形成重視股東利益的經營態勢,股票期權作為經營者的報酬發揮其特有的功效。而后者的主要目的在于以股票期權彌補新設企業因財力不足,而不能對經營者支付高額報酬的不足,它將高新技術企業的期望值和股票升值率凝聚成一種特殊的報酬支付給經營者,以確保新成立的小型企業也能雇到最好的經營人才。
我國引進股票期權制度也要首先考慮適合它的企業,但就以上分析總的來看,我國普遍推行股票期權的條件尚不存在,大面積的試點也沒有必要。至于想使股票期權制度成為既能激勵又能約束的雙刃劍,在法律技術上是作不到的。經營者激勵機制在法律上的表現即公司制度中的經營者報酬制度;而經營者約束機制的法律化乃是經營者責任制度,兩者并不能合二為一在一個制度中解決。股票期權是經營者手中的一種權利而非義務,所以只能起到激勵作用。如果明確了股票期權的制度宗旨、如果考慮到對其改良的成本問題、如果對我國現行經營者報酬制度作一全面實際的調查研究,就不會由政府主導試行股票期權,更不應該在我國現階段廣泛推行。
筆者認為我國的經營者報酬制度以“基本年薪+效益年薪”足矣。這既解決了以往的不計企業效益,經營者收入均一的不合理,又作到了經營業績與企業效益掛鉤、與股東利益相聯系;既增加了經營者的收入,又形成了股東本位的經營態勢。而且這也符合我國現行法的規定。公司法第38條、103條規定,經營者報酬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即股東大會應決定基本年薪總額(一般不需要年年評定)及根據年度決算的利潤水平決定效益年薪總額。至于每個經營者得多少,應由公司董事會在股東大會決定的額度內,視實際工作情況分配。可以說我們有能夠體現激勵機制的經營者報酬制度,需要的只是正確理解和認真執行。
李黎明
篇3:我國試行“股票期權”制度探析<\/h2>
我國試行“股票期權”制度探析
一、問題的提出
在討論如何規范企業經營者的行為,如何避免59歲現象等問題時,人們認識到企業經營者是否拿到相應的報酬已不僅僅是一點得失問題,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應盡快建立經營者年薪制;在關于建立年薪制討論中則主張在基本年薪、效益年薪之外再加上“股票期權”,認為這是一種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制度,并已在各地試行。而源于美國的股票期權制度本身并沒有約束經營者的制度設計。為此試行中進行了改良,提出我國企業實行股票期權制度,既要結合部分企業和地區的一些作法,借鑒吸收國外的有益經驗,又要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制訂試行股票期權制度的指導方針。(注:參見《對經營者實行股票期權激勵》,載《人民日報》1999年8月9日第9版。)以武漢、北京等地為典型的股票期權試點也因此各具特色。
以北京的'試點為例,經營者要先拿出一部分現金,買進本公司的實股,然后可得到實股1至4倍的期股,經營者在3 年內再以既定價格分期繳納股款,將期股逐步購買變成實股。不過經營者在繳足所持有的全部期股的股款之前,其所持有的這一部分股份只有表決權和收益權,沒有所有權。待全部股款繳足后,期股的所有權才屬于經營者。經營者任期屆滿2年后,經審計合格,該股份可以出資人受讓方式變現。 所以北京實施股份期權試點的方式又被概括為“3+2”方式。即先是在任期3 年內將期股認購成實股,待任期結束2年后就可以變現。 (注:參見《期股激勵經營者股東化》,載《北京青年報》1999年11月11日第2版。 )企業實行期權要經受三步考驗。第一步即要求必須是效益好、管理到位的企業方有資格參與期權試點。第二步是要使企業實現連年的高比例凈資產收益,這樣期股的收益和所持實股的收益才能抵補每年應交的股款。否則經營者每年須再拿出一定數額的現金投入企業,才能得到他應得的股權。第三步是要接受多方嚴格審計。(注:參見《期權能否造就一代新富》,載《北京青年報》1999年12月5日第17版。 )作為股票期權試點企業的北京雙橋制藥公司副總經理李士鑫談了對期權的看法。他說如果出資10萬元持有公司股份,得到的股票期權是出資的3 倍即價值30萬元,這就意味著他在任期三年中,企業每年的凈資產收益率必須達到25%以上,實股和期股收益達到10萬元,3年中不需要自己掏錢, 期股即可變現,能擁有價值40萬元的股份。相反,如果公司每年的凈資產收益率低,要想保住應得股權,他每年必須再掏出大量現金投入企業,而且有可能最后血本無歸。用李經理自己的話說,經營者所面臨的壓力是所謂“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注:《期權能否造就一代新富》,載《北京青年報》1999年12月5日第17版。)
從以上試點經驗不難看出,股票期權原來是作為充實年薪制內容、提高經營者報酬的一項制度被引進的。但由于想使其成為具有獎勵與約束相結合、責權利相結合的復合機制,在試點中幾經改造,就變成了經營者對企業效益的擔保機制,使人感到其約束機能要大于激勵機能。面對這樣一種股票期權制度,恐怕大多數經營者都會心有余悸。那么股票期權原本是什么樣的制度,它為什么能在國外被廣泛利用呢?
二、期股探析
股票期權(STOCK OPTION)又稱“股票選擇權”或“股份期權”,在我國又常稱其為“期股股權”。簡單說它是公司給予經營者在一定期間內,可用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股份的權利的制度。綜觀各國實行的股票期權制度,以購買股份的財源為標準,大致可將股票期權分為以下三類:1.公司從市場購回本公司股票,然后給予經營者以一定價格、在一定期間內購買該股票的權利,經營者行使權利后再以市價出售這些股票,以賺取權利取得價(買入價)與權利行使價(賣出價)之間的差價利益。2.公司給予經營者新股認購權,經營者可在一定期間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向公司購買新股,然后出售,以賺取差價利益。3.公司僅以金錢方式向經營者支付權利賦予時的股價(權利取得價)與一定期間經過后的股份(權利行使價)之間的差價,而不向經營者移轉股份。在這一定期間內僅股份利益屬于經營者,即經營者有對股份的利益請求權,但不能行使表決權,也不能轉讓或繼承。(注:參見日本《商事法務》第1470號,1910月第5期。)
篇4:對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的思考<\/h2>股票期權制是一種激勵與約束對稱的制度安排,如果公司運行得好,公司股票升值,期權持有人即可獲得收益;公司經營不善,則股票下跌,期權持有人的未行權的股票就發生貶值,就會使期權持有人的財富縮水,對期權持有人來說就是一種風險。如果處于后一種情況,公司經理人的個人利益與公司的整體利益都將遭受損失。在這種時候,公司經理人一般都會積極主動地去挖掘潛力,開拓市場,調整營銷策略,加強技術攻關,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費用,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經理人的行為動機完全是一種自覺的而非強制性的,這就是財富魔力所發揮的作用。
一、股票期權在激勵之后的反作用
股票期權具有激勵機制的積極作用,但當財富與個人掛鉤而且數額巨大時,將導致人們逐利和貪婪心理的膨脹。由于股票期權是持有人在未來的特定時間可以按預先所規定的認購價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的股票,所以,認購價與股票市價之間的差距越大,期權持有人的利益就越大,不斷推高的股票市價就會使期權持有人的財富不斷增加。由此可見,期權持有人拿回家的錢與他們將股價推高直接有關。正是這種關聯性,使公司管理層作假產生了內在的驅動力。美國接二連三揭露出來的大公司會計造假案,將股票期權這一歷史功臣也拉入會計欺詐的是非中,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股票期權的泛濫實施,激勵機制的反作用加大。據《紐約時報》的統計,有325家美國大公司給予內部高層經理人的認股權利益相當于公司稅前利潤的20%。如此高比例地分配股票期權,將會打亂市場對公司贏利能力的合理預期。在美國由于存在“弱股東,強管理”的問題,CEO的權利過大,公司治理中的約束機制弱化,內部人控制問題也相當嚴重,經理人自己確定期股期權比例,甚至出現了公司效益下降但經理人報酬大幅上升的反常現象。由于股票期權制度的泛濫實施,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的約束,使公司財富過快地集中于少數高管人員手中,這不僅加大了高管人員與普通員工之間的報酬鴻溝,而且會誘導上市公司管理層過分關注本公司股票價格的'波動。這種過分的關注,將使激勵機制走向它的反面,違背設立股票期權的初衷,其行為嚴重侵犯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2.為贏得激勵性報酬不惜弄虛作假虛報利潤。由于在行權期內,經理人的期權收入與公司的股價高低成正比。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會導致企業采用激進的會計政策來抬高股價。所以,為了讓認股權的收益最大化,一些大公司往往通過收購、兼并等資本運作活動來推高公司股價,或利用虛報利潤等欺詐手段來推動股價的上漲。據報道,美國世界通訊公司截止8月8日,已查出的會計造假金額竟高達71億美元;環球電訊公司的前主席蓋瑞?溫尼克,從到,一共賣出了7.35億美元的股票期權;安然董事會主席肯尼斯?雷,則在過去三年中賣出了超過一億美元的期權;世界通訊公司前CEO伯納德?J?埃貝斯,則從公司貸出3.66億美元的個人貸款,其貸款的原因是為了彌補由于公司股價下跌所帶來的期權收入損失。正如美國的評論家所形容的那樣,CEO們用“兩只手管理公司,卻用一千只手去攫取財富”。在已發生的會計的欺詐案中,都存在著股票期權影響的痕跡。正是股票期權這種財富效應,使一些上市公司的CEO們不斷追求短期經濟利益,走上了會計造假的不歸之路,使他們所經營的公司陷入絕境。
3.會計準則的規范機制存在缺陷。從安然等公司會計造假案中,我們發現美國的會計準則無法準確界定形式多樣的金融工具及其交易方法的合法性和真實
篇5:對股票期權激勵機制的思考<\/h2>股票期權制是一種激勵與約束對稱的制度安排,如果公司運行得好,公司股票升值,期權持有人即可獲得收益;公司經營不善,則股票下跌,期權持有人的未行權的股票就發生貶值,就會使期權持有人的財富縮水,對期權持有人來說就是一種風險。如果處于后一種情況,公司經理人的個人利益與公司的整體利益都將遭受損失。在這種時候,公司經理人一般都會積極主動地去挖掘潛力,開拓市場,調整營銷策略,加強技術攻關,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費用,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經理人的行為動機完全是一種自覺的而非強制性的,這就是財富魔力所發揮的作用。
一、股票期權在激勵之后的反作用
股票期權具有激勵機制的積極作用,但當財富與個人掛鉤而且數額巨大時,將導致人們逐利和貪婪心理的膨脹。由于股票期權是持有人在未來的特定時間可以按預先所規定的認購價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的股票,所以,認購價與股票市價之間的差距越大,期權持有人的利益就越大,不斷推高的股票市價就會使期權持有人的財富不斷增加。由此可見,期權持有人拿回家的錢與他們將股價推高直接有關。正是這種關聯性,使公司管理層作假產生了內在的驅動力。美國接二連三揭露出來的大公司會計造假案,將股票期權這一歷史功臣也拉入會計欺詐的是非中,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股票期權的泛濫實施,激勵機制的反作用加大。據《紐約時報》的統計,20有325家美國大公司給予內部高層經理人的認股權利益相當于公司稅前利潤的20%。如此高比例地分配股票期權,將會打亂市場對公司贏利能力的合理預期。在美國由于存在“弱股東,強管理”的問題,CEO的權利過大,公司治理中的約束機制弱化,內部人控制問題也相當嚴重,經理人自己確定期股期權比例,甚至出現了公司效益下降但經理人報酬大幅上升的反常現象。由于股票期權制度的泛濫實施,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的約束,使公司財富過快地集中于少數高管人員手中,這不僅加大了高管人員與普通員工之間的報酬鴻溝,而且會誘導上市公司管理層過分關注本公司股票價格的波動。這種過分的關注,將使激勵機制走向它的反面,違背設立股票期權的初衷,其行為嚴重侵犯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2.為贏得激勵性報酬不惜弄虛作假虛報利潤。由于在行權期內,經理人的期權收入與公司的股價高低成正比。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會導致企業采用激進的會計政策來抬高股價。所以,為了讓認股權的收益最大化,一些大公司往往通過收購、兼并等資本運作活動來推高公司股價,或利用虛報利潤等欺詐手段來推動股價的上漲。據報道,美國世界通訊公司截止208月8日,已查出的會計造假金額竟高達71億美元;環球電訊公司的前主席蓋瑞?溫尼克,從19到20,一共賣出了7.35億美元的股票期權;安然董事會主席肯尼斯?雷,則在過去三年中賣出了超過一億美元的期權;世界通訊公司前CEO伯納德?J?埃貝斯,則從公司貸出3.66億美元的個人貸款,其貸款的原因是為了彌補由于公司股價下跌所帶來的期權收入損失。正如美國的評論家所形容的那樣,CEO們用“兩只手管理公司,卻用一千只手去攫取財富”。在已發生的會計的欺詐案中,都存在著股票期權影響的痕跡。正是股票期權這種財富效應,使一些上市公司的CEO們不斷追求短期經濟利益,走上了會計造假的不歸之路,使他們所經營的公司陷入絕境。
3.會計準則的規范機制存在缺陷。從安然等公司會計造假案中,我們發現美國的會計準則無法準確界定形式多樣的金融工具及其交易方法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對未付諸實施的承諾和合同責任不要求對外報告,這樣使上市公司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實際情況。尤其是對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美國現行的會計準則,以股票期權行權前沒有發生現金流出為由,將股票期權不確認費用。這樣的會計處理規定,使實行股票期權制度的公司,在其股票期權的行權前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產生任何影響,可以不稀釋企業的每股收益,能夠保持股價穩定或向上攀升,客觀上造成利潤虛增的合法化。
二、教訓與建議
通過對美國資本市場上股票期權制的各因素分析,我們感到應吸取的經驗和教訓頗多,所受到的啟示極為豐富。應避免發生的問題是:
1.股票期權的'發放和分配要保持一個合理比例,不能過多、過濫,應避免財富的過分集中誘發作假動因。
2.在兩權分離的經營模式下,監督與激勵機制同等重要,如果片面地強調某一方面,都將受到懲罰。如近的美國,將CEO的作用不斷神化,神化之后的CEO其身價倍增,為了讓CEO們能夠為公司痛快地賺錢,不斷加大其激勵的籌碼,給予的股票期權越來越多,但激勵之后的監管并沒有跟上,反而授予CEO更多的權利。在這種狀況下,原來的約束機制形同虛設。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為了讓外人仍然承認自己有能力,或讓自己手里的期權仍能帶來更多的鈔票,他們不得不采取多種方法去作假,美林、世界通訊、施樂的會計造假就是最好的例證。由此可見,當激勵機制沒有制度約束時,將鼓勵人們的貪欲并鋌而走險。
3.美國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案,告誡我們不要盲目迷信發達國家的法律、規則和制度,不要只看繁榮不看漏洞。美國一直稱贊自己的會計準則是世界上最好的,正是這些最好的準則掩蓋了安然公司的作假,縱容了世界通訊公司的會計欺詐。這些教訓使我們懂得,客觀的分析和利用別人的經驗是極為必要的。我國是在近三年內,在學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在一些上市公司為了解決公司的委托代理關系,調動經理人工作的積極性而開始試行股票期權制度,由于時間較短還無法判斷其優劣。據韓國三星經濟研究所最近提供的研究報告揭示,韓國到年初已有30%的公司實行了長期的激勵機制,但并沒有帶來預期的激勵效果,反而助長了注重短期可視性效益的風氣,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因而提出針對東方社會的特點,應注重團隊精神的培養。由此想到,我國的經濟改革和制度建設,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吸收任何先進的經驗和方法都要客觀地評價,運用時應揚長避短,并結合國情逐步建立和完善能夠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制度環境。
股票期權制不僅是一種權利的贈予,而且又是對企業剩余價值進行分配的重要方式,所以,它的實施將涉及到各方面的經濟利益,如何處理好各方面的經濟關系,這就需要借助于法律制度來協調。可是目前我國的法律制度環境還不具備實施股票期權的條件,這是因為在我國的現行的法律法規中,都沒有規定企業可以實行股票期權計劃,更沒有對持有股票期權的個人給予任何稅收上的優惠。由此可見,在我國實施股票期權還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礙。另外,對股票期權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如何對外進行信息披露也沒有相應的會計規范。可以認為,在我國公司中實施股票期權制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但要真正地運行比較規范的股票期權制則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為了使股票期權計劃能夠在我國順利推廣和實施,借此筆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1.完善法律、法規制度,為股票期權制度的實施做好制度準備。目前我國的《公司法》第149條中明確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這樣的規定,就從源頭上限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回購的方式,取得本公司的股票以便滿足股票期權持有人行權時的需要。通過修改《公司法》,才能為股票期權計劃的實施創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在
公司法的修訂中,應允許上市公司回購并持有一定比例的本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是專門用于股票期權計劃的。按照我國《證券法》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不得買入或者賣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這樣的規定直接制約了股票期權的兌現,影響股票期權計劃的實施。因此,應對《證券法》中的相應條款進行修訂,應當允許股票期權的持有人在特定的期限內買賣本公司的股票,并通過證券監管來控制和管理這些股票的交易行為。
2.修訂稅收法規,盡量在稅收上支持股票期權制度的實施。股票期權制度在我國是一項新生事物,它的實施將有助于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社會分配制度的完善,因此,該項制度的推行理所當然應得到國家的支持。而目前,我國的稅收制度沒有這方面的優惠政策,為了鼓勵企業實施長期的激勵機制,就應該在稅收優惠方面做出一些特別規定,例如,對股票期權的價值可以作為費用計入利潤表,并允許稅前列支。
3.盡快制定股票期權的會計制度或相應的會計準則。鑒于美國在股票期權上的會計缺陷所導致的會計危機,我國在實施股票期權計劃時應事先制定出比較規范的會計制度或會計準則,要將股票期權確認為費用,并在股票期權贈予時予以確認,在定期的會計報告中應及時披露股票期權的變動、結存情況以及行權日期。
4.應設立薪酬委員會,按授權管理公司股票期權計劃。薪酬委員會是由代表股東利益的董事會直接領導,根據董事會的授權來制定股票期權計劃,該計劃要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充分研究討論后才能予以實施。在計劃中,應明確規定股票期權的贈予范圍、贈予數量、行權價格、行權日期等。
5.加強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提高公司科學化管理水平。加強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實施全方位的內部控制管理是股票期權計劃實施的基礎,更是長期激勵機制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前提。因此,在實施股票期權計劃時,公司必須要有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和良好的人文環境,必須要有一系列的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只有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才能保證股票期權計劃的順利實施。
篇9:有效的證券市場與股票期權的激勵作用<\/h2>
內容摘要:一個有效的股票期權將可以有效地協調經營者與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但要真正發揮其激勵作用,必須依賴于一個完善、高效的證券市場。本文主要通過對股票期權激勵作用與市場有效性之間關系的闡述,討論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證券市場的有效性,為股票期權發揮其應有的激勵作用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關鍵詞:證券市場 股票期權 有效性 激勵
在現代企業中,為了維護出資者的合法權益,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需要構建一套完善的經營者激勵機制。股票期權因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激勵形式而備受關注。但股票期權激勵機制能否達到預期效果卻依賴于外部條件的完善,包括資本市場的完善、經理市場的建立與健全以及各種制度措施的建立與完善等等。其中資本市場的完善,尤其是證券市場的有效是發揮股票期權應有的激勵作用的重要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