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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發表時間:2025-12-18 資金清算工作計劃(范例十八篇)。
【1】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一、背景介紹
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和管理,企業或組織往往會出現一定量的閑置資金。這些資金可能是由于項目的取消、合同的終止、預算的剩余等原因所致。為了確保資金的安全與合理利用,以及保持企業或組織的財務健康,資金清退工作變得至關重要。
二、工作目標
1. 確認資金清退的范圍和金額:通過對企業或組織的財務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和分析,確定待清退資金的具體范圍和金額。
2. 制定清退方案:根據待清退資金的性質和來源,制定相應的清退方案,確保資金清退的合規性和透明度。
3. 聯系相關部門或合作伙伴:與相關部門或合作伙伴進行溝通和協調,了解清退資金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并確保順利進行清退工作。
4. 完成資金清退:按照清退方案和相關程序,完成資金清退,確保資金安全到位,記錄清退流程和結果。
三、具體工作計劃
1. 確認資金清退的范圍和金額
1.1 審查財務系統:仔細檢查財務系統記錄,包括賬目、收支情況等,對待清退資金進行初步估算。
1.2 與部門核實:與財務部門、項目部門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核實待清退資金的準確范圍和金額。
1.3 編制清退資金清單:根據核實結果,編制資金清退清單,明確待清退資金的具體項目、金額和責任人。
2. 制定清退方案
2.1 分類清退:根據待清退資金的性質和來源,將其分為不同的類別,如項目取消資金、合同終止資金等。
2.2 制定清退標準和程序:根據不同的清退類別,制定相應的清退標準和程序,確保清退工作的合規性和規范性。
2.3 審核流程:制定清退資金的審核流程,包括審核人員、審核條件等,確保清退工作的公正和準確。
3. 聯系相關部門或合作伙伴
3.1 聯系財務部門:與財務部門溝通,了解清退資金的具體財務流程和要求。
3.2 聯系項目部門:與項目部門溝通,了解待清退資金的項目背景和終止原因。
3.3 聯系合作伙伴:如果涉及與外部合作伙伴的清退資金,與其進行溝通,了解具體的清退程序和要求。
4. 完成資金清退
4.1 編制清退合同:根據清退資金的具體性質和要求,編制清退合同,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
4.2 辦理手續:按照清退合同和相關程序,辦理資金清退的各項手續,包括申請、審批、核算等。
4.3 記錄清退流程和結果:在清退過程中,做好清退流程和結果的記錄,以備后續審計和跟蹤。
四、工作保障
1. 配置專門人員:確定資金清退工作負責人,配備專門人員協助進行清退工作,確保工作的及時和順利進行。
2. 定期溝通和協調:與財務部門、項目部門、合作伙伴等進行定期溝通和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難題。
3. 提供培訓和指導:向相關部門和人員提供相應的培訓和指導,使其了解清退工作的重要性和標準。
五、工作評估
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和清退結果,進行工作評估和整改,總結經驗和教訓,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提高資金清退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六、
資金清退工作是確保資金安全和財務健康的重要環節。通過合理的工作計劃和有序的流程,能夠確保資金清退的合規性和透明度,為企業或組織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因此,在進行資金清退時,積極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并動態調整和完善,能夠提高清退工作的效率和實效,為財務管理提供堅實基礎。
【2】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一、引言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們經常接觸到對資金的清退工作。資金清退是指將不再需要的資金返還給原來的來源或者將剩余資金按照既定程序和規定進行退還的一項工作。這個過程需要嚴格遵循一系列程序和規定,確保資金的安全和返還的準確性。本文將詳細介紹資金清退工作計劃的各個步驟和具體操作,以確保該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任務目標
1. 確保所有資金清退工作按照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規要求進行;
2. 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準確性,避免資金的濫用和浪費;
3. 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時間和人力成本;
4. 建立良好的資金清退制度,為今后的工作提供參考。
三、工作步驟
1. 收集資金清退相關資料:
a. 收集所有涉及到資金清退的文件和記錄,包括合同、收據、發票等;
b. 確認清退的資金數額和相關的賬戶信息;
c. 準備必要的憑證和申請表格。
2. 制定資金清退方案:
a. 根據相關的合同和政策,確保清退的資金返還給正確的來源;
b.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流程和步驟進行資金清退;
c. 制定資金清退的時間表,確保按時完成該項工作。
3. 進行資金清退工作:
a. 確認清退的資金數額和資金來源;
b. 核實清退的賬戶信息和銀行相關要求;
c. 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資金清退;
d. 保留相關的申請記錄和憑證,便于查詢和核對。
4. 審核資金清退:
a. 由專門財務人員進行資金清退的審核工作;
b. 核實每一項資金清退的準確性和合法性;
c. 檢查清退的申請表格和憑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5. 進行資金清退的確認和報告:
a. 向相關部門和人員發送資金清退的報告;
b. 報告包括清退的資金數額、來源和賬戶信息;
c. 確保報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d. 保留相關的報告和記錄,便于日后查詢和參考。
四、注意事項
1. 由專業財務人員進行資金清退工作,確保操作的準確性和安全性;
2. 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資金清退,避免違規操作;
3. 保留好相關的文件和記錄,便于日后查詢和核對;
4. 定期對資金清退工作進行復核和總結,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解決;
5. 不得濫用和浪費資金,確保公平公正地進行清退工作;
6. 在資金清退中,保持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有效溝通,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總結
資金清退工作計劃是確保資金退還的安全性和準確性的重要步驟。通過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并遵循相關的程序和規定,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時間和人力成本。同時,建立良好的資金清退制度也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希望本文所述工作計劃能夠為資金清退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良好的指導和幫助。
【3】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幼兒園控煙工作計劃資金保障1<\/h2>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實施全面控煙工作的通
知》的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上一階段禁煙控煙工作情況,進一步加強對學校控煙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對控煙工作的宣傳教育,深化對控煙工作的力度。特制訂2014學校禁煙控煙工作計劃,有序推進“無煙學校”創建工作,建設“美麗的校園”。
一、建立學校控煙制度
1.建立以校長任組長的控煙領導小組,并要求相關職能部門共
同參與,明確工作職責。
2.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
有總結。
二、營造良好的控煙氛圍。
1. 控煙領導小組要在辦公室、活動中心、各部室、教室、學生
公寓、走廊等校園醒目位置設立“請勿吸煙”、“無煙辦公室”等標志,隨時提醒教職工和外來客人禁止吸煙。
2. 利用5月31日世界無煙日,組織廣大師生開展控煙宣傳教育
活動,提高師生對煙草產品的認識,使創建無煙學校成為師生員工的自覺行動。
3. 大隊部利用主題班隊會組織學生開展“拒絕煙草,珍惜生命”、
“手拉手勸阻吸煙”等活動。
4. 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控煙網絡,學校要在凈化學
校環境的同時,將控煙活動逐步延伸到家庭、社會。
三、開展常態化控煙活動。
1. 學校利用教師周例會不定期加強控煙知識的學習,進一步認
識吸煙對健康的危害,增強廣大教師控煙的自覺性。
2. 高年級利用健康教育課,對學生講解吸煙的危害,讓學生充
分討論吸煙對青少年成長的危害,從而拒絕吸煙。
3. 積極開展無煙辦公室的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無煙辦公室進
行表彰獎勵。學校全體教職工對家長要忠告學校的控煙規定,并要求客人不準在學校禁煙區內吸
總之,控煙領導小組圍繞以上工作要點積極開展工作,加強檢查
和督導,形成全校人人參與的有效機制,切實把控煙工作落到實處。
xxx中心小學
2014年2月18日
幼兒園控煙工作計劃資金保障2<\/h2>
1、 以幼兒園健康教育領導小組為幼兒園控煙小組,按組織分工深入開展各項控煙活動。
2、 幼兒園內實行24小時全日制禁煙,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園內吸煙。
3、 幼兒園每層樓都設立醒目、固定、統一的禁煙標志。
4、 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開展控煙宣傳教育。
5、對外來人員,門衛有責任提醒,讓其知曉幼兒園禁煙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門衛責任。
6、 幼兒園工作人員吸煙者進行勸阻,如有違反,一經查實,每次扣發本月獎金20元。
幼兒園控煙工作計劃資金保障3<\/h2>
實驗幼兒園控煙工作計劃 為了給廣大師生營造一個無煙、清潔、健康、和諧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使幼兒在無污染的環境里健康成長,我園在鞏固以前控煙成績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控煙工作的力度,本年度計劃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二、成立控煙領導小組
幼兒園成立以園長為組長,副園長為副組長,、保健醫生、為組員的控制吸煙領導小組,由園長負責分工,各班緊密配合積極開展控煙工作,每年制訂控煙計劃和措施,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布置控制吸煙活動的檢查和落實工作,及時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三、制定控煙規章制度
向全校師生發出“創建無煙學校”倡議書,明確獎懲辦法,使“禁煙”活動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
三、控制吸煙的教育宣傳
1、加強宣傳,創造良好的控煙氛圍。為了提高全體教職工對吸煙有害健康的認識,首先組織大家認真學習《不吸第一支煙》、《中國控制吸煙有關法規匯編》等書中的有關內容,通過學習,提高教職工對控煙的認識,人人參與控煙活動,自覺抵制煙害,創造良好的控煙氛圍。
2、堅持開設健康教育專欄、健康小報等,利用黑板報、家園小報等宣傳禁煙法規,介紹吸煙對健康的危害,對社會的不良影響。
3、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控煙網絡,學校要在凈化學校環境的同時,將控煙活動逐步延伸到家庭、社會。
四、控制吸煙禁示性規定
1、嚴禁家長在校內外任何場所吸煙。
2、嚴禁個別教職工在教室、會議室等公共場合吸煙。
3、要求吸煙者盡早戒煙。
4、擺放禁煙標志,不設煙具。
五、控制吸煙獎罰措施
1、教職工在規定的禁煙場合吸煙一次者罰款10元,吸煙兩次以上者,除了罰款以外,還要在教職工大會上通報批評。
2、本班家長在園是否吸煙與評選優秀班級和教師月獎綜合起來,把控煙活動與班級考核和班主任考核結合起來,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3、積極開展無煙教室,無煙辦公室的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無煙班級進行表彰獎勵,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對家長要忠告學校的控煙規定,并要求家長不準在幼兒園任何地方禁止吸煙。
幼兒園控煙工作計劃資金保障4<\/h2>
實驗幼兒園控煙工作計劃 為了給廣大師生營造一個無煙、清潔、健康、和諧的學習、工作和
生活環境,使幼兒在無污染的環境里健康成長,我園在鞏固以前控煙成績的基礎上繼續加大
控煙工作的力度,本年度計劃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二、成立控煙領導小組幼兒園成立以園長為組長,副園長為副組長,、保健醫生、為組員的控制吸煙領導小組,
由園長負責分工,各班緊密配合積極開展控煙工作,每年制訂控煙計劃和措施,定期召開領
導小組會議,安排布置控制吸煙活動的檢查和落實工作,及時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通報
批評,限期整改。
三、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向全校師生發出“創建無煙學校”倡議書,明確獎懲辦法,使“禁煙”活動成為大家的
自覺行動。
三、控制吸煙的教育宣傳
1、加強宣傳,創造良好的控煙氛圍。為了提高全體教職工對吸煙有害健康的認識,首先
組織大家認真學習《不吸第一支煙》、《中國控制吸煙有關法規匯編》等書中的有關內容,通
過學習,提高教職工對控煙的認識,人人參與控煙活動,自覺抵制煙害,創造良好的控煙氛
圍。
2、堅持開設健康教育專欄、健康小報等,利用黑板報、家園小報等宣傳禁煙法規,介紹
吸煙對健康的危害,對社會的不良影響。
3、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控煙網絡,學校要在凈化學校環境的同時,將控煙活
動逐步延伸到家庭、社會。
四、控制吸煙禁示性規定
1、嚴禁家長在校內外任何場所吸煙。
2、嚴禁個別教職工在教室、會議室等公共場合吸煙。
3、要求吸煙者盡早戒煙。
4、擺放禁煙標志,不設煙具。
五、控制吸煙獎罰措施
1、教職工在規定的禁煙場合吸煙一次者罰款10元,吸煙兩次以上者,除了罰款以外,
還要在教職工大會上通報批評。
2、本班家長在園是否吸煙與評選優秀班級和教師月獎綜合起來,把控煙活動與班級考核
和班主任考核結合起來,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3、積極開展無煙教室,無煙辦公室的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無煙班級進行表彰獎勵,幼
兒園全體教職工對家長要忠告學校的控煙規定,并要求家長不準在幼兒園任何地方禁止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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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一、保順暢,保證汽貿營運資金供應、回籠順利、通暢、平穩。
下一年度,在優化信貸結構的前提下,汽貿將進一步提高融資授信規模,加強融資渠道建設,推動信貸模式創新。落實的主要方式是:在授信規模方面,完善操作型管控的資金管理模式,營運資金由廣物汽貿財務部統一運作集中管理,提升汽貿整體對銀行的談判能力;在渠道方面,除多家銀行與我司保持業務往來外,汽車金融公司也成為我司對外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其具有專項融資、封閉式操作等特點,受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較小。汽車金融公司由于汽車廠商的參與,對維護廠商關系具有重要作用,同時汽車廠商通過其執行相應優惠政策。隨著越來越多汽車金融公司的成立與發展,這一融資渠道的重要性將逐步顯現。汽車金融是我司20xx年重點發展的融資渠道之一,預計份額將提高到融資總額的12%-15%;在信貸模式方面,汽貿原有的信貸模式是授信融資總額項下拆分定額的融資品種如短期借款、銀行承兌匯票和信用證項等,融資品種額度不能互相調劑,同時授信協議多針對汽貿本部,使用企業授信,下屬公司不能使用,造成授信額度閑置。
下一年度,汽貿將推動適合汽貿的信貸模式的創新,推進汽貿集團授信與授信品種總額項下融資品種可互換相結合的信貸模式,積極與各家銀行協商探討,使資金來源更加靈活。
下一年度,汽貿將更加重視企業供應鏈中占用資金的回籠。落實的主要方式是:一方面關注下屬經營公司加強存貨管理,減少資金占用。本著“以銷定存,合理安排”的原則,根據市場供求變化,及時調整采購數量,積極擴大產品銷售,盡量降低存貨量。根據下屬各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存貨預警線,一般當月庫存不超過本月銷售量,此指標較易操作,月底對分公司統計存貨與銷量后進行比較,容易發現問題并及時改正;另一方面是重視應收賬款管理,減少壞賬損失。
二、增效益,增強資金流轉過程中的使用效能及收益。
隨著汽貿經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對資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年度,資金管理工作將更關注與企業經營業務的結合度,為業務發展提供必要、及時的資金支持,防范經營風險
【5】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為落實學校路隊護送安全工作,切實增強學生的安全責任感,打造和諧*安校園,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安安回家,杜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路隊基本情況
1、本路隊共23人,男生10名、女生13名。
2、路隊名稱:寨子(2)路隊,是指學生家居區域以寨子二社為主的路隊,該路隊自出校門后左拐直上,途徑上十字路向西直行,最遠的學生家至寨子*寺附近。
3、路隊長:蘭英娟(正路隊長)蘭有良(副路隊長)
二、路隊管理細則
1、要求每位同學都必須認真學習閆灣小學路隊評比細則。
2、放學站路隊時,一定要做到靜、快、齊。
3、要求路隊出校門后,每位同學都必須聽從護送路隊教師的指揮,比較遠的同學一定要聽從路隊長的指揮。凡私自離開路隊的同學,路隊長應及時阻止,阻止無效,應及時把違紀的學生名單于返校后交到班主任手中,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
4、要求路隊上必須遵守路對管理制度,隊伍要整齊,不能出現交叉、散隊的現象,行進速度要慢,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鬧,不離開路隊買零食,要按時回家。
5、有家長接送的同學,家長必須在校門外等候。
6、同學在路隊中有任何情況應及時向護送路隊教師反映,護送教師應做出及時準確措施。
7、要求學生在回家路上如遇陌生人讓幫忙帶路或是干其他的事情,一律說不,趕快回家,如陌生人糾纏不休,應趕快去附近認識的同學家或親戚家,給家長打電話讓來接你,防止不法分子的傷害。
8、每周根據路隊評分細則中每位同學的分數值進行表揚,并且在班級德育積分中進行加分。
9、獎勵辦法依據閆灣小學路隊評比細則中的獎勵辦法執行。
三、對路隊長的管理
為了加強對路隊長的管理,充分提高路隊長管理路隊的工作積極性,增強責任感,本學期將對路隊長的工作采取積分制的評價辦法,具體實施細則參照《三年級班干部、小組長積分制評價管理辦法》。
【6】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一、
清算工作是企業解散、破產或重組時的重要環節,對于企業及相關方的利益保護至關重要。作為清算組的成員之一,我經過大半年的努力,成功完成了清算工作。在這個過程中,我遇到了種種挑戰,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下面我將對我參與的清算工作進行總結,以期為日后的清算工作經驗積累和參考。
二、清算工作的背景與目標
1. 背景
清算工作由于企業經營不善、破產或解散等原因而產生。清算組的成員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現企業的資產價值最大化。
2. 目標
清算工作的目標是將企業的資產清理出來,并以合理、公正、透明的方式進行債權人的清償。同時,也需要對企業的賬目進行審計,確保資金的流轉合規合法。
三、清算工作的過程與方法
1. 籌備階段
在開始清算工作前,清算組需要與相關部門和債權人進行溝通,了解企業的債權債務情況,確定清算時間與方式,并制定清算方案。
2. 資產清理階段
資產清理是清算工作的核心,包括了辦公設備、存貨、債務債券、銀行存款等的處置。在這個過程中,我充分發揮了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溝通能力,與各相關方進行談判,協商達成合理的資產清理方案。
3. 債權清償階段
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和企業的實際情況,清算組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為債權人進行清償。在這個階段,我深入了解了清償程序和相關文件的要求,與債權人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商,確保債權人的權益得到最大化的保護。
4. 賬目審核階段
為了確保資金流轉的合規合法,清算組需要對企業的賬目進行審計。在這個過程中,我認真核對了資金流向與賬目的一致性,并發現并協助解決了一些問題。
四、清算工作中的挑戰與應對策略
1. 缺乏相關經驗
清算工作需要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審計工作,而我之前沒有相關經驗。我通過閱讀相關法律法規,參加培訓課程,并與資深清算師進行經驗交流。掌握了清算工作的基本法律常識和操作技巧。
2. 涉及各方利益沖突
清算工作涉及到企業、債權人、員工等各方利益,由于各方的需求不同,容易出現利益沖突。我通過耐心的溝通和協商,維護了各方的權益,使得清算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3. 時間緊迫與工作量大
清算工作需要在較短時間內完成,而清算組成員的工作量也很大。我合理分配時間和任務,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專注和效率,確保按時完成工作。
五、清算工作的成果與體會
1. 成果
通過我和清算組成員的努力,我們成功完成了該企業的清算工作。在資產清理方面,我們成功處置了大部分的企業資產,并以最佳價格出售了一些廢棄設備。在債權清償方面,債權人得到了合理清償,并對我們的工作給予了肯定。
2. 體會
清算工作是一項細致、復雜且充滿挑戰的工作。需要我們具備專業知識、溝通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清算工作,我不僅提升了自己的專業能力,也深刻體會到了責任和擔當的重要性。同時,我也認識到清算工作需要團隊合作和協作,每個成員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六、展望與建議
在未來的清算工作中,我希望繼續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不斷學習和積累經驗。同時,也希望與清算組成員密切合作,共同解決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對于相關政府部門和債權人,我建議加強對清算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以確保清算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七、結語
清算工作是一項需要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的工作,它對于保護債權人的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具有重要意義。通過這次清算工作,我認識到了清算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戰性,并在實踐中不斷成長和進步。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能夠更加勝任和出色地完成清算工作的任務。
【7】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作為一個企業的資金中心,月度工作計劃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企業的資金流向、利潤率等關鍵問題,所以一個有條理且高效的工作計劃對于企業的長久發展非常關鍵。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公司每個月的財務目標以及預算。了解這些信息可以給我們更多的方向和思路,以便更加有針對性地制定計劃。我們需要仔細分析月度預算和財務目標,從而確定我們應該采取哪些措施來實現這些目標。
其次,我們需要關注企業的現金流和成本控制。我們需要評估企業的開支,并尋找可能的節約措施。例如,我們可以尋找更優惠的供應商、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以及優化我們的營銷策略等等。這些措施不僅可以幫助我們降低成本,還可以提高我們的效率和生產力。
第三,我們需要更加注重資金的投資和風險控制。我們的任務是確保公司的資金得到最佳的利用并達到最大化的回報率。因此,我們需要分析不同的投資策略,并評估這些策略的風險和潛在利潤。千萬不要只是僅僅跟隨市場的潮流,我們需要有策略性地選擇投資方案。
第四,我們需要關注財務報表及其分析。對于一些關鍵的財務指標及其他相關的信息,我們需要仔細分析和評估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和實用性。伴隨著財務數據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到更明確的經濟預期,并且我們可以提供更好的決策支持。
最后,我們需要制定計劃并跟蹤我們的進展。我們需要創建跟蹤表格、報告和其他工具,以便了解我們的進展以及發現錯誤和不足之處。我們還應該定期與其他部門合作,確保我們的計劃與其他部門的目標是協調的。
總之,如何制定一個科學的資金中心月度工作計劃是相當困難的,但是這是我們扮演的重要角色。通過分析部門內的機遇和挑戰,以及企業的預算和財務目標,我們可以制定出有針對性的計劃,優化我們的日常工作,并促進企業的增長和發展。
【8】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1、抓好培訓——著眼司本,突出骨干,整體提高。
2、老和潛在客戶——經常聯系,節假日送一些祝福留下好印象方便以后開展工作。
3、開發新客戶——不斷從各種渠道快速挖掘,積極推廣公司品牌形象。
4、周、月總結——每周一小結,每月一大結。
二、實施策略
1、堅定信念。靜下心,快速、融入、學習、進步。先做自己該做的,后做自己想做的
2、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養。
3、客戶資源,全面跟蹤和開發。
對于老客戶,要保持關系。潛在客戶,重點挖掘,舍得花精力。在擁有老客戶的同時還要不斷從各種渠道快速開發新客戶,積極推廣公司產品、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4、商業運作
找對人,說對話,辦對事。善于分析,放開手腳,敢于表態!
5、走精干、高效路線
做到嚴謹、務實、高效,不折騰。不要貪多,做精做透很重要,碰到一個強大的對手或者榜樣的時候,我們應該做的是去彌補它而不是挑戰它。
【9】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篇1: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xx,男,漢族,20xx年6月15日生,住址北京市海淀區某小區8號樓606,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股東。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清算;分割剩余資產,維護申請人之合法利益。
事實及理由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有張某某、李某及王某三位股東,公司住址是北京市海淀區某商務大廈C座11層,李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xx年11月20日,該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而解散。該公司解散之后,本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在解散事由(吊銷營業執照)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但時至今日,已過去一年半多的時間,仍不能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為此,申請人身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七條第三款之規定,特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清算。
xx市某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2: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張x,男,19xx年9月6日生,漢族,xxx新安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股東,現住xxx市新浦區解放東路253-8-1號。
申請人熊xx,男,19xx年3月28日生,漢族,xxx新安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股東,現住xxx市新浦區礦山院宿舍樓22-3-1號。
申請請求
請求法院裁定公司成立清算組清算公司財產。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27日申請人張x出資30萬元占30%股份、申請人熊xx出資40萬元占40%股份,張xx出資30萬元占30%股份,合計100萬元,注冊成立了xxx新安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張xx任董事長兼經理,然而張xx卻于20xx年10月17日以購固定資產為由,抽逃注冊資金30萬元;于20xx年11月29日冒用公司股東熊xx之名以購材料為由,抽逃注冊資金40萬元;于20xx年12月3日冒用股東張x之名以購材料為由,抽逃注冊資金30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股東張xx擾亂公司正常經營秩序,于今年9月又將公司租用的辦公用房鎖起來不給公司人員進入辦公。股東張xx的上述行為侵占了公司和股東張x、熊xx的權益,致使公司內部無法正常運轉,對外無法正常開展經營業務。因此申請人張華、熊申偉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公司成立清算組,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此致
xxx市中級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月x日
篇3: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xxx,男,20xx年10月6日出生,漢族,山西省運城市人,杭州天翀電子有限公司股東,住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禹都東大街119號9號樓2單元4樓東,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xx,浙江善能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電話:xx。
第三人:xx集團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股東,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
申請事項:xx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杭州天翀電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12日,營業期限到20xx年11月11日,注冊資本500萬元,實收資本500萬元,公司的股東為第三人浙江天翀車燈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額4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80%)和申請人xxx(投資額1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0%)兩人,登記機關為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區(濱江)分局。
公司解散后,清算組做了公司職工遣散、資產交接工作,但對公司財產清算等主要工作一直沒有進行,清算組既沒有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10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也沒有根據公司法第186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的規定通知債權人,清算組形同虛設。為此申請人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日向被申請人及第三人發出律師函,告知被申請人和第三人在20xx年8月10日前督促清算組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依法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5條的相關職權,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6條、187條、189條、190條規定的相關職責,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算。被申請人和第三人收到律師函后,要求申請人到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進行清算,盡管申請人認為,公司清算地應該在住所地杭州市濱江區,申請人還是根據要求去臺州市黃巖區進行清算,但申請人去臺州市黃巖區兩天,并一直要求清算組立即啟動清算程序,這不但沒有得到相應的回應,而且被申請人和第三人還委托律師與申請人爭辯與清算無關的其它事項,為此,申請人不得不回杭州濱江區,并要求清算組到公司的住所地杭州市濱江區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算,也隨時可以到黃巖清算,對申請人的要求,被申請人和第三人仍然置之不理。現公司解散已半年多,公司早已人去樓空,被申請人仍沒有依照《公司法》186條的規定通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公司的清算處于停滯狀態。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律規定的清算義務,故意拖延清算,致使申請人被動地苦苦等待,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根據《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七條第三款等規定,申請強制清算,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4: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東莞市xx電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申請目的:依法對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以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申請人的職工、債務人以及申請人和其他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東莞市xx電子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登記設立,系由xxx和xxx投資設立的企業。注冊資本港幣萬元。投資總額港幣萬元,經營期限年。現有職工人。生產經營范圍為:.最近一、兩年來,由于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申請人的技術和管理等競爭綜合實力明顯不能適應市場競爭形勢,持續嚴重虧損,無法籌集資金予以彌補。根據申請人財務資料反映:截至20xx年xx月xx日申請人應付貨款元人民幣;應付短期借款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借款萬元人民幣,大部分已設立擔保);其他應付款元人民幣;帳面總負債元人民幣。申請人現有資產帳面總額共計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存款元人民幣(已因訴訟被法院凍結),固定資產帳面合計元人民幣,土地使用權帳面計元人民幣(詳見資產狀況說明)債務大于資產元,嚴重資不抵債。自年月底以來正常生產經營無法維持,現在全部供應商停止供貨,生產經營活動已停止。
綜上所述,因申請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現特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理債務。
此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申請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篇5: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xx
被申請人: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公司股東:xx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公司股東:xx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強制對中農草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清算
事實和理由:—x學院請求解散被申請人xx有限責任公司一案業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18日 作出一中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根據該終審判決,被申請人xx有限責任公司已于20xx年8月18解散。
由于被申請人公司章程規定所有事項均需要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為有效,而公司股東之間矛盾重重,故公司雖于20xx年9月4日舉行了股東會議,但無法就清算組的組成形成有效決議,因而無法在法定期間內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股東xx學院不斷侵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長此下去,勢必嚴重損害股東的利益。為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第3款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被申請人xx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清算。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6: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___,性別,漢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系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住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請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x 第三人人___,性別,漢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x有限公司股東。
申請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強制對________x有限公司進行清算。
事實和理由:
X__請求解散被申請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案,經______人民法院判決,現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根據該判決,被申請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已經解散。
鑒于__________有限公司未能在判決書確定的15日期限內成立清算組自行清算,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股東___不斷侵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長此下去,勢必嚴重損害股東的利益。為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7條第3款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被申請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進行清算。
此致 X____x人民法院
申請人:
X___年__月__日
篇7: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
地址:
中國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地址:
負責人:
申請事項
1、依法指定清算組對湖北金城飲食娛樂有限公司進行清算,并指定申請人法定代表人W為清算組負責人;
2、本案受理費用及相關清算費用由ZNJ承擔。
事實和理由
1993年11月28日,申請人與ZNJ原下屬的KAT公司簽訂了一份合資經營湖北金城飲食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城公司)的合同。該合同約定: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350萬元,以該投資總額作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其中KAT公司出資192.5萬元人民幣,占55%,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122.5萬元,房屋人民幣70萬元;申請人出資26.2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157.5萬元,占45%,出資方式為現金11.67萬美元,折合人民幣70萬元,進口設備14.58萬美元,折合人民幣87.5萬元。雙方認繳的出資額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0天內到位。合營公司法定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期限為。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合同還約定:康奧特公司負責協助合營公司對其經營場所的土建、裝修工程在94年元月15日前完工。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湖北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同日,雙方還簽署了一份《湖北金城飲食娛樂有限公司章程》。該章程除對上述內容作了相同約定外,還約定:合營公司經營規模為建筑面積1476平方米。合營期限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期計算。
1993年11月23日,ZNJ向湖北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申請成立金城公司。同年,湖北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下發了鄂經貿資[1993]025號《關于中外合資湖北金城飲食娛樂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復》。1993年12月15日,金城公司領取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期限為1993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4日。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為金城公司頒發了批準號為外經貿鄂審字[1993]04080號,批準日期為1993年12月11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金城公司成立后,申請人以設備款繳清了全部出資,KAT公司則以金城公司往來款122.5萬元人民幣作為貨幣出資,并于1994年6月,將根據雙方約定擴建后折價人民幣70萬元,座落于青山區吉林街建筑面積為1657.06平方米的房屋(權利人為ZNJ,房屋坐落地點也即雙方合同約定的金城公司的法定地址武漢市青山區號。)作為出資交金城公司實際使用至今,但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期間申請人曾多次催告。1995年11月20日,ZNJ作為KAT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也即出資房屋登記的權利人,出具《承諾書》承諾:“按金城公司合資合同之約定,我局將金城公司現在使用的的房屋(按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青山房地產局241號圖所繪制的平面圖)作為中方的出資列入金城公司的固定資產,若在金城公司合資期滿時仍未辦理產權轉移手續,我局承諾該房產納入金城公司的固定資產進入清算。”
20xx年4月15日,金城公司及KAT公司曾共同向湖北省工商局去函稱:金城公司的投資者之一康奧特公司由于領導班子換屆而未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現正在積極辦理之中。
20xx年3月27日,KAT公司經ZNJ批準同意注銷后,經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注銷。ZNJ在KAT公司注銷時承諾:KAT公司債權債務由其承擔。
20xx年12月15日,金城公司經營期滿,董事會決議:終止“湖北金城飲食娛樂有限公司”并進行清算。同時任命為清算委員會成員。自此金城公司清算委員會開始了長達3年多的清算工作。其中包括通知、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委托湖北海信會計事務所對金城公司進行清算審計及資產評估。湖北海信會計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出具了《關于雙方出資核實情況》、《湖北金城飲食娛樂有限公司往來賬務函證核實情況》、《關于對湖北金城飲食娛樂有限公司企業清算審計情況的說明》等文件。其中《關于雙方出資核實情況》證實:KAT公司出資情況為金城公司于1994年12月在應付KAT公司往來款中轉出122.5萬元作為出資款。同時按合同、章程約定以房屋出資入賬70萬元,合計192.5萬元。KAT公司以房屋出資70萬元一直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申請人出資情況為以申請人代表W于1994年11月28日購進香港聯發冷氣貿易工程公司設備款2028487.80港元,折合人民幣2225490.40元中的157.5萬元作為出資款。
金城公司清算委員會清算期間,由于ZNJ既無視經政府部門批復的合資公司合同、章程中關于KAT公司以房屋作價人民幣70萬元出資的'約定,及KAT公司早已將出資房屋交付金城公司實際使用的事實;也無視其作為KAT公司主管部門和出資房屋權利人曾作出的“若在金城公司合資期滿時仍未辦理產權轉移手續,我局承諾該房產納入金城公司的固定資產進入清算。”的承諾,及湖北海信會計事務所關于金城公司按合同、章程約定以房屋出資入賬70萬元的情況核實;更無視“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的法律規定,執意拒絕將已認繳出資的房屋作為金城公司清算財產處理,從而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利益,同時也導致金城公司清算工作無法繼續進行。
鑒于上述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具有本條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及第二十二條“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的規定,申請人特依法申請貴院對金城公司強制清算,
請求如前。
此致
敬禮
篇8: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東莞市xx電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請目的:依法對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以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申請人的職工、債務人以及申請人和其他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東莞市xx電子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記設立,系由xxx和xxx投資設立的企業。注冊資本港幣萬元。投資總額港幣萬元,經營期限年。現有職工人。生產經營范圍為:.最近一、兩年來,由于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申請人的技術和管理等競爭綜合實力明顯不能適應市場競爭形勢,持續嚴重虧損,無法籌集資金予以彌補。根據申請人財務資料反映: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應付貨款元人民幣;應付短期借款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借款萬元人民幣,大部分已設立擔保);其他應付款元人民幣;帳面總負債元人民幣。申請人現有資產帳面總額共計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存款元人民幣(已因訴訟被法院凍結),固定資產帳面合計元人民幣,土地使用權帳面計元人民幣(詳見資產狀況說明)債務大于資產元,嚴重資不抵債。自年月底以來正常生產經營無法維持,現在全部供應商停止供貨,生產經營活動已停止。
綜上所述,因申請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現特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理債務。
此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篇9: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
被申請人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
申請目的
請求你院對被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向你院提交了 民事判決,可以認定被申請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在申請人請求你院對本案進行強制執行過程中,被申請人向你院提交了某年某月的資產負債表,該資產負債表顯示其全部資產僅為某元。在被申請人股東于某年某月制作的“某有限公司清算報告”顯示:公司部分小額債務已無法清償。因此應當可以認定被申請人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第二條、第三條之規定,請求你院對被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此致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篇10: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xxx,男,20xx年10月6日出生,漢族,山西省運城市人,杭州天翀電子有限公司股東,住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禹都東大街119號9號樓2單元4樓東,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朱志宜,浙江善能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杭州天翀電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高新開發區濱安路1180號。
法定代表人:范家秋,職務:董事長,電話:.
第三人:浙江天翀車燈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天翀電子有限公司股東,住所地:臺州市黃巖區新前街道新嶼路68號。
法定代表人:范家秋,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對被申請人杭州天翀電子有限公司的財產進行強制清算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杭州天翀電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12日,營業期限到20xx年11月11日,注冊資本500萬元,實收資本500萬元,公司的股東為第三人浙江天翀車燈集團有限公司和申請人xxx兩人,登記機關為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區分局。
公司解散后,清算組做了公司職工遣散、資產交接工作,但對公司財產清算等主要工作一直沒有進行,清算組既沒有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10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也沒有根據公司法第186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的規定通知債權人,清算組形同虛設。為此申請人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日向被申請人及第三人發出律師函,告知被申請人和第三人在20xx年8月10日前督促清算組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依法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5條的相關職權,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6條、187條、189條、190條規定的相關職責,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算。被申請人和第三人收到律師函后,要求申請人到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進行清算,盡管申請人認為,公司清算地應該在住所地杭州市濱江區,申請人還是根據要求去臺州市黃巖區進行清算,但申請人去臺州市黃巖區兩天,并一直要求清算組立即啟動清算程序,這不但沒有得到相應的回應,而且被申請人和第三人還委托律師與申請人爭辯與清算無關的其它事項,為此,申請人不得不回杭州濱江區,并要求清算組到公司的住所地杭州市濱江區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算,也隨時可以到黃巖清算,對申請人的要求,被申請人和第三人仍然置之不理。現公司解散已半年多,公司早已人去樓空,被申請人仍沒有依照《公司法》186條的規定通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公司的清算處于停滯狀態。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律規定的清算義務,故意拖延清算,致使申請人被動地苦苦等待,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根據《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第三款等規定,申請強制清算,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此致
濱江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11: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
被申請人:中農草業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中關村南大街12號
法定代表人:王登山,董事長。
公司股東:中國農業科學院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法定代表人:翟虎渠,院長。
公司股東。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強制對中農草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清算事實和理由:中國農業科學院請求解散被申請人中農草業有限責任公司一案業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18日作出(20xx)一中民終字第7744號民事判決。根據該終審判決,被申請人中農草業有限責任公司已于20xx年8月18解散。
由于被申請人公司章程規定所有事項均需要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為有效,而公司股東之間矛盾重重,故公司雖于20xx年9月4日舉行了股東會議,但無法就清算組的組成形成有效決議,因而無法在法定期間內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股東中國農業科學院不斷侵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長此下去,勢必嚴重損害股東的利益。為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7條第3款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被申請人中農草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清算。
此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附:公司不能組成清算組的相關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xx)一中民終字第7744號民事判決書
2、中農草業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3、公司股東中國農業科學院發給股東xxx的通知和提案
4、公司股東中國農業科學院發給股東xxx的通知和提案
5、公司股東xxx發給股東中國農業科學院決議通知
6、公司股東xxx關于成立公司清算組的提案
7、公司股東xxx關于成立公司清算組的提案
8、股東會議記錄
9、股東會議決議
篇12: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xx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請人:xx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第三人:xx,男,20xx年10月29日出生,漢族,住xx,系xx自然人股東。
案由:申請公司清算
請求事項:1、請求裁定指定清算組對xx公司進行強制清算。
2、本案的受理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20xx年7月20日,原告與第三人共同出資設立了xx有限公司,該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500萬元人民幣,其中原告出資200萬元,占注冊資本金的40%;第三人出資300萬元,占注冊資本金的60%,并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20xx年公司因未參加工商年檢,于20xx年3月5日,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了營業執照。根據公司章程第34、35條及《公司法》第181、184條規定,該種情形下,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然第三人置原告多次催促于不理,故意拖延清算,嚴重損害了原告的股東利益。根據《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七條之規定,公司股東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貴院依法處理。
此致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法定代表人:xx
xxxx年六月二十八日
篇13:清算申請書<\/h2>
申請人張華,男,1976年9月6日生,漢族,連云港新安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股東,現住連云港市新浦區解放東路253-8-1號。
申請人熊申偉,男,1969年3月28日生,漢族,連云港新安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股東,現住連云港市新浦區礦山院宿舍樓22-3-1號。
申 請 請 求
請求法院裁定公司成立清算組清算公司財產。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27日申請人張華出資30萬元占30%股份、申請人熊申偉出資40萬元占40%股份,張俊文出資30萬元占30%股份,合計100萬元,注冊成立了連云港新安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張俊文任董事長兼經理,然而張俊文卻于20xx年10月17日以購固定資產為由,抽逃注冊資金30萬元;于20xx年11月29日冒用公司股東熊申偉之名以購材料為由,抽逃注冊資金40萬元;于20xx年12月3日冒用股東張華之名以購材料為由,抽逃注冊資金30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股東張俊文擾亂公司正常經營秩序,于今年9月又將公司租用的辦公用房鎖起來不給公司人員進入辦公。股東張俊文的上述行為侵占了公司和股東張華、熊申偉的權益,致使公司內部無法正常運轉,對外無法正常開展經營業務。因此申請人張華、熊申偉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公司成立清算組,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此 致
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xx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10】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財務管理對任何企業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一項任務,而資金預算編制工作則是財務管理的核心。資金預算編制工作計劃是為了確保企業充分利用和有效管理資金資源,為各種活動提供必要的財務支持。本文將詳細介紹資金預算編制工作計劃的具體內容和流程,以確保企業能夠高效地進行財務規劃和預算管理。
一、背景分析
我們需要進行背景分析,包括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目標和市場環境等。這些信息將有助于我們制定合理的財務目標和預算計劃。
二、確定預算的內容和范圍
我們需要確定預算的內容和范圍。這包括各個財務方面的預算,如資本預算、運營預算、成本預算、收入預算等。同時,我們還需要確定預算的時間范圍,如年度預算、季度預算或月度預算。
三、制定預算編制的流程和時間表
在制定資金預算編制工作計劃之前,我們需要制定一個明確的預算編制流程和時間表。預算編制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1. 數據收集和分析階段:在這個階段,我們需要搜集和分析與預算編制有關的數據,如歷史財務數據、行業數據、市場數據等。
2. 預算編制和分配階段:根據數據分析的結果,我們需要制定具體的預算編制方案,并將預算分配給各個部門和項目。
3. 預算審核和調整階段:在完成預算編制和分配后,需要對預算進行審核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預算執行和監控階段:在預算實施過程中,需要進行預算執行和監控,及時處理預算執行中的問題和風險。
五、溝通和協調
資金預算編制工作計劃的成功實施離不開各個部門和員工的積極參與和協調配合。因此,在制定計劃時,需要明確溝通和協調的方式和頻率。可以通過開會、工作報告、郵件等方式進行溝通,確保各方對預算計劃的理解和認可。
六、監督和評估
為了確保預算計劃的有效實施,我們還需要建立相應的監督和評估機制。這包括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以及對預算執行結果進行總結和分析,為下一輪預算編制提供經驗教訓。
七、總結和展望
我們需要對資金預算編制工作計劃進行總結和展望。總結經驗和教訓,完善預算編制流程和方法,并對未來的預算工作進行展望和規劃,以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效益。
資金預算編制工作計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能夠幫助企業合理規劃和管理資金資源,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堅強的財務支持。通過制定詳細的預算編制工作計劃,可以確保預算計劃的有效執行和實施。希望本文所述的資金預算編制工作計劃能為企業提供一定的參考和指導,達到財務管理的目標。
【11】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根據陳董事長在20xx年集團財務資金專題研討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結合“保順暢、增效益、抓制度、促發展”的工作要求,廣物汽貿財務部制定了下一年度的資金工作計劃,現做簡要匯報。
一、保順暢,保證汽貿營運資金供應、回籠順利、通暢、*穩。
下一年度,在優化信貸結構的前提下,汽貿將進一步提高融資授信規模,加強融資渠道建設,推動信貸模式創新。落實的主要方式是:在授信規模方面,完善操作型管控的資金管理模式,營運資金由廣物汽貿財務部統一運作集中管理,提升汽貿整體對銀行的談判能力;在渠道方面,除多家銀行與我司保持業務往來外,汽車金融公司也成為我司對外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其具有專項融資、封閉式操作等特點,受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較小。汽車金融公司由于汽車廠商的參與,對維護廠商關系具有重要作用,同時汽車廠商通過其執行相應優惠政策。隨著越來越多汽車金融公司的成立與發展,這一融資渠道的重要性將逐步顯現。汽車金融是我司20xx年重點發展的融資渠道之一,預計份額將提高到融資總額的12%-15%;在信貸模式方面,汽貿原有的信貸模式是授信融資總額項下拆分定額的融資品種如短期借款、銀行承兌匯票和信用證項等,融資品種額度不能互相調劑,同時授信協議多針對汽貿本部,使用企業授信,下屬公司不能使用,造成授信額度閑置。
下一年度,汽貿將推動適合汽貿的信貸模式的創新,推進汽貿集團授信與授信品種總額項下融資品種可互換相結合的信貸模式,積極與各家銀行協商探討,使資金來源更加靈活。
下一年度,汽貿將更加重視企業供應鏈中占用資金的`回籠。落實的主要方式是:一方面關注下屬經營公司加強存貨管理,減少資金占用。本著“以銷定存,合理安排”的原則,根據市場供求變化,及時調整采購數量,積極擴大產品銷售,盡量降低存貨量。根據下屬各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存貨預警線,一般當月庫存不超過本月銷售量,此指標較易操作,月底對分公司統計存貨與銷量后進行比較,容易發現問題并及時改正;另一方面是重視應收賬款管理,減少壞賬損失。
二、增效益,增強資金流轉過程中的使用效能及收益。
雖然目前汽貿財務費用增加比率低于融資規模增加比率,但在與銀行詢價、議價、談判、授信等工作環節上仍有潛力可挖,通過降低財務費用來提高收益。落實的主要方式是:一方面通過調整汽貿信貸結構、融資品種、靈活使用信用額度等方式降低財務費用,另一方面與物資集團總部經常溝通,取得集團總部支持,利用集團總部整體議價能力與重點銀行談判,增加資金效益。
三、抓制度,抓好各項資金管理制度,明晰資金模塊崗位職責,理順資金管理流程,另外加大資金信息化建設,以信息化帶動標準化。
資金管理制度是做好資金管理的根本,目前汽貿最基礎的資金管理制度是資金中心管理制度、資金預算管理制度,下一年度,針對制度建設的主要思路是抓基礎、抓細節、抓落實。期間也涉及梳理管理流程、明晰崗位職責等具體事項。落實的主要方式是:在全面推進資金中心操作型管理制度方面,利用現有NC系統及擬新開發的資金管理模塊(),實現所有資金信息的整合,在此基礎之上建立汽貿資金中心,在集團統一領導下,實現汽貿資金集中歸集、審批、對賬、監控。
總之,通過良好順暢的結算流程與精心設計的資金系統結合,合理的資金組織架構與適當的崗位分工結合,使汽貿資金管理水*穩步調高;另一方面是貫徹落實資金預算管理制度,提高整體掌控能力。預算與決算相結合,在NC資金管理模塊引用資金計劃*臺,及時了解預算計劃執行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同時,通過資金預算管理制度提高下屬單位經營預算能力,規范下屬單位資金使用,規范業務管理人員日常行為。
四、促發展,通過規范化資金管理*臺促進主營業務發展。
規范化的資金管理能夠促進企業主營業務的發展壯大。下年度,汽貿資金管理的思路是把銀行的結算機制、風險機制、預算機制引入到企業,針對企業的特點形成規范化的資金管理體系,經營業務在此規范體系的支持下不斷發展、穩步壯大。落實的主要方式是結合集團及汽貿的發展戰略目標,制定資金管理目標即籌融融資策略,分解落實到年度、月度融資計劃,未雨綢繆,促進主營業務發展。
【12】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一、
資金復核工作是一個公司或組織內部重要的財務管理環節,通過對公司資金流向的監測和復核,確保公司資金的安全性和合規性。為了有效進行資金復核,制定一份詳細具體且生動的工作計劃至關重要。本文將詳細介紹如何制定一份高效的資金復核工作計劃,并給出一個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資金復核工作計劃的制定
1. 確定目標和目的
資金復核的目標是確保公司資金的正確流向和使用,目的是防止任何款項的濫用、挪用或錯誤使用。在制定資金復核工作計劃時,必須明確這一目標和目的,以便為后續的具體工作提供指導。
2. 制定復核程序
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資金復核的具體程序。程序應包括資金流向的監測和復核步驟,包括收款、支付、報銷等環節的復核和審核。制定程序時,應考慮到不同部門間的協調和配合,確保復核的全面性和準確性。
3. 設定復核頻率
根據公司的資金規模和運營情況,確定資金復核的頻率。通常情況下,資金復核應該定期進行,如每周、每月或每季度進行一次。同時,也應根據具體情況設定臨時復核頻率,如對某一特定項目或事件進行緊急復核。
4. 組建復核團隊
組建復核團隊是資金復核工作計劃中至關重要的一步。復核團隊應由具備財務和審計背景的人員組成,他們應具備資金流程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復核團隊需要與公司各個部門密切合作,確保資金復核的全面性和準確性。
5. 制定復核工具和指標
資金復核工作需要一些工具和指標來輔助工作,例如財務報表、資金流水表等。制定這些工具和指標需要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確保能夠準確反映公司的資金流向和使用情況。
三、資金復核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更好地說明資金復核工作計劃的實施,以下給出一個具體的實施方案:
1. 設定復核頻率
每月初對上個月的所有資金流向進行復核,確保資金的正確使用和流向。
2. 制定復核程序
- 按照公司的資金規模和運營情況,設計復核程序。包括每個環節的復核步驟和相關人員的職責。
- 對收款環節,核對到賬款項和客戶信息的準確性,確保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 對支付環節,仔細核對支付事項和金額,確保資金正確流向。
- 對報銷環節,核對報銷事項的合法性和準確性,確保款項的合理性。
- 對其他主要資金流向環節進行復核,包括投資、貸款等。
3. 組建復核團隊
- 由財務和審計部門的專業人員組成一個資金復核團隊。
- 團隊成員應具備財務和審計背景,熟悉公司的資金流程和操作規范。
- 與公司各個部門密切合作,確保資金復核的全面性和準確性。
4. 制定復核工具和指標
- 設計并使用一套財務報表,確保能夠準確反映公司的資金流向和使用情況。
- 設計并使用一張資金流水表,詳細記錄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情況。
- 制定一套統一的指標和標準,用來評估資金流向的安全性和合規性。
4. 結束時復核和總結
每個復核周期結束時,對復核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同時,制定改進措施,提高資金復核工作的效率和準確性。
四、
資金復核工作計劃的制定對于確保公司資金的安全性和合規性至關重要。通過設定目標和目的、制定復核程序、設定復核頻率、組建復核團隊以及制定復核工具和指標等步驟,可以制定一份高效的資金復核工作計劃。同時,以上給出的實施方案也可以作為參考,幫助公司或組織更好地進行資金復核工作。
【13】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引言:
資金是企業運作的重要支撐,對于企業的規劃和發展至關重要。因此,資金評審工作計劃也是企業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本文將詳細介紹資金評審工作計劃的內容和步驟,以幫助企業實現良好的資金管理。
一、背景介紹
企業運營中需要不斷投入資金,包括購買設備、支付工資、開展營銷活動等。為了保證資金的合理運作和使用,產生了資金評審工作計劃的需求。這個計劃幫助企業評估資金需求、確定資金來源和合理分配資金,以便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二、資金評審工作計劃的內容
1.資金需求評估:首先,企業需要根據業務和發展計劃,評估未來一段時間內的資金需求。這包括固定資產的投資、營運資金的需求等。通過制定經營計劃、預測銷售額和成本等,企業可以較為準確地估計資金需求。
2.資金來源確定:確定資金來源是資金評審的重要一步。企業可以通過內部融資、外部融資、銀行貸款等渠道來滿足資金需求。根據風險承受能力和成本考慮,確定最適合企業的資金來源。
3.資金分配決策:在確定了資金來源后,企業需要進行資金分配決策。這包括確定投資項目的優先級,分配資金到各個部門或項目中。通過綜合考慮項目的收益、風險和市場需求等因素,進行合理的資金分配。
4.資金執行監控:資金分配決策后,企業需要進行資金執行和監控。這包括編制資金使用計劃、跟蹤資金流動和確保按計劃執行。同時,需要制定監控指標,及時發現和解決資金使用過程中的問題。
5.資金評估與調整:資金評審工作計劃需要定期進行評估和調整。根據實際情況和市場變化,對資金需求、來源和分配等方面進行調整。通過不斷優化資金管理,保持企業資金流動的良好狀態。
三、資金評審工作計劃的步驟
1.收集與分析資料:首先,企業需要收集和整理與資金評審相關的資料,包括經營計劃、財務報表、市場調研等。然后,通過對這些資料的分析,了解企業的金融狀況和未來發展的需求。
2.確定目標和指標:在明確企業的需求和情況后,確定資金評審的目標和指標。目標可以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成本或增加資金流動性等。指標可以是資金周轉率、資金凈收益率等。
3.制定資金評審計劃:根據目標和指標,制定資金評審的具體計劃。這包括評估資金需求、確定資金來源、分配資金和執行監控等步驟。同時,需要明確各個步驟的時間安排和責任人。
4.實施和監控:按照計劃執行資金評審工作。同時,通過監控資金使用情況,及時調整和優化資金管理。監控需要及時收集和分析與資金有關的數據,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和流動。
5.定期評估和調整:定期對資金評審計劃進行評估和調整。根據實際情況和市場變化,調整資金需求、來源和分配等方面。同時,總結經驗和教訓,以便不斷完善資金評審工作計劃。
結論:
資金評審工作計劃是企業規劃和發展中的重要一環。通過準確評估資金需求、確定合理的資金來源和分配,企業可以實現良好的資金管理,提升運營效率和競爭力。因此,制定和執行資金評審工作計劃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14】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引言:資金供應是一個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它關乎企業的運營和發展。一個務實可行的資金供應工作計劃是確保企業正常運作和擴大規模的基石。本文將詳細介紹一份全面的資金供應工作計劃,并闡述其重要性和具體實施步驟。
一、工作計劃的制定與目標設定
1.1 制定資金供應工作計劃的必要性
資金供應工作計劃的制定是為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確保資金供應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從而平穩有序地推動企業運營。通過制定計劃,可以有效規劃資金的使用和調配,提前預防和解決可能出現的資金短缺問題,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1.2 目標設定
在制定資金供應工作計劃時,必須明確目標和時間節點。這些目標可以是提高現金流、優化資金結構、降低財務成本、增加投資回報等。確立明確具體的目標有助于工作計劃的實施和評估。
二、資金需求的分析與預測
2.1 分析企業的經營情況
首先要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包括銷售收入、成本支出、資產負債表等。通過分析,了解企業運營狀況、現金流量情況和財務風險,為制定資金供應工作計劃提供依據。
2.2 預測未來的資金需求
根據企業的發展規劃和市場趨勢,預測未來一段時間內的資金需求。這需要綜合考慮市場變化、產品需求、競爭對手等因素,準確預測資金的規模和時點。有針對性地制定資金供應策略,以應對未來的經營挑戰。
三、資金供應策略的選擇與完善
3.1 制定資金供應策略
根據資金需求的分析和預測,選擇適合的資金供應策略。常見的資金供應方式包括自有資金、銀行貸款、股權融資、債券發行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不同的資金供應渠道,并制定相應的操作方案。
3.2 完善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機制
在制定資金供應策略的過程中,還要著重完善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機制。內部融資包括通過盈利和資產處置等來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外部融資則是通過與金融機構、投資者、合作伙伴等建立合作關系來獲取資金。合理利用內外部融資機制,實現融資成本的最小化和資金供應的最大化。
四、資金供應工作計劃的實施與監控
4.1 分階段推進工作計劃
根據資金供應工作計劃,將整個計劃分解成多個細分的階段,分階段推進工作。每個階段都要制定具體的目標和執行計劃,并設定相應的執行節點。這樣可以確保資金供應工作的有序進行,盡早發現問題并及時進行調整。
4.2 實施與監控
在工作計劃的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對資金供應工作的監控和評估。及時收集和分析相關數據,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優化和調整工作計劃,確保資金供應工作的實效性和可持續性。
五、總結與展望
資金供應工作計劃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環節,它的科學制定和有效實施對于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通過詳細的計劃和策略,能夠規避和解決各種資金供應問題,為企業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同時,不斷完善和調整工作計劃,適應市場的變化和需求的變化,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發展空間。
綜上所述,資金供應工作計劃是企業實現持續發展的關鍵,需要制定合理的策略和明確的目標,全面分析和預測資金需求,選擇適合的資金供應渠道,并加強實施和監控。只有通過科學的規劃和有效的執行,資金供應工作才能夠確保企業的穩健運營和可持續發展。
【15】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在現代社會,資金貸款成為了許多人在實現個人及企業發展目標時的必備資源。由于資金貸款具有一定的風險和挑戰性,制定一個詳細具體且生動的資金貸款工作計劃成為了至關重要的事情。本文將從計劃的目標、計劃的步驟以及計劃的執行與監控等方面來詳細探討如何制定一個全面的資金貸款工作計劃。
一個優秀的資金貸款工作計劃應該明確其目標。計劃的目標應該明確表達為實現資金貸款的數量和質量的要求。例如,我們可以設立一個目標,在未來一年內,完成總額為1000萬的貸款并保持貸款逾期率低于5%。明確的目標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分配資源,調整策略,提高貸款的效率和質量。
一個優秀的資金貸款工作計劃應該包含詳細的步驟和流程。我們需要建立一個貸款申請流程,明確貸款申請的途徑、申請材料和審批流程等。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客戶評估流程,包括貸款資格評估、貸款額度評估和風險評估等。我們需要制定一個貸款審批流程,包括貸款審批的條件和程序等。我們需要建立一個貸款發放和監測流程,確保貸款的及時發放和逾期情況的監控等。通過詳細的步驟和流程,我們可以更加科學地制定和執行資金貸款工作計劃。
一個優秀的資金貸款工作計劃還需要包含計劃的執行與監控。執行與監控階段可以幫助我們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相應的措施。我們需要設立一個財務預算和目標追蹤系統,實時監控貸款金額和貸款逾期情況等。我們需要建立一個貸款績效評估體系,評估貸款的風險和收益,并對不同貸款產品進行調整和優化。我們還可以通過進行定期的貸款審計和風險評估,發現潛在的風險和問題,并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
制定一個詳細具體且生動的資金貸款工作計劃對于實現貸款目標和提高貸款效率和質量非常重要。一個優秀的資金貸款工作計劃應該包含明確的目標、詳細的步驟和流程以及計劃的執行與監控等。只有通過科學合理地制定和執行資金貸款工作計劃,我們才能更好地滿足客戶需求,提高貸款的效果和品質,并取得更大的成功。
【16】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加強成本費用控制,將20xx年主營業務成本控制在主營業務收入的50%以下,營業費用和管理費用控制在主營業務收入的30%以下。
【17】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公司已經×年×月×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組于×年×月×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景報告如下。
一、公司登記情景,包括公司名稱:×××;公司類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時間:×年×月×日;注冊資本:×××;股東姓名(名稱):×××;股東出資額:×××;出資比例×××。
二、公司清算組已于×年×月×日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并取得《備案通知書》(文號X)。清算組成員由股東×××、×××、×××等人組成,由×××擔任清算組負責人。
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景。公司清算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于×××在×××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截止×年×月×日,公司資產總額為×××元,其中,凈資產為×××元,負債總額為×××元。附《資產負債表》。
五、公司財產狀況。附《財產清單》。《財產清單》資料包括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等。
六、公司債權債務狀況。×××
七、公司資產總額為×××元,并按以下順序進行清償:
1、清算費用;×××
2、所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稅款;×××
4、債務;×××
5、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截止×年×月×日,公司債權債務已清算完畢,剩余財產已分配完畢,實收資本為零。
經全體股東審查確認,一致經過該清算報告。
注:
1、本清算報告內“x”部份由公司應根據各自實際清算情景填寫。
2、以上格式供參考。
【18】資金清算工作計劃
篇一:有限公司清算程序(詳細版)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
公司解散是公司因發生章程規定或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業務活動,并進行清算的狀態和過程。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或被破產宣告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結公司事務,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并分配財產,最終使公司法人資格終止消滅的程序。我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就公司解散、清算原因及程序規定如下:
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司法解散。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據此決定予以解散。
二、有限公司解散程序。
1、股東會作出解散決議,或政府責令解散,或人民法院根據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的申請決定予以解散。股東會對公司解散作出決議,該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國有獨資公司的解散,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解散、申請破產的,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2、公司董事會制訂公司解散方案。
3、公司解散,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清算。
三、有限公司的清算。
1、清算原因。公司因上述解散原因中的1、2、4或5解散,應當清算;因公司分立或者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股東會決議解散的,股東會應對公司清算作出決議。
2、成立清算組。公司應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3、清算組組成。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四、清算組的職權。
清算組行使的職權有: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五、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備案應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清算組人員基本情況;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內容應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號、注銷原因、清算開始日期、清算組人員及工作地址、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注意事項等。
(三)債權申報和登記。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四)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五)執行清算方案,分配財產。
清算組根據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對公司財產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法定分配順序為: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后;
5、清償完畢上述款項后的剩余財產,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六)編制清算報告,并報告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清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
2、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清;
3、已發布注銷公告。
(七)、注銷登記。
1、申請注銷登記。
自清算報告被確認之日起10日內,清算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決議解散;(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請注銷登記應提交文件。
申請注銷登記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4)、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5)、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8)、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登記機關核準注銷登記后,公告企業終止。
六、清算責任。
1、公司進行清算時,不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公司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隱匿財產或者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公司在清算期間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4、清算組不按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
5、清算組成員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謀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退還公司財產,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七、解散清算向破產清算的轉變。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篇二:公司清算財務處理流程
公司清算的稅務會計處理
一、公司清算的概念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為最終了結現存的資產和其他法律關系,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資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從而消滅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清算必須結清其作為獨立納稅人的所有稅務事項。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程序
企業清算一般應履行下列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2.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含稅務機關)進行清償。3.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清算企業的財產包括宣布終止時企業的全部財產以及企業在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已經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企業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或盤虧、變價凈收入、無力歸還的債務或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清算損益。
企業在宣布終止前六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賬:
(1)隱匿私分或無償轉讓財產;
(2)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3)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4)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5)放棄自己的債權。
4.資產處臵,包括收回應收款項、非現金資產轉讓等。非現金資產轉讓給股東的,按照公允價值確定轉讓價格。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作壞賬處理。5.清償債務。
由于清算企業有財產擔保的財產不屬于清算財產,因此除非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即便是在清算財產不足以支付清算費用的情況下,也不得從擔保財產中撥付,債權人的權利不受影響。因此,擔保財產的
變現價值必須優先用于償還擔保債務,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屬于清算財產的一部分,按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1)支付清算費用。企業辦理清算發生的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清算過程中處臵資產需要繳納各項稅費(含清算所得稅)也作為清算費用處理。
(2)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等。
(3)應繳未繳的各項稅費,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應交未交的各項稅費,清算過程的產生的稅費按清算費用處理。
(4)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的同一順序債務,按比例清償。既有欠稅又欠交滯納金和罰款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優先權包括滯納金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1084號)明確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精神,稅款滯納金與罰款兩者在征收和繳納時順序不同,稅款滯納金在征繳時視同稅款管理。因此,稅收及滯納金的清償應優先于罰款。6.剩余財產分配。
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當按投資各方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剩余財產不足全額償還優先股金時,按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7.制作清算報告,申請注銷登記。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稅務登記、工商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三、計算清算所得稅的相關問題
(一)需要進行清算所得稅處理的企業范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規定,下列企業應進行清算的所得稅處理:
1.清算。根據公司法規定,除公司合并或分立外,其他解散情形必須進行清算。
2.視同清算。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規定的適用特殊稅務處理原則的重組業務,按一般重組稅務處理原則進行。改組企業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視同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視同清算的企業其作為獨立納稅人的全部稅務事項(包括尚未彌補的虧損、正在享受的稅收優惠等)均應終止,不得結轉到接受資產的企業繼續享有或承繼。
(1)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非法人組織,或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應視同企業進行清算、分配,股東重新投資成立新企業。相應地,企業的全部資產的計稅基礎均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2)被合并企業應視同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相應地,合并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接受被合并企業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
(3)被分立企業不再繼續存在時,被分立企業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相應地,分立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認接受資產的計稅基礎。
(二)關于清算所得的稅法表述
企業應將整個清算期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按計算清算所得。《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清算所得,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者交易價格減除資產凈值、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后的余額。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規定,清算所得,是指納稅人清算時的全部資產或者財產扣除各項清算費用、損失、負債、企業未分配利潤、公益金和公積金后的余額,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由于“資產=負債+凈資產”,因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清算所得的計算方法與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實際是一致的,只是表述不同而已。不過新稅法表述更嚴謹,考慮了會計與稅法差異項目的納稅調整問題。其中的資產凈值不是指賬面價值而是指資產的計稅成本(計稅基礎凈值)。
(三)清算期間資產盤盈、盤虧的稅務處理
清算期間資產盤盈、盤虧應當計入清算所得。清算期間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作為壞賬損失處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 [2009]88號)規定,資產損失必須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未經審批的資產損失不得在計算清算所得時扣除。
(四)關于應付未付款項是否并入所得征稅問題
企業清算前已確定不需支付的應付款項,應并入生產經營所得征稅。企業清算期間確定的不需支付的應付款項,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稅。企業清算期間應支付但由于清算資產不足以償還的未付款項,無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稅。盈余公積和資本公積屬于股東權益,不計入清算所得。
(五)對遞延所得、商譽、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提和待攤費用的處理
應當分期確認所得的項目(如符合條件的企業債務重組確認的應納稅所得額占該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50%以上等業務),剩余未確認所得的金額,必須一次性并入清算所得;對于生產經營期間預提的各項費用(不含遞延所得稅負債)不再支付的,必須并入清算所得;其他待攤費用(如按三年平均扣除的企業籌辦費、房屋裝修費等)按照剩余計稅基礎扣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商譽,在生產經營期間不得攤銷扣除,在計算清算所得時一次性扣除。遞延所得稅資產與應納稅所得額無關,其計稅基礎為零。
對于以收入為基礎確定扣除限額的廣告宣傳費,不得結轉到清算期間扣除。在清算期間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屬于與清算所得有關的費用,因其與生產經營無關,所以不受比例限制,全額扣除。
(六)清算所得能否彌補以前虧損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結轉,用以后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根據上述規定,由于清算期間也是一個獨立的納稅,因此以前的虧損可以用以后納稅(包括清算期間)的所得彌補。
也可以這樣理解,企業的清算所得可以看作是企業資產潛在的、尚未征收過企業所得稅的增值部分。如果企業在關閉清算前,將全部資產出售,或者將無需支付的負債確認為所得,那么在總應納稅所得不變的前提下,清算所得就會轉變為經營所得。因此,清算所得與經營所得應當都可以用于彌補以前虧損。
(七)清算所得的適用稅率
清算期間不屬于正常的生產經營期間,不能享受法定減免稅優惠(包括定期減免優惠、小型微利企業優惠稅率、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5+1”地區過渡稅率等),一律適用基本稅率25%。
(八)清算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應納所得稅額=清算所得×25% 清算所得=資產(含盤盈資產)變現收入-清算費用(包括相關稅費)-資產計稅基礎凈值±納稅調整額-彌補以前虧損
其中,資產變現收入是指處臵資產不含增值稅的收入。資產過戶給股東的,按照公允價值作為變現收入處理。納稅調整事項包括遞延所得、因債權人的緣故無需或無法支付的款項等。
四、被清算企業股東的稅務處理
企業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剩余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于被清算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按該股東所占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剩余資產扣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額,超過或低于企業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企業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清算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是指清算前的留存收益與清算期間實現的稅后留存收益(或損失)之和。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取得的股息所得和投資轉讓所得應區別情況處理:
1.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從境內直接投資的另一居民納稅人(被清算企業)取得的股息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規定,因被投資企業清算導致投資方發生的股權處臵損失,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直接扣除。
股權轉讓所得或損失=清算分配額-股息所得-投資計稅基礎
投資計稅基礎是指為取得該項投資資產支付的對價,包括現金、非現金資產公允價、權益工具的公允價、承擔債務金額、相關稅費等。相關稅費是指投資方以非現金資產對外投資視同銷售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以不動產、無形資產作為對價,取得被投資方持有第三方的股權,應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由于投資時已獲得稅前扣除,因此不得計入投資資產的計稅基礎,否則會導致轉讓股權時重復扣除。被投資方用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轉增資本(或股本)不得計入投資資產的計稅基礎。被投資方用留存收益或者其余的資本公積轉增資本,視同追加投資,應當計入投資資產的計稅基礎。
國稅函[2010]79號規定,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2.非居民納稅人。非居民納稅人取得的股息所得或投資轉讓所得需要繳納的預提所得稅由清算企業負責代扣代繳。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001號)規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資企業形成的累積未分配利潤,在2008年以后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免征企業所得稅;2008年及以后外商投資企業新增利潤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人取得的股息所得應納預提所得稅=股息所得×10%(公式一)
非居民納稅人取得的投資轉讓所得應納預提所得稅(=清算分配額-股息所得-投資計稅基礎)×適用稅率(公式二)
公式一中的股息所得僅指外商投資企業2008年及以后實現的留存收益歸屬于外國投資者的部分。公式二中的股息所得是指外商投資企業實現的全部留存收益歸屬于外國投資者的部分。
非居民納稅人應納的預提所得稅由清算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3.外籍個人。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文件規定,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投資轉讓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4.境內個人。
自然人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剩余資產的金額,不再區分股息所得和股權轉讓所得,一律按照“財產轉讓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允許扣除的計稅基礎包括留存收益轉增實收資本的金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增值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5]319號)規定,個人以非現金資產出資的,股權計稅基礎按非現金資產未評估前的價值確定。自然人股東應納稅額由清算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五、其他稅收問題
企業向職工清償欠發工資,以及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而支付的一次性補償金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其余部分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此外,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臵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六、案例分析
紅谷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谷公司)于2004年3月成立,注冊資本1 000萬元(其中北旺集團出資600萬元,占60%;自然人張某出資400萬元,占40%),截至2009年9月30日,累計留存收益8 000萬元。由于夸大宣傳,涉嫌違反廣告法,被媒體曝光,股東會于2009年9月30日決定解散并注銷紅谷公司。
2009年9月30日,紅谷公司資產負債表如下:
單位:萬元
資產
貨幣資金
應收賬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固定資產
資產總額 金額 550 350 100 2 600 6 000 9 600 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賬款 應付職工薪酬 應交稅費 其他應付款 負債總額 所有者權益 實收資本 留存收益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 金額 100 200 50 150 100 600 1 000 8 000 9 600 公司于2009年10月8日,成立清算組,并對外公告,同時向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10月15日,公司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2009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補交所得稅20萬元。主管國、地稅分局于10月18日到紅谷公司進行稅務檢查,檢查期限為2004年3月至2009年9月。10月20日檢查結束,國稅查補稅款200萬元(其中偷稅額80萬元)、加收滯納金20萬元、罰款40萬元;地稅查補稅款300萬元(其中偷稅額60萬元)、加收滯納金30萬元、罰款30萬元。紅谷公司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6 20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2 000 000 ——應交營業稅等 3 000 000 其他應交款——滯納金、罰款 1 200 000 截至2009年11月21日,共申報債權1 200萬元(600+260+360-20),其中新增稅款620萬元,應付賬款20萬元因債權人注銷無需支付。
清算期間共發生清算費用(不含相關稅費)80萬元。資產賬面價值、計稅基礎、處臵收入、應納稅費如下表列示:
單位:萬元
資產
貨幣資金
應收賬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固定資產
合計 賬面價值 550 350 100 計稅基礎 550 320 100 處臵收入 550 300 0 應納 稅費 0 0 0 發生壞賬損失50萬元,符合稅前扣除條件。不符合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條件 國稅544萬元,地稅54.4萬元。國稅30萬元,地稅570萬元。備注 2 600 2 590 3 200 598.4 6 000 5 950 9 000 600 9 600 9 510 13 050 1 198.4 注:表中存貨及固定資產處臵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
除上述資料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
要求:(1)計算紅谷公司應納清算所得稅;(2)分別計算北旺集團應得清算分配額、股息紅利所得、股權轉讓所得;(3)計算張某應納個人所得稅;(4)編制清算所得稅申報表;(5)出具清算報告審核確認 篇三:公司清算程序
企業破產法-破產程序-破產清算組
公司清算的步驟
清算組的工作
清算工作的內容
清算組的組成人員
清算組成員的義務和責任
清算組的工作
(一)——編制清算工作計劃
清算組的工作
(二)——接交工作 清算組工作
(三)——詢問
清算組的工作
(四)——做好債權登記
清算組的工作
(五)——債權清收
清算組的工作
(六)——破產審計
清算組的工作
(七)——制定會議制度
清算組的工作
(八)——接管破產企業和破產財產
清算組的工作
(九)——編制企業資產表
清算組的工作
(十)——回收破產企業財產
清算組的工作
(十一)——接受清償債務
清算組的工作
(十二)-----調查破產企業的狀況
清算組的工作
(十三)-----管理、處分破產財產
清算組的工作
(十四)----否決合同
清算組的工作
(十五)-----清理、估價、處理破產財產
清算組的工作(十六)-----破產財產分配
清算組的工作(十七)——申請提存
清算組的工作(十八)——取回權
清算組的工作(十九)——別除權
清算組的工作(二十)——抵消權
清算組的工作(二十一)——撤銷權
公司清算的步驟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
一、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九章規定的程序;
二、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九章規定的程序。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一、成立清算組。按《公司法》規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大會確定,如果是強制解散,清算組則應由主管機關從股東、有關機關及其專業人員中指定;
二、展開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余財產;
5、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的時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規定不同,要求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內至少在報紙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書的,在第一次公告發布之日起九十日內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3、應繳納的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五、分配剩余財產,清算組在支付了上述幾項費用,如果仍有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權分配);
六、終結清算工作。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后,應制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后申請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清算組的工作
人民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應當在十五日內組建破產企業清算組,清算組應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一、接管破產企業。向破產企業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員接收原登記造冊的資產明細表,有形資產清冊,接管所有財產、帳冊、文書檔案、印章、證照和有關資料。破產宣告前成立企業監管組的,由企業監管組和企業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組進行移交。
二、清理破產企業財產,編制財產明細表和資產負債表,編制債權債務清冊,組織破產財產的評估、拍賣、變現;
三、回收破產企業的財產,向破產企業的債務人、財產持有人依法行使財產權利;
四、管理、處分破產財產,決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確認剔除權、抵銷權、取回權;
五、進行破產財產的委托評估,拍賣及其他變現工作;
六、依法提出并執行破產財產處理方案和分配方案;
七、提交清算報告;
八、代表破產企業參加民事訴訟和仲裁活動;
九、辦理企業破產注銷登記等破產終結事宜;
十、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項。
人民法院受理的企業破產案件,清算組的工作向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其與另一方當事人的糾紛,不能達成協議,報請人民法院裁定解決。
清算工作的內容
企業破產,進入破產還債程序,清算組對原企業財產的清理、登記、封存就成了清算組首要和主要的工作,其清算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庫存的原材料、燃料、產品、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備用件(品)、包裝物料、在途、外單位暫存、暫借、代保管、代加工等實物;
二、房屋、建筑物、動力設備、傳導設備、工作機器、設備、工具、儀表儀器、生產工具、運輸工具及非生產用、未使用、不需用、出租等固定資產;
三、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等速動資產;
四、股票、債務等長、中、短期投資;
五、商標、專利等各項無形資產;
六、擔保、未擔保、到期、未到期的債務;
七、各項權益的清理,如其他投資人的投資是否到位,已投入數額、未投入數額等;
八、會計帳冊、統計帳冊、保管帳冊、業務記錄、檔案、文書印章等;
九、債權清理(指破產企業應收未收款);
十、債務清理。
清算組應當列表詳細登記上述清理狀況,并簽名以落實責任。
清算組成員的義務和責任
企業法人破產,依法組織成立清算組,接管企業,行使相關權利。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了清算組成員的義務和責任如下:
一、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二、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三、清算組成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對清算組成員作出上述具體要求,是因為清算組在清算期間依法行使一定的職權,并履行相關義務,非如此不能順利完成清算工作。
破產清算過程中,清算組成員應從依法維護破產企業財產,確保債權人利益出發,盡量減少債權人損失。清算組成員在提出清算方案、財產分配方案等時,應做到讓債權人公平、合理、合法的取得受償。
清算組成員在執行管理、清理、估價、變賣公司財產過程中難免不會有人徇私舞弊,從中得利,要求清算組成員不得收受賄賂、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間,清算組成員實施了非法行為,知情者應當舉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清算組對人民法院負責并且報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監督。清算組有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人民法院應當糾正,并可以解除不稱職的清算組成員職務,另行指定新的成員。對情節嚴重的,應移交相關機關處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清算組成員在執行清算工作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清算組做出的違法決定、違法清算行為,公司的股東會可以不予認可,債權人也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或者裁定其清算行為或者清算決定無效。
清算組的工作
(一)——編制清算工作計劃
編制工作計劃,是使工作能按時有序的關鍵一步,企業被宣告破產,其合法權利被依法剝奪或被嚴格限制,破產企業清算組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先中組建成立,制定清算工作計劃,就是規范清算工作組的行為,達到破產清算的目的。清算組編制的清算工作計劃,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清算工作的組織紀律
清算組,是企業被宣告破產后依法成立的臨時組織,其組成人員由各相關部門及中介部門派員參與,如果沒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思想難以統一,措施難以貫徹,分管工作難以開展,工作效率難以提高,在清算工作過程中,各分管人員也難以圍繞清算組織的宗旨、權利、義務盡職盡責、嚴肅認真地對待清算工作。
二、人員分工及工作安排
清算組人員多是從其職能和中介機構中抽調或指定產生,因此清算組的工作分工應與其工作職能掛勾,使其在工作中能以勝任和立即進入角色,各分工之間也有相互支持、配合,使清算組工作人員分工明確、責任明確,有機合作形成一個整體。具體可分下列五個專門小組:
1、債權清收組(以破產企業為債權人的企業應收款);
2、債務登記組(以破產企業為債務人的企業應付款);
3、審計評估組;
4、綜合后勤組;
5、資產保衛組。
三、清算工作的時間和進度
清算組應嚴格破產清算的時間期限,其重點如下:
1、嚴格規定對債權人申報債權的通知函發完的時間規定;
2、嚴格規定對債務人催收通知函發完的時間規定;
3、財務審計、財產評估的開始、完成期限;
4、清算組與破產企業交接工作的起止期限;
5、資產盤點工作的起止期限;
6、企業呆帳、壞帳、盤盈、盤虧、報廢處理完結期限;
7、債權人的申報登記和確認時間;
8、清欠工作安排的時間、路線;
9、清算報告初稿及分配方案初稿完成時間;
10、職工花名冊的統計完成時間及主管部門確認審查時間。
四、資金計劃
資金計劃主要是指清算組在整個清算過程中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包括清算組的生活安排費用。企業破產,資金已十分緊縮,職工的生活會相應受到影響,清算工作的時間較長,各方開支也較多,因此,清算組的資金計劃應在保證清算工作順利展開的前提下,盡量節儉、要有收支帳目,并做到公開、公正,接受人民法院破產企業職工(股東)的監督。
清算組的工作
(二)——接交工作
接交工作,是破產企業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組移交企業的管理權的工作。
清算組接管企業,應嚴格按清算工作計劃規定的起止時間完成,破產企業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組移交企業管理權,是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企業破產宣告裁定書的確切義務,應本著積極主動的原則,全面徹底移交。清算組是受人民法院委托,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的規定,依法行使接管破產企業的職權,應從嚴格執法的高度要求其依法辦理接交手續,接交的主要內容有:
一、破產企業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從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審批登記制度,防亂用、濫用和盜用破產企業公章;收繳的公章應分類造冊,指定專人保管,企業應交出的公章有:
1、企業公章;
2、企業內各職能部門的印章;
3、各種財務印章及合同印章;
4、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的印章;
5、非獨立法人的分支機構的印章。
二、債權債務清冊,要求不能有遺漏,而且要按清算組的要求詳細填寫相關內容;
三、資產清冊,按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分類登記造冊,要與企業原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帳冊相吻合,并詳細填寫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及使用年限、余值等;
四、職工花名冊,含在職和離退休的全體人員的花名冊,要記載工齡、工種、用工形式、工資及工資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五、合同書、協議書,各種法律文件及廠內相關文件要分類統計、造冊移交;
六、財務帳冊、傳票、憑證、空白支票等;
七、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享有的無形資產的權利憑證;
八、企業的歷史檔案、史志資料;
九、其它應當移交的資料。
清算組工作
(三)——詢問
詢問,是清算組在接受破產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移交破產企業時,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產企業的留守人員了解有關破產企業情況的問話。
詢問時,詢問人員的態度對被詢問人有相當重要的影響,嚴肅的詢問可能會增加被詢問人的心理和思想負擔,所以詢問人的談話藝術,被詢問人的積極配合,是達到詢問目的的關鍵。清算組對留守人員的詢問應用專門的詢問筆錄紙,以表明詢問工作的嚴肅性。詢問對象是: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
二、分管企業財務的企業領導人、財務主管、財務人員;
三、分管企業供銷的企業領導人、供銷主管、供銷人員;
四、企業的產品、財產保管員及分管領導、主管人員;
五、企業的保衛人員、分管保衛工作的領導、主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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