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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著的讀后感

發表時間:2023-05-09

世界名著的讀后感1500字精選。

讀書筆記吧推薦你不妨讀一下世界名著的讀后感。在寫作中,讀后感的表達方式靈活多樣,只不過必須建立在讀后的基礎上抒發感想,作品之所以廣受好評,不是沒有緣故的。對于在閱讀過程中所想到的東西,那是有感而發,我們需要記錄下來。請閱讀,或許對你有所幫助!

世界名著的讀后感 篇1

《昆蟲記》是法國昆蟲學家法布爾用一生的時間與精力,通過仔細觀察昆蟲的生活,并且詳細地記錄編寫的。介紹了昆蟲的本能、習性、勞動、繁衍和死亡。全書包括10大冊,暑假里我讀了一小部分。

通過讀書使我們真真實實地感覺到了法布爾觀察的仔細,就連小小的螢火蟲怎樣捕食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他還不辭辛苦,追蹤觀察了迷宮主是怎樣產卵和養育寶寶的。為了觀察石蠶的生活習性,他親自養了一些,講述了石蠶室如何利用簡易房子金蟬脫殼。法布爾這種堅持不懈、探索大自然的精神多么值得我們學習呀!

讀了《昆蟲記》使我增長了很多知識,例如:螞蟻和蟬之間的斗爭,知道了螞蟻是頑強的乞丐,蟬才是勤勞的生產者;螳螂善于運用心理戰術,是一個真正的心理專家,但它卻自食同類,兇殘的很;還有在各種昆蟲當中,蟋蟀是地道的哲學家,有高超的建筑技術……

從《昆蟲記》這本書的描寫,可以看出作者的獨具匠心。他語言生動、活潑,而且充滿了情趣。他把感情融入到觀察當中,使我們了解到昆蟲與環境息息相關。以后我也要像法布爾那樣仔細觀察身邊的事物。

一縷明媚的陽光從窗外探進頭來,輕輕地告訴我新的一天開始了。星期天我最開心的事就是看書,今天的精神食糧該輪到《昆蟲記》了。

走進《昆蟲記》猶如走進了神奇有趣的昆蟲世界,有充滿想象的建筑家白蟻,有美麗殺手螳螂,偽裝家竹節蟲……其中的歌唱家—蟬深深吸引了我,當火辣辣的陽光烤得大地都快熔化時,只有蟬還在樹枝上引吭高歌“知了”“知了”。

人們常以為蟬的歌聲是為了呼喚同伴,但是法國昆蟲學家法布爾經過多次觀察,發現好幾只蟬在一起時,它們仍在高聲唱歌。這時法布爾腦海中閃過一個想法:不會是整天高歌的蟬沒有聽覺吧?為了證實自己的想法,法布爾用二支獵槍同時射擊,震耳欲聾的槍聲連他自己都堵上了耳朵,可在幾步之遙的蟬卻沒絲毫動靜,像是什么事也沒發生過。這樣,法布爾證明蟬原來一天生聾人。

但是人們為什么不容易抓到蟬呢?是因為沒聽力的蟬卻有著發達的視覺。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如果能養成對每件事多細心觀察的好習慣,那么你就會發現些前所未有的新東西。讓我們感受一下科學家的發現吧,就請你和我一起走進《昆蟲記》。

世界名著的讀后感 篇2

第一次看《圍城》,是好多幾年前的事,聽說這書有名,于是就讀,除了覺得作者愛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讀,越讀越覺有味道,猶喜歡導讀上一段文字,覺得說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對《圍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這是一本有趣的書。鄭重說點,是本睿智的書,因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對人性的洞察與調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時,你會嘆為觀止,會驚異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這一步。

所以我個人覺得《圍城》比《官場顯形記》《儒林外史》等諷刺遣責小說更進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會背景,離了這個社會背景,人物意義就大打折扣。

好書不允諾廉價的幸福。

那么《圍城》又給了我們怎樣的啟示呢?《圍城》常被看作關系婚姻問題,所謂城里的人想沖出去,城里的人想沖進來,其實不止錢鐘書先生把在方漸鴻的經歷和其他人的小故事來用來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來剖析一下書中人方鴻漸。方鴻漸是個典型的知識分子形象這句話是無容置疑的。但正因為他是知識分子,而且是那種帶著玩世的態度處世又有點良心的知識分子,才構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圍城。方鴻漸是有點虛榮的,有點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樣有真才實學,也不像韓學愈等人一樣完全昧著良心。他希望做個大人物,這樣的性格,似乎就決定了他的一生。

方鴻漸的第二圈圍城就是給他帶來多災多難的假學位。方鴻漸到底是個知識分子,在買假文-憑之前,他也問問良心,假如方鴻漸玩世能夠徹底點那也好,可是他沒有像韓學愈一樣將他的假文-憑發揚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氣,就是說了謊話,還要講良心。說謊就說謊嘛,講了良心這謊話就變得不倫不類了。既然講良心,就干脆別買學位了。既然都不講良心了,就干脆把學位發揚光大吧?害得自己當個副教授忍氣吞聲的,兩頭不著岸。

方鴻漸一生的第三圈圍城,是他在處理感情問題時候的玩世態度。蘇文紈在歸國的輪船上就表現出對方的愛慕了。可是方并沒有表達什么。到后來鴻漸的博士學位鬧笑話之時,本來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的。蘇文紈一點就會破。蘇博士不點破,這擺明白了,是因為愛。可是方鴻漸還一頭栽下去,當起了一個愛慕蘇小姐的角色,與趙辛楣爭風吃醋,這都不無是他自己的錯誤。他以為玩世無所謂,但卻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壞了自己與唐小姐本應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閭大學里去。與孫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拋棄了玩世的態度,如他自己所說:撒謊往往是興奮快樂的流露,也算得一種創造,好比小孩子游戲里的自騙自。一個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會不把頑強的事實放在眼里,覺得有本領跟現狀開玩笑。真到憂患窮困的時候,人窮智短,謊話都講不好的。

也許從第一圈圍城建立時,就決定了會有第二圈圍城,就決定了會有第三圈圍城了。

他層層深陷,卻又渾然不知

人的悲劇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漸讓造成的。

這是一本睿智的書,因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對人性的洞察與調。人這種無毛兩足動物的基本根性,人生處境實質上的尷尬與窘迫,人對此的渾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雖有所知卻也無奈,偶爾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調即觸到痛處又有某中寬容理解,如果讀進去的話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訕笑之時,你會嘆為觀止,會驚異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這一步。

小說中三閭大學的學生不好對付,方鴻漸省悟天下古往今來的這個瞧不起那個,沒有學生要瞧不起想生時那樣利害,眼光準確的可怕,贊美未必盡然,但毀罵簡直至公至確,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審判,毫無上訴重審的余地。

《圍城》給我們一個真正的聰明人是怎樣看人生,又怎樣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來表述自己的觀和感的。《圍城》的魅力是雙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現出來的,一是作家展現出自身的,

小說的魅力就在于這種既睿智超拔又親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對此富有個性的智慧傳達。小說中的嘲弄與幽默,寫人的心態與外貌,語言簡潔明快,決不濫情。

圍在城中的人想突出來,城外的人想沖進去,婚姻也罷,職業也罷,人生大抵如此。說到幽默,自然是這部小說的顯著特色和最迷人之處。它來自洞見、智慧、學識、才華,以及一種觀賞的情趣,處處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觀火的人性中的確存在的可笑之處開開玩笑。

小說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飯斗嘴、爭風吃醋,調意味是最濃了;而當我們看到三閭大學,辛辣的諷刺味則突出些;小說后半,芳鴻漸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氣也就減了,更多的是謀生艱難。

讀了錢著,包括那些學術著作,尤其是讀了這本《圍城》,你會覺得自己周圍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來頗為熱衷的一些東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戲劇色彩。

名著《圍城》讀后感1000字

頭一回讀《圍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時候我喜歡的是金庸。

第二回讀《圍城》是高一,看著看著睡著了,因為覺得節奏太慢,不過就這么迷迷糊糊的還倒也讀下來了。

這是第三回讀。好像還真發現他的高處了:恕我直言,自《圍城》以后的中國大陸的小說沒有能超過他的。

先講一個故事:說柏拉圖問老師蘇格拉底什么是愛情?老師就讓他先到到麥田里去,摘一棵全麥田里最大最金黃的麥穗來,期間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頭。柏拉圖于是按照老師說的去做了。結果他兩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師問他為什么摘不到?他說:因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頭路,期間即使見到最大最金黃的,因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沒有摘;走到前面時,又發決總不及之前見到的好,原來最大最金黃的麥穗早已錯過了;于是我什么也沒摘。老師說:這就是愛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圖問他的老師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師就叫他先到樹林里,砍下一棵全樹林最大最茂盛的樹。其間同樣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樣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頭。柏拉圖于是照著老師的說話做。這次,他帶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樹回來。老師問他,怎么帶這棵普普通通的樹回來,他說:有了上一次經驗,當我走到大半路程還兩手空空時,看到這棵樹也不太差,便砍下來,免得錯過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帶不出來。 老師說:這就是婚姻!

這是一個公式、定律,《圍城》里的方鴻漸自然也可由此觀之。

方鴻漸就是唐曉芙那棵最大最金黃的麥穗,就是孫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樹。不過其實在方鴻漸眼中孫柔嘉也是那棵樹,但唐曉芙絕對是大麥穗。當然,也許唐曉芙并沒有覺得前面有棵好的麥穗,但總之是沒有摘成。最荒繆的是蘇文紈,她并不是真的愛方鴻漸,方鴻漸本也不愛她。可方鴻漸因為她而失去了唐曉芙,因為他認識了趙辛楣,因為趙而去的三閭大學,因為去三閭大學認識的孫柔嘉,方鴻漸的婚姻還是拜她所賜呢。

在方鴻漸身邊的女人中,蘇文紈代表了女性的虛榮她的所有活動都為了這兩個字。蘇文紈是因為虛榮所以親近、引逗、詆毀、嘲笑方鴻漸。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當然是焦點這種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選擇方鴻漸也是認為他軟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鴻漸說蘇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個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當然有面子,可也沒有誰會心甘情愿接受這個大小姐脾氣的。

唐曉芙正是方鴻漸的心上人,方鴻漸對她的感情最純潔,兩個人本來是最理想的愛侶。可是,方鴻漸不幸被她表姐選中了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到。于是這一對就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孫柔嘉在方鴻漸心目中只不過是不討厭。若依趙辛楣那句經過長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討厭的人,才可結交做朋友來看倒是不錯,兩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沒想到這胖子接著發的那番先旅行后結婚的高論竟成了讖語,這對先經過旅行的男女果然結婚了(雖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鴻漸結婚的決定在我們看來好像沒必要,可是設身處地想:其實方鴻漸走的每一步都是當時唯一的途徑,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鴻漸荒謬的結果,這就是錢鐘書的手段高明之處了。

我以為小說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頌(如《抉擇》),第二等曰批判(如《傷痕》),更高曰幽默(如《鐘擺》),而獨以荒謬為最高《圍城》正是這種荒謬作品。

為何?因為生活本身就是荒謬的,萬萬不能較真,能看出這一層不易,化入小說中更難。因為不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謬,還要熟知這荒謬的生活是怎么樣運作的,方能在虛構的生活中表現出荒謬來,且荒謬而不做作,虛構卻顯真實。一個在平淡中娓娓道來的故事,圓滑自然的進行,最終化作無奈這個時間落伍的計時機無意中包含對人生的諷刺和感傷,甚于一切語言、一切啼笑。

世界名著的讀后感 篇3

《哈利波特》這本書是英國著名小說家J.K羅琳寫的。曾經她的生活極其艱辛,但《哈利波特》給她帶來了巨大的榮譽和財富。

《哈利波特》這本書寫得非常生動、精彩,更有一種神秘感。而且你在看書的過程中,也仿佛進入了魔法世界一樣。這本書有一種吸引力會讓你目不轉睛地往下看。里面發生的事件也會讓你覺得是那么的不可思議。

第一本《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寫的是一歲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現在姨夫姨媽家,他在姨媽家飽受欺凌,度過了十年極其痛苦的日子,但是在他十一歲生日那天,一切都發生了變化,信使貓頭鷹送來了一封神秘地信:邀請哈利波特去一個他以及所有讀到哈利故事的人會覺得永遠難忘的、不可思議的地方霍格沃茲魔法學校。在魔法學校,哈利不僅找到了朋友,學會了空中飛行,騎著一把型號為光輪2000的飛天掃帚打魁地奇球,還得到了一件隱形衣。他發現那里的一切從上課到吃飯、睡覺都充滿了魔力。這時候一塊魔法石出現了,它與哈利的命運息息相關------

第二本《哈利波特與密室》更是讓人驚嘆不已。先是一切災難的序曲,又是多比的預言,再是種種危險和難解之謎。這一切又是否與傳說中的密室有關,哈利決心揭開謎底------與魔法石、與密室、與阿茲卡班囚徒、與火焰杯、與鳳凰社、與混血王子,這些都是講述發生在哈利身上的一次次驚心動魄的冒險。但魔法學校卻變得更加混亂,魔法世界也變得更加慌亂-----這些謎底都會在最后兩本中揭曉。

《哈利波特》就是這么一本寫的真實、生動的書,書中一件又一件的發生的事更是讓人膽戰心驚。你覺得這本書怎么樣?如果你也是和我一樣這么好奇的話,那就請你和我一起走進魔法世界吧!

世界名著的讀后感 篇4

故事講簡愛在里德太太家,10歲的簡面對舅母、表兄妹的歧視和虐待,已經表現出強烈的反抗精神。當她的表兄毆打她時,她勇于回擊;當舅母嚷著叫自己的孩子遠離她時,她高喊“他們不配和我在一起”;當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時,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從內心發出了“不公正”的吶喊。在孤兒院,簡的反抗性格更為鮮明,這和她的朋友海倫·彭斯忍耐順從的性格形成了明顯的對比。海倫·彭斯雖遭迫害卻信奉“愛你的仇人”,在宗教的下沒有仇恨,只有逆來順受。而簡對冷酷的校長和摧殘她們的教師深惡痛絕。她對海倫說:“假如她用那根條子打我,我要從她手里把它奪過來,并且當面折斷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運妥協的倔強性格。離開孤兒院后,簡愛來到了桑菲爾德莊園,并與莊園的男主人羅切斯特相愛,但不幸的是在婚禮的那天,得知羅切斯特已經有妻子了,出于尊嚴和愛,她離開了莊園,即將到手的幸福也就這樣破滅了,不管怎么樣,簡愛這一生都為了自己的目標,不斷追求,面對譏諷,勇敢的捍衛了自己的尊嚴,最后,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

簡愛這樣說:如果上帝賦予我財富和美貌,我會讓你難于離開我,就像我現在難于離開你一樣。可上帝沒有這樣安排。但我們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過墳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無論上帝給你什么,你都有權利擁有自行,擁有追求幸福的理由。

簡愛還說:。那些無論我做什么去討他們的歡心都始終厭惡我的人,我也應該厭惡他們;對那些不公平的懲罰我的人,我就應該反抗。身份卑微,相貌平平,那有怎樣,她就是這樣敢于反抗,敢于爭取自由。

每當我們在生活中遇到困難,每當我們迷茫,難以前進時,想想簡愛這一路,或許就有走下去的力量了。

世界名著的讀后感 篇5

游記是古人常寫的文體,而且佳作頗多,大體是通過繪聲繪色的敘述游玩過程,給讀者帶來如同親歷般的感受。一個困難是,游歷過程很難窮形盡相;讀者的感受,也不甚真切。劉勰在《文心雕龍·神思》里說,“登山則情滿于山,觀海則意溢于海。方其搦管,氣倍辭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何則?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實而難巧也。”這些話有些難懂,不妨說得通俗一些:登山觀海,常令人情緒飛揚。寫作之前,文思泉涌;寫成之后,未必滿意。為什么呢?因為作者的構思可以翻新出奇,但語言的表達卻很難靈巧精美,這就是所謂詞不達意。記錄一次完整的經歷尚且如此,如果經歷本身就不盡如人意,要寫出有影響的游記作品,恐怕就更困難一些。王安石就曾經面對過這樣的困難。

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四月,33歲的王安石從舒州通判的任上辭職,在回家探親的時候,和朋友蕭君圭、王回以及自己的兩個弟弟,一起游玩了褒禪山,可是玩得很不盡興。在游歷后洞的時候,“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盡。”王安石“遂與之俱出了”。應該說,褒禪山之游,只能算是一次半途而廢的游歷。把這樣的經歷寫出來,究竟有多大的意義呢?王安石有些郁悶,所以他沒有動筆。三個月之后,在這一年的七月,他寫出《游褒禪山記》,這時,他已經不是在寫一篇單純的游記性的文章了,而是對“如何成功”在做理性的思考了。這確實有些小題大做,但這篇小題大做的文章,卻成為宋代游記獨出機杼的佳作,顯示了王安石與眾不同的情思和鞭辟入里的思辯能力。xx年后,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他受詔入京,第二年,他著手變法,開始了為時xx年的“政治游歷”。不幸的是,這次“政治游歷”也因有人反對而像當年游褒禪山一樣,半途而廢了。其中是否隱藏著一些宿命的玄機呢,也未可知。

筆者無意在這方面故弄玄虛,只想玩味一下王安石的行文之妙。我以為,《游褒禪山記》在寫作上至少可以給我們帶來兩個方面的啟示。

第一,平淡的素材,照樣可以提煉出深刻的主題;而提煉主題的過程,正是提高認識,升華思想的過程。寫文章的人,太需要這樣一個過程了。就王安石而言,舉著火把和朋友兄弟鉆了半截山洞,這實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如果非要寫文章,無非是“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提醒自己不該盲從他人,一句話足矣。但是這樣的文章,畢竟只是一篇“懺悔錄”,沒有多少積極的意義。王安石是不會停留在這樣淺層次的思考上的。他想到了什么?想到了“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于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所以——“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明確了“至”與“志”的關系,即所謂有志者事竟成。可是,只有志向,還是不行的。“有志矣,不隨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矣。”引出“至”所需要另一個重要因素——力。這個“力”,和“不隨以止”的恒心結合起來,就成為走向成功的“個人素質”;有了這些,也還不夠。“有志與力,而又不隨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無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指出了外物幫助的重要。他的思考,可謂環環相扣,層層推進,所得的結論,放射著理性的光輝,令人嘆服。

第二,提煉主題,要找到事件與情理的契合點,找到升華文章主題的突破口。文章的主題體現的是作者的思想,一個沒有思想的作者,是寫不出動人心弦的文章的。清代學者沈德潛在《詩說醉語》中說:“有第一等襟抱,第一等學識,斯有第一等真詩。”指出了作家個人修養的重要。王安石既有政治抱負,又有文學修養,他渴望成功,擁有的卻是失敗的游歷, “不能至”就是事件和情理的契合點,就是升華文章主題的突破口。他用三個“不能至”,為“至”張本,揭示出走向成功所需要的四個條件:志、力、物與恒心。當這些條件都具備,卻沒有成功,“于人為可譏,而在己為有悔”;如果把這些條件都用到了,仍然沒有成功,“可以無悔矣,其孰能譏之乎”。可謂立論嚴謹,無懈可擊。

一次不成功的游歷,引發了一個成功的思考;一次成功的思考,造就了一篇膾炙人口的文章。我說王安石在年輕時候,就做好了成就大業的心理準備,應該不為過吧。 李大釗曾寫過一幅自勵的對聯,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把它用在王安石身上,我以為也能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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