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吧

導航欄

×
你的位置: 筆記網 > 讀書筆記 > 導航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發表時間:2025-04-09

2025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通用十三篇)。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1

為了體現公司理念,建立科學的企業管理機制,有效激發員工的創業熱情,不斷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經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現對公司創業伙伴進行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并以此作為今后行權的合法書面依據。

一、干股的激勵標準與期權的授權計劃

1、公司贈送x萬元分紅股權作為激勵標準,以此獲得每年公司年稅后利潤(不含政府補貼和關聯公司轉移利潤)的分紅收益,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為截止日。原則上干股激勵部分收益累積后作為今后個人入股資金,暫時不進行現金分配,在期權行權時一次性以稅后現金分紅形式進行購買股份,多退少補。

2、公司授予個人干股,在未行權前股權仍屬原股東所有,授予對象只享有干股分紅的收益權本次確定期權計劃的期權數量為萬股,每股為人民幣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勵核算辦法與期權的行權方式

1、干股分紅按照公司的實際稅后利潤,公司財務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向管理層透明與公開,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員參與監督。每年稅后利潤暫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最終確認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時以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審計報告為準。

2、期權行權在公司改制時進行,并一次性行權,如放棄行權,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積分紅按稅后的現金分紅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權價格按行權時公司每股凈資產價格確定,出資以其所持干股累積未分配收益沖抵,多退少補。如干股累積分紅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權金額且本人不予補足,則對應不足出資部分視為其本人自愿放棄,原權益仍屬于原股東,其本人相關股份數量根據其實際出資情況自動調整,其相關損失也由其本人承擔;期權行權后,公司以增資形式將員工出資轉增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須是其本人,同時必須符合公司以下相關要求;

5、期權轉股手續與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時的增資或引入戰略投資者,則公司在保證其本人現有期權數量的基礎上,有權對公司股權進行重組,以便保證公司的順利上市。

三、授予對象及條件

1、干股激勵及期權授予對象經管會提名、股東會批準的核心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的骨干員工;

2、本方案只作為公司內部人員的首次激勵計劃

3、授予對象必須是本公司正式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公司制度,同時愿意接受本方案有關規定

四、基于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的性質,受益員工必須承諾并保證:

1、承諾絕對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本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保證有關投入公司的資產(包括技術等無形資產)不存在任何類型或性質的抵押、質押、債務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權利。

3、保證不存在任何未經披露與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資情形,也未為投資之目的充當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為確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續經營,本人保證在公司上市的3年內不離職,并保證在離職后3年內不從事與本人在科博達工作期間完全相同的業務經營活動,無論何時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業秘密。

5、本人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在公司上市前離職,離職前所持的干股激勵收益根據賬面實際金額,按照稅后現金分紅形式支付給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勵由于本人離職自動終止,期權計劃同時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規定服務期限內離職,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攤)的原則,將所持的股權收益按照上市前雙方約定的有關規定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承諾放棄公司給予的所有干股激勵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條雙方約定的(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規定處理。

9、任職期間,本人保證維護企業正當權益,如存在職務侵占、受賄、從事與本企業(包括分支機構)經營范圍相同的.經營活動、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實際損失的違約金,同時愿意接受公司對于本人的行政處罰甚至開除處理;

10、本人保證所持干股激勵與期權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本人愿意由公司無條件無償收回。

本人保證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對本人激勵的任何情況。

五、股東權益

1、期權完成行權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關規定,其以實際出資享受相應表決權和收益權。其他相關權益,由《公司章程》具體規定;

2、公司根據其投資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確定分紅,若公司分紅用于轉增資本,視同其實際出資,其相關稅費由股東自己承擔。

3、今后如因上市股權增發需要,公司有權對股權進行整合,具體股權整合方案屆時協商確定。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其它方損失。若因一方違反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其他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且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可以免于承擔其他方損失賠償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協議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由各方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友好協商決定,或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若因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考慮到上市的有關要求,本協議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備案授予對象保留>一份副本;

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有條件的給予激勵對象部分股東權益,使其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的長期目標。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2

1.計劃管理

認股權計劃包括經理人員股票期權計劃、非執行董事股票期權計劃、雇員股票期權計劃。計劃的管理由公司董事會的薪酬委員會負責管理。

2.期權股份

依據計劃規定,所有期權類型可用來行權的股票數額在計劃期內不能超過計劃批準日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總數的10%。用于計劃的股份是公司已核準發行的普通股,可以是未流通的股票、庫存股票或者是經董事會同意回購的股票,依據計劃已授予但未行權的并被終止的股票期權所涉及的股份可以依照計劃重新進行分配。同時授予的股票期權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任何時間,董事會決定上市、登記或核定的股份必須遵守香港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得到股票上市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同意或批準。

(2)發行或回購的股份也應遵守同樣的規定。

(3)除非上市、登記、核定、批準都是有效的或者能夠被董事會無條件接受,否則,授予的股票期權都不能行權。

(4)股票期權屬于期權持有人自身,不可轉讓。期權持有人無權出售、轉讓、抵押,無權促成或破壞與期權直接或間接相關的任何第二方的利益。

3.授予數量

除依據計劃已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所需的股票外,如果授予股票期權將使得依計劃下配發或將要配發的股票,及按其他計劃準許公司配發授予董事、經理人員和雇員或使他們受益的股票或其他證券的票面價值總額超過公司發行股本票面價值總額的10%,不得再提供或授予股票期權。如果授予某個符合規定的雇員股票期權將造成按本計劃應配發給該雇員的股票;和按之前的股票期權計劃已配發給該雇員的股票;及按之前的股票期權計劃應配發但未配發的股票總數超過按照本計劃已配發和應配發的股票總數的25%時,不得再向該雇員提供或授予股票期權。

另外計劃還規定,注銷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期權,必須經由股東大會批準,而計劃的參與人及其聯系人必須在股東大會上放棄投票權。在股東大會表決是否通過有關注銷的決議時,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在股東大會批準注銷后,已注銷期權可重新發出,但必須符合有關計劃的條款。

在期權授予方面,計劃規定董事會在計劃期內,可以隨時自主決定在一定條件下將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以一定的價格提供給符合規定的行權人員。行權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及接受的數量,不過接受的數量必須是該股票交易的一手或其整數倍。同時計劃規定在首次公布全年業績或公布中報業績前的一個月內,不得授予期權、直至有關資料在報刊上刊登為止。經理計劃規定是在資格人參加計劃的決議當日或提升或受聘日授予。經理人員和特殊人才的股票期權可以單獨或同其他獎勵一道授予。薪酬委員會負責決定哪些經理人員和特殊人員應當被授予期權,授予時間和授予次數,與期權相應的普通股的數量,和應當授予的期權種類。經理計劃和雇員期權計劃每兩年全面配發一次,每次全面配發期間,薪酬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向符合要求,但上次末獲配發的相關雇員配發股票期權。非執行董事的期權每年定期等額授予一次,公司的每一位非執行董事將按規定的條件每年自動得到一定股數的股票期權,數量由董事會確定。雇員期權計劃每兩年全面配發一次,每次全面配發期間,公司可以根據需要向個別新的符合要求,但上次未獲配發的雇員或其他公司認為有特殊情況的雇員配發股票期權。

4.行權價格

行權價為下列兩者中較高者:

(1)期權授予日的收市價

(2)期權授予日前5個營業日的平均收市價。

5.行權方式

有兩個基本要求:一是行權人必須滿足行權時仍在公司工作并且從期權授予日后一直連續在公司工作,否則不能行權;二是當公司要求時,行權人應向公司以現金方式足額繳納由公司代扣、代繳的,涉及此次行權的稅收,否則,行權人應當自己負責應繳的稅收。行權時購買股票所支付的現金必須一次付清,一般應以現金方式行權,除非薪酬委員會制定了其他決議,即:

(1)行權人交易自己原先持有的`公司普通股股票,用此收益行權;

(2)同時繳納一部分現金和交易一部分股票,二者價值合計等于行權費用總額。期權行權后,期權所涉及股票應在有效行權的30日之內發行并分配給期權持有人,公司應一直保有充足的被批準但尚未發行的以分配給剩余的未行權的期權。計劃規定,所有分配和發行的股票都應遵從香港或其他適應地區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6.條款修改

計劃規定,如果未經過已授予期權行權人的同意,當修改、暫停或終止計劃時,不能改變或削弱他們已有的權利和義務。薪酬委員會在遵守這些條件的前提下,在認為有必要修改計劃時,可以按照如下方式修改計劃條款:

(1)準許對授予的股票進行小的調整,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或其他地區的所得稅改變后或其他新實施計劃的新要求。

(2)定期或不定期的挑選和決定受獎勵人員。

(3)決定是否和多大程度上獎勵股票期權,強制性持股和儲蓄性持股計劃。但對于如下一些內容:期權的轉讓、期權贈予的限制、期權認購數量的付款要求、期權行權的限制、行權時所附股票的權利、期權持有人在公司停業時的權利、期權價格的決定或調整、行權(或任意特定時期)的限制、接受期權的資格條件的重大改變或改變授予雇員股票期權的資格等級、每一獎勵計劃所需的普通股票的權數等修改,如果沒有經過半數公司股東(指: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東、可轉換優先股股東、及其他類型和系列股票的股東)同意,則修改無效。

7.強制條款

中國聯通認股權計劃有一個很特別的特點是與強制持股計劃結合在一起,滿足強制持股要求是授予股票期權的附加條件,對于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數量完成強制持股的人員,應當依據具體情況給予如下處分:

(1)取消參加經理人員的股票期權計劃的資格;

(2)減少其應得的股票期權的數額;

(3)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其他處罰。為此公司專門制定了強制持股計劃,由薪酬委員會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強制持股的股票通常是由個人從公開市場購買、或來自獎金的部分或全部和部分工資以股票形式發放、股票期權的行權、獎勵限制性股票或將漲工資部分以股票形式發放。為了鼓勵經理人員的長期行為,計劃規定以此計劃購買的公司股票在股票持有人在公司受雇期間不能出售,參加人員在從公司離任兩年后或正常退休一年后方可出售其部分股票。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3

目錄

特別提示

第一章 釋義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管理人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第九章 規則

特別提示

1、本股權激勵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網絡”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訂。

2、本股權激勵計劃采取股份期權模式。股份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的______________。

本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_______萬份股份期權,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萬的____%,其中首次授予權益_______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_______萬股的____%,預留_______萬份,占目前公司注冊總額_______萬的____%。在滿足行權條件的情況下,每份股份期權擁有在有效期內以預先確定的行權價格購買_______股公司股份的權利。

3、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為________元。

價格計算方式:

4、在本激勵計劃實施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份期權行權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增資擴股、__________等事宜,股份期權的數量及所涉及的標的股份總數將做相應的調整。

5、本激勵計劃有效期為______年,即股份期權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份期權行權完畢之日止。

6、本激勵計劃對象行權資金以自籌方式解決,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本激勵計劃獲取的有關股份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7、本激勵計劃必須經公司___________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一章 釋義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的含義如下:

1、公司、本公司、某網絡、公司,指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2、激勵計劃、本計劃,指以公司股份為標的,對________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計劃。

3、股份期權、期權,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虛擬股份(即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權)的權利。

3、激勵對象,指按照本計劃規定獲得股份期權的公司_____________及其他員工。

4、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的日期。

5、等待期,指股份期權授予日至股份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段。

6、行權,指激勵對象根據股份期權激勵計劃,行使其所擁有的股份期權的行為,在本計劃中行權即為激勵對象按照激勵計劃設定的條件購買標的股份的行為。

7、可行權日,指指激勵對象可以行權的日期,可行權日必須是交易日。

8、行權價格,指本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公司股份的價格。

9、《公司章程》,指 《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0、《公司法》,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為了_______(具體的目的等)_______ ,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訂本激勵計劃。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管理人

1、___________是股權激勵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機構/負責人,依據管理辦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擬訂和修訂股權激勵計劃。

(二)……

(三)……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一、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

(一)激勵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本計劃激勵對象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而確定。

(二)激勵對象確定的________依據……。

(三)……

二、激勵對象的范圍

本計劃涉及的激勵對象共計_____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

(三)……;

(四)……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一、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股份來源

本激勵計劃的股份來源于增資擴股/股東轉讓……

二、股份期權激勵計劃標的股份數量

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股份期權_____萬份股份期權,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_____萬股的____%。

本公司為有限公司,所授予激勵對象的股份為虛擬股份,本公司的股權估值為_____萬元人民幣,虛擬為_____萬股股份,1%的股權虛擬為_______股,在工商登記中仍按百分比進行登記。

三、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分配

本次期權授予計劃中,授予高管人員____人,合計授予_______萬股,占本次授予期權總數的____%;授予……

四、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權日、禁售期

1、有效期

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份期權首次授予日起____年。

2、授予日

授予日為本計劃首次授予日及各次預留授予日經_________審議批準之日。

3、等待期

股份期權授予后至股份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本計劃等待期為____個月。

4、可行權日

在本計劃通過后,授予的股份期權自授予日起滿____個月后可以開始行權。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對激勵對象行權后所獲股份進行售出限制的時間段。

激勵對象為_______的,則【具體的年限或特殊情形】,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1、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

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為______元。

六、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權的條件

1、股份期權的獲授條件

激勵對象只有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獲授股份期權: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

② ……;

③ ……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②……;

③……

2、股份期權的行權條件

在行權期,激勵對象行使已獲授的股份期權需滿足如下條件:

① ……;

② ……;

③ ……

七、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1、股份期權數量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減資、分紅派息等事項,應對股份期權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

Q=Q0×(1+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份期權數量;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即每股股份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后增加的股份數量);

Q為調整后的股份期權數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份期權數量;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Q為調整后的股份期權數量。

(3)減資

Q=Q0×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份期權數量;n為減資比例(即1股公司股份縮為n股股份);Q為調整后的股份期權數量。

2、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減資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

P=P0÷(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股份公司總股本的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3)減資

P=P0÷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減資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5)增資

公司在發生增發新股的情況下,股份期權的數量和授予價格不做調整。

3、股份期權激勵計劃調整的程序

當出現前述情況時由公司董事會決定調整行權價格、股份期權數量。

4、提前或加速行權

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視激勵對象實際工作年限以及職位等提出加速行權方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激勵對象不得對該方案提出異議。

在股份期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可采取加速行權。工作滿一年,可以提前對未來6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工作滿兩年,可以提前對未來12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以此類推,不滿一年部分,可以提前對未來3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

5、股權回購

公司無義務對激勵對象持有的股份進行回購,但是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權對激勵對象已行權但未轉讓交易的股權按照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平價格或估值進行回購,每股回購價格不低于期權行權價格。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一、本計劃將提交_________審議。

二、本計劃經公司_________審議通過后,并且符合本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在規定時間內向激勵對象授予股份期權。

三、股份期權的授予、激勵對象的行權程序:

(一)股份期權的授予

1、公司_________負責股份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擬定、修訂、審議。

2、_________辦理具體的股份期權授予、行權等事宜。

(二)股份期權行權程序

1、獲授對象在期權計劃確定的可行權日內,向公司提出行權申請,并交付相應的購股款項。

2、_________對申請人的行權數額、行權資格與行權條件審查確認。

3、獲授對象的行權申請經_________確認后,按申請行權數量向獲授對象轉讓股份或進行增資擴股。

4、獲授對象行權后,涉及注冊資本變更的,向登記機構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一、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1、公司具有對本計劃的解釋和執行權,并按本計劃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監督,若激勵對象未達到本計劃所確定的行權條件,公司將按本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期權。

2、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股份期權激勵計劃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3、公司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申報、信息披露等義務(如需)。

4、……

二、激勵對象的權利與義務

(一)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二)激勵對象應當按照本計劃規定鎖定其獲授的股份期權。

(三)激勵對象的資金來源為激勵對象自籌資金。

(四)激勵對象獲授的股份期權在等待期內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五)激勵對象因激勵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稅收法規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一、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計劃即行終止:

(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時,如公司董事會決定不再執行本計劃;

(二)股權激勵計劃,則適用第五章第四條中的加速行權規定,否則仍按照本計劃執行……;

(三)………;

(四)………

三、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生變化

(一)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權終止行權,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公司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或發生勞動合同約定的失職、瀆職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或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公司有充分證據證明該激勵對象在任職期間,存在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露經營和技術秘密等損害公司利益、聲譽等的違法違紀行為,直接或間接損害公司利益;

3、因犯罪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成為不能持有公司股份或股份期權的人員;

5、公司________認定的其他情況。

(二)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權繼續保留行權權利,并在30天內完成行權(如遇不可行權日,從可行權日計算日期或30天內提交行權申請),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到期后,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經和公司協商一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3、因經營考慮,公司單方面終止或解除與激勵對象訂立的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4、喪失勞動能力;

5、死亡;

6、其它董事會認定的情況。

(三)特殊情形處理

1、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負傷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份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2、到法定年齡退休且退休后不繼續在公司任職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份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3、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死亡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份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并根據法律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九章 規則

一、本計劃經公司_________審議通過后生效。

二、本計劃由公司_________負責解釋。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4

業績指標選擇不合理

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是為了推動公司的長遠發展,在推行股權激勵過程中,有些上市公司常常有意或無意地選擇不合理的指標進行考核,這樣就違背了推行股權激勵的初衷,股權激勵成為了上市公司高管的造福工具。

例如:20xx年公布股權激勵方案的網宿科技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網宿科技公布的行權條件為:第一個行權期,相比20xx年,20xx年凈利潤增長不低于20%;第二個行權期相比20xx年,20xx年凈利潤增長不低于40%;

第三個行權期,相比20xx年,20xx年凈利潤增長不低于80%;第四個行權期,相比20xx年,20xx年凈利潤增長不低于100%。從網宿科技的股權激勵方案來看,一是業績指標的選擇不合理。網宿科技于20xx年在創業板上市,由于資金超募,導致其凈資產從上市前的14 272.12萬元迅速上升到了70 842.78萬元,由于凈資產快速膨脹,而其20xx和20xx年的凈利潤變化幅度不大,導致其凈資產收益率反而逐年下降,從上市前的25.98%下降到了20xx年的5.3%(見表1)。網宿科技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有意避開了凈資產收益率這一重要的財務指標,只把凈利潤列入考核指標。

二是對業績指標設置條件過低。網宿科技的四次行權條件分別為:相比20xx年,20xx- 20xx年凈利潤增長分別不低于20%、40%、80%、100%,如果算復合增長率還不到20%。

雖然年均20%的凈利潤增長率比GDP的增長速度要高,但是考慮到企業通常都有經營杠桿和財務杠桿效應,企業的實際收入增長率和GDP的增長率也不會差太多。因此,對于定義高成長創業板的網宿科技收入增長率不能超過社會的平均增長速度,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一利潤的增長速度顯得不合理。

降低激勵條件或激勵條件流于形式

降低股權激勵條件表現為業績考核門檻遠低于公司歷年水平或其中任何一年的業績水平。有些公司通過降低行權條件和行權價方式實現,如在股權激勵方案中設定限制性股票三年解鎖條件設置過低,再如以限制性股票為激勵方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授予價為二級市場的50%。

上市公司降低激勵條件或激勵條件流于形式這種低門檻的業績考核,不僅不能起到激勵作用,甚至還存在大股東借股權激勵向激勵對象輸送利益的可能。 ? ? ?例如:九陽股份為了適應內部產業結構調整及外部經濟環境條件的變化,在20xx年2月決定以定向發行426萬新股的方式對246名骨干啟動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方案中規定只要20xx-20xx年公司凈利潤分別比上年上漲5%、6%、7%,被激勵對象就可以獲得股票。

另外,除行權條件過低外,其行權價也很低。九陽股份以公告日(20xx年2月15)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15.18的50%確定,每股行權價為7.59元,而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16.39元,這種定價方式與其他一些推出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司相比,折扣力度也大了許多。

同時該行權價格的作價方法也違反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定向增發股份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價格的90%,也就是九陽股份股權激勵股票行權價應不得低于13.67元。但是九陽股份卻以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50%作為行權價,顯然是違規的。對于這些股票激勵對象來說,最高僅7%的凈利潤增長率,預示著這些激勵對象即使不付出很多甚至不作為也能穩拿激勵股票,但這對于新高管和其他員工來說顯得很不公平,同時也違背了股權激勵的.本意。因此在20xx年8月16號股權激勵被緊急叫停。

缺乏激勵對象違規收益的追繳機制

如果激勵對象因為自身違規而喪失激勵資格,多數公司規定要依情況采取措施,以期權為例,常見條款是:違規后公司未授出的股票期權失效,未行權的部分不再行權,對于已行權的部分,按照授予價格回購。

但是絕大多數公司沒有明確激勵對象違規收益追繳措施以及相應責任。此外,按照授予價格回購股份,有些情況下還會給激勵對象帶來“套利”機會,變懲為獎,適得其反。20xx年證券市場上漢王科技高管的限售股的精確減持就是一個典型。

例如:漢王科技20xx年3月3號成功登上中小板,發行價41.9元,開盤價78元。同年5月24號股價高達175元,相比發行價漲3倍,根據股票交易的規則,上市公司年報、半年報、季報公告前30日內,以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等公告前10日內,屬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這個時期也叫“窗口期”。

此期間公司高管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屬于違規。但是20xx年3月4日,漢王科技9名高管的股票集體解禁,3月18日20xx年報披露,而3月21日是實質意義上的首個解禁日,漢王科技9名高管利用報表披露的時間安排,精確減持150萬股股票。在高管減持股票后,漢王科技的壞消息接踵而至。先是20xx年4月19日公布漢王科技第一季度業績虧損公告,緊接著是一季度報告虧損,20xx年5月17日計提跌價準備,7月30日報告半年度巨虧。雖然證監會在20xx年12月22日立案調查漢王科技,主要是漢王科技涉嫌會計信息披露違規。然而,由于缺乏違規收益的追繳機制,目前該案如何定論,還不得而知。

激勵時間和人員選擇不透明

股權激勵的時間和人員選擇不透明主要出現在一些即將上市的企業中。有些即將上市的公司為了避免上市后股權激勵的高成本,在上市前1-2年就以極低的行權價格進行突擊股權轉讓和增資的股權激勵,這種低價與同期的另一次增資擴股價格存在巨大落差。

再就是突擊入股的人員選擇上往往不夠透明,使得凈利潤和每股收益實質上在上市前已經被稀釋。這種情形已經引起了發審委的重點關注。20xx年申請IPO被發審委否決的樂歌視訊就是典型。

例如:樂歌視訊20xx年在中小板IPO的申請被證監會、發審委駁回,主要原因是涉嫌上市前年前突擊增資擴股以極低的價格完成。20xx年3月3日,樂歌視訊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新增注冊資本67.34萬美元。新增的注冊資本全部由新股東聚才投資以現金認繳,增資價格為2.6103美元/股。

僅僅在半月后,公司新增注冊資本30.53萬美元。新增的注冊資本由新股東寇光武、高原以現金方式各自認繳50%,增資價格為4.7987美元/股。僅相差半個月時間,但聚才投資的入股價格僅為兩自然人股東入股價格的54.4%。短時間內的兩次增資擴股,為何價格會有如此大的差異,這不得不讓人覺得蹊蹺。

樂歌視訊的招股說明書顯示,聚才投資的28名自然人股東均為樂歌視訊的高管。顯然,聚才投資是為完成股權激勵而成立的法人單位。雖然聚才投資名義上是樂歌視訊眾高管成立的公司,但其股權結構顯示,姜藝占有其57.36%的出資比例,為聚才投資的控股股東。

而其余27名高管所占出資比例,除副總經理景曉輝占到5%,其余均低于或等于2.5%。同時,公司20xx年的第二次增資所引進的投資人寇光武和高原也可以看成是股權激勵的對象,寇光武為上市公司煙臺萬華常務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兼董事會秘書。高原曾擔任過上市公司外高橋的董事會秘書,此二人為公司實際控制人項樂宏在北大EMBA28班同學。然而,股權激勵的初衷是為了激勵上市公司高管為股東創造更多財富,如果股權激勵選擇那些對企業發展基本沒有做出貢獻的外來人士,明顯是違背了股權激勵的本意。

等待期設置較短

統計發現,絕大多數公司的等待期都是激勵辦法規定的下限(1年),只有個別公司的等待期是1.5年。等待期過短不利于體現長期激勵效應,甚至誘發激勵對象的短期行為,有悖于股權激勵的初衷。根據普華永道20xx年全球股權激勵調查數據,在股票期權中,按照等待期長短劃分,等待期長度為3-4年的一次性授予和3-4年的分次授予占比約為80%。顯然,我國民營上市公司設置的等待期相對較短

沒有“意外之財”過濾機制

股票價格受到公司內在因素和市場整體因素的影響,而后者帶來的股價上漲與激勵對象的努力缺乏實質性聯系,由此產生的收益一般被稱為“意外之財”。

如果由于市場行情的變化導致公司股價大幅度上漲,高管即使經營較差,仍然能夠從股權激勵的行權中獲取豐厚的薪酬,如果對于高管的這種“意外之財”沒有過濾機制,則股權激勵機制發揮的作用有限。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______章程》、《______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______(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甲方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股權。

二、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為兩年。

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系連續滿三年并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核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三、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______%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后,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

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為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______%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____%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______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四、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后即進入行權期。

行權期限為兩年。

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

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為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五、乙方的`行權選擇權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

甲方不得干預。

六、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核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______%或者實現凈利潤不少于人民幣______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為______。

2、甲方對乙方的考核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核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

具體考核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七、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系的;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______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甲方:

乙方: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6

【問題描述】

1、某銷售驅動型企業,主營乳制品及飲品代理。年營業額約3200萬,近三年業績呈負增長。

2、從營銷副總開始,均對公司發展喪失信心,銷售團隊負能量蔓延,員工流失率增高。

3、老板根據年度經營狀況計算利潤,給營銷副總及骨干發放分紅,但計算方式、財務等不公開,員工的安全度及競爭性較弱。

【系統解決思路】

1、設置三級目標,完成底線目標方可享受年度分紅激勵。

2、對營銷副總等骨干員工設置年度分紅,明確激勵對象。

3、根據崗位價值,設置崗位分紅系數。

4、對中高層實行月度績效考核制,且年度平均績效得分與分紅掛鉤。

【方案呈現】

一、激勵對象

營銷副總、KA總監、零售總監、渠道總監、物流經理

二、業績目標

年度經營銷售額及凈利潤的底線目標100%達成后,本激勵方案方有效。

三、激勵基金

在公司完成上述銷售額目標及凈利潤目標的前提下,提取年度凈利潤的`10%作為風險提留金,10%作為公益金、公積金。其余80%凈利潤中提取25%作為年度分紅激勵基金。

四、考核辦法

分紅激勵崗位根據公司績效考核辦法進行績效評估,根據20__年月度平均績效得分計算績效系數。

五、分配與發放

1、激勵對象可分配激勵基金數計算公式:

年度分紅金總額=年度凈利潤__80%__25%__分紅激勵分配系數__績效系數

2、分紅激勵金分兩次發放

(1)第一次發放50%,在次年4月30日完成發放。

(2)第二次發放50%,在次年9月30日完成發放。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7

新三板股權激勵基本介紹

股權激勵是為充分發揮人才潛力、實現企業績效最大化而對員工進行長期激勵的一種手段,即通過各種方式使員工直接或間接持有企業股權,從而實現員工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股權激勵的本質便在于通過對人力資本價值及人力資本剩余價值索取權的承認,正確處理貨幣資本與人力資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機制與制度安排。股權激勵與其他一般激勵的顯著區別便在于它的長期性、約束性。

新三板掛牌企業大多為處于成長期的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的挖掘當然顯得更為重要,故新三板掛牌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目前正開展得如火如荼。

新三板法律法規關于股權激勵的規定

針對新三板掛牌企業的股權激勵并沒有詳細的法律規定,只見于新三板法律法規中對股權激勵計劃的披露作出了相應的安排,故目前新三板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條件大多比照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新三板法律法規中直接涉及股權激勵的全部規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公司依照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2.6條:申請掛牌公司在其股票掛牌前實施限制性股權或股票期權等股權激勵計劃且尚未行權完畢的,應當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股權激勵計劃等情況。4.1.6條:掛牌公司可以實施股權激勵,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第四十一條: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掛牌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定,并履行披露義務。第四十六條:掛牌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七)董事會就并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第三十條第六項:披露報告期內各期末股東權益情況,主要包括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及少數股東權益的情況。如果在掛牌前實施限制性股權或股票期權等股權激勵計劃且尚未行權完畢的,應披露股權激勵計劃內容及實施情況、對資本公積和各期利潤的影響。

5、《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公開轉讓說明書》第二十五條:申請人應披露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和激勵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年薪、績效獎金、福利待遇、長期激勵(包括股權激勵)、是否從申請人關聯企業領取報酬及其他情況。

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試行)》第十條:通過實地考察、與管理層交談、查閱公司主要知識產權文件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調查公司業務所依賴的關鍵資源,包括但不限于——(八)調查公司管理層及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的薪酬,持股情況和激勵政策(包括股權激勵)。最近兩年上述人員的主要變動情況、原因和對公司經營的影響,了解公司為穩定上述人員已采取或擬采取的措施,并評價管理層及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的穩定性。

新三板股權激勵案例整理

以下案例的整理,為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為“股轉系統”)官網“信息披露”中以關鍵詞“股權激勵”進行搜索獲取,通過逐個分析得出以下案例歸納表格,因部分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名稱的特殊性未能檢索到,故以下表格并未能容納新三板掛牌企業所有實施股權激勵的案例:

如無特別備注,上述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均為公司向激勵對象或持股平臺定向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用途均為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經統計,上述激勵模式為限制性股權的掛牌企業共36個,約占47%,為掛牌企業中實施股權激勵最主要的模式;激勵模式為股票期權的掛牌企業21個,約占27%;其中明確同時使用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權兩種激勵模式進行激勵的企業有兩家,為夏陽檢測、百華悅邦;虛擬股權目前仍只有精冶源一家企業,股票增值權的激勵模式在新三板掛牌企業中還未得到運用;其中一部分激勵計劃其實質為一次無任何限制條件、無任何等待期的股權轉讓或定向發行股份,不具有股權激勵的約束性質。

新三板股權激勵模式之比較

在整理并分析股轉系統披露的所有新三板股權激勵方案過程中,可發現新三板掛牌企業的股權激勵方案相比較上市企業而言,無論從實施條件、激勵模式還是股票的來源等,其形式都更為靈活且豐富。其中主流的激勵模式主要為股票期權、限制性股權、股票增值權、虛擬股權等,這些模式或被單一使用,或被混合使用。對于員工持股計劃、激勵基金等其他激勵模式,或被主流激勵模式所包含、或不具有股權激勵的性質,本文便不再鋪開贅述。

1、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指股份公司賦予激勵對象購買本公司股票的選擇權,具有這種選擇權的人,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行權價)和條件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也可以放棄購買股票的權利,但股票期權本身不可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和償還債務。

案例分析:

截至目前,上海仁會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仁會生物”,代碼:830931)仍是唯一一家掛牌前開始實施股權激勵計劃而后成功掛牌的新三板企業。20xx年2月仁會生物通過了股權激勵方案,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首次授予日起十年,公司分四次授予股票期權,股票期權總數為317萬股,占當時股本總額3.52%,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普通股股票。

(1)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情況:

首次授予日為20xx年2月24日,授予股票期權76萬份,行權價格為1元/股;此次行權條件為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前獲得“誼生泰注射液”新藥證書、“誼生泰注射液”生產批件、“誼生泰注射液”通過GMP認證并獲得相關證書。如在20xx年12月31日前未達到上述“三證齊全”的目標,則首次期權激勵對象所獲得的期權數量按一定比例進行折扣后分期行權;此次激勵對象為7人,均系在公司工作滿6年且為公司主要產品“誼生泰”研究和開發工作作出重大貢獻的高級管理人員、中級管理人員及核心研發技術人員;此次激勵計劃的可行權日為首次授予日起滿24個月后。

20xx年11月20日,首次授予的期權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完成登記。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約定的行權條件中的期限未到。20xx年5月公司通過了該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二次授予方案,確定了第二次股票期權授予的行權條件。

(2)該激勵模式之于公司與員工的利弊(包括股權激勵的共性與該激勵模式的個性)☆于公司而言效率——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規范公司的治理機制,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率。該次股權激勵的對象均為公司的經理、主管等,為公司的中高級管理員工,而這些“中堅力量”正代表公司的管理效率,股票期權的授予帶來的財富以及“主人翁”心理必定提高他們的積極性,使激勵對象在心理上從“員工”變成“老板”,進而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與效率。這一效率直接體現在加快了公司實現短期目標的進程。首次股票期權授予的行權條件為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前實現“三證齊全”,雖然截至目前仍無法確定該目標是否能夠實現,但是至少該股權激勵方案潛在的巨大利差對該目標的實現起到了加速的作用;人才——固定并約束現有人才,吸收并引進外來人才。該次股權激勵將一批管理者變成了股東,使他們在享有公司剩余價值分配權的同時也承擔公司的經營風險,對于激勵對象既是誘惑(股價上漲),也是約束(股價下跌)。同時公司巨大的股權激勵力度勢必會吸引更多的人才前來,從而不斷優化公司的人力資源,成為公司加速發展的不竭動力。

資金——獲得一批投資款,客觀上增加了公司的注冊資本。相比其他激勵模式,股票期權成本較低。仁會生物首次股票期權授予的股票來源于公司向激勵對象以1元/股的價格定向發行普通股股票,員工購買該股票的款項來源于自有資金,公司不提供任何資金保障或擔保服務。雖然公司的初衷不在于這些少量資金,但是毋庸置疑的是,這批新增股東將是公司遭遇危機時資金的保障,這批人的“股東和員工”雙重身份正是他們選擇與公司共存亡的關鍵引導因素。

弊端——股權激勵最大的弊端便是股權的分散,公司決策效率降低,可能導致企業價值的減損。決策效率的降低是因股權的分散,企業價值的減損是因管理者持股比例的增加,即所謂的“管理防御假說”[①]。截至目前仁會生物公司股東已超過150個,顯然,每次股東大會的召開以及對重要事項的審議都較難形成集中的意見,這一大弊端是該次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方式(定向發行)造成的后果。故現在大多掛牌企業選擇成立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業(須符合股轉系統關于合格投資者的規定,注冊資本須500萬以上)作為股權激勵的員工持股平臺(例如三星股份、同興股份等),這樣可有效地避免該弊端。且股權激勵的效果可能保持較為短暫,一旦員工行權后成為股東,則無從限制,其勢必可能依仗股東身份,謀取個人私利,背棄公司價值目標。

☆于員工而言

財富——直接獲得財富。首次股票期權授予確定的行權價格為1元/股,其他三次的預留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5元/股,而根據公司目前最近的一次股票發行價格(20xx年6月,公司定向發行400萬股,發行價格為25元/股,且股票價格一直處于穩步上升階段),員工可以直接獲得股票價格之間巨大的利差,如果股票發行價格跌破行權價格,員工可以自主放棄行權。

價值——管理地位更加牢固,可一定程度上通過自己的想法實現價值。股東的身份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員工的身份可以執行自己的想法,如執行不力,股東的身份還可以保障自己的地位與報酬。股權激勵具有一般獎勵無法比擬的優勢,其不只是激勵員工“盡本分”,更是鼓勵他們敢于“不安分”去實現自己的價值。

弊端——股權激勵固然是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但是該種福利的特殊性便在于其具有風險,可能最終“不得其利,反受其害”。股票期權授予一般設置行權條件,例如仁會生物的“三證齊全”目標,如未能按時實現條件可能獲得的股權比例將大打折扣;如可行權日開始時股價跌破行權價格,員工可能放棄行權,到頭來也只是空歡喜一場;如員工按原計劃行權,用自有資金購買股權后股價跌破行權價格,對于員工來說卻是“賣力又折本”的生意。

2、限制性股權

限制性股權是指掛牌公司以低于二級市場上的價格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以自籌資金購買公司股票。限制性股權一般會設定股票鎖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業績達到預先設定的考核指標后,方可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比例將股票進行解鎖。

案例分析

北京百華悅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百華悅邦”,代碼:831008)于20xx年10月9日披露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權激勵計劃》,是股權激勵模式混合使用的代表性案例。對于股票期權部分此處不再贅述,集中針對其中限制性股權部分進行詳細分析。該計劃授予限制性股權100萬股,占當時公司股本總額2.5%。

(1)限制性股權授予情況:

首次授予日為本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首次授予73.85萬股,預留26.15萬股,授予價格為7.5元/股;授予條件為公司及激勵對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要求即可;解鎖條件為除符合上述授予條件外還應達到每段解鎖期相應年度績效考核目標,否則由公司回購限制性股權并注銷;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為112人,均系公司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主要業務(技術)人員等;此次激勵計劃的解鎖期分為三期,第一期為自首次授予日起18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0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20xx年10月15日百華悅邦舉行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上述股權激勵方案,并且同意增加73.85萬注冊資本,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權的激勵對象認購。

(2)該激勵模式之于公司與員工的利弊

除具有股權激勵的共性利弊外,限制性股權具有如下獨特利弊:

☆于公司而言

見效快——限制性股權的特殊性便在于方案一經通過,員工在數月之內一般就能成為公司股東,只不過他們的股份存在漫長的鎖定期。這對于員工的心理壓迫非常強烈,員工要變成股東須投入自有資金,且這些行為不可逆轉(股票期權可放棄),員工只能竭盡全力去實現解鎖條件。(這就是所謂的“限制性股權具有一定的懲罰性”,如股價下跌,一損俱損)百華悅邦10月9日開始實施股權激勵計劃,15日即開始增加注冊資本,激勵對象在一個月內便快速獲得股份。

風險小——如股權激勵主要為了固定并約束現有人才,那限制性股權激勵模式是最好的選擇,因為限制性股權極大降低了股權激勵行權獲益的風險。百華悅邦在開展股權激勵計劃一個月內,便“綁定”了所有激勵對象,且無論以后公司業績是否好壞,股價上漲或下跌,這些激勵對象都無法自主放棄,而且還必須努力實現解鎖條件。

弊端——相比較其他股權激勵模式,限制性股權的弊端便在于實現戰略目標的成本和手段不經濟性導致偏離激勵初衷,因限制期限較短,員工獲得股份后容易背棄公司利益最大化目標。

☆于員工而言

相比較其他激勵模式,限制性股權對于員工而言風險較大,能夠快速獲得股份的代價便是快速被“綁定”,如購買股份后遭遇股價跌破購買價,因缺乏退出機制,勢必損失慘重,除非刻意不實現解鎖條件,由公司回購股份。

3、虛擬股權

虛擬股權指公司授予被激勵對象一定數額的虛擬股份,被激勵對象不需出資而可以享受公司價值的增長,利益的獲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勵者沒有虛擬股票的表決權、轉讓權和繼承權,只有分紅權。虛擬股權享有的收益來源于股東對相應股權收益的讓渡。在虛擬股票持有人實現既定目標條件下,公司支付給持有人收益時,既可以支付現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現金相結合。虛擬股票是通過其持有者分享企業剩余索取權,將他們的長期收益與企業效益掛鉤。

案例分析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精冶源”,代碼:831091)于20xx年5月披露《虛擬股權激勵方案》,開創了新三板掛牌企業股權激勵模式的先河,目前也仍是唯一一家實施虛擬股權實施激勵的掛牌企業。

(1)虛擬股權激勵具體方案如下:

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為三年,即20xx年-20xx年,激勵對象無償享有公司給予一定比例的分紅權,計劃有效期滿后,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授予激勵對象該等比例的分紅權。

該激勵方案還明確激勵對象的確定標準、授予數量、業績考核等。在實現公司業績目標的情況下,按照公司該年度凈利潤和虛擬股權占比核算和提取股權激勵基金。即:當年激勵基金總額=考核年度凈利潤×加權虛擬股權總數/加權實際總股本。

虛擬股權的每股現金價值:每股現金價值=當年激勵基金總額÷實際參與分紅的虛擬股權總數。

公司處于收購、兼并或轉板上市階段的,虛擬股權可以通過一定的`對價方案轉化為股票或者現金補償,具體轉換方案另行制定。

從激勵方案來看,我們能夠很清晰地得知虛擬股權的實質,其本質在于以虛擬股權形式取代傳統的“績效等級”給予員工分紅權。只是該種虛擬股權在特定條件下有轉為股票的可能,且分紅額度與企業效益息息相關。截至目前,精冶源針對該激勵計劃未作進一步披露,預估須20xx年5月進行第一次年度分紅。

(2)該激勵模式之于公司與員工的利弊

虛擬股權相對于其他股權激勵模式是最為特殊的一種,因為其實質為一種年度分紅憑證,缺乏股權變動的實質性內容。

☆于公司而言

操作簡便——虛擬股權方案的制定、操作均只需公司內部通過即可,且未有相關法律法規限制,其實質為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屬于公司內部管理問題。

影響久遠——相對于其他激勵模式,虛擬股權的影響可以一直延伸下去,并不因為股票價格、行權、解鎖等事項而受到影響,其最大的制度價值在于利用虛擬股權給予的分紅權調動企業員工為公司長遠發展而共同努力的積極性。

弊端——虛擬股權并不是股權,所以激勵力度相對較小,無法實現固定人才的作用,激勵對象也可能過分關注企業短期效益獲得分紅,不支持企業資本公積金的積累。因虛擬股權激勵模式主要以分紅為激勵手段,所以對于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較大。

☆于員工而言

該種激勵模式實質只是一種分紅政策,對于員工而言是純獎勵的措施,沒有任何風險。員工較容易理解,無須自主支付資金,較易接受。但相對于其他激勵模式而言,誘惑力較小,員工的積極性不會太高。

4、股票增值權

股票增值權指公司授予經營者一種權利,與虛擬股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果經營者努力經營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上升或公司業績上升,經營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獲得這種由股價上揚或業績提升所帶來的收益。收益為行權價與行權日二級市場股價之間的差價或凈資產的增值,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支付現金,行權后由公司支付現金、股票或股票和現金的組合。

案例分析

從整理股轉系統披露的所有股權激勵方案來看,截至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中尚未出現采取股票增值權激勵模式的案例。但是主板上存在部分案例,例如運達科技(300440)、正泰電器(601877)、華菱管線(000932)等。

該激勵模式之于公司與員工的利弊

☆于公司而言

股票增值權激勵模式與虛擬股權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均是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實現了相應條件后可依據該種權利獲得分紅。對于公司來說,操作非常便利,只需公司內核審批,無須解決股票來源問題,亦不存在資本操作的一系列難題。弊端:激勵對象不能獲得真正意義上的股票,激勵的效果較差;激勵力度與股票價格直接相關,可能與公司業績存在偏差,無法做到“獎勵公正”;無法固定現有人才,且公司支付資金壓力較大。

☆于員工而言

除存在上述虛擬股權激勵模式的利弊外,股票增值權激勵模式直接以股票價格的升降作為支付激勵對象的分紅標準,可能導致激勵對象過分關注股票價格的升降。且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的弱式有效性,股價與公司業績存在較大偏差,這一客觀原因會讓員工忽視對于業績的追求,從而背離激勵初衷。

5、小結

因為欠缺相應法律法規具體細化,股權激勵模式結構也不清晰,激勵效果未有保障,故新三板掛牌企業對于新的業務規則充滿期待,對于未來的發展持樂觀態度。

從監管部門的角度講,優化企業治理結構、活躍新三板市場是設計股權激勵的出發點。而企業掛牌進入新三板的目的是不同的,部分企業希望通過把新三板作為跳板進入主板市場,而另一些企業僅希望通過新三板能夠更好地進行股權融資。因此區分對待才是制定股權激勵規則的重要原則,對于股權激勵規則更多的采取原則性規定,通過信息披露的方式進行監管。不同的企業也將采取更為適合自身未來發展方向的股權激勵模式,這對于非上市公眾公司的長期發展是非常有利的。

因非上市公共公司并不能夠像上市公司那樣股票可以頻繁交易,故行權時股票價格的問題就使得一些員工更愿意通過現實的現金獎勵而非空洞的股票。這種對于未來的不確定性其實也一定程度的阻礙了公司進行股權激勵的動力,雖然股權激勵提供了一個誘人的前景,但是公司新三板市場股權的流動性同樣值得思考。

新三板股權激勵操作要點

目前新三板市場正在快速發展,即使目前暫時短期流動性不足,但很明顯新三板股票市場的流動性正在逐漸增強,因股權激勵一般需要2年至5年不等的限制期限,因解除限制的時候也應是新三板市場活躍的時候,故目前正是新三板企業推出中長期激勵計劃的最佳時期。新三板市場的各項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最終也將建設成為一個真正市場化運作的交易市場。金無足赤,股權激勵是把雙刃劍,運用得好可“刃迎縷解”,運用得不好即是“刃樹劍山”。

因股轉公司暫未出臺關于股權激勵的相關具體規定,故新三板掛牌企業均參照上市公司的標準予以執行,以確保股權結構清晰和治理結構完善,以下操作要點僅供參考:

(一)股權的來源

1、定向發行

從整理股轉系統目前披露的所有股權激勵計劃來看,新三板掛牌企業股權激勵的股權來源85%以上都是通過定向發行股票。如企業選擇定向發行股票,則須注意幾個要點:

定向發行后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證監會豁免核準;超過200人的須申請核準;(《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45條)經證監會核準后,公司須在3個月內首期發行且不少于總發行額50%,剩余部分12個月內發行完畢;(《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44條,無須證監會核準的可不遵守此條)除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外,其他定向增發的股票并無限售要求;每次定向發行除公司股東之外的其他合格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35人。(《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39條)2、股權轉讓根據《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2號》規定,股東不得直接向激勵對象贈予(或轉讓)股份。股東擬提供股份的,應當先將股份贈予(或轉讓)上市公司,并視為上市公司以零價格(或特定價格)向這部分股東定向回購股份。所以新三板掛牌企業為了規范治理,大多未采取該種方式獲得激勵的股份,但是仍存在少數案例,例如大美游輪(831408)、財安金融(430656)、新寧股份(831220),這三個案例都是通過間接轉讓的方式巧妙避開備忘錄的規定。

案例分析

重慶大美長江三峽游輪股份有限公司(即“大美游輪”)20xx年6月1日通過《股權激勵計劃方案》,其激勵股權的來源及操作如下:激勵對象共同成立忠縣聯營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忠縣聯營”),然后忠縣聯營以1.02元/股的價格受讓海新運業(大美游輪的控股股東)持有大美游輪的485萬股,激勵對象可通過作為忠縣聯營的合伙人間接持有公司的股票。

由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直接向激勵對象轉讓股權,雖操作上較為便捷,但其劣勢也很明顯,股票依賴于控股股東的獨立性(如若發生破產等不利因素,股票的來源風險較大),且在后續上無保障。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股票轉讓須遵守“兩年三批次”規定。

3、公司回購

從已整理的案例來看,未發現新三板掛牌企業中存在采用回購方式獲得股票作為股權激勵使用的案例,這也客觀說明回購股份的程序復雜、限制過多。如企業選擇回購股票進行股權激勵,則須注意幾個要點:

回購公司股份一次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公司法》第143條)用于回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如無利潤不可回購;(《公司法》第143條)所回購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公司法》第143條)(二)激勵對象資格1、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

下列人員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1)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2)最近三年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第8條)2、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不得成為激勵對象。除非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且股東大會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時,關聯股東須回避表決。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親屬若符合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可以成為激勵對象,但其所獲授權益應關注是否與其所任職務相匹配。同時股東大會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時,關聯股東須回避表決。(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3、激勵對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4、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外人員成為激勵對象的,上市公司應在股權激勵計劃備案材料中逐一分析其與上市公司業務或業績的關聯程度,說明其作為激勵對象的合理性。(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3號)(三)激勵對象的資金來源上市公司不得為激勵對象依股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第10條)根據股權系統案例統計,所有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資金均來自激勵對象個人。

(四)股權激勵標的股份數量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根據股權系統案例統計,該項比例限制已被部分企業突破,例如華爾美特,其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總數為1000萬股,涉及標的股票數量占期權計劃簽署時股本總額4468.7133萬股的22.38%。

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準,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第12條)根據股權系統案例統計,該項比例限制也已被部分企業突破,例如風帆科技,激勵對象王兩期股票期權80萬股,占據公司股本總額1850萬股的4.32%。

(五)新三板股權激勵方案實施須履行程序

相比較上市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的股權激勵方案須履行的程序較為簡單,尚欠缺化。以下為仁會生物掛牌時披露的已履行的程序:

[①]持股比例過高會讓管理者地位更加牢固,即可以滿足他們的非公司價值最大化目標,使得公司無法通過購并等方式進行資源的有效分配,導致公司價值的減損,且該種不利決策不會危及他們的職位與報酬。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8

股權激勵作為重點面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它并不是一個孤立的封閉的系統,應該把它放到企業的薪酬分配制度、人力資源管理環境乃至公司治理的框架下去審視和把握。為此,要建立科學有效并符合企業特點的股權激勵計劃,有必要事先對以下方面進行檢查和完善:

一、績效管理體系的支持

"績效考核"和"業績條件",對股權激勵計劃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的保障作用和監管層對此的重視。

績效考核至少在兩個環節影響股權激勵計劃,第一,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的授予環節,績效考核將是對被激勵對象的獲授資格和獲授數量進行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二,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的兌現或行權環節,能否達到一定的業績條件將是被激勵對象能否兌現收益和在多大程度上兌現收益的判斷標準之一。

應當說,以追蹤股東價值為特征的股權激勵機制本身是含有內在的績效考核機制的,即:被激勵對象的收益通過股權/股票價值的增長來衡量和體現,而股權/股票價值又是股東價值的體現--這也是股權激勵的魅力所在。但這種內在的績效考核機制并不能取代外部的績效管理體系。

這是由于:第一,股票價格有時并不一定能真實反映績效和股東價值,受證券市場的有效性的影響和內部人為操縱(例:美國的安然、世通事件)的影響,股票價格經常會偏離真實的績效表現,這就需要并行的績效管理體系來進行檢查和糾偏;第二,被激勵對象的收入體現為獲授權益的數量乘以單位權益的增值,即便單位權益的增值可以通過市場本身體現出來,但授予權益的數量在不同被激勵對象之間的分配的公平性則應當通過績效考核來有所體現;第三,以設置不同績效門檻作為調節股權激勵計劃的生效、中止或調整的"閥門"有利于保證股權激勵計劃的安全性。

更重要的是,長期激勵計劃應當通過績效管理體系與公司戰略目標對接,使長期激勵計劃成為公司戰略實現的助推器。

二、與整體薪酬包的匹配

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形成的收益--長期激勵收益將成為被激勵對象薪酬包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在設計股權激勵計劃時,應當對原有的薪酬結構進行重新審視并作出必要的調整,形成新的合理的薪酬結構。

我們知道,固定薪酬和浮動薪酬是薪酬包中的基本成分,引入股權激勵必然會打破原有的薪酬結構,這時候企業將面臨如下選擇:是保持原有的薪酬水平不變,將浮動薪酬的一部分分化為股權形式?還是把股權激勵作為薪酬包的一個新增部分?抑或是打破重來?什么樣的薪酬結構最佳?不同的崗位其薪酬結構有何不同?

要回答這些問題,就要對公司整體的薪酬策略進行重新審視,對市場的薪酬數據進行分析和研究,對新的薪酬結構和薪酬水平對公司的影響作必要的測算。

三、崗位管理體系的支持

設計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同樣需要崗位管理體系的支持,崗位管理體系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基石,包含眾多內容,這里的崗位管理體系主要指崗位職責的澄清和崗位價值的衡量,在人力資源管理領域,通常稱為工作分析和崗位評估。

崗位評估結果可以應用在長期激勵計劃的授予方案制訂上,首先,崗位評估可以幫助企業甄別什么是企業最需要加以長期激勵的崗位或崗位群;其次,崗位評估可以幫助企業合理分配在這些崗位上的激勵力度。例如:股票期權在授予的當時,被授予人并沒有直接的利益可以兌現,而只是擁有了一種收益的機會,這種收益機會的大小(授予數量)應該與崗位價值聯系起來,也就是崗位價值越高、對公司績效影響越顯著的崗位,應當被授予更多的期權。而工作分析既是崗位評估的基礎之一,同時又是確定績效指標的依據。

四、決策機制

股權激勵事關公司資本結構變動和公眾股東的利益,與一般的薪酬方案不同,它需要更加嚴格的審議和決策機制,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在其中應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除了要尋求股東大會特別決議的批準之外,公司外部的律師、獨立財務顧問和咨詢機構的意見和建議也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視。

此外,在設計股權激勵計劃時,對其可能對公司造成的潛在的財務影響也應進行必要的估算以幫助股東進行全面判斷,雖然在試行辦法中對這一點并未作強制性的要求,但從美國和香港的經驗看,對這一點的要求將越來越嚴格,據悉,中國財政部也正在就股票期權的相關會計處理方法征求意見。

綜上,本文認為,股權激勵計劃本身的設計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但如果上市公司對此沒有一個通盤的考慮和配套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持,貿然實施股權激勵將可能達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是有風險的,美國的安然、世通,中國的伊利、健力寶都是前車之鑒。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9

一、干股的激勵標準與期權的授權計劃

1、公司贈送xx萬元分紅股權作為激勵標準,以此獲得每年公司年稅后利潤(不含政府補貼和關聯公司轉移利潤)的分紅收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為截止日。原則上干股激勵部分收益累積后作為今后個人入股資金,暫時不進行現金分配,在期權行權時一次性以稅后現金分紅形式進行購買股份,多退少補。

2、公司授予個人干股,在未行權前股權仍屬原股東所有,授予對象只享有干股分紅的收益權本次確定期權計劃的期權數量為萬股,每股為人民幣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勵核算辦法與期權的行權方式

1、干股分紅按照公司的實際稅后利潤,公司財務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向管理層透明與公開,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員參與監督。每年稅后利潤暫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最終確認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時以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審計報告為準。

2、期權行權在公司改制時進行,并一次性行權,如放棄行權,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積分紅按稅后的現金分紅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權價格按行權時公司每股凈資產價格確定,出資以其所持干股累積未分配收益沖抵,多退少補。如干股累積分紅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權金額且本人不予補足,則對應不足出資部分視為其本人自愿放棄,原權益仍屬于原股東,其本人相關股份數量根據其實際出資情況自動調整,其相關損失也由其本人承擔;期權行權后,公司以增資形式將員工出資轉增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須是其本人,同時必須符合公司以下相關要求;

5、期權轉股手續與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時的增資或引入戰略投資者,則公司在保證其本人現有期權數量的基礎上,有權對公司股權進行重組,以便保證公司的順利上市。

三、授予對象及條件

1、干股激勵及期權授予對象經管會提名、股東會批準的核心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的骨干員工;

2、本方案只作為公司內部人員的首次激勵計劃

3、授予對象必須是本公司正式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公司制度,同時愿意接受本方案有關規定

四、基于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的性質,受益員工必須承諾并保證:

1、承諾絕對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本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保證有關投入公司的資產(包括技術等無形資產)不存在任何類型或性質的抵押、質押、債務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權利。

3、保證不存在任何未經披露與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資情形,也未為投資之目的充當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為確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續經營,本人保證在公司上市的3年內不離職,并保證在離職后3年內不從事與本人在科博達工作期間完全相同的業務經營活動,無論何時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業秘密。

5、本人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在公司上市前離職,離職前所持的干股激勵收益根據賬面實際金額,按照稅后現金分紅形式支付給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勵由于本人離職自動終止,期權計劃同時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規定服務期限內離職,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攤)的原則,將所持的股權收益按照上市前雙方約定的有關規定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承諾放棄公司給予的所有干股激勵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條雙方約定的(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規定處理。

9、任職期間,本人保證維護企業正當權益,如存在職務侵占、受賄、從事與本企業(包括分支機構)經營范圍相同的經營活動、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實際損失的違約金,同時愿意接受公司對于本人的行政處罰甚至開除處理;

10、本人保證所持干股激勵與期權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本人愿意由公司無條件無償收回。

本人保證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對本人激勵的任何情況。

五、股東權益

1、期權完成行權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關規定,其以實際出資享受相應表決權和收益權。其他相關權益,由《公司章程》具體規定;

2、公司根據其投資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確定分紅,若公司分紅用于轉增資本,視同其實際出資,其相關稅費由股東自己承擔。

3、今后如因上市股權增發需要,公司有權對股權進行整合,具體股權整合方案屆時協商確定。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其它方損失。若因一方違反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其他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且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可以免于承擔其他方損失賠償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協議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由各方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友好協商決定,或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若因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考慮到上市的有關要求,本協議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備案授予對象保留>一份副本;

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有條件的給予激勵對象部分股東權益,使其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的長期目標。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股權激勵的目的

(1)進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勵體系,使高中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干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掛鉤,激勵他們為公司創造長期價值。

(2)吸引和保留關鍵技術人才,增強公司競爭實力,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第二條、股權激勵的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原則,即個人的長遠利益和公司的長遠利益及價值增長相聯系,收益與風險共擔。

(3)存量不動,增量激勵的原則,即在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凈資產增值中解決獎勵股份的來源問題。

第二章、股權激勵方案執行與管理機構

第三條、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作為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與管理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匯報工作。

第四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研究對股權激勵人員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并提出建議,研究和審查董事與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政策與方案。

(2)制定股權激勵方案的具體條款,包括激勵對象、獎勵基金的提取比例、執行方式、個人分配系數等。

(3)定期對股權激勵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在發生重大事件時可以變更或終止股權激勵方案。

第三章、股權激勵方案的內容

第五條、股權激勵對象

(1)在公司領取董事酬金的董事會成員。

(2)高層管理人員。

(3)中層管理人員。

(4)公司專業技術骨干人員。

(5)由總裁提名的卓越貢獻人員。

股權激勵對象的人數一般不超過公司員工總人數的%,且不包括獨立董事,具體人員由公司董事會確認。

第六條、股權激勵的授予期設為x年,根據公司發展狀況和個人業績每三年重新設定一次。

第七條、獎勵基金提取指標確定

本方案獎勵基金的提取以凈資產增值率為指標,在凈資產增值額中提取獎勵基金。

凈資產增值率計算公式為

凈資產增值率=×100%

第八條、獎勵基金按照超額累進提取

(1)獎勵基金提取的底線標準暫定為,即當年的.凈資產增值率在或以下時,不予提取獎勵基金。

(2)在此基礎上,凈資產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按提取。

(3)凈資產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額不足x萬元的,當年提取但不獎勵,計入下年度分配。

第九條、獎勵基金轉換為獎勵股份的指標為經審計的期末每股凈資產。

第十條、將獎勵基金全部轉換為股份,形成獎勵股份總額。

第十一條、個人獎勵比例確定

(1)采取崗位群比例法,將激勵對象分為高層(高級管理人員)、中層(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技術層(高級技術人才)、骨干層(優秀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四類。

(2)高層占獎勵股份總額的,中層占;技術層占,骨干層占。

第十二條、每個崗位群的個人獎勵比例按人數均分,即某崗位群個人獎勵比例為。

第十三條、個人獎勵股份額度計算公式

個人獎勵股份額度=個人獎勵比例×獎勵股份總額。

第十四條、本方案的獎勵股份為一次性當期獎勵,股權激勵的授予期設為x年,崗位群人數每年核定一次,個人獎勵額根據所在崗位群獎勵比例和人數增減。

第四章、股份權利

第十五條、本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所稱股份為身股(即虛擬股),享受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不享有表決權、轉讓權、出售權和繼承權。身股為公司無償授予,股權享有人無需出錢購買。

第十六條、股權享有人在離職后取消身股權,分紅則區別對待

1、退休:股權享有人退休時收回身股,可享受當年全年的分紅。

2、辭職:自動辭職的收回身股,按當年工作月數享受分紅權。

3、辭退:被解雇或辭退的收回身股,分紅權立即取消。

第十七條、股權享有人因升職或成績優異獲得高一級崗位群的股權激勵,分時段享受紅利。

第十八條、股權享有人因工作重大失誤降職、免職的,降低或收回股權激勵,分時段享受紅利。

第十九條、公司確定的身股激勵人員需與公司簽訂股權激勵計劃協議書,在明確相應的權利義務關系后股權生效。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股權激勵方案實施因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議變更激勵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并報經董事會批準。

第二十一條、在條件成熟后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可將部分或全部身股轉化為銀股(即實股,享有除分紅權以外的其他股權),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本方案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方案自公司董事會通過后開始實行。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11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公司“富員強企”核心價值觀,建設一套想干事、會干事、能干成事、能干大事的和諧領導班子和一支精誠團結、求真務實、銳意進取的經營管理隊伍。經公司原始投資股東同意,公司決定對公司員工實行股權激勵,股權激勵辦法分股權投資配送激勵和原始股權認購輸送激勵兩種方式。具體方案如下:

一、公司員工股權投資配送激勵:

(一)員工股權投資及配送激勵原則:

1、公司員工股權投資本的原則:自愿。

2、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二個_____年。

① 該員工必須在公司任職時間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② 該員工自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在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開設的資金專戶之日起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二)對象及股權投資上限:

1、對象:在公司任職的全體員工(含公司聘請顧問人員)。

2、股權投資上限:每個員工的股權投資上限為人民幣壹佰萬元。

(三)股權投資折股及配送比例:

1、股權投資折股比例:按每股壹元計算。

2、股權投資配送比例:按1:1比例配送。

例如:A員工在公司的股權投資為伍拾萬元折伍拾萬股,公司送給該員工伍拾萬股股權,_____年后(含_____年),該員工將擁有公司壹佰萬股股權。

(四)股權投資認繳時間及截止時間:

1、股權投資認繳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2、股權投資截止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股權投資及配送激勵生效時間:

1、股權投資生效時間為每個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在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開設的資金專戶,并由資金部開具員工股權投資及配送激勵憑據。

2、配送激勵股權的生效時間為二個_____年。

① 該員工必須在公司任職時間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② 該員工自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在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開設的資金專戶之日起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六)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回報率及支付時間:

1、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回報率:_____%/年。

2、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回報支付時間: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

3、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回報的計算金額為該員工股權投資的實繳金額。

4、配送激勵股權的回報計算時間為______年。

① 該員工必須在公司任職時間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② 該員工自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在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開設的資金專戶之日起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七)員工股權投資的資金回報及風險承擔:

1、公司開展IPO運作前,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實行固定回報支付方式,不承擔公司經營風險。

2、公司開展IPO運作后,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實行與大股東同股同利,并承擔公司經營風險;該員工的配送激勵股權必須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才能實行與大股東同股同利,并承擔公司經營風險。

3、公司開展IPO運作進入實質性階段時,按照符合IPO上市規定要求再做員工股權投資持股設置。同時該員工必須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才能享有公司配送激勵股權權利。

(八)存在的風險及解決辦法:

1、存在的風險:由于公司經營管理不善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

2、解決辦法:

① 加強產品質量觀念和民主決策意識可以最大限度地化解投資風險。

② 在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尚未實行與大股東同股同利前,若出現由于公司經營管理不善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必須由公司原始投資股東承擔。

(九)特別約定:

1、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公司滿_____年以上,公司才給予支付資金回報;存放公司不滿_____年要求退出的,公司不予支付資金回報。

2、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存放滿_____年以上,若有員工要求退出的,公司可根據其自愿給予退出,同時公司還應支付其應得的資金回報。

3、員工股權投資資金要求退出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提交資金退出申請報告,否則資金部不予辦理;提交申請報告1個月期滿后,資金部應及時給予辦理。

4、公司對員工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股權要求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若該員工不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公司對該員工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股權自動取消。

5、員工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原則的,公司未能順利通過IPO上市,若有員工要求退股時,公司原始投資股東承諾將按每股壹元回購要求退股的員工股權,回購的員工股權包括該員工實繳資金的投資股權和公司配送的激勵股權。員工股權退出辦理按本條款的第3點執行。

6、員工退股不得私自轉讓,必須由公司原始投資股東回購,否則,公司原始投資股東有權單方面取消該員工已享有公司配送激勵股權權利。

二、公司原始股權認購輸送激勵:

(一)公司原始股權認購輸送激勵比例:

公司原始股權認購輸送激勵比例為公司開展IPO運作時的總股本10%設定。

(二)對象及認購上限:

1、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經營管理人員。

2、認購上限:五萬元至壹佰萬元不等。

(三)公司原始股權認購價格及時間:

1、公司原始股權認購價格:每股壹元。

2、公司原始股權認購時間:公司IPO上市,該部分認購股權持股設置按照符合IPO上市公司規定要求辦理。

(四)公司原始股權認購規定:

1、總經理:______萬股

2、副總經理:______萬股

3、部門經理:______萬股

4、部門副經理:______萬股

(五)特別約定:

享有公司原始股權認購權利的部門經理級以上經營管理人員在公司任職時間必須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若該員工在公司任職時間未滿_____年,公司給予該員工原始認購的股權自動取消。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12

第一章 釋義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第九章 規則

特別提示

1、本股權激勵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某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網絡”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訂。

2、本股權激勵計劃采取股票期權模式。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新股。

本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 】萬份股票期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為公司普通股,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 _____萬股的【 】%,其中首次授予權益【 】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_____萬股的【 】%,預留【 】萬份,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_____萬股的【 】%。在滿足行權條件的情況下,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有效期內以預先確定的行權價格購買 股公司股票的權利。

本計劃中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由董事會提出,公司在指定網站對包括激勵份額、激勵對象職務、期權行權價格等詳細內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且完成屆時其他法定程序后進行授予。

3、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 】元。

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行權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派息、向老股東定向增發新股等事宜,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將做相應的調整。

4、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行權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權的數量及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將做相應的調整。

5、本激勵計劃有效期為_____年,即股票期權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權行權完畢之日止。

6、本激勵計劃對象行權資金以自籌方式解決,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本激勵計劃獲取的有關股票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7、本激勵計劃必須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一章 釋義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的含義如下:

1、公司、本公司、某網絡、股份公司,指某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2、激勵計劃、本計劃,指以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計劃。

3、股票期權、期權,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

4、激勵對象,指按照本計劃規定獲得股票期權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

5、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須為交易日。

6、等待期,指股票期權授予日至股票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段。

7、行權,激勵對象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使其所擁有的股票期權的行為,在本計劃中行權即為激勵對象按照激勵計劃設定的條件購買標的股票的行為。

8、可行權日,指指激勵對象可以行權的日期,可行權日必須是交易日。

9、行權價格,指本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公司股票的價格。

10、《公司章程》,指《某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1、《公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xx年修訂)。

12、《證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xx年修訂)。

13、《暫行辦法》,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14、《管理辦法》,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5號)。

15、《業務規則》,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業務規則(試行)》(20xx年2月8日實施,20xx年12月30日修改)。

16、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7、股轉公司,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18、主辦券商、海通*券,指海通*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律師,指北京律師事務所。

20、董事會、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21、監事會,指本公司監事會。

22、元/萬元,指人民幣元/萬元。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充分調動某網絡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主要技術(業務)人員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營者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在充分保障股東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與貢獻對等原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訂本激勵計劃。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1、董事會是股權激勵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機構,依據管理辦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擬訂和修訂股權激勵計劃

(二)負責組織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

2、人力資源部門和財務部負責股權激勵計劃日常管理和運營,執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一、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

(一)激勵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本計劃激勵對象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而確定。

(二)激勵對象確定的職務依據

本計劃激勵對象為目前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董事會認為需要進行激勵的相關員工(不包括獨立董事及外部監事)。

二、激勵對象的范圍

本計劃涉及的激勵對象共計【 】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公司中層管理人員;

(三)公司主要業務(技術)人員;

(四)董事會認為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其他人員;

(五)預留激勵對象,即激勵計劃獲得董事會批準時尚未確定,但在本次激勵計劃存續期間經董事會批準后納入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

以上激勵對象中,高級管理人員必須經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范圍內董事長聘任。所有激勵對象必須在本計劃的有效期內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一、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或激勵對象所屬的持股平臺定向發行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標的股票數量

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萬份股票期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為公司普通股,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______萬股的【 】%,其中首次授予【 】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______萬股的【 】%;預留【 】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的【 】%。每份股票期權在滿足行權條件的情況下,擁有在有效期內以行權價格購買______股公司股票的權利。

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三、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分配

本次期權授予計劃中,授予高管人員_____人,合計授予_____萬股,占本次授予期權總數的_____%,授予其他非高管人員_____人,合計授予_____萬股,占本次授予期權總數的_____。

四、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權日、禁售期

1、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首次授予日起【 】年。

2、授予日為本計劃首次授予日及各次預留授予日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

3、等待期

股票期權授予后至股票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本計劃等待期為【 】個月。

4、可行權日

在本計劃通過后,授予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日起滿【 】個月后可以開始行權。

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 日至公告后______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______日起算;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______日至公告后______個交易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后_____個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個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激勵對象必須在期權有效期內行權完畢,計劃有效期結束后,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在可行權日內,若達到本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激勵對象應在股票期權授予日起滿【 】個月后的未來_____個月內分三期行權。

首次授予的期權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下所示:

1、第一個行權期:自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數量占獲授期權數量比例:_____% 。

2、第二個行權期:自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數量占獲授期權數量比例:_____% 。

3、第三個行權期:自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數量占獲授期權數量比例:_____% 。

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在授予后,應自相應的授權日起滿____個月后,激勵對象應在未來_____個月內分三期行權,每期行權____%、____%、____%。

激勵對象必須在期權行權有效期內行權完畢。若達不到行權條件,則當期股票期權不得行權。若符合行權條件,但未在上述行權期全部行權的該部分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對激勵對象行權后所獲股票進行售出限制的時間段。本激勵計劃的禁售規定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____ %;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在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1、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 】元。

2、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

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行權,在每次授予前,須召開董事會會議確定行權價格,并披露授予情況的摘要。

六、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權的條件

1、股票期權的獲授條件

激勵對象只有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獲授股票期權: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 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予以行政處罰;

③ 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予以行政處罰;

② 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情形;

③ 公司董事會認定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

2、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

在行權期,激勵對象行使已獲授的股票期權需滿足法律規定的授予和行權條件。同時,該激勵對象在行權前一年度的績效考核達標。

七、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1、股票期權數量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分紅派息等事項,應對股票期權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Q=Q0×(1+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后增加的股票數量);

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3)縮股

Q=Q0×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n為縮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縮為n股股票);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2、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P=P0÷(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的比率;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股份公司總股本的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3)縮股

P=P0÷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縮股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5)增發

公司在發生增發新股的情況下,股票期權的數量和授予價格不做調整。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調整的程序

當出現前述情況時由公司董事會決定調整行權價格、股票期權數量。

4、提前或加速行權

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視激勵對象實際工作年限以及職位等提出加速行權方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激勵對象不得對該方案提出異議。

在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可采取加速行權。工作滿一年,可以提前對未來6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工作滿兩年,可以提前對未來12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以此類推,不滿一年部分,可以提前對未來3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

5、股權回購

公司無義務對激勵對象持有的股票進行回購,但是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權對激勵對象已行權但未轉讓交易的股權按照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平價格或估值進行回購,每股回購價格不低于期權行權價格。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一、本計劃將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本計劃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并且符合本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在規定時間內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授予日必須為交易日,并符合規定。

三、股票期權的授予、激勵對象的行權程序:

(一)股票期權的授予

1、公司董事會負責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擬定、修訂、審議。

2、若應主管機關要求,公司可聘請律師對本期權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

3、董事會辦理具體的股票期權授予、行權等事宜。

(二)股票期權行權程序

1、獲授對象在期權計劃確定的可行權日內,向公司提出行權申請,并交付相應的購股款項。

2、董事會對申請人的行權數額、行權資格與行權條件審查確認。

3、獲授對象的行權申請經董事會確認后,公司向股轉系統提出行權申請,并按申請行權數量向獲授對象或其持股平臺定向發行股票。

4、經股轉系統確認后,由登記結算公司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5、獲授對象行權后,涉及注冊資本變更的,向登記機構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一、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公司具有對本計劃的解釋和執行權,并按本計劃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監督,若激勵對象未達到本計劃所確定的行權條件,公司將按本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期權。

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公司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申報、信息披露等義務(如需)。

公司應當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中國*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等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按規定行權。但若因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中國*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勵對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權并給激勵對象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二、激勵對象的權利與義務

(一)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二)激勵對象應當按照本計劃規定鎖定其獲授的股票期權。

(三)激勵對象的資金來源為激勵對象自籌資金。

(四)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在等待期內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五)激勵對象因激勵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稅收法規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

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時,如公司董事會決定不再執行本股權激勵計劃,則適用第五章第四條中的加速行權規定,否則仍按照本計劃執行。

二、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計劃即行終止: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予以行政處罰;

(三)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認定的其他情形。

當公司出現終止計劃的上述情形時,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三、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生變化

(一)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終止行權,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公司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或發生勞動合同約定的失職、瀆職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或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公司有充分證據證明該激勵對象在任職期間,存在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露經營和技術秘密等損害公司利益、聲譽等的違法違紀行為,直接或間接損害公司利益;

3、因犯罪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成為獨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權的人員;

5、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

6、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予以行政處罰;

7、董事會認定的其他情況。

(三)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繼續保留行權權利,并在______天內完成行權(如遇不可行權日,從可行權日計算日期或______天內提交-行權申請),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到期后,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經和公司協商一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3、因經營考慮,公司單方面終止或解除與激勵對象訂立的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4、喪失勞動能力;

5、死亡;

6、其它董事會認定的情況。

(四)特殊情形處理

1、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負傷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2、到法定年齡退休且退休后不繼續在公司任職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3、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死亡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并根據法律由其繼承人繼承;

4、激勵對象因調任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時,其所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第九章 規則

一、本計劃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二、本計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咨詢 篇13

協議編號:______

簽訂地點:?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大學生范文網 dxc563.com)

住所:_________

鑒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乙方系公司員工,于?年?月?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_____;根據公司《股權_____計劃》、《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決定贈與乙方?股的_____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針對贈與_____股權一事,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

股權_____落地要注意簽訂書面合同,不能僅僅公布實施及與_____對象口頭約定,或以勞動合同替代股權_____合同。中關村在線就是反面例子:公司與若干技術骨干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乙方工作滿12個月后可以獲得甲方分配的股權8萬股。這所謂“8萬股”的不清晰約定就成了定時炸彈:公司總股本有多少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該比例對應有多少權益,權益價值按凈資產還是市值核定凡此種種,均沒有明確約定,以致最后產生糾紛。

一、_____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另有說明,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的含義如下:

公司、本公司、某網絡、股份公司?指?某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_____計劃、本計劃?指?以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_____計劃

股票期權、期權?指?公司授予_____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

_____對象?指?按照本計劃規定獲得股票期權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

授予日?指?公司向_____對象授予權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須為交易日

等待期?指?股票期權授予日至股票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段

行權?指?_____對象根據股票期權_____計劃,行使其所擁有的股票期權的行為,在本計劃中行權即為_____對象按照_____計劃設定的條件購買標的股票的行為

可行權日?指?指_____對象可以行權的日期,可行權日必須是交易日

行權價格?指?本計劃所確定的_____對象購買公司股票的價格

《公司章程》?指?《某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_________年修訂)

《證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_________年修訂)

《暫行辦法》?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管理辦法》?指?_______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_____令第85號)

《業務規則》?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業務規則(試行)》(_________

年2月8日實施,_________年12月30日修改)

_____?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股轉公司?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主辦券商、?指?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律師?指?北京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董事會、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監事會?指?本公司監事會

元/萬元?指?人民幣元/萬元

二、_____股權的總額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贈?股的_____股權。

2、甲方每年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參照公司業績的情況,增加或減少乙方受贈_____股權的份額。

風險提示

不管怎么講,_____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經營計劃、達到發展目標才是目的。所以股權_____制度和實施辦法一定要結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_____對象本人、本部門的業績指標完成情況與考核辦法來制定和兌現。離開了這一條,再好的_____手段也不會產生令人滿意的_____效果。

三、_____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根據《股權_____方案》的規定,對乙方進行業績考核,計算出乙方可分紅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_____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收回乙方所持全部_____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并收回乙方所持_____股權: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是否繼續簽訂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4)采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秘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_____股權行使條件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_____,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6)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法》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7)?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8)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_____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10)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股權_____計劃》、《股權_____計劃實施細則》及《股權_____方案》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_____,乙方在享受_____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股東會決議》

附件二:《股權_____計劃》

附件三:《股權_____方案》

附件四:《股權_____計劃實施細則》

文章來源://m.wz2.com.cn/dushubiji/142073.html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