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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通知單

發表時間:2025-04-08

派遣通知單(匯集19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派遣通知單 篇1

第一節 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 外包服務范圍

5、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6、咨詢服務:

6.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6.2 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6.3 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7、運行維護服務:

7.1 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7.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7.3 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7.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7.5 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6 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8、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 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9、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11、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13、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15、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16、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17、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 附則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19、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派遣通知單 篇2

一、指導思想

20xx年我校教師培訓工作結合長春市及綠園區相關工作布署,堅持注重實效、聯系實際、立足校本的原則,充分發揮校本培訓的功能和優勢,營造有利教師終生教育和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造就師德修養高、業務素質精、教學技能全、教學基本功過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適應新時期新課程改革需求的教師隊伍。

二、培訓目標

1.面向全體教師,全員參與培訓,強化教師“終身學習”的意識。

2.圍繞辦學目標和特色開展校本培訓,注重培訓教師的科技知識和技能,提高科學素養,建一支能適應學校辦學特色需要的教師隊伍。

3.推動教師專業化發展,鼓勵教師多能發展。促進教師專業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向科研型、學者型過渡。

4.加強骨干教師隊伍建設。發揮骨干教師的輻射、引領作用,提升青年教師的教改科研能力,使反思型、研究型教師的數量逐步增多、質量逐步提高,骨干比例增大、層次提高。

5.實現教師整體素質和學校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提高的目的。

三、培訓原則

1.堅持以校為本的原則,即從學校的實際出發,以學校發展為本,立足自己,實現培訓后能提高素質,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從教師的實際出發,幫助教師有層次地確定自己的.發展目標,學校目標中要體現差異性,有利調動教師積極性,使他們主動參與,自我創新。

2.堅持“教、學、研”一體化原則,把培訓落到實處,把培訓的結果顯現在教育教學工作實踐中。

四、培訓內容

在參加綠園區統一組織的教師培訓的同時,我校積極開展以提高教師整體素質、促進教師專業化水平提高為宗旨的校本培訓。

1.業務培訓

以課題研究為抓手,培養德育、教學、行政管理三支科研隊伍,組織教師學習現代化教育科研理論,指導教師掌握一般的科研方法,增強教師的科研意識,提高教師的科研能力,培養教師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引領教師真正走進教師專業型發展學校。本學期我校將繼續實施“長春市八十七中學人文素養拓展計劃”,通過整合學校和社會的文化藝術資源,構建“閱讀系列”“研討系列”“培訓系列”“觀摩欣賞系列”,進行相關的實踐研究,幫助老師提升師德修養和育人水平。

根據教師實際需要和學科教學的特點、要求,進一步組織教師學習心理學、教育學、現代教育理論,使教師能用理論指導教育教學行為,以學科研究為主要形式,鞏固、拓寬專業基礎知識,使所有教師有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并為老師創造必要的條件,進一步提高學歷層次,不斷豐富和更新學科知識,以扎實的專業知識,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根據教師職業基本功和專業基本功要求,開展教學實踐和技能培訓,繼續開展“過四關,爭四杯”活動,把課堂作為主要陣地,改革教學方法,優化課堂結構,提高課堂效益。加強現代信息技術知識的培訓和運用,提高教學技能。積極引導教師,運用教學理論,對教學問題進行實踐、研究、反思、總結,對教育信息進行收集、處理、共享,使教師教育教學行為體現明確性、示范性、參與性和有效性。

結合綠園區教師培訓工作的部署,實施“四個一”工程。即每人每年讀一本教育理論專著,上一節研討課,評一節課,寫一篇有質量的教育敘事。通過“四個一”工程的實施,促進教師教學水平的提高。

2.自身提高

充分發揮教師自身主體創造性、能動性和資源優勢,引導教師低起點、小科研,從身邊發生的教育教學問題和現象進行研討,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研究活動,特別注重平時研究,堅持教研結合。提倡寫自學讀書筆記、教育教學隨筆、撰寫教育敘事、教育教學反思、研討交流報告等,并要求教師在建立專業發展博客,加入學校博客圈,及時把學習心得上傳到博客,和大家交流共享。

3.骨干引領

加強我校骨干教師的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科研帶動作用,為我校創建名牌學科、名牌教師打好科研基礎。目前我校有省級骨干教師7人,市級骨干教師25人,市級科研骨干教師9人,區級骨干教師55人,區級科研骨干教師18人,希望通過對他們給任務、壓擔子、搭臺子,使他們得到鍛煉,同時通過各級骨干的帶動作用,促進的年輕教師提高自身的發展和業務水平的,加入到骨干的行列。

本年度,配合區培訓部,對第四批區骨干教師進行培訓不少于100學時,其中理論學習60學時,實踐活動訓練40學時,內容為教學設計評比、說課、骨干教師。并對加強骨干教師的過程管理,建立跟蹤考核檔案。

4、新教師上崗培訓

開學初對新教師進行培訓,理論培訓和實踐培訓相結合,并為新教師配好師父,加強師徒傳幫帶的作用,切實提高新教師的業務能力,盡快適應新的崗位工作。

派遣通知單 篇3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了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并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志,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并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于檢查范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后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派遣通知單 篇4

一、總則

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4、權責規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3、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6、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7、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8、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9、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罰建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7、評優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

8、通報表揚當日發100—500元;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3、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

4、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說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5、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6、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發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

7、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8、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9、(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10、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公司,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11、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派遣通知單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員工和*****(以下簡稱“公司”)三方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勞務派遣人員是指與公司訂勞動合同被派往用工單位工作的勞動者,上述被派遣的勞動者特指用工單位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依據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如實向公司提供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婚姻證明、子女證明、近期體檢報告以及親筆填寫準確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公司。因個人資料失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可靠,服從公司及用工單位的管理,積極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

第二章勞動合同及試用期

第五條由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低于年。試用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9條執行。

第六條經用工單位要求,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期滿需要續簽勞動合同時,須經本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協商確定。

第七條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等依據《勞動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勞務派遣人員辭職或被公司解聘,應按規定辦理檔案、辦公、財物、技術資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義務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如勞務派遣人員疏忽丟失或蓄意損壞,應予以賠償。

第三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規定

第九條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應學習、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與相關規定。

第十條派遣期間,公司或用工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勞務人員的技能,可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用工單位應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對派遣勞務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和安全教育培訓,并按有關政策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和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工傷的,用工單位應在事發24小時內通知公司,并及時將受傷的派遣人員送往醫院治療。需要墊付醫療費用的,可由用工單位墊付。派遣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和

傷殘等級鑒定申請由用人單位負責(鑒定費由用人單位承擔)。派遣人員的工傷待遇除由社會保險基金賠償金額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派遣人員工傷醫療期間及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應主動協作,共同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用工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妥善處理。

第十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有權隨時將該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進行二次派遣或為其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4、勞務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5、隱瞞個人真實情況,導致公司與用工單位的相關用工信息錯誤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務派遣人員及公司,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為其進行二次派遣或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經用工單位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三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派遣協議和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組織發生變更或因業務流程再造,依法裁減人員的;

5、日常工作檢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職責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無故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的;

6、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期滿的;

7、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

第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用工單位可根據各崗位工作職責要求適當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勞務派遣人員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確需加班應經用工單位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勞務派遣人員同意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單位應當安排勞務派遣人員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報酬。加班報酬的支付方式與其工資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

第十七條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公司根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和用工單位的崗位要素進行合理核算,支付標準不低于當地(滕州市)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勞務派遣人員在醫療期內的工資標準以及女性人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工資標準按照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及參照公司工資支付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公司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五種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和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事故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公司按照上月考勤情況核算支付,工資的發放時間為當月的十五日,如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第二十條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費等,由用工單位以勞務費的形式轉帳給公司指定帳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發放、社會保險費繳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等。

第六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假期

第二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休息休假按照國家和用工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三條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及考勤工作由用工單位實施,用工單位應于每月5日前將勞務派遣人員的上月出勤情況報送公司人資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項目。

第二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執行用工單位的考勤制度,按時到崗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二十六條勞務派遣人員違反用工單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單位將參照用工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以上各項規定如與公司管理規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規定適用公司內全體勞務派遣人員。

第二十九條本管理規定自20xx年3月開始執行。

派遣通知單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某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包業務的內部控制,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業務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稱發包方)為實現戰略經營目標,通過合同或協議等形式將業務職能的部分或全部交由外部服務提供商(以下簡稱承包方)提供的一種管理行為。

第三條 公司在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過程中,至少應關注下列涉及業務外包的風險:

(一)業務外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業務外包未經適當審核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業務外包策略不科學、承包方選擇不合理,可能導致公司核心資產遭受損失。

(四)業務外包流程未恰當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外包戰略失敗或經營效率低下。

(五)業務外包信息保護措施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商業秘密泄露。

(六)業務外包會計處理不當,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信息失真。

第四條 公司在建立與實施業務外包內部控制中,至少應強化對下列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控制:

(一)職責分工應合理明確,授權審核制度和外包業務歸口管理制度應規范。

(二)外包策略應科學合理,承包方的選擇依據應充分,外包合同協議應規范。

(三)外包業務流程應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應有授權,外部存貨管理應規范,外包業務會計處理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或職責)至少包括:

(一)業務外包的申請與審批。

(二)業務外包的審批與執行。

(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與審核。

(四)業務外包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

(五)付款的申請、審批與執行。

第六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授權制度和審核批準制度,明確公司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內容、授權期間和被授權人條件等。

公司重大或核心業務外包,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非核心業務或涉及金額較小的業務外包,應由相關部門在授權范圍內提出申請,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 公司應實行業務外包歸口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職能的不同,指定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業務的管理工作進行規范。

第三章 外包策略及承包方選擇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業務外包策略,根據外部環境要求和中長期發展戰略需要,合理確定業務外包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常見的.外包業務包括:采購、設計、加工、銷售、營銷、物流、資產管理、人力資源、客戶服務等。

第九條 公司應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編制外包項目計劃書,具體闡述業務外包背景、外包內容、實施程序、主要風險和預期收益等信息,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必要時,還應提交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討論審議。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承包方資質審核和遴選制度,確保引入合格的外包合作伙伴。承包方的遴選一般應考慮下列因素:

(一)承包方的服務能力、資格認證和信譽。

(二)承包方與本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競爭或潛在競爭關系。

(三)承包方就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第十一條 公司應引入承包方競爭機制。發包方可以選擇多家公司作為業務承包方,以促進承包方不斷改進服務能力,并降低一方服務失敗可能給公司帶來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應建立規范的外包合同協議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性質的不同,及時與承包方簽訂不同形式的合同協議文本,包括:技術協議書、外包加工協議、規劃試驗大綱、

咨詢合同協議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應在外包合同協議中具體約定下列事項:

(一)對于涉及本公司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二)公司有權獲得和評估業務外包項目的實施情況和效果,獲得具體的數據和信息,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

(三)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度,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公司,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第十四條 除合同協議約定的保密事項外,公司應根據業務外包項目實施情況和外界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修正保密條款,必要時可與承包方補簽保密協議。

第四章 外包業務流程控制

第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明確外包業務流程、外包業務參與人員主要職責、資產管理政策、流程中斷應急措施等內容,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十六條 公司應對所有涉及外包業務流程的員工進行培訓,確保員工正確理解和掌握外包業務管理制度。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跟蹤監督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 公司應將本單位與承包方在外包業務執行過程中有關利益沖突、商務往來等方面的政策及時以明確方式告知承包方。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評價與承包方的關系,確保外包業務流程順利執行。

第十八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或有優先購買權的固定資產,如因業務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按照發包方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公司應定期審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的情況。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權在本公司的資產,只能用于外包業務活動。未經發包方書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將固定資產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動資產管理制度。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原材料、產成品等流動資產,公司應建立明確的防火、防盜、防未經授權接觸和未經批準轉移等政策,并有權要求承包方遵循。對承包方責任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如有關咨詢材料)等,承包方有責任保密,并防止公司競爭對手獲取同樣信息。

第二十條 公司應建立外購存貨授權管理制度。對于因業務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購進的存貨,承包方只能接受經發包方授權批準的存貨訂單,并代表發包方檢驗存貨的數量和質量。外購存貨信息應準確、及時地在公司存貨系統中加以記錄和反映。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建立自銷存貨管理制度。因業務外包需要由發包方銷售給承包方的存貨,承包方只能將其用于外包活動,不得另作他用。存貨銷售收入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加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加強對公司所有、交由承包方使用的存貨的管理。公司應定期對承包方處的存貨進行盤點,盤點頻率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于盤盈盤虧的存貨,應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后方可進行會計處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外部存貨庫存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的、在承包方(或分包方)儲存的存貨,承包方(或分包方)應按照發包方存貨庫存管理制度要求對庫存存貨進行管理。公司應指定專人定期對庫存存貨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次品、損壞品或過期存貨,應及時予以確認、分離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存貨補償制度。公司應指定專人追蹤、調查外部存貨的一切變動,查明原因,報存貨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處理。對于承包方無正當原因過度使用存貨,造成公司生產成本的上升,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補償。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產品驗收制度。承包方最終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應與外包合同協議約定一致。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應對所有產品差異予以確認,并及時告知承包方進行調整。無法達成一致,應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因承包方提供附加產品等原因需要額外交費的,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提交審議。公司財會人員應準確計算業務外包中的退款和折扣金額,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予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加強對外包業務的索賠管理。對于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的外包合同協議未完整履行,公司有權向承包方索賠。對于承包方認可的賠款事項,公司應指定專人進行跟蹤、報告,及時收回賠款,并追究責任人責任。對于長期未決賠款,公司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解決。終止對承包方的索賠,應由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詳細說明終止索賠理由,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并備案。

第二十七條 業務外包過程中所有涉及公司資產存量和增量的變動,應保有其書面憑證,財會部門據此作適當的會計處理。相關會計處理應及時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設置承包方使用本公司數據的訪問權限。數據的授權和訪問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統一般控制》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制定合理的業務可持續計劃,避免外包業務失敗造成公司商業活動的中斷。公司應定期對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進行評估,據此確定業務可持續能力等級,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業務可持續計劃評估報告應及時提交公司總經理審閱。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公司,包括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及所屬公司可以參照本制度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或具體執行辦法,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不得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上報公司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派遣通知單 篇7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托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托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并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三)勞動合同

第八條

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

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第十條

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一條

變更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直接到公司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出現時,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

(四)日常管理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派遣員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前,應認真閱讀公司的《告知書》,并忠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十五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法法律法規規定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和調度。

第十六條

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入職安全教育培訓,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后正式上崗。

第十七條

派遣員工參加用工單位的黨、團、工會、婦委會等組織和活動。

第十八條

用工單位應依法保障派遣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規程及標準,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護設施,并向派遣員工告知勞動安全、職業危害事項,發放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派遣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為派遣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

派遣員工享有用工單位按國家規定的福利、學習、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評先評優等權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

派遣員工在社會上出現刑事案件,所有責任由派遣員工自行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培訓考核

第二十一條

用工單位根據各崗位的需要,需對派遣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相關業務培訓。

第二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根據被派遣員工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

第二十三條

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與派遣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有關權利與義務及違約責任按法律法規和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用工單位可與負有競業限制或保密義務的派遣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有關競業限制內容、賠償、違約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協議約定條款執行。

(六)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派遣員工的勞務費(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確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標準)。社會保險和公積金需按派遣員工工資足額繳交。被派遣員工工資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單位提供的業績考核情況登記表(或工資表)為被派遣員工支付,也可簽訂《補充協議》后,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第二十六條

派遣員工工資的支付辦法: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的規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員工工作,確定派遣員工應發放的工資總額,我公司扣除代繳的派遣員工本人應交的各類社保、住房公積金后,確定實發金額,并及時發給派遣員工本人。

派遣員工如果對所發工資有異議,可當面或電話,向公司或公司辦事處查詢,公司必須及時答復。如有錯誤,經與用工單位核實后,在次月工資造表時給予糾正。

(七)社會保險

第二十七條

派遣員工如有生育、工傷和醫療等情況發生,應及時通知并提供相關材料給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一轉交本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條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派遣員工的工傷保險上戶時間不得遲于員工的上崗時間,其他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交時間,根據用工單位發放工資時間及當地各經辦機構的辦事時間,當月繳交或者次月繳交。派遣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后,公司按國家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的減員手續。

第二十九條

社會保險的費率如有變動,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患職業病,依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職業病防治規定以及法律文書所載明的由單位承擔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及時轉帳到我公司指定賬戶后,由我公司負責發放給派遣員工。

第三十一條

派遣員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單位的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期間,執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時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條

派遣員工因崗位變動后,按用工單位新崗位的工時工作制度執行。

第三十四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用工單位安排派遣員工延長工作的時間,應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派遣通知單 篇8

一、范圍

為加強營口郵政公司外包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及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外包單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單位進行自主管理,本規定僅對各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補充的作用。

二、術語和定義

外包單位:生產外包、檢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綠化衛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單位的統稱。

三、協議簽訂部門管理職責

1、簽署《外包項目安全協議書》

2、對外包部門是否履行安全職責進行監督檢查。

3、對外包單位宣傳本公司安全、環境方針,并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提出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要求。

4、對外包的安全資質進行復查。

5、對外包單位勞動紀律及培訓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進行檢查。

6、對外包單位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考評等綜合管理。

7、對外包的車輛及人員入場進行管理。

8、對外包單位具體進行安全交底,并進行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管理要求通則

1、進入公司的外包單位和外包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規定及所在區域的專業安全技術規程,按照合同約定范圍實施作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網絡。

2、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的單位應自主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單位應配合和接受公司對本單位和人員的資質審核,并提供相關的資質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4、外包單位應獲知公司所確定的適用的重要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執行與此相關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單位應使用適宜的設備、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裝備,使用的物資設備(危險化學品、個人防護裝備、防爆電氣設備、消防設備、運輸設備等)應符合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和公司要求;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公司的設備和工器具(緊急情況除外)。

6、外包單位應按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均配備必須的勞動及個體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按標準使用。

7、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單位應建立并維護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患有職業禁忌癥或未能提供職業健康體檢合格證明的協力人員,不得在公司內從事相關作業。

8、外包單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質(水、電、煤氣等),必須經公司相關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應確保在用能過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區域施工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內部作業,必須執行公司的相關制度。

10、外包單位應確保獨立管理區域內安全、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安全、消防設施、要與生產設備同時安排檢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設施。

11、外包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2、外包單位應對各重要的過程(重大危險源)或情況制定相應的措施或應急預案。

13、外包單位收到公司相關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立即落實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情況反饋公司相關部門。

14、外包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證書等相應資質,作業人員應通過本單位的上崗作業能力考核或必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質證書。

五、事故管理

1、外包單位發生生產性工傷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外包單位進行考核。

2、外包單位發生火災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進行考核,如事故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還應進行賠償。

3、外包單位發生事故,對我公司協議簽訂部門進行考核。

派遣通知單 篇9

一、進度控制:

1、采用目標工程進度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內容主要為工作項目進度的檢查、工作項目的進度控制、工作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工程延期和工程(工作)延誤等要求。

3、每月工作進度均列入評價,每半年進行一次周期綜合評定,評定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4、持續時間是進度的重要指標,指已經使用的工期與計劃工期相比較以描述工程完成程度。

5、進度指標按已完成工程的價值量。即用已經完成的工作量與相應的合同價格(單價),或預算價格計算。

6、持續時間按工程項目節點工期進行分解和評定,以每月上報監理單位或公司的月進度工作項目完成工作時間和部位進行月度評價。

7、在評價或評定的考核期內,實際完成與計劃完成比值低于70%時,進度控制分值不計入該評價或評定期的考核。

8、按項目部或各部門每月編制下達的工作進度,提前一天完成給予加3分(往后疊加),延期一天完成扣1分(往后1+n,n為天)。

9、項目管理人員需要在項目各階段制定各自層次的進度計劃,需要不斷監控項目工作進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10、項目工作的`進度控制,其包括主動性和被動性。因此必須建立信息系統,及時有效地進行信息的傳遞和反饋,做到及時檢查、比較與分析、確定調整措施、修改計劃。

二、質量管理

1、采用質量目標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主要為現場工作質量管理的內容:質量缺陷的預防(即預防產生質量缺陷和防止質量缺陷的重復出現)、質量的保持(時效)、質量的改進和質量的評定等。

3、質量控制是將測量的實際質量結果與標準進行對比,根據差異作出改進的決定并加以落實。

4、項目部每月組織對施工過程的監測和測量,進行相關抽樣驗收和工序控制,做好狀態標識和可追溯性。

5、評定期,進行實測實量、檢驗相關試驗報告和驗收記錄相結合。評定標準以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范。

6、各分項工程以檢驗批的合格率、優良率進行評價,要求合格率須達到100%、優良率在85%以上。檢驗批不合格扣5分,分項不合格不得計入評定考核。

7、工程質量不合格品分為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兩類。凡不能作讓步接收、而必須進行返修、返工或加固處理的,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10000元的質量問題即構成質量事故。

8、項目出現一項質量問題扣3分,出現一般質量事故扣10分。項目一旦出現質量事故,評定分數最高不超過60分,出現重大質量事故不得計入評定考核。

9、激勵項目部質量創優,按當地相關規定:獲得地市級優質工程加10分;獲得結構省市級優質:銀質獎加10分、金質獎加20分;獲得竣工省市級優質工程加30分。

10、項目部應加強對活動過程的質量管理,質量控制要求流程化、數據量化,做到直觀、明晰。重視關鍵工序、特殊過程的過程確認和再確認。

三、安全、文明施工/CIS管理

1、采用安全/文明施工/CIS目標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內容主要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項目環境管理、企業CIS、文化建設、標準化工地管理和管生產必須管理安全的原則。

3、評價依據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范及公司綠色工地達標標準、標桿工程管理辦法、項目文化建設指南等。

4、施工準備

(1)正式開工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各種開工審批手續和有關證件,如安全施工許可證、消防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

(2)現場布置依據項目策劃,組織對臨時用電設施、施工機械、消防設施和環保設施進行綜合布置,以保證整體效果有利于施工管理和安全要求。

(3)按勞動力需求計劃組織分包單位進場,各分包進場前應對其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進行驗證。經驗證合格后將有關證件復印件留存備案,并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保衛協議書》。

(4)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設備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留存驗收記錄。

(5)職業健康安全教育,項目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轉場教育、變換工作教育、特殊作業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現場安全活動、班前安全講話等,并留存教育記錄。

(6)安全技術管理,項目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其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有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種、分項目、分施工部位進行。

(7)安全驗收,各種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完成后,應及時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主要有各種大型設備安裝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專項驗收、各種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驗收等。

(8)檢查評價中缺少一份《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保衛協議書》扣5分,缺少一份職工三級安全教育扣3分;安全技術交底不及時,缺少一份安全技術交底扣5分。

(9)項目應及時做好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危險較大的作業、部位、環境沒有做好驗收工作和記錄扣5分。

(10)激勵項目創標化、樹標桿,按當地相關規定:獲得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加10分;獲得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加20分;獲得國家級AAA工地加30分。

四、技術管理

1、強調團隊的技術分配,技術指向和技術監察、服務,明確劃分技術責任,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提升施工技術水平。

2、評價內容為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資料管理、測量工作管理、試驗工作管理、監視測量裝置和實測實量管理、項目信息化管理等。

3、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具有指導性和針對性,并應嚴格執行編制及審批程序。

4、技術交底管理應完善三級交底制度,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交底記錄,審核人、交底人及接受交底人應履行交接簽字手續。

5、施工資料管理,是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備條件,是反映結構工程質量的重要文件。編制施工資料應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標準、規范要求,編整做到及時、正確、完整有效,并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

6、施組、方案針對性較差扣5分,未及時履行審核、審批手續扣3分;技術交底缺少一份扣5分,簽字不齊全扣3分;資料編整不及時、有效扣5分,部門主管檢查不到或存在問題未提出扣3分;

7、測量工作由技術部門歸口管理,項目日常具體的測量工作,包括現場測量定位,樓層平面位置線、水平標高位置線、測量報驗等。未及時進行驗線復核扣5分,軸線等位置線位移超規范規定1倍以上扣3分,造成尺寸重大錯誤扣10分。

8、試驗工作由技術部門歸口管理,編制本工程“施工試驗計劃”和“施工見證取樣計劃”,按合同規定及相關規范及時提供合格的試驗資料并進行試驗具體工作。未按工程進展及需要及時填報施工/試驗委托單和送檢扣5分;未及時建立各試驗資料、試驗臺帳,相關試驗資料未及時歸檔扣3分。

9、項目部應重視信息化系統的應用,錄入不及時扣3分,在公司檢查中獲表揚的加3分,集團檢查中獲好評加5分。

10、積極推廣在科技示范工程中所應用的各種施工技術,開展QC攻關課題加3分。

五、項目綜合管理

1、項目部是企業品牌形象展示的窗口,結合集團公司“四三規劃”,為能更好的展現項目整體團隊風貌,重視客戶關系,提升服務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抓住工程管理的主動權,強化過程管理,將項目綜合管理列入年度考核。

2、評價內容主要為項目相關方的評價、反饋意見,各級部門檢查、評比記錄、標桿工程建設、集團四個最佳工程等。

3、客戶滿意度調查滿意率在90%及以上,且無較大投訴,加10分。滿意率低于85%扣5分;出現事件未及時處理,投訴到公司扣10分,投訴到集團公司扣20分。

4、施工現場設有樣板區或者樣板圖板加5分;獲得集團公司四個最佳工程單項獎加30分。按公司標桿工程管理辦法,評為區域公司標桿工程加20分,評為集團公司標桿工程加30分。

5、公司工程管理綜合檢查中,排名在1~3名分別加30、20、1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名在前3名可加5分。集團公司檢查排名在1~5名,分別加50、40、30、20、1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在前3名可加10分。

6、公司工程管理檢查中排名最后3名分別扣10、20、30分計算,集團公司檢查中排名最后5名分別扣10、20、30、40、5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在最后3名扣5分;連續兩次檢查中排名最后3名不再列入本年度考核評價。

7、安全管理未發生重傷及以上傷亡事故,加20分。發生一起重傷事故扣5分,本年度累計事故處理費用超過30萬元另再扣10分;發生傷亡事故不再列入考核評價。

8、項目部召開各級現場會,召開地(市)級和區域公司現場會加10分,召開省(市)級和集團公司表揚現場會的加20分。

9、認真貫徹實施三體系管理,在綜合管理體系內審、外審中受到表揚或貫標工作顯著的加5分;各級通報表揚的加5分。

10、后勤管理,隨機抽查現場職工20人,滿意度在85%以下扣10分;被媒體曝光和政府通報批評的扣20分。

11、監理公司或業主針對項目工程管理每月發出的監理通知單達3張扣5分;上級主管部門開具的處罰,每項扣10分。

12、綜上述內容,項目管理中受到批評、處罰的事項,公司和監理公司開具的單項主要責任人扣1分,其他相關責任人扣0.5分;政府相關部門開具的單項主要責任人扣2分,相關責任人扣1分。

派遣通知單 篇10

為嚴肅項目部管理制度、端正項目部工作風氣,強化員工工作紀律,提高項目部管理水平,同時提高員工遵章守紀、勤于工作的積極性,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節考勤制度

第一條工程施工搶工期間除特殊請假外的任何請假、公休一律不準,但員工可在雨季及收尾階段根據現場施工進度情況適當安每人每月2天的公休。

第二條項目部工作時間為上午07:30~11:50;下午14:00~18:00;

第三條考勤范圍:所有項目部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四條考勤設置如下種類:工作、公休、輪休、工傷、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

第五條考勤統計及確認各部門負責人如實填寫每月員工的考勤,下月初5日前交人事管理員。

第六條項目部依據員工考勤決定員工的工資發放及績效考核依據。

第七條項目部負責人在填寫考勤時要實事求是、公私分明,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公司將對其給予一定的處罰。

第八條病假:職工請病假,必須持有縣級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填好請假條,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可休病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假期已滿未按時回項目部工作,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處。

第二節項目部員工日常行為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上班應穿著整齊,并注意保持個人衛生和儀表整潔,嚴禁穿拖鞋上工地。

第二條員工不得醉酒上班,不得上班、值班期間飲酒;吸煙應在指定區域,并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辦公場所亂扔煙頭、紙屑等。

第三條員工應遵循逐級請示匯報制度,有事應先向直接上級匯報,只有當直接上級,解決不了時,方可再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上班期間嚴禁嬉笑打鬧、聚眾賭博等,違者一次罰款50元/人、次,出現多次,扣除績效工資,因賭博行為給項目部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員工應團結協作,弘揚團隊精神,不得辱罵和惡意中傷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項目部團結的言論;對其他員工和領導有意見,應該當面提出,協商解決或向上級領導投訴,嚴禁當面不說,背后發牢騷詆毀他人;嚴禁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和集體斗毆。

派遣通知單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減少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培訓管理部門為安全保衛部,其它各職能部門和車間參與。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員、車間操作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四條、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規劃、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結合”的十六字方針。

第五條、安全培訓應當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第二章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培訓

第六條、公司安全生產的主管副總、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須經過國家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的相關培訓,取得安全生產管理執業資格證書。第七條、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包括部門的經理、副經理、主管,車間的`主任、副主任等)的安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在地方安監部門的指導下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第八條、車間帶班長、調度、班組長一級的培訓,由車間自行組織。由車間主任、安全員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并做好記錄。

第九條、普通員工進廠后的安全培訓,執行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由車間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附表一),交回安保部留存備查。

第三章安全培訓教育規定

第十條、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門要制訂年度的《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并協調設備廠家、相關培訓機構、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等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對新入廠員工,實行廠、車間(部門、工段)、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并組織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操作。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一)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

(二)車間(部門、工段)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車間(部門、工段)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三)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本崗位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和注意事項;本崗位所需穿戴的勞動保護用品等。

人力資源部培訓組負責組織新員工廠級安全培訓和考試;新員工分到車間后,由車間組織車間級安全培訓和考試;分到各班組后,由班組組織班組級安全培訓和考試。

《三級教育卡》為公司統一制式,各車間(部門、工段)組織新入廠員工按照要求項目填寫完畢,并經受訓人簽字后,交付安保部留存備查。

第十二條、公司員工在調整了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部門、工段)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培訓由新上崗位所在車間(部門、工段)負責組織。

第十三條、公司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修改或制訂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并上墻第十四條、特殊工種的培訓:諸如叉車司機、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起重設備操作人員、危險化學品操作人員等,屬于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在上崗之前要經過國家安監部門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崗前培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操作。

按照國家規定,每隔1—2年要對特殊工種的上崗資格證書進行復審,由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上崗資格證書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接受安全再教育。

特殊工種的培訓取證和復審工作由安全保衛部負責組織。

第十五條、公司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要對在崗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培訓。經常性安全生產培訓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十六條、做好各種教育培訓記錄,培訓記錄主要內容:培訓名稱、內容、時間、培訓人員簽到等情況(附表二)。

第四章其他規定

第十七條、公司不能向員工個人收取安全生產培訓費用,公司不得克扣本單位其他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期間的工資、獎金等經濟收入。

第十八條、公司內部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參加特殊工種培訓所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培訓后取得的上崗資格證書由安保部保管,員工可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資格證書的復印件。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離崗后,不得將其上崗資格證書一并帶走;如需要帶走的,須支付相應培訓費用,具體規定見《證件管理規定》。

派遣通知單 篇12

為加強公司實物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保障資產安全,防止資產流失,特制訂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部門。

二、層級與職責

(一)行政部負責公司本部及所屬各部門實物資產增加、減少報批手續的管理,資產登記管理及末使用實物資產的保管工作;財務部負責對公司本部及所屬子公司實物資產核算管理工作。

(二)公司本部各部門及所屬子公司是二級管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各項實物資產的實物管理工作。

(三)實物資產帳務管理。

1、各級實物資產管理單位應按劃定的實物資產類別,分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設立臺帳,對本單位各項實物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進行登記、統計。

2、物業公司建立一級管理臺帳,并對本公司各類實物資產實行控制(購入、入庫、出庫)管理;公司財務部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按分類進行核算,并負責對實物資產管理實行財務監督;對耐用品實行一次性攤銷,日常管理會同物業公司定期清查備案。

三、實物資產價值標準

1、實物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較長,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各種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耐用品。

2、單位價值在20xx元及以上的各種經營和經營用設備、備品和各種房屋、建筑物,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雖達不到上述規定的固定資產價值標準,但屬于公司主要經營手段的實物資產(如海陽佳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客房配置的彩電),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均納入固定資產管理。

4、單位價值在50元以上及20xx元以下的各種經營和非經營用品,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

5、單位價值在50元以下的各種經營和非經營用品,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作為耐用品管理。

四、實物資產的分類

1、固定資產按其用途分為房屋及建筑物、經營設備、運輸設備、辦公設備、辦公家具和其它固定資產等六大類。

2、低值易耗品按其性質和用途分為辦公類、通訊類、專用工具類、消防類、酒店類、餐廳類、其他資產等七大類。

3、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按分類編號,編號規則附后。

4、實物資產分類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物業公司、辦公室、財務部根據公司產業發展和實物資產種類、品種變化,及時補充、調整分類,以滿足公司實物資產管理的需要。

五、實物資產的計價

(一)固定資產的計價。

1、購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計價。

2、自營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設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接收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4、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二)購買的低值資產按取得時支付的價款計價;盤盈的按購買同種類、同規格物品相當的價格計價。

(三)耐用品按取得時支付的價款計價。

(四)負責實物資產購建的物業公司和人員,應及時取得實物資產的各種計價憑證并按程序簽字后,及時到財務部報賬。

六、實物資產增加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增加

1、部門根據需要,提出購置固定資產申請,經公司總經理同意,由公司辦公室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按規定程序報集團審批后,方可簽訂資產購建合同、實施實物購建、憑入庫單和發票辦理款項結算等手續。

2、部門根據需要,提出購置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申請,經公司辦公室核準,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物業公司安排購買、辦理款項結算等手續。

3、增加的實物資產,由接受資產實物使用部門到物業公司辦理資產增加領用及臺賬登記的手續。

(二)對各種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財務部依據《固定資產增加驗收單》、《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及構成固定資產價值的發票、帳單,隨時辦理固定資產增加的帳務手續;購入的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財務部憑物業公司驗收手續按規定入賬。

七、實物資產減少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集團內部調撥、轉讓出售、報廢。由公司辦公室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物業公司負責組織辦理資產狀況鑒定及轉出手續。

(二)公司各部門低值易耗品的報廢,需物業公司會同辦公室組織鑒定,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可按批準手續做相應的賬務處理;耐用品的報廢,由辦公室根據相應物品的使用年限和使用情況簽批報廢意見。

(三)實物資產發生損壞、丟失等,由物業公司會同資產使用部門、財務部,依據責任分別做出處理意見,屬于固定資產范疇的應按程序報集團公司核準。

(四)所有形式下的實物資產減少,由資產使用部門和物業公司在按以上審批程序批準后,及時登記實物資產管理臺賬,公司財務部門依據上述批準手續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實物資產其他變動的管理

(一)內部調撥。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耐用品在公司內部各部門間的調撥,由公司辦公室下達資產內部調撥單,實物資產調入、調出部門責任人在物業公司資產管理臺帳上進行增、減變動登記,反映動態情況。

(二)實物資產的出租、出借。

實物資產出租、出借時,由部門資產所在部門填寫實物資產出租、出借申請,經辦公室簽署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待資產返還時,由物業公司會同資產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對有問題的應出具詳細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辦公室審批。

九、實物資產的臺帳管理

(一)公司實物資產實行二級管理臺帳。

1、物業公司分別按固定資產、低值資產、耐用品設立總臺帳(即一級臺帳),對本公司的全部實物資產實行動態控制管理。

2、公司資產使用部門分別按固定資產、低值資產、耐用品和使用責任人設立實物管理臺帳(即二級臺帳),負責本部門各類實物資產的動態管理。

(二)實物資產臺帳管理人員職責

1、物業公司臺帳管理員負責公司各類實物資產臺帳的登記、統計,資產管理報表的審核、匯總,對二級臺帳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提出管理考核意見和改進資產管理的`建議等工作。

2、各部門實物資產臺帳管理員負責本部門各類實物資產管理臺帳的登記、統計,資產管理情況的分析、資產清查表的填報和本部門實物資產日常管理等工作。

3、各級實物資產管理員同時負責實物資產的使用說明書、相關技術材料及記載實物資產本身性質狀態發生變化資料的管理。

4、臺帳管理人員的變更。各級實物資產臺帳管理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情況確需變動的,必須填寫工作移交清單,注明所管臺帳期間、移交的各項資料、需說明的有關情況等。工作移交清單須經交接雙方簽認、主管領導監交簽字。

十、資產清查及盤盈盤虧的處理

(一)資產清查時點。每年四季度由辦公室、物業公司、財務部聯合對本公司的全部實物資產進行清查一次。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進行不定期清查。

(二)資產的盤盈、盤虧。資產清查核對后,經查證確認屬于資產盤盈盤虧的,應分別資產類別編制《資產盤盈盤虧明細表》,提出資產盤盈盤虧處理報告,經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上報公司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經財務部核實后報公司總經理審定。各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審定的結果同時進行臺帳登記和調整。

(三)屬于過失人責任的,過失人應按公司規定承當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各資產管理部門,若因過失人離職末辦理資產交接或因資產管理人交接產生異議等,而帶來實物資產丟失、損壞無法落實賠償責任人的,均由現任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罰則

1、由于違反資產管理制度或資產使用不當,造成資產事故損失的,視情節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賠償損失、降級降職等經濟、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對資產變動程序不合規、賬物管理不規范的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

十二、附則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

附件:

固定資產編號規則

低值易耗品編號規則

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格式

固定資產增加驗收單格式

低值資產購買申請格式

低值資產報損單格式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臺帳格式

實物資產調撥單格式

派遣通知單 篇13

1.0目的

通過內部質量審核,驗證質量體系文件的實施效果以及各項質量活動是否符合質量體系要求,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性。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的內部質量體系審核。

3.0職責

3.1管理者代表負責內部質量體系審核工作的組織,任命內審組長和審核員組成的審核組,批準《內部質量審核計劃》、《內部質量審核報告》。

3.2內審組長負責《內部質量審核計劃》的編制和審核工作的領導,及與受審核部門關系的協調,編寫《內部質量審核報告》。

3.3審核員負責編制《檢查表》,進行現場審核,簽發《不合格報告》。

3.4辦公室負責內部質量審核的具體實施。

4.0工作程序

4.1年度內部質量審核計劃的制定

辦公室于年初編制定本年度的內部質量審核計劃,主要內容有:審核目的和范圍、審核的依據、各次內審活動的時間、參加審核的人員等,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發至相關的部門/人員。

4.2審核的頻次

內部質量審核每年至少進行兩次。需要進,可隨時安排局部或全局的審核。

4.3審核的準備

4.3.1審核前,管理者代表負責任命內審組長,確定審核組成員。內審員與審核的部門無直接的責任關系。

4.3.2制定內審實施計劃

內審組長制定《內部質量審核計劃》,內容包括:

a審核的目的和范圍;

b審核的依據;

c審核組成員名單;

d審核的日程安排。

4.3.3審核組預備會議

內審組長召集審核員召開審核組的預備會,向審核員明確審核的目的和范圍,簡要介紹受審核部門情況后,研究和商定審核的策略、落實分工、確定審核的日程安排,并規定審核紀律和內審員應注意的.事項。

4.3.4發放內審計劃

審核組應以局面的形式提前3天正式將內審計劃發放到受審核部門/人員。

4.3.5準備并收閱工作文件

審核員進行審核工作前,應事先備齊下列表格、文件和資料:

a審核日程安排表和任務分配表;

b檢查表、《不合格報告》表;

c質量手冊和與受審核部門的質量活動有關的程序文件、工作規程、上一次內審發出的《不合格報告》等。

4.3.6編制《檢查表》

審核員根據收集到的文件和資料編寫《檢查表》。

4.4審核實施

4.4.1現場審核

a內審員按照內審計劃和編好的《檢查表》到現場通過觀察、詢問、查閱文件和有關記錄等方式收集證據;

b對發現的不合格項,經受審核部門/人員確認后,填寫《不合格報告》;

c內審組長負責對審核的全過程進行控制。

4.4.2匯總、整理《不合格報告》

內審組長組織討論審核結果,確定不合格項并與被審核部門交換意見后,填寫《質量體系內審不合格項目分布表》。

4.4.3總結

審核工作完成后,內審組長主持召開審核會議,向質量審檢小組受審核部門宣布審核結果,同時接受和答詢受審部門提出的問題。

4.4.4《不合格報告》由審核員簽發,受審部門負責人在不合格報告上確認后簽名。

4.4.5編寫審核報告

《內部質量審核報告》由內審組長編寫,保證其具有正確性和完整性,并交管理者代表審批。

4.5責任部門根據《不合格報告》要求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限期糾正,內審組長負責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實施。

4.6《內部質量審核報告》由辦公室發給各個受核部門/人員。內部質量審核工作中形成的記錄和報告由辦公室歸檔保存,保存期為3年。

5.0相關文件

5.1《質量手冊》

5.2《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3《內部質量審核計劃》

5.4《檢查表》

5.5《內部質量審核報告》

派遣通知單 篇14

1、辦公室和實驗室應做好防盜、防火、防爆、防毒等事故等安全預防工作,保障操作人員和實驗室的安全。

2、室內安全工作實行室主任負責制,切實抓好日常安全管理,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

3、實驗室要建立健全有關操作規程,實驗室使用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次實驗結束和下班,最后一個離開的人員,應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關鎖好門窗等。

4、凡有危險性的實驗,操作人員必須兩人以上才可進行實驗,不得隨便讓非實驗人員操作。

5、使用劇毒藥品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報批,兩人領取,一次用完,多余及時上交。

6、實驗室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易燃、有毒的氣體鋼瓶,應按規定存放于專門地點,用后關緊閥門開關,以防泄漏。

7、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經常檢修,維護線路以及通風、防火設備等。

8、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抽煙、進食。

9、做好防火與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如發生不安全緊急情況,要及時報警。

10、凡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的`事故,要及時上報,不準隱瞞不報,并按有關規定對主管領導與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11、各實驗室必須按照國家公布的環境保護法規,處理好“三廢”(廢水、廢氣、廢渣),不得隨意亂倒、亂放、亂排;

12、每個實驗室都要選派一名安全員,協助室主任負責本室的安全工作。

派遣通知單 篇15

1.0目的

為加強機公司各部門、車間的勞動保護,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不斷發展,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主題

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3.0獎懲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0檢查監督

本公司已成立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全面負責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責任事故等工作。

5.0綜合管理科職責

5.1負責開展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研究解決職工安全教育中的問題;

5.2制訂、修改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公司下達的各項安全指令,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安全信息反饋工作,確保生產安全;

5.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4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安全事故的'分析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按時實施;

5.5負責對新員工、臨時工、民工在上崗前的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工作,培訓合格并簽訂安全責任書后,方能上崗;

5.6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安全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6.0其他部門職責

6.1各部門主管、主任為各自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法規、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6.2各部門車間安全生產責任人要經常檢查本部門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的安全檢查和保養工作。

7.0安全操作規程內容

7.1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將衣服袖口扎緊,嚴禁穿涼鞋和拖鞋進入車間;

7.2工作前認真檢查各自的機床設備,確認一切正常后,才可上機操作;

7.3留有超過頸根以下長發的員工操作旋轉設備時,必須戴工作帽,并把頭發放入帽內,操作旋轉工具時禁止戴手套;

7.4在工作臺上操作生產,要注意安全,不得隨便倚靠在工作臺的護欄上,工作臺和防護罩上的鐵屑要及時清掃干凈,以防滑倒;

7.5清除工件上鐵屑時,嚴禁用手拿或用嘴吹,應使用專用工具;

7.6高速切削或切削脆性材料時,要戴好防護眼鏡,防止鐵屑彈入眼內;

7.7嚴禁在傳動部位上傳遞物品;

7.8裝卸調換工夾具、測量盡寸、擦拭機床時,必須停車進行;

7.9在磨刀具時,應遵守砂輪機的操作規程;

7.10要經常清除機床周圍的廢物垃圾和油漬,定期更換機油,保持機床供油系統正常,避免發生機床故障;

7.11高電壓作業時要設置安全防護標志,準備滅火器材;按照設備運行方式,設置安全圍欄,要明顯區別帶電和不帶電設備,防止誤登、誤進、誤觸、誤動;

7.12工件堆放要穩妥整齊,不得超出通道,以免安全通道被堵;

7.13在使用各類刀具、鐵棒、鐵鉤時禁止對準其他人員,以免誤傷他人,使用完后要妥善保管;

7.14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熄滅火種,清理場地,關好所有門窗,認真檢查水、電、氣是否處于安全狀態;

7.15認真遵守行車安全操作規程、各類機床安全操作規程、拋光工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機電維修安全操作等規程;

7.16愛護生產設備和設施,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并迅速予以排除。

8.0其他

8.1對從事電氣、焊割、行車、機械操作等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經常性安全教育,具備合格操作資格后,持證上崗。

8.2機床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和帶病運行,做到正確使用,定期檢修,確保正常運行。

8.3生產工作場地有危險的地方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8.4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貯存、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之間應有一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并與明火保持在兩米以上的距離。

8.5檢查人員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逐項進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定措施、定人員、定期限的原則按時完成整改任務。

8.6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后,各部門、車間領導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員工實施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

8.7發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責任未遂事故后,各部門、車間要聯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8.8提倡文明生產,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和維護以下文明操作規程:

8.9自覺保持綠色通道地面的清潔、無鐵屑、無明顯拉毛劃痕;

8.10認真保持安全防護柱的整齊劃一,隔離帶鐵練條完好無損;

8.11工件翻身時必須在指定翻工件區域內進行,以防造成地面和工件的損傷;

8.12鋼絲繩使用完畢后,必須放回規定區域,運送鋼絲繩時,禁止在地上拖拉。

派遣通知單 篇16

為規范公司的物資管理,加強對其出入庫的有效監控和精確統計,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對物資出入庫實行如下制度:

一、物資入庫管理

1、新購物資必須當天入庫。

2、對于初次入庫物資,保管員憑隨貨清單清點入庫其數量、規格型號等項目;對于領用歸還物資,保管員檢查物資是否原物以及是否被損壞。

3、采購員填寫物資入庫單,保管員核對所填信息無誤后,簽名確認;領用歸還物資也需填寫物資入庫單,若物資被正常損耗,在備注中說明,若物資被損壞,領用人賠償,若物資被損壞而入庫的',保管員賠償。

4、保管員填寫物資使用管理信息表。

5、物資入庫。

6、保管員應定期進行各類物資的分類整理;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曬、防凍、防鼠工作。

※物資入庫業務流程圖見附件1

二、物資出庫管理

1、領用人填寫物資出庫單;

2、領用人的部門主管在物資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3、領用人檢查物資是否完好,若物資沒有問題,簽字確認,若物資被正常損耗,應在備注中說明,若物資被損壞,領用人可以拒絕領取該物資。

4、保管員填寫物資使用管理信息表。

5、物資出庫。

※物資出庫業務流程圖見附件23、

附則

1、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采購人/退還人

保管員

物資檢查

入庫單

物資使用管理信息表

物資入庫

物資入庫業務流程圖

附件2部門

負責人

領用人

物資檢查

出庫單

保管員

物資使用管理信息表

物資出庫

物資出庫業務流程圖

地址:貴陽市云巖區北京路62號新聞圖片社4樓

電話:xxx 網址:xxx

貴陽梓銘會展策劃有限公司

派遣通知單 篇17

為加強安全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絕和減少訓練事故,保證正常訓練,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組織

1、學校建立安全領導小組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2)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處理訓練事故

(4)組織實施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

1、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校訓練隊教練員應提高隊訓練安全工作的認識,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學校每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訓練隊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練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2)交通、公安部門關于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安全訓練知識;

(4)訓練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國家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

2、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報廢和更新,報廢車不能做教練車。

3、教練車的副制動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視鏡、副離合器踏板要齊全有效。

4、每臺車配備一個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和更新。

5、訓練期間每臺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時教練車集中停放,關好門窗鎖好車門后,車鑰匙統一交到門衛集中保管。

7、訓練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證安全訓練。

8、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后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訓練。

9、禁止教練員酒后執教和學員酒后訓練。

10、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訓練車。

四、安全檢查

1、學校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進行。

3、安全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事故制度落實情況

(2)按20%比例抽查教練車,重點檢查轉向,制動等裝置。

(3)學員使用安全帶情況。

(4)有無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

(5)有無酒后訓練情況。

(6)教練車安裝的安全附屬裝置是否有效。

(7)教練車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在道路上訓練。

(8)有無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教練場。

4、檢查中問題的處理、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求責任人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應停訓,調整訓練車輛。

五、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程序

訓練中發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無論是在訓練場或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應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并立即向學校、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

(2)接受事故調查,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筆錄。

(3)協助有關人員處理事故現場。

(4)必要時留下現場證人的姓名和聯絡電話。

2、事故劃分

(1)與其他發生事故責任。訓練事故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以交通公安部門認定為準。

(2)獨立事故責任。獨立事故教練員應負全部責任。有證據證明學員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減輕或免除教練員責任。

3、事故賠償

(1)賠償費的負擔。按事故實際損失額學校承擔70%,教練員承當30%。

(2)賠償程序。訓練中發生事故,在確定責任呢的基礎上,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保險公司賠償范圍,或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先由學校統一支付,而后追償教練員應承擔的部分。

六、安全應急預案

1、安質處負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2、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

(1)突然出現異常氣候,訓練中需采取的應急預案措施。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搶救和調整訓練車輛。

(3)車輛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況的處理。

3、安全緊急預案啟動由校長批準。

派遣通知單 篇18

一、為了規范我公司評估底稿的編制、復核、使用及管理,確保執業質量和評估任務的完成。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的評估工作底稿,是由在公司內執業的注冊資產評估師在評估過程中形成的評估工作記錄和獲取的資料。

三、評估工作底稿應如實反映評估計劃的制定及其實施情況,包括與形成評估結論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專業判斷。評估工作底稿可以由注冊資產評估師或助理評估人員編制形成,也可由被評估單位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經注冊資產評估師審核后整理形成。

四、本公司形成的評估工作底稿應當做到內空完整、格式規范、標識一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為此,依據有關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統一印制了兩種(一種稱文字式工作底稿、一種稱表格式工作底稿),三類(綜合類、業務類、備查類)符合相關要求的評估工作底稿,供注冊資產評估師及助理人員在執業中恰當運用。

五、凡在本公司執業的注冊資產評估師及助理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服從項目主管安排,按評估計劃的分工認真撰寫公司內統一印制的評估工作底稿,按各底稿要求的格式逐項計算和撰寫,必要時,

要另加附表和計算過程,并對底稿中的有關數據的真實性及評估結論負直接責任,并在所編評估底稿上簽名,以示負責。

六、評估底稿中運用的各種評估標識應說明其含義,并應保持前后一致。相關評估工作底稿之間,應保持清晰的勾稽關系,相互引用時,應交叉注明索引編號。

七、依據本公司《質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對評估工作底稿建立三級復核制。

(一)項目負責人審核

項目負責人應在評估現場就以下內容進行復核和自查:

1、是否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了了解,對評估風險是否有了正確評價;

2、評估程序是否按計劃要求進行,如未進行,是否有充分理由;

3、評估過程是否記錄在工作底稿中(現場勘驗記錄等);

4、是否取得充分的評估依據(詢價記錄、市場調查記錄);

5、評估表格鉤稽關系是否正確;

6、存貨是否進行抽查核對,是否對往來款項進行過函證;

7、評估說明與表格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8、是否已就評估結果與委托單位交換過意見,結論如何;

9、原始資料(報表、明細表、承諾函)是否充分,客戶是否蓋章。

(二)部門經理的審核

部門經理應對項目負責人復核過的底稿進行重點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1、評估計劃是否經過核準,并按要求執行。

2、對該評估項目的重點,進行詳細復核,具體包括:

(1)涉及該專業部門的評估方法是否正確;

(2)重大事項是否進行過披露;

(3)表格與報告數字是否正確。

3、各項內容是否完整,有無遺漏、缺陷事項。

4、對企業的期后事項或或有負債等重大事項,是否加以披露。

5、整體報告的內容、格式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三)法人的.復核

對項目負責人審核過的工作底稿,進行重點復核。

1、復審評估計劃是否已經過核準,重大問題請示報告是否完備。并經逐級審批;

2、重大問題的處理結果是否恰當;

3、分析判斷評估結果是否恰當;

4、是否有工作小結;

5、以應有的職業謹慎,考慮對重大事項的處理,評估結論與評估說明文字表達是否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并最終簽署報告。

八、注冊資產評估師及助理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完成外勤工作后,應將本人所承辦的評估工作底稿按公司內規定的三類工作底稿目錄順序進行排列后交付項目主審,由主審統一編寫該項目順序編號,并進行復核、歸類、整理后,按檔案管理規定,交檔案保管員建檔歸案,并按評估檔案管理辦法管理。

九、凡在本公司執業的注冊資產評估師及助理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所形成的評估工作底稿,其權屬關系歸本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自留或轉移。

十、公司對形成評估檔案的評估工作底稿,應建立保密制度,對評估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但由于法院、檢察院及其他部門依法查閱,并按規定辦理了有關手續和注冊資產評估師協會對執業情況進行檢查時需要查閱評估工作底稿的,不屬于泄密。

十一、查閱者因誤用評估工作底稿而形成的后果,與本公司無關。

十二、本制度自批準設立之日起實行。

派遣通知單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我院物資采購管理工作,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完善物資設備采購管理監督機制,保證物資設備采購管理工作規范、高效、廉潔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有關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物資設備是指采購資金在1-10萬元之間,包括后勤服務、醫療耗材設備、辦公用品、電工材料、水電五金、被服用品、電腦打印機耗材、印刷品等品種的物資設備。

第三條、采購活動必須遵守(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各參與部門都要廉潔自律,各盡其職,主動配合,協調支持,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條、參與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要以主人翁精神為出發點,力求節約,反對浪費,廉潔、高效履行職責。

第五條、各項采購工作均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集體采購、貨比三家、擇優選購”的原則,選定符合使用要求、性價比較高的物資設備。

第六條、采購工作程序應注意積極引進市場競爭機制。一般情況下至少應引入三家以上供應商參與競爭。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處理各種商務關系。

第二章、采購組織機構的設立及職責

第七條、采購組織機構

成立桐梓縣人民醫院物資設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為醫院采購工作的決策機構,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院長和黨支部書記擔任。成員由后勤科、設備科、信息科、審計科、財務科、價格科、院辦公室以及物資設備使用科室等人員隨機抽取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并審議各類物資設備采購招標規章制度和有關招標文件。

2、協調、指導全院招標工作。

3、受理招標工作的投訴。

醫院物資設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分別設在后勤科、設備科、信息科,負責相關的招投標工作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其具體工作內容是:

1、執行領導小組的決議,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的進展情況。

2、后勤科主要負責后勤服務、辦公用品、電工材料、水電五金、被服用品、印刷品等品種的采購;設備科主要負責醫療耗材設備等的采購;信息科主要負責電腦打印機耗材、信息設備、信息軟件等的采購。

3、代表醫院與有關招標代理機構或行政監督部門進行工作聯系。

4、組織管理招標活動。組織擬定招標文件商務內容及委托編制標底;匯報考察、發標、答疑、截標等事項;整理招標會議紀要和保管招標、投標文件資料及歸檔;負責發放中標通知書。

5、辦理領導小組授權的其它有關招標事務。

辦公室下設采購組織機構,采購組織機構包括采購工作小組。采購工作小組是在采購工作環節中成立的臨時性工作班子。采購組織機構各小組分工協作,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開展各項采購工作。

第八條、各相關(成員)部門的職責

采購組織機構成員主要負責物資設備采購管理、招投標管理、資金管理、監督、審計和物資設備使用等。

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1、后勤科、設備科、信息科:擔任牽頭單位,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審計科、價格科:協同牽頭單位,參與擬訂采購工作方案;監督采購(按照相關政策法規)和醫院相關制度正確履行工作程序及職責;根據需要參與相關驗收工作;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3、使用科室:對標的物的使用功能和產品質量性能負責;有權向業務主管部門對標的物的品種、規格、材質、參考型號及使用功能和產品使用性能提出建議;主持或參與相關驗收工作。

4、財務科:負責財政年度采購項目及資金的計劃和管理;對醫院確定購置物資設備的計劃項目,要合理安排好資金,落實采購項目的經費到賬,對采購活動的計劃資金使用負責;參與合同付款條款擬定。

5、審計科:全程監督物資設備采購活動;參與相關驗收工作。

6、工會:及時反映協調群眾意見和建議;對采購工作程序及運作情況進行監督、建議或質疑。

7、其他部門:參與相關的采購招標工作,對采購工作小組決議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采購工作小組的設立

依據采購設備的內容和性質,采購工作小組由醫院相關部門和科室臨時組建,實行組長協調下的部門代表分工負責制,在醫院物資設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采購小組成員組成應保證形成廉潔、高效的工作機制,保證采購任務如期完成。

醫院采購工作小組具體包括:詢價談判、考察及評標。人員組成由醫院物資設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名單,報請醫院分管物資采購的院領導同意后確定。采購工作小組人員數量根據采購任務的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三人以上單數(含三人)。

1、詢價談判采購:符合招標采購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具備招標條件的應設立詢價談判采購工作小組,以競爭性談判、詢價的方式進行。

2、考察:采購工作小組可根據工作需要組建考察組。考察組對采購工作小組負責,職能是負責考察、并提交考察報告。

3、評標:對于招標采購活動,可根據需要在采購工作小組人員基礎上擴充設立評標組,評標組的職能是參加評標并向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招標結果。

第十條、參與采購活動的小組成員都有權利和責任對包括質量、價格在內的各項采購事宜行使質疑權、建議權和表決權,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使用科室對標的物的技術品質和技術性能的評審結果負責,參與相關的驗收工作。

第十二條、采購工作小組和使用科室評標、談判等議事規則

1、以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為前提,依據審定的計劃資金額度控制標的質量等級,力求節約。

2、投標報價口徑一致,質量、價格、服務并重,同等產品比質量、同等質量比價格、同等價格比服務,綜合評議比較。

3、在質量、服務保證的前提下,貫徹“合理低價中標”原則。在采購價不低于成本價的情況下,優先考慮有信譽的簽約客戶。

4、小組應在充分考慮使用科室意見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小組決議。小組決議會簽完成認定有效。

第三章、采購活動的運作方式

第十三條、物資采購活動按照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選定供應商。

第十四條、醫院后勤服務、醫療耗材、辦公用品、電工材料、水電五金、被服用品、電腦打印機耗材、印刷品等品種的各類物資設備的有關業務部門,應結合本部門職能特點協助醫院物資設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常用物資設備“采購資源信息庫”。

采購資源信息庫除準確反映供應商資質信譽情況外,還應從可供商品和已供商品兩方面反映各種供應商的商品品種、規格型號、性能特點、價格狀況等情況。一般情況下,采購資源信息庫中同種類商品至少應保證有兩家以上資質較高、信譽狀況良好的潛在供應商。采購資源信息庫應實行滾動優選,動態管理。

第十五條、對于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物資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會同醫院有關部門制定保密項目采購的具體標準、范圍和工作要求,防止借采購項目保密而逃避或簡化采購方式的行為。

第四章、采購工作程序

第十六條、物資設備的采購工作程序指從采購工作立項起到物資設備驗收歸檔止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立項、邀請供應商、談判、確定供應商、合同談判、合同草簽、合同審批和簽訂、合同實施、物資設備驗收、資料歸檔等環節。

第十七條、物資設備采購立項

物資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在對市場狀況充分調查了解的基礎上,填報《物資采購申請表》,報醫院物資設備采購相關科室。

物資采購申請表通常應包括的基本內容:申請的理由、物品品種、質量標準、規格型號、需求數量、預算價格依據、預算金額等。

第十八條、邀請供應商

采購計劃確定后,醫院物資設備采購相關科室應采取適當方式發布需求信息,吸收資質信譽狀況良好的供應商參與報價。一般情況下,應以投標報價書的方式向供應商提出投標報價要求,并采取密封方式進行投標報價,保證運作過程公平、公正。

第十九條、供應商的`資格審查

醫院物資設備采購相關科室應對供應商資質信譽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合格供應商資質證明一般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證明或法人委托書、特殊行業管理生產許可證明、產品質量證明書、年度審驗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或鑒定報告等。

供應商有如下行為時應取消其資格:提供虛假資信材料,騙取合法供應商資格的;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它供應商的;向采購人員行賄或提供其它不正當利益的;偷梁換柱,供應假冒偽劣商品的;采取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

第二十條、供應商選定

詢價談判。詢價談判應成立詢價談判采購工作小組,由三人以上單數組成。確定符合資質條件被詢價的供應商數量不得少于三家。一般情況下,應要求被詢價供應商進行一(二)次性報價。詢價談判組應根據采購需求,綜合考慮質量、服務,按照合理低價原則最終確定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被詢價的其它供應商。

第二十一條、合同審批

訂立合同應嚴格履行規定的程序,一般應采取書面合同形式。合同條款應當明確、完備、規范、合法。合同形式由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同份額一般應至少一式四份,分交院辦公室、醫院物資設備采購相關科室、財務部門和供應商。院內管理復印件有效。

物資設備采購合同經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批同意后認定有效。

凡以醫院名義與供應商簽定的采購合同,未經醫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審查簽署的,均為無效合同,當事人應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實施

合同履行由物資設備采購相關科室監督實施,如出現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應及時上報物資設備采購領導小組采取措施減少損失,包括形成補充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物資設備驗收

每項采購活動,貨到入庫前必須由使用科室以及物資、耗材庫管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供貨數量、規格型號、產地品牌、外觀配置等方面的情況組織初步驗收,填報《物資設備采購驗收單》,并在“驗收情況”欄內載明供貨質量情況。在驗收沒有達到質量要求時,應做退貨處理。

第二十四條、采購活動付款要與合同履約進展情況相協調,以“保證供應,保證質量,最大限度降低資金風險”為原則。計劃財務科辦理物資設備采購付款手續時,必須以合同條款、會簽的《物資設備采購驗收單》作為付款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物資設備采購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須規范,各項內容要真實、準確、完整。“物資采購申請表”、“詢價談判采購活動備案表”、“合同書”、“驗收單”和“會議紀錄”等均為采購活動必須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分別由醫院物資設備采購相關科室及院辦公室專人負責及時歸檔備案。

第五章、紀律和監督

第二十六條、紀律要求

1、采購活動必須遵守“集體研究,民主決策”的工作制度,禁止暗箱操作,嚴禁個人說了算。

2、參與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觸供應商。不得向供應商泄露有失公正或影響公平競爭的商務信息。

3、參與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不得私下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回扣、饋贈及有失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4、供應商的一切讓利性承諾均應反映在訂立的合同之中。

第二十七條、主要監督內容

1、采購審批或備案事項的執行情況;

2、采購信息公告情況;

3、采購方式、采購程序情況;

4、采購合同的訂立和資金支付情況;

5、對供應商詢問和質疑的處理情況;

6、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7、采購文件、資料的規范化建立和存檔情況。

第二十八條、采購工作小組的工作要接受醫院相關業務管理機構監督檢查。財務人員對合同履行情況有責任進行監督,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應拒絕付款并報告主管領導。

第二十九條、醫院審計部門對1萬元以上物資設備采購實施過程監督;對采購金額在1萬元至10萬元的物資設備采購活動參與對供應商的考察選定。采購活動的監督方式由醫院審計部門根據情況需要確定。

第三十條、醫院應定期對采購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專項檢查工作組應以相關職能部門為主干組成,檢查內容由醫院提出。

第三十一條、下列行為屬于采購違規行為

1、違反集體采購原則的;

2、違反采購工作程序,規避監督檢查的;

3、未按規定形成采購工作文書或歸檔備案的;

4、向投標人透露其他潛在供應商有關情況的;

5、接受供應商好處,謀取個人或小團體利益的;

6、違反本辦法有關條款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二條、采購活動按照“誰的職責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追究責任。凡只簽名未提出不同意見,認定為“認同意見”。

第三十三條、對在物資設備采購活動中工作程序違反國家法規及醫院規章制度,對國家和醫院利益造成損失的,醫院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凡因工作處置失當、失職、瀆職對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對有關責任人追究經濟責任。對各種以權謀私,損害國家和醫院利益的,將視其情節,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查處。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在院內正式立項,使用醫院資金進行的各類物資設備采購活動。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所指采購資金額度是指預計一種物資設備單項采購資金額度。

第三十七條、對采購預算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物資設備,由采供部門組建的三人以上的采購工作小組完成,并參照本制度執行。采購預算金額達10萬元以上的采購活動,由采購領導小組上報縣政府采購中心按相關要求進行采購,有關資料報備應參照本制度進行。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醫院物資設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桐梓縣人民醫院物資設備采購管理制度》同時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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