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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

發表時間:2023-08-11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精選(11篇)。

對于“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這個話題我們會為您詳細講解相關內容。無論在人生的哪個階段,都不能停止閱讀,大家讀完作品后,肯定會有自己的感受。此時就可以寫一篇讀后感來記錄下自己的收獲和體會。分享可以讓我們對世界有更多的認識把這個分享給你的朋友吧!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1)

在暑假空余的時間里我讀了一本外國名著是有關杰克·倫敦的長篇**《野性的呼喚》。該**講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是米勒法官的一只愛犬,經過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一個溫暖的山谷里,后被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盛產**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見證了人與人、狗與狗、強者與弱者之間的殘酷與生死斗爭,因此為了生存,它學會了不顧道德原則,只求生存,變得兇猛、機智、狡猾。

最后,在森林中狼的召喚下,狼巴克逃進了叢林,回到了野外。在**中,杰克·倫敦運用擬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和人類的本質刻畫的淋漓盡致,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冷酷的現實和“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客觀現實。

看完這本書,我深深地感到,杰克·倫敦筆下的狗不僅存在于動物世界,而且存在于我們現實的社會中,這也許就是自然。書中不僅道理深刻,有些語句也很經典,在讀的過程中我把我所喜歡的一部分摘抄下來與大家分享。 “生活的矛盾之處在于有一種境界標志著生命頂峰甚至超越了生命,當一個人極度活躍,徹底地忘掉自我的時候,這種境界便悄無聲息地出現”。

“ 我們的文明程度越高,我們的恐懼就越深,擔心我們在文明過程中拋棄了在蠻荒時代屬于美,屬于生活之樂的東西。” “它從不放過任何有利的機會,更不會從生死搏斗中退卻,統治別人或被別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軟弱的表現。

原始生活中沒有慈悲心,否則會被認為是軟弱,會殺死你。殺或被殺,吃或被吃是法律,永恒的法律。”

無論使在自然社會還是在現實社會,各種生存規律都是相似的。即使在今天的文明社會,吃和被吃的現象也并不少見。只有是自己強大,才能是自己在社會上立足。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2)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張婉婷2d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他從小就住在舊金山以南的美勤法官家里。他受到主人的關心和愛戴。肆賭如命的曼紐為了償還賭債,在一個晚上把巴克盜賣給買賣狗只的人手中,后來遭人輾轉賣到蠻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從此過著艱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轉變,令牠學會在弱肉強食的世界里怎樣自保和生存的方法。

然而,桑頓救了巴克的第二個主人。桑頓和巴克有強烈的感情。桑頓被當地人殺死后,巴克報仇并埋葬了他。最后,巴克終于回到大自然的懷抱。

巴克的生活一直很穩定。我沒想到他會在狗中間掙扎求生?但它很勇敢堅強,在困難的日子里一個接一個,永不退縮。

現今社會的經濟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業或被雇主調低薪金而過著拮據的生活,以前安穩的生活不再。有些人會想到自殺來解決生活問題,但生活中會有順境和逆境。如果你在逆境中放棄你的生活,這值得嗎?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嗎?

巴克的精神真值得我們欽佩。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他都會勇敢地突破。但是,目前,一些年輕人只有在遇到很少的打擊和挫折時,或者在成績和交友上遇到困難時,才會逃之夭夭,有些人會選擇死里逃生。這些人真是愚蠢到極點。

青年人在成長道路不免會遇到挫折、困難,若這樣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應該要有魄力呀,把這些當作是一種磨練,所謂「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之路有時如大海般平坦,有時波濤洶涌。沒有生活的道路,就不會崎嶇。

我們需要知道,我們的生活中會有歡樂和悲傷。巴克也經歷了無數的挫折,但他一步一個腳印,終于回到大自然的懷抱。所以我們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3)

《野性的呼喚》,多么具有深意的名字,也就是因為名字的特別而吸引了我。這本書由美國的杰克·倫敦所著。杰克·倫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為約翰·格利菲斯·倫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國著名現實主義作家。

生于舊金,他來自“占全國人口十分之一的貧困不堪的底層階級”。可能是一個占星家的私生子,他在沒又固定職業和住所的家庭中長大。是美國著名的現實主義作家。

美國傳記**家伊爾文·斯通在他的《馬背上的水手》里稱他是美國無產階級文學之父。他的作品不僅在美國廣為傳播,而且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歡迎。他在美國現代文學和世界文學中都享有很高的地位。

杰克·倫敦24歲開始寫作,40歲去世。十六年中他共寫成長篇**19部,短篇**150多篇,還寫了3個劇本以及相當多的隨筆和**。這些作品共同為我們展示了一個陌生又異常廣闊的世界,那荒涼空曠又蘊藏寶藏的阿拉斯加,波濤洶涌島嶼星羅棋布的太平洋,橫貫美洲大陸的鐵路線,形形色色的鮮活人物,人與自然的嚴酷搏斗,人與人之間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杰克·倫敦的創作,筆力剛勁,語言質樸,情節富于戲劇性。

他常常把人物置身于極其嚴酷、危及生命的環境中,以揭示人性最深刻、最真實的品格。杰克·倫敦贊美勇敢、堅毅和愛這些人類的高貴的品質,他筆下那“嚴酷的真實”常常使者受到強烈的心靈震撼。偉大的革命導師列寧在病榻上時,曾特意請人朗讀**,其中就有杰克·倫敦的短篇**《熱愛生命》。

列寧給這部**很高的評價。1900年出版了第一個**集《狼子》(the son of the wolf),立即譽滿全國。到1916年,出版了51本書,他是一位很有生產力的作家。

他的**中最有名的三本**:《狼子》《熱愛生命》《丟腦》;長篇**《燃燒的戴萊特》和《蹩腳貝路》;此外有他別具一格的關于狗的**《野性的呼喚》和《白牙》。海洋**包括了**集《南海的故事》和長篇**《海狼》,還有一個關于狗的故事《群島獵犬杰瑞》。

描寫城市的作品有著名的長篇幻想**《鐵蹄》、報告文學《深淵里的人們》,**《拳賽》、幻想**《亞當以前》、《馬丁伊登》及《約翰·巴利科恩》等**有**集《階級戰爭》、《人類去向》和《革命》等。

最初翻開這本書時,我沒有看簡介及目錄,而第一眼看見的便是一首極其凄涼又引人入勝的詩:“風谷的鏈條鎖不住游牧部落跳躍古老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凄厲的詩行。”這一首震憾人心的詩仿佛為這場奇妙的書之旅開了一個好頭。

其中故事也的確深入人心。《野性的呼喚》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是一只混血狗,它的父親是一只圣伯納犬,母親是一只蘇格蘭牧羊犬,它的名字叫巴克。故事講述了在北方艱難、惡劣的環境下,巴克為了生存,由一只被馴化的南方狗發展為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過程。

巴克最初被人從南方主人的家里偷出來賣掉,幾經波折,開始了淘金的道路,成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殘酷的馴服下,巴克真正地意識到了自然的法則,周圍惡劣的環境讓它學會了欺騙、狡詐,在殘酷的斗爭中,它把這些發揮得淋漓盡致,讓人失望至極,它一步步走到了領頭狗的位置。但其實,巴克同時擁有勇氣與智慧,巴克在與狼群打斗時,勇猛殺敵,聰明地把眾狼引向懸崖,從此防止狼群從背后攻擊,最后成功成為了眾狼之首。

而巴克的重情重義也深深令我折服,巴克的最后一個主人對它十分好,巴克也十分愛主人又頓。巴克覓食回來之后,有一絲的不安,緊接著,讓它最害怕的事情發生了:桑頓的同伴們的尸體一路上可見,遠處傳來了一陣微弱的歌聲,時高時低,像是慶祝什么,極度的不安與焦慮讓巴克暴怒起來,它大吼了一聲,在安靜的森林里,如震天雷鳴。

在小屋里跳舞的印第安人很害怕。巴克像颶風一樣向他們撲來。巴克的眼睛通紅,像個魔鬼。每一只爪子,每一口都撕碎了人的血肉。印第安人慌忙地逃竄,邊逃邊叫著:“惡魔來了”!

巴克不依不撓地追上去,見一個殺一個,直到一星期后,幾個幸運的人才從山谷中重新聚在一起,巴克厭倦了追逐,返回了營地,看到皮特死在毯子里,或許剛醒就被印第安人殺死了。他看到了桑頓留的搏斗的痕跡。巴克隨著這些痕跡找到了水塘邊。

那里還躺著斯科,水塘已經被污物弄得渾濁不堪,完全看不到桑頓的尸體,巴克卻堅信,桑頓就在這里。最后,巴克走了去到它最后的歸宿,叢林。巴克的故事結束了,不久之后,印第安人中有一個傳說:

有一只魔狗,總是跑在狼群的最前面。他的頭部和口鼻之間長著一條白色的毛。他非常**狡猾。

在寒冷的冬天,惡魔狗經常帶著狼到營地去偷東西、搶東西,殺死他們的人和狗。經常有印度獵人離開營地,再也回不去了。當同族人發現他們的時候,喉嚨已經被撕破了。

每年,當印第安人追逐麋鹿時,總會有一個他們永遠不敢進入的山谷。這個傳說,婦女們在火堆旁講給自己年幼的孩子聽,他們都聽得毛骨悚然。有些事情印度人永遠不知道,也就是說,每年夏天,這個山谷總會有游客。

他長得和傳說中的魔狗十分相像。他穿過森林,走向那個渾濁的水塘,他會靜靜地蹲在水塘旁邊,眼晴盯著水塘里,發出一聲聲長長的哀號,然后依依不舍地離去。

最后一段驚動了我,仿佛一道美味、貼心、久久不能忘懷。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4)

古老荒野的欲望在升騰

掙脫著習俗的束縛

再一次從他冬日的長眠中

喚醒野性不馴的旋律

——摘自《野性的呼喚》

深色木紋的書桌,一盞淡淡的清茶。懶洋洋的陽光和茶的交融,一切都凝聚在白紙黑字的傳播上。這里有舒適的火池,寒冷的雪原,溫暖的人和狗的感情,鞭打和戰斗,人性,和寒冷的野生靈魂。

這,就是杰克·倫敦的小說,深深震撼了每一位拜讀者靈魂的,《野性的呼喚》。

開始閱讀每一本書之前,我總會帶來一杯茶。喝茶可以讓讀者心平氣和,從而更認真地理解文章,品嘗文章,體驗文章,這次不包括在內。

當我第一次看到這個標題時,我立刻問自己一個問題:野性,它是什么?隨后,開始了野性之旅。

巴克原來是一頭有著圣伯納德犬和蘇格蘭牧羊犬混血血種 ,養尊處優的貴族犬 ,受著米勒法官的寵愛。但不幸的是,在北方發現了一種珍貴的黃色金屬黃金。一群人沖向寒冷的北方尋找黃金。他們需要很多狗拉雪橇。園丁的助手曼紐爾為了掙錢養家,偷偷賣掉巴克。

一開始,一個紅衣人在巴克掙扎時用大棒來“教育”它,而與弗朗索瓦在冰天雪地里的野外生存體驗讓它明白了“大棒和獠牙的法則”:為活而活,無論是偷盜還是強搶;與對手互相斗爭絕不留情,否則死的就是自己。它有一個死對頭名叫斯皮茨,它總是找它的麻煩。

對斯匹茨巴克要有耐心,盡量避免沖突。最后,憤怒爆發了。巴克在戰斗中殺死了斯皮茨,完成了野性回歸的第二步。經過一段時間,巴克已經完全完成了改造,沒有任義道德可言。

它適應了北方殘酷的生存規律,融入了充滿動物性的世界。它開始挑釁,為當上領頭犬,并把狗群壓制性管理得井井有條。店主一直在換衣服,但終于找到了一個真正關心巴克的約翰·桑頓。

這是一段都么美好的日子!人與狗朋友般和諧相處。但與此同時,巴克也和森林里的狼交上了朋友。巴克幾次想跑到叢林里去,他被約翰的情緒所束縛。

一回到家,巴克驚訝地發現約翰和他的朋友都被耶哈茲人殺死了。憤怒的它再次激發了被壓制的野性,撕裂了所有兇手的脖頸。再無牽掛的巴克奔入了令他魂牽夢縈的叢林,找到了狼朋友,憑借強橫的實力當上了自由自在的狼王。

不過它每年都回去約翰喪生的地方默哀。

我不知道是誰說的,寫動物小說最忌諱的是把人的感情強加給動物。在這一點上,我認為杰克·倫敦做得很好。緊湊的情節,生動的描寫,成功刻畫了巴克這一形象。

他也許是生活在這個社會中的每個人,雖然沒有人類的思維,但他的成長經歷卻與我們形成了共鳴。一開始的舒適生活,就是我們還很小時。那是有爸爸媽媽寵愛著我們,就像米勒法官一樣。

可是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一切都會遠去。我們長大了,我們需要到社會上去學習,在實踐中獲取閱歷。社會就像巴克所在的冰雪。他冷淡地看待生物之間的斗爭,必要時會施加一定的壓力。

我們被強行帶離了父母,來到了工作崗位之上。一開始有很多懷舊,在一次失敗的鞭打中懷念過去舒適的生活。但我們很快就適應了新的生活,拋棄了對往昔的回憶。

我們遇到了一些同事——和巴克一起玩雪橇和工作的狗。在一天又一天的工作生涯中,我們明白了自然界所謂“大棒與獠牙的法則”:明白了別惹上司——弗朗索瓦等主人,否則會挨“大棒”的打;為了生存,一定要露出你的獠牙去奮斗,否則會死。

我們一次次的與“同事”交鋒,產生摩擦,明爭暗斗,想盡辦法剔除自己得到最大權力——領頭犬的所有阻礙。很明顯,巴克是所有人中的佼佼者。他擁有膽識,格斗技巧,以及面對對手的狡猾。

面對他最終拋開了一切束縛,獲得了自由、野性的歸宿這一結局我十分羨慕,因為不知有多少人在人與人之間的斗爭中喪生,留下來的又有多少還在機械的工作,靜靜的等待死亡的降臨呢?有多少人能找到真正屬于自己的歸宿呢?它是這個社會的強者和贏家,因為它活出了真實的自我。

對于內容,我比較欣賞巴克與斯皮茨搏斗的的那一段。“他們轉著圈,吼叫著,耳朵向后倒豎著,敏銳的尋找著可趁之機。”“巴克努力地想用牙齒咬住那只大白狗的脖子。

卻總是不能成功。每當他的利齒朝對方那柔軟的肌肉咬去時,都有斯皮茨的利齒在反抗。”······這些精彩的語句生動的再現了巴克與斯皮茨那場驚心動魄的搏斗,與它們當時的心情、感受,仿佛是一次決斗的主持人激情澎湃的解說詞,使讀者身臨其境,野性在心中翻騰。

“隨后巴克改變了戰術,他佯攻對方的喉嚨,卻突然掉頭,從側面迂回,用肩頭向斯皮茨的肩頭撞去,想把他撞翻在地。”“斯皮茨是個身經百戰的老將,從斯匹次卑爾根闖過北極,橫跨加拿大及北部荒寂地區,他對付過各種各樣的狗,交戰中,斯皮茨確立了自己的統治地位。”······從這些描寫可以看出巴克的狡猾,斯皮茨的老練。

經過一番血腥而激烈的廝殺,最終,巴克“勝利了,是強悍的原始獸性支配著他殺死了自己的強敵,并且感覺好極了。”讀到這,讀者才長噓一口氣,懸著的心也放了下來,不得不佩服巴克的智慧與作者高超的寫作技法。

野性,究竟是什么?據說野性有狡猾和忠誠,它帶來野蠻和友誼。讓世界充滿生機的是它,同時把世界推入地獄的亦然是。

有人說,野性,可能是一件殘忍的事情,但也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它可以使文明的狗享受殺戮的樂趣;也可以使血腥的狗對人無比忠誠,無比深情,與人建立深厚的友誼。但說到底,它最終帶來的,是一種靈魂的歸屬。

我說,我已經在書中找到了答案。野性,有奸詐,也有忠誠;它有文明,也有野蠻。充滿矛盾。這是來自荒野的欲望,與習俗的枷鎖作斗爭。可能是競爭或自由。

但正因為如此,我們的生活才有活力。它帶來了真實的生活。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5)

當我第一次翻開杰克?倫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喚》時,那首凄涼而極富哲理的詩便深深地打動了我:“風俗的鏈條鎖不住游牧部落跳躍的古老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凄厲的詩行,《野性的呼喚》讀后感。

”整篇**講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慘而令人激動的經歷以及它逐漸回歸到自己原始野性狀態的故事,而作者并沒有將它的遭遇講得如何驚險離奇,只將它擺在一個多樣的狗的群體中,在那個群體中它品嘗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適時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內心的野性的呼喚及逐步復蘇,愈加清晰直到暴發。在它剛被拐賣時,它總是渴望回到原來的家,可每當它見到買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發自喉頭的喊叫聲都變成野性的咆哮,”而這只是根植在它內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個主義用棍子教會了它如何服從,巴克選擇了承認失敗但不垮下,這也只是本性告訴他的適者生存而已;跟隨第二個主人,它來到北方,它努力學會了許多生存的方式,開始退化,具備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長期潛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復蘇了”祖先們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體內”舊有的***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頭,沖著星光發出狼一般的長嗥……”在這時,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來了,這是生活使然,接著,巴克的統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詐,使它成為狗隊的首領,從而滿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記憶中,“它更為清晰的是因遺傳而來的記憶”……已經退化的原始天性,讀后感《《野性的呼喚》讀后感》。

本性的復蘇,在作者筆下循序漸進自然的協調使得整個故事一氣呵成,讓人欲罷不能,也正是這緩慢而有序的過程,使得這種呼喚有力而影響深遠,使人不得不產生某種聯想,想**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對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復雜的。它有背叛和忠誠;它有文明和野蠻。可是,這就是真實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燦爛,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6)

于競堯講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迫離開溫暖舒適的鄉村,在受苦受難后成為森林狼的首領的故事。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是它使我明白了很多我需要學習的東西。杰克·倫敦是這本書的作者。他是美國著名作家。他的故事具有雙重性質。表面上,這是一個簡單的故事。任何孩子都可以閱讀所有的細節,變化和顏色。

故事有哲理,很復雜,充滿含義。《野性的呼喚》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狗的故事,同時也是對人類靈魂最深處那奇異而又捉摸不定的動機的**。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這本書的主人公。他的經歷讓我很感到驚訝:作為一只貴族狗,他顯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風范,他的父親是一直圣伯納德種巨犬,但是它的體型并不大,因為他的母親是一直蘇格蘭牧羊犬,但是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終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為他覺得他們很懶,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員也聽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園丁暗算了,因為在北極圈附近,人們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屬,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從那時開始,巴克就開始受到了許多磨難:

被群中的狗欺負,在寒冷的北極經驗不足,導致每天巴克都在嚴寒下受苦,也就是因為這樣,巴克的學***有了極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經驗豐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終于有一天,巴克憑借艱難的戰爭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漸了顯現了出來,然而,由于資源短缺,雪橇隊不得不與主人離開了,就這樣巴克帶領著所有雪橇隊的狗們去尋找食物,就在這時,一位好心的人收養了這些狗并與巴克結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巴克就跟著他去**,但是好景不長,一次巴克聽見了狼的呼喊聲,就過去看看,回來的時候,主人已經被野人殺死了,一氣之下的巴克展現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殺死了,巴克覺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嚴成為了狼的領袖。這就是巴克的經歷,他的經歷有平坦的時候,也有崎嶇的時候,但是他始終沒有放棄,在與他的主人一起時,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發時,他就像一名殺手,用狼的本能證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過跟巴克類似的經歷,但是巴克出生于貴族,而我卻很普通,當我讀到這篇文章時,它打動了我,我當時學***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對困難的時候,我就會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難,把它解決,就是這樣,我如今已經是一位遇到困難但是卻冷靜并樂觀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難其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這解決也是不行的,必須有一個冷靜而又完美的計劃,想巴克一樣,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時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為他從來都沒受過這種待遇,結果被打的很慘,這件事給了他一個教訓。杰克倫敦寫的這本書就像一本豐富的人格書,他把我要學的東西都寫在了里面,讓我懂得了人應該具備的條件。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7)

上學期媽媽給我介紹了一本有趣的**,叫《野性的呼喚》,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作品。我和媽媽花了一個月的時間一起讀這本書。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條名叫巴克的狗,他原來生活在富裕的美國南方的一個**官家里,后來被狗販子拐賣到了嚴寒的阿拉斯加給人拉雪橇,他突然從優越的生活淪落到了艱苦惡劣的生活。在這個過程中他吃盡了苦頭,但后來,他憑借聰明的才智很快領悟到了這個世界沒有公平的游戲,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遠選擇堅強,最終他變成了狗中的王者。在這個殘酷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最后他走進了狼群,回到了大自然,恢復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讀完這本書,我看到巴克有許多優秀的品質。遇到困難不要輕易放棄。堅持你的信念,前進不會出錯,你會贏的。

寒假中,我讀了《野性的呼喚》,讓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講述了一個強壯勇敢的吠叫者,從人類文明到狼的原始生活的過程。巴克是一頭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強壯。它過去在****的房子里過著優越的生活。后來,它被法官的園丁偷走,賣給了郵局,并被送到阿拉斯加拉雪橇。

巴克最初被賣給幾個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體力超群,機智勇敢,最終打敗斯帕斯成為了狗群的領隊狗。巴克先后換過好幾個主人,最后被約翰·索頓收留。巴克對索頓非常忠誠。

不幸的是,桑頓被印第安人殺死了。巴克勃然大怒,殺死了印第安人。從那以后,他一直和狼在一起,但他仍然定期去主人的墓地祭拜。

此書最讓我感動的地方是巴克不犧生命要將主人救活,.這里寫出了巴克對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這本書之后聯想到了和我相處了好幾年的小狗……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狗是我們忠誠的朋友,請大家和我們的朋友(狗)和睦相處。

讀完《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深感受到了動物的思想和感情。

巴克,這只狗,生活在南方,過著悠閑的生活,養成了溫文爾雅的性格。然而,這樣的生活并沒有持續多久,因為有一天園丁把巴克綁架到了北方。它被那些想要金子的人用作雪橇狗和雪橇。祖先們原始的野性在它身上漸漸發出。

巴克漸漸變得殘忍起來。它讓拉雪橇的狗都服從他,然后殺了狗的首領,自己當了首領。后來,主人桑頓對巴克很好,巴克和桑頓住得很近。可是后來,桑頓被河水淹死了。

巴克一點兒牽掛都沒了,就跑到森林里當了狼。

巴克在南方只是一只寵物狗,但他想感謝園丁綁架了它。幸運的是,這改變了它的生活。與生俱來的野性讓它輕而易舉成為群狗之首。忠誠和感恩使它和桑頓像一家人一樣親密。

桑頓有危險時,是巴克勇敢地去救主人。盡管巴克只是一只狗,但它和一個男人一樣情緒化,思想縝密。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8)

最早讀《野性的呼喚》是在小學,那時候還小,讀來的感觸也很直觀,看著巴克歷盡艱辛,從南方到北地,從馴服到自由,內心也有一股沖動噴薄而出。記得我在當時的讀后感中寫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廣袤的原野”。

現在再讀這本書,快樂和震動并沒有減少,白色荒野中的鬼影依然縈繞在我的腦海中。

可是除了酣暢,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嚴,巴克的傷痛也觸碰到我敏感的神經。

它原來的生活是平穩和美麗的。它與人們有著穩定的合作關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可依追尋和證明的。后來,從溫室被拖曳到狗場,被拖曳至那殘忍蠻荒的地獄,它選擇忘卻契約,忘卻規則,銘記亂世的生存法則,學著理解棍棒與獠牙,***過疼痛感知世界,判斷正誤。它已經從一個溫文爾雅的紳士變成了社會底層的能工巧匠,總使千方百計地追求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內心仍舊留光明和溫暖,仍舊存留著對于文明社會的記憶,它會幫助同伴,會奮力拼搏,所以它成為狗王,所以,它成為約翰的摯友。當它與人類社會的最后一個聯系被切斷時,它就跑到了荒野!

白色幽靈,那是存在于我們每一個人心中的幽靈!

巴克的掙扎就像我們的無助,它所追求的是每個人心中的自由。我們奮斗,我們奮斗,我們無數次對這個世界失望,我們無數次對它抱有期望,我們一點點長大。我們在家庭的羽翼下成長,走向一個光彩奪目的社會,最后,獨自走向自己的田地。

哪怕受傷,哪怕迷茫,哪怕掙動著求生,我們不曾忘記,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無一物,沒有花,沒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就像一個在荒野里游蕩的鬼魂,你瘋了,你旋轉,你奔跑,沒有人能看見你,甚至連你自己都看不見。

我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但我們都是自己。我們曾感到陽光的溫暖,花朵的芬芳,也會遭受莫名的打擊,沉重的惡意,我們會溫和良善,有時也庸俗猙獰,可不論怎樣,我們的靈魂始終擁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們是我們自己,與外界無關,與他人無關,即使是最親密的人,也無從知曉,我的荒野。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9)

杰克倫敦——《野性的呼喚》

翻開這本精美的書,迎面而來的是淡淡的墨香,品味這些文字,我仿佛看到一個人在荒野上緩緩行走,清冷的月光鋪在荒蕪的土地上,映出了身后一串長長的腳印,他時而起立行走,里面幻化成狼,沖著月亮凌厲地長嘯。

他是杰克·倫敦,一位只有四十歲的作家。

杰克·倫敦的生活很不幸。當他不熟悉這個世界時,他不得不忍受世俗的嘲笑和周圍人的冷漠,甚至連他的生父都不承認他。**后又屢屢受挫,而這一切都造就了他充滿陽剛之氣的硬漢般的創作風格。

杰克倫敦筆下的巴克原本是一條養尊處優的南方狗,被賣到環境嚴酷的北方后,它的面前展現了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一個充滿著生存與競爭規則的殘酷的現實環境,為了生存,為了它對自己生命肉體的愛,巴克不斷地改變自己,調整自己去適應這個嚴酷無情的環境,經過一系列的磨難,包括與斯皮茨的爭斗,適應北方的嚴酷天氣,以及最后擺脫哈利等人的控制,成為約翰桑頓的狗。最后,由于約翰·桑頓的攻擊和死亡,巴克完全覺醒,回歸自然,成為狼的首領。

從杰克·倫敦的作品中,我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他對狼的熱愛,對權力和生命的崇拜。狼本來是一種殘忍的動物,但在杰克·倫敦的作品中,它變成了一種強壯的動物。它即是野性與自由的化身,又是力量與原始渴望的象征,同時他的文字也充滿了生存意識,“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在他的作品里被表現得淋漓盡致。

在荒野中,巴克所面對的問題都是真真切切的生死斗爭,他所做出的每一個舉動,不論是有意無意,都決定著他的命運,而在這種生死攸關的境地,巴克總是能靠著自己鐵一般的意志力與行動力艱難地存活下來,杰克倫敦用這充斥著貪婪也斗爭的作品,展現了上世紀初美國工業化轉型時期的社會現實,對人的本性與生存狀況進行了深入的思考。

在極力表現社會與人性陰暗面的同時,杰克倫敦的作品也體現了人性最純真、最質樸的愛。他所描寫的桑頓與巴克之間的愛,感人至深。桑頓在巴克最無助、最孤獨的救助了它,將它從死神的手中拉回,并給予了它無私的愛,巴克便以自己全部的愛,全部的生命來回報桑頓。

除了來自廣闊原始森林的呼喚,桑頓是巴克一生的全部。巴克愿意把自己的身體、皮毛甚至血管里的每一滴血都獻給桑頓。當我讀到這篇溫柔而深沉的文字時,我深深地感動了

合上書頁,那個身影漸行漸遠,慢慢地淡化了、模糊了,直至最終消失,空曠的荒野上徘徊著幾聲兒狼嚎。

原古的渴望

流動地跳躍在習俗的鏈條上

一次次躁動

再一次從它冬日的長眠中

喚醒野性不馴的旋律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10)

希望已在,蓬勃的塵埃:長眠后,狂野歸來。

狂野,在這個文明社會里,這個詞似乎是不允許存在的。它意味著落后、退化、低等和粗鄙。野性的呼喚,野性的呼喚,是隱藏在文明社會中的原始生存本能。

《野性的呼喚》講述的就是一個生命拋棄文明,奔向野性的故事。

“風俗的鏈條鎖不住游牧部落跳躍的古老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凄厲的詩行。” 《野性的呼喚》又名《荒野的呼喚》,美國著名作家杰克倫敦所著。整篇**講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慘而令人激動的經歷以及它逐漸回歸到自己原始野性狀態的故事。

而作者并沒有將它的遭遇講得如何驚險離奇,只是將它擺在一個多樣的狗的群體中。在那群人中,它品嘗了真正的狗的生活,作者及時地將巴克內心野性的逐漸恢復插入其中,直到它爆發。

巴克從小生活在南方一個法官的家里,在那兒巴克享受著優裕的生活,同時很受尊重,可一切卻因人類在北方找到一種黃色的金屬而改變。帶有幾分貴族氣質的巴克遭受了不禮貌的待遇,它被法官的園丁拐走,賣到一個穿紅絨線衫家伙那兒。接著是一頓大棒的反復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過去。

巴克先賣給兩個法裔加拿大人,然后賣給郵局,然后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的地區拉郵件雪橇。在極其惡劣的環境中,巴克努力適應陌生的環境,不斷從同伴身上探索許多生存的方法。這里我要提一只狗斯匹茨, 因為從它身上,巴克“學”到了很多,讓在朦朧中的巴克記起了原始的殺戮。

斯匹茨是雪橇隊里的排頭狗,也就是領袖。它認為巴克是一個潛在的對手,總是挑釁性的,膚淺的和實際的。起先,對于斯匹茨巴克總是處處忍讓,盡量避免發生正面沖突。

一方面,他從中吸取了教訓,另一方面,他的內心本能隨著不斷的挑釁而蘇醒。最后,祖先的啃咬、撕咬和豺狼式的襲擊在巴克的身體里變得活躍起來。他摔倒了斯匹茨,成了狗群的領頭羊。一旦野性蘇醒,那來自森林深處的呼喊便時時**著巴克,那是一種凄涼怪誕、叫人毛骨悚然的調子,可巴克卻很高興跟著一起嚎。

巴克先后換過幾個主人,最后被約翰索頓收留。正是巴克被殘忍的主人哈爾傷得奄奄一息時,桑頓才救了他并治好了他。在索頓的精心護理下巴克恢復得很快,由此他們之間產生了真摯的感情。

巴克對索頓非常忠誠。不幸的是,在淘金熱期間,桑頓被印第安人殺害。巴克怒氣沖沖地殺死了幾個印第安人,為主人的死報仇。從那時起,巴克覺得他對這個人類社會沒有懷舊之情。

在巴克與這些苦難的斗爭中,來自荒野的秘密召喚一直在它腦海中回響,并逐漸將它帶回荒野世界。原始動物的兇猛習性越來越強。在一次狩獵中,巴克嘗到了嗜血的欲望和殺戮的喜悅,最終走進荒野,成為了狼王。

《野性的呼喚》中,作者特別注重想象和幻覺的描寫,我們不難從中發現作者透露出的浪漫主義情結。首先,作者以狗為創作對象,體現了作者豐富的浪漫情懷。其次,標題“野性的呼喚”非常的抒情,給人無盡的想象。

文中對荒野的描寫如“北極光冷冷的在頭頂上照耀著,有時繁星在舞蹈中跳動,而大地在冰雪覆蓋之下在嚴寒下麻木了和凍結了。”等等,抒情風格濃郁,語言非常優美。然而,書中所體現的浪漫主義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直接表達,而是現實主義的結合。

巴克骨子里充滿狼性,堅忍不拔,富有強烈的抗爭精神,是達爾文“適者生存”論中所謂的強者。而這也是由巴克生而就具有的性格所決定的。**的一開始就說到,巴克是“王”,骨子里充滿狼性,堅忍不拔,富有強烈的抗爭精神。

現實的殘酷迫使巴克變得更加勇敢和狡猾,但同時,他也非常感激施主,這集中了現實生活中的各種矛盾。

《野性的呼喚》影響我最大的,是它包含的生存和生命的啟示。

首先,棍棒法則。在無情的棍子下,高貴的雄鹿被打昏了頭,沒有抵抗的余地。在這里,我們可以看到馬克思主義對作者的影響:

無產階級受到殘酷的剝削和壓迫,社會權利制度這根棍子擁護這種剝削和壓迫。巴克在棍子底下明白,拿棍子的人面前沒有希望。

“棍棒法則”教會了它如何服從,巴克選擇了承認失敗但不垮下。在殘酷的社會法律中,服從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選擇,但并不意味著成為制度的死尸。要認清制度,服從和預防,留有抵抗的力量。

適者生存。在那種殘酷的環境中,不夠堅強,不夠聰明,甚至不夠奸詐陰險,無法生存。曠野沒有平安,生命和身體隨時都有危險。

在這樣的地理環境中,任何求生的手段和行為都是合力的。文明社會所推崇的溫柔、高尚、謙卑等美德,是弱者的表現。養尊處優的巴克學會了在極寒的雪地里挖坑避寒,通過偷竊獲得讓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用力量和奸詐使自己成為最強大的存在而保護自己不被傷害……周圍的環境一直逼迫著巴克,而巴克也在努力地讓自己適應著環境,并成為個中翹楚,對抗著嚴峻的生存挑戰。自然選擇,適者生存,無論是在**,都是永恒的真理。

在杰克·倫敦的作品中,死亡不是伴隨著眼淚、乞求,而是尊嚴;死亡不是陰郁,而是冷靜和清醒。這種意識主要表現在抵御死亡威脅、追求尊嚴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規律等方面,這是他熱愛生命、歌頌生命的獨特方式。《野性的呼喚》中那些雪橇狗尋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嚴且高貴)以及巴克最終選擇了荒野而不是被異化的人類文明社會,表明了這一點。

正是因為有著強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識,所以他筆下的主人公對生命有著出自本能的熱愛,對死亡有著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實對死亡的恐懼,對死亡的抗爭,從另一個角度講也是對生命的熱愛。而只有意識到人類作為生命個體的存在終有一天要被死亡終結這一悲劇性的事實,人們才會倍加珍惜和熱愛生命過程中的每一個瞬間。

由此,我想到了我們的生存和競爭教育。巴克最后選擇了荒野,成為了狼群中的王者,意味著他拋棄了虛假的人類文明,而走上了最原始最直接也是最本質的野性社會。在那里,它不需要套上圣潔文明的枷鎖生活,只需要面對最簡單的生活挑戰。

這是巴克的選擇,也是一個強者的選擇。試看現今的人類社會,生存競爭仍是所有人所需要面對的挑戰。懦弱、圣潔、友善,早已在這個金錢地位至上的競爭社會成為了一種虛偽的**。

那么,我們的孩子,應該讓他們成為羊還是成為狼呢?

我倡導,狼的教育。野性,從某種角度來說就是靈魂最深處的本能。而人類最強烈的本能體現,就是讓自己生存下去。

人類所創造的文明社會,能保護弱者不被激烈的競爭所淘汰,但是要想讓自己有限的生命達到最精彩的高度,則需要原始的野性來適應激烈的競爭,讓自己成為生存的強者,成為社會的競爭的強者。

野性的呼喚讀后感范文(篇11)

《野性的呼喚》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每讀一遍,我都會有新的感受,但最為深刻的感受,莫過于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寫了這樣一件事,巴克是一條碩大無比的狗,它被人從南方主人家偷出來賣掉, 幾經周折后,它成為了一條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殘酷的馴服過程中,它意識到了公正與自然的法則。在艱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幾經調換,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結下了難舍難分的深情厚誼,最后,它在熱愛的主人慘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為狼族之首。

讀著,讀著,我的淚水不知不覺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間的友誼讓我感動,而最讓我震驚的卻是文中巴克那從未停歇的對自由,對野性的追尋,也正是他尋找自由,張揚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氣與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陰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做為一只狗,巴克不能在人類文明的規則中選擇自己的生活,做為一個人,他也會有同樣的無奈。只是我們應該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選擇的權利和自由,選擇服從,選擇叛逆,選擇驕傲地生存,選擇主平的地方~~~~~~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選擇的是對是錯,只要你在這條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對生活和現實,不懼怕,不退縮,總會創造出生命的奇跡。

《人性寓言》這本書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就像一個導師,教我做人,做事,保護友誼。它通過生動有趣的故事告訴人們真相,并在每一個故事之后添加更深入的注釋。

這本書使我看得如癡如醉,讓我最感動的是這樣一則故事:從前有一個商人,財產堆積如山,他已經老得不行了。他有三個兒子,商人給他們一年時間,讓他們做對人民有益的事。

一年過去了,商人問他們有什么收獲。老大說了他助人為樂的事,老二說了他守信用的事,而老三說的是最精彩的:在他的旅程中有一個人一直心懷不軌,想盡辦法去偷老三的錢,他的錢差不多被那個人偷光了。

有一次,老三看到他在一個懸崖上的大樹下睡覺,老三覺得他這樣很危險,便提醒他,叫他到路邊的草叢里睡,那人一屑不顧鉆進草叢里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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