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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讀后感

發表時間:2023-03-14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讀后感精選6篇。

一本好的書籍就像一把鑰匙一樣,可以打開智慧的大門,當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會有對于它的專屬心得體會。在閱讀時,我們的思維會和作者的想法碰撞產生出新的火花,需要及時寫讀后感,讀后感怎樣才能寫得好?讀書筆記吧的編輯為朋友們了收集和編輯了“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讀后感”,敬請參閱本文!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讀后感(篇1)

記得初讀《福爾摩斯探案集》時,書中 環環相扣、跌宕起伏的 情節深深的吸引著我。不禁令我”拿得起,放不下“,一看就看了整整一下午。書中的主人公福爾摩斯學識廣博,身手矯健,有著超人般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銳的觀察力。《血字的研究》、《四簽名》、《綠玉皇冠》等故事中的案件在他的推理之下層層推進,順藤摸瓜,最終接近了案件的中心,一舉破案,令人恍然大悟,拍案叫絕。毋庸置疑,福爾摩斯已成為人們心目中神探的代名詞。然而,他是怎樣做到這些的呢?我認為,最主要的是他擁有比常人更加敏銳的觀察力。在探案的過程中,福爾摩斯從不漏掉任何一個線索:腳印、泥土、煙灰……

因為有了觀察力,福爾摩斯偵破了許多案件;因為有了觀察力,福爾摩斯成為了神探的代名詞;因為有了觀察力。我們才能發現更多別人發現不了的東西;因為有了觀察力,我們才能發現更多的問題,才能解決更多的問題。

據調查發現,現代社會中知識更新一次只要三年。美國科學家詹姆斯 ? 丁博士曾經說過:我們的時代已經是一個知識爆炸的年代。20 世紀70 年代到20xx 年這30 年的識總量,相當于過去1700 年知識的總和。而且今后知識總量的增加速度將會越來越快。我們必須不斷觀察,不斷思考,不斷充實自己,才能趕上時代的步伐。如果我們僅僅依靠現有的知識,而不去自己觀察思考的話,不過幾年就會被時代遠遠地拋在后面。

沈括是我國北宋的著名科學家、政治家。當他讀到”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時,十分疑惑。后來,他通過觀察發現山上的溫度比上下要低很多,所以花季才來得比山下晚。他通過觀察,思考解決了問題。

在現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中,如果想要進步,如果想要成功,唯一的方法便是多觀察,多思考;多提出問題,多解決問題。在未來,真正的”文盲“已經不再是不識字的人,而是不會學習的人。但是,會學習的標準又是什么?怎樣才能算是會學習?我覺得就是會自主學習,不斷觀察,不斷完善自己。

福爾摩斯應該怎么也料不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一位中學生會在他身上學到這么多吧。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讀后感(篇2)

我從小就喜歡聽警察抓壞人的故事,對有勇有謀的警察常常佩服不已,也希望自己將來能成為那樣的人。一天晚上,爸爸給我講了一個福爾摩斯的故事,福爾摩斯那精明的頭腦,縝密的分析,淵博的知識,一下子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一放暑假,我就迫不及待的到書店買了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接下來的幾天,我哪都沒去,一直捧著書。媽媽說我都有點傻了,連吃飯睡覺都要忘了。我卻無所謂,是呀,我滿腦子都是福爾摩斯那叼著煙斗,深入思考的樣子,哪里還顧得上其它。

福爾摩斯真的是一個了不起的神探。他對周圍的一切都很留心,洞察力很強,能根據腳印推斷出人的身高,能根據人的外貌推斷出人的職業,對很多有毒的植物都有研究,會好幾種語言,有著完美的化妝技巧和精準的槍法,他還能揣度人的心里。他利用高超的斷案技巧把一個個壞人繩之以法,甚至不怕以身犯險。許多的警探完成不了的任務都來請他幫忙,福爾摩斯都鼎力相助。可案子破了,福爾摩斯卻不居功自傲,把那些功勞都記在辦案的警探身上,讓他們以此出名或提拔 。

我要是能成為一個像福爾摩斯一樣的神探該多好呀!這樣我就可以抓很多的壞人,為民除害。當然,我知道要做一個福爾摩斯可不容易。首先要有廣博的知識,其次要有強健的身體,另外還要有不怕危險的精神和聰明的大腦。雖然,現在這些條件我還不具備,但是,我一定會加倍努力,將來做一個中國的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讀后感(篇3)

我看了一本書,名叫《福爾摩斯經典探案集》里面講的是一個個真實,驚險的故事。

其中一個故事是這樣的:

福爾摩斯有一次去旅游住了酒店,睡覺起來發現自己的金表被偷了,他就去找酒店負責人,商量找出偷金表的人,酒店負責人知道福爾摩斯是有名的偵探就同意了他的提案,之后,負責人把所有酒店里的人都聚集起來,以后,把發生在酒店里的事情告訴了大家,福爾摩斯發給了每個人一個草,說“那個人拿到最長,那個人就是偷走金表的小偷”大家一看只有一個人拿著的草是短的其余的人的都是一樣長的,之后,大家用疑問的眼神看著福爾摩斯說:只有短草的沒有長的草呀,難道有那么多小偷嗎?

福爾摩斯說其實拿到短的草的人才是小偷就是小偷,大家更疑惑了,問:你剛剛不是說長的事嗎,現在怎么變成懂的是小偷了?福爾摩斯說其實我發給大家的草都是一樣長的,小偷因為心虛所以把草弄斷了一小段。

我覺得這本書即可以長知識又可以長語言能力也可以讓我們長長見識兇殺案件等等。看了這本書之后,寫動腦筋題也很容易,所以我要多看這本書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讀后感(篇4)

《福爾摩斯探案是一部偵探小說,其中的主人公夏洛克憑借自己的聰明才智,嚴謹的推理能力,破獲了一起震驚世界的案件。

在看這些書之前,我認為這是非常難以解決的情況下,推理就更不在話下,但讀完這本書后,我漸漸明白是怎么推理的細節。下面我就以兩種基本情況方面的推理。

1、殺人案進行推理分析方法。殺人的一般企業都會,留下打斗的痕跡,可以看這些數據痕跡管理中有一個沒有通過指紋信息或者腳印,如果我們沒有問題就要看死者的傷口,看看兇器是什么,查出兇器是什么后,就去有賣兇器的店里查,有沒有自己最近買了兇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用戶地址后去逮捕,聽了他們解釋后,是不是一種感覺破案越發簡單了呢?

2,盜竊的檢測方法。通常偷偷貴重物品,如鉆石,而鉆石,通常有一個保護柜,就必須先來看看保護柜是由無手印或腳印包圍,指紋去檢查,如果有,則逮捕兇手,如果沒有指紋看腳印,找出它是鞋后,能賣這么忙什么店,最近有沒有人買這種類型的鞋,和犯罪分子的落網后去找出地址,但當然也有可能沒有腳印,但我并不做這樣的假設一個。

看看我這兩種方法簡單的解釋之后,是不是不是我們認為破案并不哪么難了呢?這本書讓我知道,生活環境中有很多企業需要進行觀察的地方,只要學生認真學習觀察,仔細分析思考,就能知道這些事情的真相,這本書非常好看,有時間可以通過去看一看哦!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讀后感(篇5)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歐美偵探小說的早期經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節,縝密的邏輯推理,細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爾摩斯這個家喻戶曉的偵探形象,打動著我的心。《福爾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國人阿瑟·柯南道爾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說《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爾摩斯亮相。作者筆下的大偵探是一個瘦高的中年男子,極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個鷹鉤鼻子,叼著煙斗,經常帶著雨傘穿梭在倫敦大街上。小說情節離奇,古怪懸疑。小說以復仇為主要情節,并添加了浪漫主義色彩,文學意味濃厚。接著,作者有發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說《四簽名》,小說揭露了人心的貪婪和險惡。

夏洛克·福爾摩斯,現在已成為世界通用的名偵探最佳代名詞。福爾摩斯不但頭腦冷靜、觀察力敏銳、推理能力極強;而且,他的劍術、拳術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當高超。

平常他悠閑地在貝克街221號B的公寓里,抽著煙斗等待委托人上門或者做化學實驗。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會變成一只追逐獵物的獵犬,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最后真相大白。華生醫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辦案時的得力助手,他的傳記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爾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見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體異常消瘦,因此顯得格外頎長;細長的鷹鉤鼻子使他的相貌顯得格外機警、果斷;下顎方正而突出,說明他是個非常有毅力的人。經常拿著煙斗與手杖,喜歡把情節弄得戲劇化,外出時經常戴黑色禮帽。福爾摩斯的思考為眾人所知,他那嚴謹的推理,豐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偵探小說有很多,優秀作品也不少,無論是江戶川亂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盧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盜于一身的亞森·羅賓;還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靜沉著的波洛……都是小說界的精品,但他們身邊卻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讀者無法深層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靈世界,讓英雄們都變成了“孤膽奇俠”,而福爾摩斯則不同。由于擁有約翰·H·華生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們可以通過他的闡述來走進主人公的內心。

記得書中曾經有過這樣一段:華生中槍后,福爾摩斯的眼中閃出了淚花,平時一向沉穩的他居然沖著兇手咆哮道:“要是華生有什么三長兩短的話,我決不會放過你的!”此時,作者展現在讀者面前的是一個有血有肉、關心好友的福爾摩斯,而并非是一個純粹的推理機器。我很敬佩福爾摩斯,我要學習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致的調查研究。我覺得看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有助于我們青少年養成注重觀察,思維縝密的好習慣。這一點值得我好好向福爾摩斯學習。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讀后感(篇6)

在著名偵探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的筆下,歇洛克·福爾摩斯是一位斷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詢偵探。在倫敦的各式各樣的離奇案件中大顯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讀了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紳士,他愛拉小提琴,對化學實驗很瘋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樁樁離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專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幾乎樣樣都離奇,詭異。其中的一個,充分的向我們展現了福爾摩斯的超強觀察能力。

這個案子名為“諾伍德的建筑師”。案情是這樣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約翰·麥克法蘭的小伙子委托福爾摩斯幫助他,因為警方誤認為他是殺死了奧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錢的建筑師)的兇手,要將他逮捕。于是,福爾摩斯便去搜集證據,來證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訪了委托人的家屬,得知了他的母親與奧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現場,但沒有什么收獲,直到蘇格蘭場警官發現一個指紋,并確定指紋是麥克法蘭時,福爾摩斯就找到了破綻:麥克法蘭昨日在獄中,不可能跑出來,福爾摩斯昨天的觀察中卻沒在同樣的地方發現指紋,在這里我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敏銳的觀察力,他那鷹一般什么也瞞不過的眼睛著實讓我佩服。他還發現一樓的走廊比二樓短六英尺,根據這些現象,他假裝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奧德克先生“逼”了出來。原來,他是因為委托人的母親拒絕嫁與他而想出的壞招,——讓舊情人的獨生子被送上絞刑架,幸虧福爾摩斯看穿了他的詭計,沒讓他的陰謀得逞。

可惜,事實上世上沒有福爾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國最偉大的護法衛士!最嚴明的維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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