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
發表時間:2026-02-09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熱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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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銀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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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向員工借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用于本單位生產、經營,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2、企業向特定非員工借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法律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3、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 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讓與擔保
讓與擔保,指債務人或第三人為擔保債務人之債務,將擔保標的物之財產權轉移于擔保權人,而使擔保權人在不超過擔保之目的范圍內,取得擔保標的物之財產權,于債務清償后,標的物應返還于債務人或第三人,債務不履行時,擔保權人得就該標的物受償之非典型擔保。
法律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以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還款,出借人請求履行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并向當事人釋明變更訴訟請求。當事人拒絕變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
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作出的判決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金錢債務,出借人可以申請拍賣買賣合同標的物,以償還債務。就拍賣所得的價款與應償還借款本息之間的差額,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權主張返還或補償。
5、網絡借貸(p2p)
p2p借貸與網絡借貸相結合的互聯網金融(ITFIN)服務網站。
p2p借貸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peer是個人的意思。網絡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絡實現,它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p2p 網絡借貸平臺分為兩個產品一個是投資理財,一個是貸款,都是在網上實現的。
法律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絡貸款平臺形成借貸關系,網絡貸款平臺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絡貸款平臺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絡貸款平臺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6、融資性貿易
融資性貿易業務不涉及銀行方,有著一定隱蔽性,具有貿易合同主體存在關聯關系或同屬于同一實際控制人、貿易合同簽約時間接近、標的物為同批貨物且不發生位移、合同收益固定、中間貿易商不承擔轉售交易風險等顯著特征,是以簽訂貨物購銷合同之名掩蓋企業間借貸之實質業務。
而貿易融資是銀行短期融資產品,是以企業真實商品貿易為背景,基于商品貿易中的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存貨等資產的短期融資業務,具有合法性,受法律保護。
法律風險:公司之間以簽訂買賣合同為名,進行企業間借貸融資,違反《合同法》第52條第(3)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規定,認定買賣合同無效。
7、托管式加盟
不同于標準商業特許關系(加盟),投資人以自己名義按照融資方的要求出資租賃營業場所并負擔租金后,投資人再向融資人交納購貨款及裝修款。整個商鋪的進貨、運營、財務、人員均不用出資方管理,融資方會在約定日期向出資方返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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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汽車金融主管,我負責管理汽車金融部門的運營和業務發展。在過去的一個月里,我充分利用領導力和專業知識,取得了一系列積極的成果。在本文中,我將詳細描述我在這個崗位上的工作,并總結我的主要成就和經驗。
作為汽車金融主管,我的首要任務是確保我們的金融產品和服務能夠滿足客戶的需求,并幫助他們實現購車夢想。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積極與汽車制造商和金融機構合作,開展了多個合作項目。我與銷售團隊密切合作,根據市場需求和競爭情況,制定了一套全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以提高客戶的購車體驗。通過優化流程和提高效率,我們成功減少了貸款申請的處理時間,提高了貸款批準率。
除了產品和服務的改進,在團隊管理方面,我注重員工的培訓和發展。我與團隊成員進行了一對一的定期會議,了解他們的工作進展和需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導。我組織了多場培訓課程,包括產品知識、銷售技巧和團隊協作等方面的培訓,以提高員工的專業能力和工作效率。通過這些培訓和支持,我看到了團隊成員的持續成長和發展。
此外,為了更好地了解市場需求和競爭情況,我參加了多個行業會議和研討會。這些活動不僅讓我了解到行業最新的趨勢和發展,還與其他行業專家交流經驗和觀點。通過這些交流,我得到了很多啟發,并將其應用到我們的業務發展中。同時,我也積極參與行業協會和社區活動,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形象。
在過去的一個月里,我們的汽車金融部門取得了諸多重要的成就。我們不僅實現了銷售目標的增長,并且成功地推出了多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我們的客戶反饋也非常積極,對我們的專業和高效給予了很高的評價。所有這些成果離不開團隊的共同努力和我的領導指導,在這里我要感謝團隊的支持和配合。
通過這個崗位上的工作體驗,我學到了很多寶貴的經驗和教訓。首先,要始終保持對市場和客戶需求的敏感性,及時調整和改進產品和服務,以滿足客戶的需求。其次,要重視團隊的培訓和發展,不斷提高團隊的專業能力和工作效率。最后,要積極參與行業活動,不斷學習和提升自己的知識和經驗。
綜上所述,作為一名汽車金融主管,我在過去的一個月里取得了一系列積極的成果。通過改進產品和服務、培訓和發展團隊成員,以及參與行業活動,我成功地推動了汽車金融部門的發展。我相信,在將來的工作中,我會繼續努力,取得更多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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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企業的經營擴展的需求,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但是因市場經濟變化、參與借款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借款糾紛案件日漸呈上升趨勢。本文就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體展開論述,希望對金融機構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有所幫助。
關鍵詞: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風險防范
一、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貨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因其主體的特殊性,相比于其他借款合同,具有明顯的特點,以自然人借款合同為例,具體差異如下:
(1)有償性:根據《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可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并非無償無息。而自然人借款合同與此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可見,只要當事人雙方沒有對利息進行明確約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即為無償合同。
(2)要式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37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金融機構貸款合同屬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合同沒有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合同形式進行約定,采用口頭形式等。
(3)諾成性: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如無特別約定,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因此,金融機構貸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10條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可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系實踐合同,以實際提供借款為生效要件。
二、借款糾紛產生原因
(一)市場變化原因
作為企業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融資巨額款項目的是為擴大經營,但是因為市場經濟變幻莫測,投入和產生未成正向比例,從而導致債務不能償還。
(二)金融機構方面原因
1.對借款人償債能力審查不嚴
實踐中,每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都要在程序上對借款人的資質、資產狀況等進行審查。但有的金融機構只是流于形式、表面程序上的審查,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實際償債能力并未進行實體評估、考察。再加上人情關系等因素影響,致使金融機構將巨額款項發放給已經存在經營風險的企業,為日后貸款無法收回留下伏筆。
2.對《借款合同》的簽訂未能引起足夠重視
每個金融機構都有自己預先制定的合同范本,對于重要款項和需要協商的條文都以空白預留。簽訂合同時,由于信貸員的疏忽大意,合同有的是只有借款人的名稱,而無其具體通信地址或聯系方式;有的沒有具體填寫借款日期,甚至有的連借款利率都沒有明確標注;還有的是同一借款行為,卻簽訂了不同的《借款合同》版本。這些事件的發生,均是因為金融機構自己本身對《借款合同》簽訂這一法律行為及其產生的法律后果未引起足夠重視。
3.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審查不嚴
金融機構要求保證人參與到借款的法律事實中,旨在確保日后債權的實現。但是,有的擔保人已經經營不善,或是存在大量未到期債務,或已被提起訴訟,而這些直接影響擔保能力的情況,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并未予以詳細調查。
4.發放貸款后,未進行有效跟蹤監督
一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后,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擔保人的經營狀況、償債能力等忽略不計,注意與關注力集中于貸款期限或利息收取。因此,對于缺乏誠信觀念的借款人,恣意使用貸款,或挪作它用,或用于揮霍,這些行為直接導致貸款無法追回,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三)借款人的原因
1.法律意識淡薄
在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中,由其是大額貸款,其借款人一般為企業。作為自然人股東、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法律意識淡薄,從自身利益出發,想方設法采取各種措施進行拖債、逃債,如不收受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企業資金往來不通過企業賬戶等等。這些行為最終造成金融機構貸款難以收回的局面。
2.借款人自身經營問題
許多借款企業在借款資金使用上沒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和使用管理,資金投入與生產能力、經營規模不成正比,致使投入資金打了水漂、虧損嚴重,根本無力償還借款。還有的企業頻頻更換高管,新的決策層對上任前的債務重視不夠,以各種借口搪塞還款,致使銀行收款受阻。還有的企業相互聯系、彼此交好,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時,互為擔保,最終成為多家銀行追訴的還款義務人。
三、風險防范
針對上述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筆者建議在借款合同實踐操作中,從以下幾個環節進行風險防范,避免糾紛產生的同時,保證金融秩序的有效進行。
1.核實借款人、擔保人資信狀況、還款能力
對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聘請專業機構對借款人、擔保人進行盡職調查,核實其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由專業機構進行調查,一方面確實能夠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資信能力予以還原,另一方面如果因采信專業機構的調查報告予以發放貸款,而借款人卻因資信、還款能力而出現無法償還借款的情形,金融機構可因專業調查機構出具的報告不實而追究其違約責任。這樣,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就起到了轉移風險的作用。
2.對信貸部門人員進行法律專業培訓,樹立簽署合同的法律意識
目前,關于金融機構貸業務的規定有《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貸款通則》、《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不同的貸款種類,貸款發放的要求不同,每一位信貸工作人員都應當熟練掌握這些貸款基本要求及法律的相關規定。
另外,簽訂合同時,即便使用已經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信貸工作人員也應當對合同的每項條款予以認真審核。以下《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更應認真填寫、嚴格審查,確保無誤:
(1)借款人名稱、地址、通信方式:該項關系到借款合同的一方主體,貸款發放后監管、催款的聯系溝通及糾紛產生時訴訟文書的送達。
(2)借款種類:借款種類直接決定法律適用和政策規定,簽訂合同時應對該項作出明確約定。
(3)借款幣種:幣種決定貸方發放的貸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應作出明確約定。
(4)借款用途:用途是貸方是否發放貸款的審核內容之一,根據現行的金融政策,貸款應當專款專用,是否依據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直接決定借款人是否違約及利率的適用。
(5)、借款數額:即貸款發放的具體數額,合同中應當具體約定貸款的總金額及具體發放方式。分批支付貸款時,應當寫明每次支付的數額及時間。
(6)借款利率:期內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的計算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7)借款期限:期限決定著還款日期及罰息的起算,也決定著借款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8)還款方式:雙方對還方式有約定的,應當在合同中具體明確規定。
(9)合同簽署日期:因金融機構借款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合同簽署日期即為合同生效日,雙方的權利義務于此時產生。
3.完善制度,成立相關部門
建立嚴格的貸款使用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小組,由專門人員定期對貸款資金的使用、借款方及擔保人的經營狀況進行調查。當發現借款人、保證人等具有不利于還貸的重大不利事項發生時,即按合同約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以行使債權追索權,將金融機構的損失降低最低。
4.借助司法,依法收貸
現實中不乏借款人違約事實發生后,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礙于情面,不愿訴諸法律,以使雙方撕破臉面,而一味無效協商。有的銀行還采取對借款人采用“借新還舊”的方法,變相延長還貸期限(現該方式是否合法,理論界已有爭議)。為了避免損失的擴大,使貸款有效回收,金融機構應盡早向法院起訴,借助司法手段,確認債權,依靠司法力量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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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銀監會《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內控風險提示及開展內控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合行總部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社實際,我社積極開展了案件專項治理活動。成立了以主任同志為組長,副主任、委派會計、分社負責人為成員的案件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對我社的內控制度、信貸管理、三防一保等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自查,重點檢查了印鑒密押,重要空白憑證,現金管理,信貸業務,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現場整改。
1、全面動員,組織職工認真學習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崗位職工端正思想,擺正位置,先從自身崗位自查,對照有關制度的要求,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求及時反映,不得隱瞞,知情不報,對其他崗位其他員工的業務行為和管理行為提出意見。由委派會計同志負責實施對分社、社部各崗位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基本操作規定執行情況較好,“一分四雙”和交叉復核制度、“十六項”基本規定、業務操作流程符合制度要求,重要空白憑證帳實相符,銷號登記簿與領用、使用情況相一致,分社在領入重要空白憑證時未按要求入庫,而是直接留在柜面使用,已責令立即糾正。檢查了會計憑證、帳簿、各類登記簿,會計憑證要素齊全,帳簿設置合理,錯帳沖正規范,計息正確。有少數收貸憑證及借款憑證未簽經辦人名章,帳簿有硬性涂改現象。
2、對微機儲蓄業務進行了檢查,能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特殊會計業務無缺漏登記的情況,操作員臨時離崗能退出操作系統。由于分社掌握微機操作技能的僅操作員和出納員,存在操作員離崗時由出納員代崗,而由信貸員代出納崗的串崗現象。
3、對內部往來資金帳戶進行了核對,查實了未達帳項。支票帳戶存款能按月發出對帳單,但收回率較低,一是我社對睡眠戶存款無法及時聯系處理,二是許多農村公司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不重視對帳工作,造成一部分對帳單滯留信用社,一部分對帳單發出后遲遲不能收回。我社已加強了對帳工作的管理,進兩個月發出和收回率明顯提高。通過業務過程隨機核對了儲蓄存款余額,分社和社部分別核對了20戶,除未登折款項外,帳折均相符。對帳據、帳實、帳卡、帳帳、帳表進行了通打核對,檢查日均做到了相符。
4、對印、押、證的管理進行了重點檢查。崗位設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各類印章的啟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規定要求,檢查中發現有個人名章長時間閑置桌面的情況,已當場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員工重視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絕印章、憑證管理上的漏洞。信貸業務方面。我社已建立了貸款授權,貸款責任追究和貸款的審批制度。在聯社對信用社授權的基礎上,由信用社對信貸員進行了授權,對大額貸款由審批小組進行集體研究審批,落實第一責任人。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放管理與農戶檔案的限額一致,大額貸款建立了信貸檔案。信貸管理工作一直是困擾信用社經營的重點和難點。去年以來,盡管我社在信貸管理上加強了風險控制,規范了貸款操作程序,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存在的問題仍比較多,尤其對存量貸款的清收化解措施乏力、手段單一,對茶廠和茶廠各萬元的貸款只能在提供抵押物的基礎上辦理續貸手續。農業的弱質性,信用社貸款的期限管理與農業生產周期的不一致,致使農戶個人貸款違約率較高,信貸人員往往處于被動的局面,對剛剛產生的逾期貸款進行催收,而對剛性更強的不良貸款的化解顯得力不從心。
5、農村信用社個人貸款種類多,客戶數量大,獲取信息的渠道狹窄,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使信貸人員處于茫然無著的狀態。“三查”制度的流于形式,從事信貸人員的觀望等待心理,往往使一筆有問題貸款得到關注時,通常已經比較嚴重了。農村信用社的考核機制和工資制度,迫使信用社從高管到一般員工,為了求短期的發展,為了取得最多的經濟效益,往往把預期收益想象的較高,往往千方百計甚至不考慮實際可能去擴大業務,其結果必然使風險產生且加劇。
6、“三防一保”方面。信用社已與員工簽定了安全責任書,落實了安全責任。安全防衛設施,消防設施處于正常運轉的狀態。信用社制訂了防暴預案,要求職工熟悉安全保衛工作的要求,在遭遇突發事件時保持頭腦冷靜,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通過自查,我社進一步提高了案件的防范意識,對一些過時的規章制度進行廢止和重訂。力圖通過對重點部位和崗位的有效監督,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促進我社健康穩定發展。通過自查,我們也剖析了內控制度長期流于形式的原因。
7、內控制度從無到有,從初步建立到形成一項系統的制約控制機制,凝聚了信合人強化制度的決心和心血。但這幾年的發展似乎誤入歧途,大量的類同的規章、制度、辦法、責任制,掛在墻上、夾在文件夾里、存在電腦中,登記簿、工作日志一字排開,越設越多,一筆掛失業務要登記掛失登記簿、登記會計特殊事項登記簿、登記計算機工作日記志,一筆借款要登記受理登記簿、借款合同登記簿、內勤工作日志。上級檢查樂于看登記簿看工作日志,卻往往忽視實地的實質性的檢查和盤點。很多信用社也熱衷于以規章制度的裝訂精巧,以登記簿的名目繁多展示內控制度建設的完善。查庫制度、“三防一保”檢查紙上談兵,事后監督制度勾勾畫畫,大事小事都要報告,雞零狗碎也要形成書面材料,相同格式、相同內容的報告一年送上四次。執行上的流于形式根源于內控制度本身的形式主義泛濫,源于形式山上的河水只能歸于形式的窠臼。委派會計實行以來,在抓內控、抓防范、抓監督的過程中起到了關鍵的作用,但多數委派會計的大部分時間大部分精力都置身于必須的不容滯后的繁瑣的具體的會計業務中。委派會計本身也還是一個風險源,卻賦予其監督與管理的重任,只能是以剩下的一點點時間一點點精力在形式的河流上隨波逐流,而內心卻流淌著真實的無奈。其實,內控制度建設只需緊緊圍繞著“一分四雙”,“六相符”,“十六項基本規定”的貫徹落實來進行,在各崗位之間形成有效的制約機制。以基本制度為經,以各項業務和重點部位為緯,織就一張縝密的內控之網,無重復、無遺漏,不斷地加以完善,隨時能發現觸網之魚。而委派會計不能是聯社放養的一尾魚,鯊魚也不行,他應該是一位吃苦耐勞技藝高超的漁夫,魚鷹也可以。內控制度建設山重路遙,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常抓不怠,而什么時候內控制度真正落實了,案件專項治理工作也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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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企業的經營擴展的需求,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但是因市場經濟變化、參與借款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借款糾紛案件日漸呈上升趨勢。本文就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體展開論述,希望對金融機構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有所幫助。
關鍵詞: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風險防范
一、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貨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因其主體的特殊性,相比于其他借款合同,具有明顯的特點,以自然人借款合同為例,具體差異如下:
(1)有償性:根據《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可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并非無償無息。而自然人借款合同與此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可見,只要當事人雙方沒有對利息進行明確約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即為無償合同。
(2)要式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37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金融機構貸款合同屬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合同沒有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合同形式進行約定,采用口頭形式等。
(3)諾成性: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如無特別約定,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因此,金融機構貸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10條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可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系實踐合同,以實際提供借款為生效要件。
二、借款糾紛產生原因
(一)市場變化原因
作為企業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融資巨額款項目的是為擴大經營,但是因為市場經濟變幻莫測,投入和產生未成正向比例,從而導致債務不能償還。
(二)金融機構方面原因
1.對借款人償債能力審查不嚴
實踐中,每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都要在程序上對借款人的資質、資產狀況等進行審查。但有的金融機構只是流于形式、表面程序上的審查,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實際償債能力并未進行實體評估、考察。再加上人情關系等因素影響,致使金融機構將巨額款項發放給已經存在經營風險的企業,為日后貸款無法收回留下伏筆。
2.對《借款合同》的簽訂未能引起足夠重視
每個金融機構都有自己預先制定的合同范本,對于重要款項和需要協商的條文都以空白預留。簽訂合同時,由于信貸員的疏忽大意,合同有的是只有借款人的名稱,而無其具體通信地址或聯系方式;有的沒有具體填寫借款日期,甚至有的連借款利率都沒有明確標注;還有的是同一借款行為,卻簽訂了不同的《借款合同》版本。這些事件的發生,均是因為金融機構自己本身對《借款合同》簽訂這一法律行為及其產生的法律后果未引起足夠重視。
3.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審查不嚴
金融機構要求保證人參與到借款的法律事實中,旨在確保日后債權的實現。但是,有的擔保人已經經營不善,或是存在大量未到期債務,或已被提起訴訟,而這些直接影響擔保能力的情況,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并未予以詳細調查。
4.發放貸款后,未進行有效跟蹤監督
一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后,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擔保人的經營狀況、償債能力等忽略不計,注意與關注力集中于貸款期限或利息收取。因此,對于缺乏誠信觀念的借款人,恣意使用貸款,或挪作它用,或用于揮霍,這些行為直接導致貸款無法追回,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三)借款人的原因
1.法律意識淡薄
在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中,由其是大額貸款,其借款人一般為企業。作為自然人股東、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法律意識淡薄,從自身利益出發,想方設法采取各種措施進行拖債、逃債,如不收受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企業資金往來不通過企業賬戶等等。這些行為最終造成金融機構貸款難以收回的局面。
2.借款人自身經營問題
許多借款企業在借款資金使用上沒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和使用管理,資金投入與生產能力、經營規模不成正比,致使投入資金打了水漂、虧損嚴重,根本無力償還借款。還有的企業頻頻更換高管,新的決策層對上任前的債務重視不夠,以各種借口搪塞還款,致使銀行收款受阻。還有的企業相互聯系、彼此交好,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時,互為擔保,最終成為多家銀行追訴的還款義務人。
三、風險防范
針對上述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筆者建議在借款合同實踐操作中,從以下幾個環節進行風險防范,避免糾紛產生的同時,保證金融秩序的有效進行。
1.核實借款人、擔保人資信狀況、還款能力
對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聘請專業機構對借款人、擔保人進行盡職調查,核實其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由專業機構進行調查,一方面確實能夠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資信能力予以還原,另一方面如果因采信專業機構的調查報告予以發放貸款,而借款人卻因資信、還款能力而出現無法償還借款的情形,金融機構可因專業調查機構出具的報告不實而追究其違約責任。這樣,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就起到了轉移風險的作用。
2.對信貸部門人員進行法律專業培訓,樹立簽署合同的法律意識
目前,關于金融機構貸業務的規定有《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貸款通則》、《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不同的貸款種類,貸款發放的'要求不同,每一位信貸工作人員都應當熟練掌握這些貸款基本要求及法律的相關規定。
另外,簽訂合同時,即便使用已經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信貸工作人員也應當對合同的每項條款予以認真審核。以下《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更應認真填寫、嚴格審查,確保無誤:
(1)借款人名稱、地址、通信方式:該項關系到借款合同的一方主體,貸款發放后監管、催款的聯系溝通及糾紛產生時訴訟文書的送達。
(2)借款種類:借款種類直接決定法律適用和政策規定,簽訂合同時應對該項作出明確約定。
(3)借款幣種:幣種決定貸方發放的貸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應作出明確約定。
(4)借款用途:用途是貸方是否發放貸款的審核內容之一,根據現行的金融政策,貸款應當專款專用,是否依據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直接決定借款人是否違約及利率的適用。
(5)、借款數額:即貸款發放的具體數額,合同中應當具體約定貸款的總金額及具體發放方式。分批支付貸款時,應當寫明每次支付的數額及時間。
(6)借款利率:期內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的計算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7)借款期限:期限決定著還款日期及罰息的起算,也決定著借款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8)還款方式:雙方對還方式有約定的,應當在合同中具體明確規定。
(9)合同簽署日期:因金融機構借款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合同簽署日期即為合同生效日,雙方的權利義務于此時產生。
3.完善制度,成立相關部門
建立嚴格的貸款使用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小組,由專門人員定期對貸款資金的使用、借款方及擔保人的經營狀況進行調查。當發現借款人、保證人等具有不利于還貸的重大不利事項發生時,即按合同約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以行使債權追索權,將金融機構的損失降低最低。
4.借助司法,依法收貸
現實中不乏借款人違約事實發生后,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礙于情面,不愿訴諸法律,以使雙方撕破臉面,而一味無效協商。有的銀行還采取對借款人采用“借新還舊”的方法,變相延長還貸期限(現該方式是否合法,理論界已有爭議)。為了避免損失的擴大,使貸款有效回收,金融機構應盡早向法院起訴,借助司法手段,確認債權,依靠司法力量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 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 ?
為貫徹落實銀監會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問題的工作部署和總行整治不規范經營問題視頻會議精神,福州分行業務拓展五部高度重視,行動迅速,有力、有效的原則,扎實開展“不規范經營”問題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整治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3月13日分行風險管理部相關領導組織全行客戶經理學習和宣講,認真學習銀監會“七不準”要求文件,開展不規范經營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動員講話,充分認識到此次整治工作關系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樹立,關系到我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關系到我行支持“三農”的實效,做好此項工作意義重大。
二、明確任務,細化措施。
結合總行和銀監部門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組、以部室自查為小組,將清查任務層層分解。同時抽調人員組成檢查小組,對各部室開展情況按照時間和步驟進行督導檢查。重點要求各部門自查自糾,邊查邊改,規范經營,開展貸款行為和收費服務的自查自糾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同時加強對營業室自查發現問題整改的指導,幫助營業室規范收費服務,并以此自查為契機,進一步強化貸款行為和中間業務收費合規意識,更好地服務社會防范各類合規風險和重大負面輿情。
三、自查基本情況
(一)貸款業務收費自查情況對照銀監會“七不準”要求,我行嚴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準”和“四個公開”對中長期貸款業務進行了自查自糾、情況匯總如下:
(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的前提條件。
(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的前提條件。
(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過程中,強制企業客戶接受與貸款業務無關的服務項目并收費的情況。特別是收取財務顧問費與表外業務敞口占用費。
(4)不得浮利分費。我行不存在收取企業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和企業貸款資金安排承擔費,我行接通知后及時通知相關從業人員組織學習,禁止收取企業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和企業貸款資金安排承擔費,嚴格約束,防止出現誤操作收取費用的行為。
(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過程中,強制向企業客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以及購買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作為企業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的前提條件的情況。
(不得轉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業務中銀行應承擔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轉嫁給客戶,嚴格約束,防止出現收費的行為。例如對于資產評估費統一向分行報銷,授信客戶盡職調查相關的差旅費、住宿費由部門經費統一報銷。
(二)結算業務收費自查工作情況
? 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 ?
光陰轉瞬即逝,新的一年悄然將至,20xx年即將成為過去,加入公司的這一年多來,對于我來說是一種成長與進步的歷程。經過一段時間的歷練,我接手了打樣的工作項目,感謝公司領導給我提供這個展示自己的平臺,也感謝各位同事對我真誠的幫助,我將認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來回報各位,除此以外,也會不斷的學習新的知識,以迎接新的挑戰。
(1)研發部打樣工作總結
相較于
(2)工作量
作為公司的一名研發人員,我現在的本職工作是,對于業務員的樣品進行常規的打樣繪制圖紙制作bom表,審核質量并與業務員聯系,后期的實驗,工藝審核,報價的跟進,繪制二維的圖紙制作大貨磨具以及快遞單留底的保存等。
(3)工作質量
通過一年的鍛煉,我現在可以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規范,對于客戶的意見和建議也能夠較好的考慮和分析,樣單的樣品質量也較以前有所提高,能夠在規定的時限內能較好的完成作業。
(4)個人的不足
①個人修養,基本素質需要進一步提高。
②工作能力和技術水平還略顯不足,需要在學習中成長。
③和同事之間的溝通還不夠融洽,需要進一步改善。
④工作細心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⑤工作的主觀能動性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 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 ?
根據省聯社(倘信聯辦[20xx]147號)轉發中國銀監會辦公廳《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存款業務自查的通知》(銀監辦發[20xx]211號)的文件要求,我縣聯社財務部組織32個網點會計先后歷時20天,于20xx年8月17日至9月6日對我縣轄內32個網點自年初以來至8月15日此階段辦理的存款業務等內控情況進行了自查,本次自查采取調閱尾箱、登記簿及憑證資料,通過電子監控查看制度制度執行情況等方式,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慨況
我縣聯社是全縣農村信用社獨立唯一的法人機構,全轄有非獨立的核算網點32個。截止到20xx年8月底,我縣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余額為273369萬元,較年初增加29278萬元,完成市辦下達的存款任務35000萬元的84%;各項貸款余額為152806萬元,較年初凈投放19183萬元,控制在人民銀行核定的信貸規模內。本次自查內容包括以下12個方面:賬戶管理、對帳情況、現金庫房管理、重要空白憑證管理、印證分管制度、大額款項支付管理、特殊業務處理、會計核算、存款利率執行情況、違規吸
收存款情況、操作風險防控、收費管理等。20xx年以來,領導高度重視案件防控工作,充分依靠員工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廣益,結合實際工作查找問題,重點對各項規章制度進行梳理,查缺補漏、剔舊補新,使制度與實際工作相符;對內管內控、工作落實和業務流程等層面存在屢查屢犯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梳理,分類匯總,通過查找基礎管理工作中深層次的問題和漏洞,剖析根源,制定方案及時整改。
二、存在的薄弱環節及問題
(一)賬戶管理情況
各類存款賬戶都嚴格執行了開銷戶制度;存款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程序都是合規有效的,存款開立都實現了實名制并進行3801交易碼核查,對所有有效證件都進行了嚴格的.審查.對公的賬戶開戶資料及證明文件都完整有效,對不動戶都還莫有進行久懸處理,余額為零的進行了銷戶,有效賬戶機構信用代碼證發放率100%,新農保批量開戶資金都進行了嚴格管理。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對長期不動戶未及時催促客戶規勸客戶清戶;
20xx年以前開立單位活期賬戶開戶資料不齊。
(二)對帳情況
20xx年6月結合我縣農村信用社實際情況,制訂了《廣北縣農村信用社對賬工作實施細則》(新信聯字【20xx】55號)。落實對賬工作職責,充分提高對賬工作質量和對賬頻率。吸取教訓,認真剖析歷年案件形成的原因及特征,進一步挖掘目前對賬工作存在的案件隱患,做到內外員工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對賬工作嚴禁圖形式、走過場,要切實自查整改信用社對賬工作中存
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杜絕一切經濟案件的發生,力求達到我縣制定的對賬工作目標:即
1、以公存款對賬回單為準,公存款月對賬率應達到90%以上;
2、以存放款和社內往來對賬回單為準,月對賬率應達到100%;
3、以會計主管(含授權主管)登記在“工作日志登記簿”--“其他工作情況欄”記錄為準,賬折見面每天至少核對2戶活期儲蓄,日對賬率應達到95%以上;
4、以催收通知單函證為準,對6萬(含6萬)以上的表內科目貸款雙人對賬,年對賬率應達到90%以上,表外已核銷及置換貸款其借款人死亡但有繼承人的貸款雙人對賬,年對賬率應達到80%以上;
5、以股金函證單為準,股金年對賬率應達到100%;
6、以“三碰庫”尾箱清單對賬為準,單個柜員現金三碰庫日對賬率應達到100%,主管匯總碰庫日對賬率應達到100%;
7、以“湖南省農村信用社現金庫存、重要憑(單)證、物品檢查登記簿”匯總登記為準。會計查庫、主任查庫對賬月對賬率應達到100%。
各類存款賬戶按規定執行對賬制度;定期開展結算賬戶對賬工作,關注重點賬戶、大額資金頻繁交易賬戶及其他異常賬戶等的對賬情況;對賬人員和記賬嚴格分開程序合理;但是對賬單收回率只有61%,主要原因是村委會開立的賬戶對賬單不及時交信用社網點。
(三)現金庫房管理情況
現金、抵(質)押物品及有價單證賬賬、賬表、賬實、賬簿相符,金庫出入庫合規,現金調撥交接手續合規;現金按照規定及時入庫,抵(質)押物品及有價單證納入表外科目核算。但是個別網點存在以下問題:
1、金庫設施不齊全,防潮、防霉工3
作不到位等;
2、庫房衛生很差,庫房內外蜘蛛網、灰塵很多、很厚、長期未進行徹底的清掃。
3、未嚴格按執行庫存限額制度,有8個網點還有庫存超額現象,未及時上調頭寸。
(四)重要空白憑證管重理情況
各網點都是按照重要空白憑證進行管理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已經全面覆蓋各個環節,建立了分類登記簿和分戶賬,重要空白憑證都賬賬,賬證,賬實相符,表內外核對無誤,重要空白憑證都嚴格執行了入庫.登記.領用.銷號.作廢等手續,會計主管按每周對重要空白憑證進行盤底查庫。.
(五)印、證分管制度執行情況
各網點業務專用章及個人名章能夠妥善保管,人員變動基本上辦理交接、登記手續的現象;印章名稱印模登記合規。柜員制的網點印、證使用屬于是同一個人保管,上級監管部門是否有更好的辦法進行案件控制,還有待完善和加強
(六)大額款項支付管理情況
對大額存款支付執行分級授權和雙簽制度;按規定對大額款項收付進行有效證件、付款依據的審查、登記和報備,存款信息真實完整。存在的普遍的問題是各網點上報領導簽字不及時或補簽字;部分網點存在大額交易登記簿登記匯出不全,缺換人復核的現象。
(七)特殊業務處理情況
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受理查詢、凍結和扣劃等業務按規定辦理掛失、解掛業務,對掛失當事人通過公安部門身份證核查系統進行核查,操作人員嚴格按照授權規定辦理,沒有存在違
規授權辦理存款掛失的情況。存在的問題是,手工掛失登記簿登記欠完整,“受理處理記錄一欄”大多只是登記“按規定受理掛失”字樣,沒有詳細記載掛失內容;部分信用社有口頭掛失未按時登記的情況。
(八)會計核算
存款業務賬務處理符合會計準則;沒有存在亂用會計科目的情況;不存在賬外吸儲、賬外運營的情況;嚴格執行了日均存款統計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合規。
(九)存款業務事后監督制度
我縣聯社已經于20xx年4月成立了事后監督中心掛靠財務部,及時全面的對存取款業務執行事后監督檢查,稽核部門也每季度對各網點進行業務檢查審計,對發現問題做到整改問責。
(十)利率執行情況
我縣32個網點存款利率都是按照人民銀行現行利率執行,存款的結息、付息都是按照國家利率管理制度執行并由省聯社在核心系統輸入控制的,應付利息都是按季及時計提,存款利息都進行了準確無誤的計付,不存在多付或少付利息現象。
(十一)違規吸收存款情況
1.全轄32個網點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的情況。全轄32個網點嚴格執行法定存款利率,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以手續費、協儲代辦費、吸儲獎、有獎儲蓄、介紹費、包旅游、贈送實物(卡)等名目和方式變相提高存款利率等情況。
2.全轄32個網點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能夠自覺遵守《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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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主管工作總結?|?主管工作總結?|?會計主管工作總結?|?公關主管工作總結?|?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
銀行法》、《儲蓄管理條例》、《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不存在通過“公關”大戶企事業單位違規開戶強拉存款情況,不存在以回扣、禮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存款經辦人和關系人支付費用或好處等情況。
3.全轄32個網點將存款指標與其他業務經營指標統籌考慮,綜合制定,未設立存款單項考核獎勵辦法。不存在對非存款部門下達存款考核指標、把存款考核指標分解下達給職工個人的情況,也不存在將存款考核指標與職工個人工資、獎勵、福利等掛鉤的情況。我縣陳家橋分社行政上屬于北塔區,業務管理上屬于廣北縣信用聯社,陳家橋鄉政府的財政所等單位存款都沒有在陳家橋分社開立賬戶,陳家橋鄉政府某領導說“你們抓存款要給我們一點好處費,我們就為你陳家橋分社開立賬戶”。陳家橋分社蔡主任一口拒絕。陳家橋分社儲蓄存款70%用于發放貸款,支持北塔區陳家橋鄉人民群眾,而陳家橋鄉財政所等單位存款不知道流向何方,這就需要監管部門查一查。
4.全轄32個網點在開展正常的業務營銷時嚴格規范宣傳行為,不存在在宣傳資料中損害同業的宣傳標語和詞語的情況,不存在混淆理財產品、積分回饋與儲蓄的關系而誤導儲戶的情況。
(十二)操作風險防控
柜員業務授權明確,無越權辦理業務現象;定期更換了密碼,人員調離時按規定及時變更和注銷了業務權限;設立了柜員密碼權限更換登記簿,調閱監控錄像錄入密碼時遮蓋了密碼器;無相容崗位職責兼崗或混崗情況;柜員離崗做到了按規定暫退。
(十三)收費管理情況
嚴格按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辦發【20xx】264號)和《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銀監辦發【20xx】22號)的相關要求,合理確定并根據監管要求及時調整了存款相關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并將業務收費項目及標準告知了客戶,無亂收費現象并及時將各項正常收費款項計入了相應會計科目;無收費不入賬或亂入帳的現象;無擠占、挪用各項業務收費情況。
三、對網點存在問題的處理
對能夠整改的問題下達了整改意見書,責成有關網點限期按規定整改,并落實到責任人,對無法整改的問題,按照員工違規處罰辦法標準處罰并在20xx年第三季度績效工資中扣除。
? 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 ?
為貫徹落實銀監會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問題的工作部署和總行整治不規范經營問題視頻會議精神,福州分行業務拓展五部高度重視,行動迅速,2月底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整治不規范經營問題專項工作,根據學習心得與福州分行實施方案,結合本部門實際,進一步豐富和細化了活動內容,把各階段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各崗位,把各階段的安排細化到每月和每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則,扎實開展“不規范經營”問題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整治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3月13日分行風險管理部相關領導組織全行客戶經理學習和宣講,認真學習銀監會“七不準”要求文件,開展不規范經營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動員講話,充分認識到此次整治工作關系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樹立,關系到我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關系到我行支持“三農”的實效,做好此項工作意義重大。
二、明確任務,細化措施。
結合總行和銀監部門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組、以部室自查為小組,將清查任務層層分解。同時抽調人員組成檢查小組,對各部室開展情況按照時間和步驟進行督導檢查。重點要求各部門自查自糾,邊查邊改,規范經營,開展貸款行為和收費服務的自查自糾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同時加強對營業室自查發現問題整改的指導,幫助營業室規范收費服務,并以此自查為契機,進一步強化貸款行為和中間業務收費合規意識,更好地服務社會防范各類合規風險和重大負面輿情。
三、自查基本情況
(一)貸款業務收費自查情況對照銀監會“七不準”要求,我行嚴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準”和“四個公開”對中長期貸款業務進行了自查自糾、情況匯總如下:
(1)不得以貸轉存。我行嚴格按照“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要求,在貸款敘做過程中嚴格貫徹實貸實付和受托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存在將貸款資金轉為存款作為貸款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的前提條件。
(2)不得存貸掛鉤。我行以企業客戶在我行存款作為企業貸款受理的建議,但不存在作為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的前提條件。
(3)不得以貸收費。我行不存在企業貸款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過程中,強制企業客戶接受與貸款業務無關的服務項目并收費的情況。特別是收取財務顧問費與表外業務敞口占用費。
(4)不得浮利分費。我行不存在收取企業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和企業貸款資金安排承擔費,我行接通知后及時通知相關從業人員組織學習,禁止收取企業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和企業貸款資金安排承擔費,嚴格約束,防止出現誤操作收取費用的行為。
(5)不得借貸搭售。我行不存在企業貸款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過程中,強制向企業客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以及購買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作為企業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后管理的前提條件的情況。
(6)不得一浮到頂。我行不存在將企業貸款利率籠統上浮至最高限額的情況。(7)不得轉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業務中銀行應承擔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轉嫁給客戶,嚴格約束,防止出現收費的行為。例如對于資產評估費統一向分行報銷,授信客戶盡職調查相關的差旅費、住宿費由部門經費統一報銷。
(二)結算業務收費自查工作情況
? 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 ?
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通知》要求,我辦認真對照考核內容就各項工作完成情況開展了自查自評,現將今年以來機關黨建工作總結如下:
一、機關黨的建設情況
20xx年,我辦機關黨建工作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直機關工委的指導下,緊緊圍繞年初黨建工作總體要求和既定目標,以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機關黨組織為契機,著力構建了齊抓黨建的良好運行機制,為推動全辦各項工作有序高效開展奠定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一)夯實黨建基礎,保障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一是細化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年初機關黨建工作總體要求和既定目標,為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做好對黨員隊伍的思想政治、理論學習教育和管理工作,我辦切實加強對黨建工作的組織領導,辦黨組對機關黨支部做好黨建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20xx年機關黨支部工作要點》和《關于成立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機關黨組織的實施方案》,真正把黨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層層分解、細化量化、責任到人,構建了上下同心,齊抓黨建的良好運行機制。今年以來,在我辦黨組的領導下,機關黨建工作圓滿完成。
二是結合工作,強化黨建保障。切實發揮機關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今年以來,全辦上下在辦黨組的模范帶動、創新實干下,突出完善全市金融制度建設、不斷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圍繞推動“3341”項目工程、加大對重點領域和項目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干部金融素養、舉辦金融知識講座及培訓,防范金融風險、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協調、服務金融機構職能,以加強機關黨建,確保了全辦今年既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
三是夯實基礎,創新機關黨建。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找準機關黨建的位置,緊扣服務中心,建設隊伍的兩大根本任務,不斷創新機關黨建工作的理念和思路,在全辦黨員干部和職工中廣泛開展了“送溫暖、獻愛心”、“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和創建職工之家等活動,成立了黨員志愿者服務隊,更好地發揮了機關黨組織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今年,組織干部職工開展慈善一日捐款2450元,向定西地震災區捐款1700元,組織駐蘭金融機構向定西災區捐款487萬元。同時,積極組織干部職工參加慶祝建黨92周年系列活動和工會工委、團工委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創建學習型機關黨組織,提升機關黨建整體質量
一是抓班子,提升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水平。結合我辦工作實際,制定了《20xx年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關于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的安排意見》、《關于組織黨員進一步深化學習黨章的通知》。按照領導干部先學一步、多學一點、學深一些的思路,組織黨組中心組成員,先后對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新黨章等內容進行了深入學習,較好地保證了學習時間、人員、內容、效果四落實。同時,中心組成員把學習理論與發現問題,與科學創新工作結合起來,學以致用,使科學理論真正成為推進工作的強大動力,使理論學習真正做到了進入思想、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二是抓隊伍,不斷提升黨員干部理論業務素養。通過采取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在職培訓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學習政治理論與學習業務知識相結合的方法,在全辦黨員干部和職工中廣泛開展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向全辦黨員干部下發了《關于開展主題讀書活動的通知》,開展以“閱讀·干事·責任”為主題的讀書活動。今年以來,組織黨員干部積極參加全市機關黨建研討會論文征集活動、“組工干部公道正派”征文活動以及撰寫“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調研報告,其中1篇論文獲得全市機關黨建研討會征文優秀獎。通過學習使干部職工更好地運用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對于自覺加強學習,更新思想觀念,提高工作能力,提升綜合素養,激發工作干勁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是抓管理,嚴格標準發展黨員隊伍。做好積極分子的培養和考察工作,落實培養人及培養目標。同時,做好預備黨員發展工作,嚴把考察關、培訓關、政審關、審批關和轉正關,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抓好預備黨員的發展工作。今年來,對1名預備黨員按程序予以轉正,發展1名入黨積極分子。
四是抓文化,加強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堅持機關文化服務于機關工作的導向,積極探索加強機關文化建設的途徑和方法。著力圍繞培育機關精神文化、執行文化、激勵文化、制度文化、學習文化、環境文化、和諧文化,在干部隊伍中大力倡導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效能意識,切實增強責任心和事業心,努力構建積極向上的機關文化。
(三)提高科學決策,強化廉政勤政自律意識
一是堅持民主集中制。通過完善班子成員分工負責方式、班子議事規則和班子成員表決辦法等機制來落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決策、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事項,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最后由領導班子集體做出決定,切實增加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完善決策失誤責任追究辦法,防止領導班子決策失誤和權力濫用,保證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二是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進一步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領導干部廣泛聽取意見,找準問題之所在;經常性地開展自查自糾活動,進行嚴肅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深刻查找問題,剖析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會后認真落實整改,切實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增強監督效果。
三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以為民、務實、清廉為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抓根本、強基礎、求創新,全面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不斷提高機關黨建工作水平。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廉政文化進機關活動,推進機關廉政文化建設,充分發揮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使各級黨員干部增強政治堅定性,提高拒腐防腐能力,進一步推動機關廉政建設步入制度化和規范化軌道。我辦機關黨支部自成立以來無違紀違法事件發生。
二、“效能風暴”行動及黨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
今年以來,我辦以深入開展行政效能建設活動為抓手,以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服務水平、提升工作效率、轉變工作作風為突破口,切實加強行政效能建設,不斷促進了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科學化、規范化、常態化。
(一)高度重視開展行政效能建設
行政效能建設活動開展以來,我辦始終將深入開展行政效能建設作為一項長效工作來抓,做到與統籌目標任務、推進重點工作、狠抓工作落實同部署、同開展、同推進。在思想上把行政效能建設作為推動工作的助推器和必要舉措,以高質量推進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不斷提高我辦行政效能建設的`實效性,力爭以推進全市金融經濟工作體現行政效能建設的成果。
(二)多措并舉推進效能風暴行動
一是制定了全辦《關于深入開展效能風暴行動的實施方案》和《關于深入開展20xx年度效能風暴行動的工作計劃》,明確以優化發展環境、提高行政效能和執行力為目標,著力解決制約影響效能的突出問題,促使干部職工在履職盡責上有新突破,推動機關工作不斷提速、提質、提效。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推進“五項改革”為主要內容的效能風暴行動總體要求,圍繞全辦確定的開展效能風暴行動的重點任務,制定了《關于推進效能風暴行動民主評議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實施方案》,5月17日,組織我辦相關服務對象43人開展20xx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社會公眾評議活動。三是建立了處室重點工作季度計劃工作機制,要求各處室對照目標任務和業務工作每季度列出工作計劃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四是通過不定期開展督查,以及公開效能建設舉報投訴電話、設置意見箱、在金融信息網設置專欄等形式,切實加大對各處室行政效能建設的督查和暢通投訴渠道,對存在的不足要求各處室及時加以整改。今年以來,向效能辦反饋我辦工作信息27條,編發《金融動態》10期。
(三)推進效能管理制度體系建設
結合我辦職能,圍繞機關自身效能管理制度體系改革,在深化黨務政務公開的基礎上,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及配套管理辦法20余項。同時,實行上下班四次簽到制度,大力倡導規范有序、辦事高效的機關辦公秩序和工作環境,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干事氛圍。
(四)規范黨務公開
充分利用蘭州金融網平臺,設置“機關建設”專欄,大力推進黨務公開,健全機關黨的工作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落實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凡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其他黨內法規要求公開的內容,凡是本單位黨員、群眾關注的重大事項和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內秘密,都向全體黨員和群眾公開,涉及我辦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以及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公開的其他事項都要列為重點內容予以公開。通過黨務公開使黨員更好地了解和參與黨內事務,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今年以來,公開政務信息6條,XX市協同辦公系統報送信息75條,將金融工作動態及時更新至蘭州金融網。
三、結合互聯共建活動,深入開展聯扶工作
今年以來,圍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20xx年全市萬民干部下基層開展聯系幫扶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工作力量進一步做好聯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辦繼續將聯扶工作納入全辦主要議事日程,做到與重點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在全辦聯扶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深入XX縣貢井村認真細致開展聯系幫扶工作,制定了《XX市政府金融辦機關黨支部與XX縣貢井鄉貢井村村黨支部開展互聯共建活動實施意見》,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一)健全聯扶工作制度
制定了全辦《關于做好20xx年萬名干部下基層開展聯系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確定了今年全辦聯扶工作的重點任務。同時,從建立聯扶工作長效機制入手,完善了全辦《萬名干部下基層開展聯系幫扶工作相關制度(暫行)》、建立了聯扶議事制度和干部考核獎勵機制以及幫助貢井村建立了“村規民約”和環境整治長效機制。
(二)制定聯扶工作計劃
在2012年工作的基礎上,今年我辦聯扶工作領導小組與貢井村召開工作推進會5次,幫助制定和完善了“四規劃一計劃”。同時,通過與鄉、村兩級反復溝通、認真研究,在深入了解幫扶對象現狀和需求,認真分析致貧原因,確定了今年以“鼓勵大戶種植藥材、帶動農戶參與,發展小戶規模養羊、加快致富步伐,合規使用互助資金、拓寬融資渠道”的幫扶工作重點。
(三)深入農戶開展幫扶
截至目前,主要領導進村解決問題4次,全辦赴貢井村開展聯扶工作共6批次、累計78人次,入戶干部人數14人,平均每人累計入村(戶)13天,入戶率達到100%;嚴格落實駐村聯絡員工作要求,確保扎實推進聯扶工作。
(四)提升干部幫扶水平
我辦幫扶的16家貧困戶其中因災致貧的10戶,因學致貧3戶,因病致貧2戶,因殘致貧1戶,各級干部根據各自幫扶對象現狀,結合自身實際,采取量力而行的原則,通過介紹推薦工作、協助解決生產生活困難、積極出謀劃策,盡可能的去幫助貧困戶。今年,各級干部共捐助資金7000元,捐助實物折合人民幣3000余元。
(五)協調解決基礎設施建設難題
爭取將貢井村道路硬化納入市縣道路建設計劃,目前貢井村已硬化村莊道路1條,累計投入資金約168萬元,并對村容村貌進行了集中整治。經我辦協調沙化村莊道路1條,投入資金10萬元,目前正在鋪墊路基。
今年以來,我辦機關黨建工作邁出了新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市委的整體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辦機關黨建工作將按照市委以及市直機關工委的整體安排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服務中心、建設隊伍兩大任務,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切實加強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努力開創機關黨建工作新局面。
? 金融機構主管工作總結 ?
摘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企業的經營擴展的需求,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但是因市場經濟變化、參與借款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借款糾紛案件日漸呈上升趨勢。本文就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體展開論述,希望對金融機構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有所幫助。
關鍵詞: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風險防范
一、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貨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因其主體的特殊性,相比于其他借款合同,具有明顯的特點,以自然人借款合同為例,具體差異如下:
(1)有償性:根據《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可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并非無償無息。而自然人借款合同與此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可見,只要當事人雙方沒有對利息進行明確約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即為無償合同。
(2)要式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37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金融機構貸款合同屬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合同沒有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合同形式進行約定,采用口頭形式等。
(3)諾成性: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如無特別約定,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因此,金融機構貸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10條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可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系實踐合同,以實際提供借款為生效要件。
二、借款糾紛產生原因
(一)市場變化原因
作為企業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融資巨額款項目的是為擴大經營,但是因為市場經濟變幻莫測,投入和產生未成正向比例,從而導致債務不能償還。
(二)金融機構方面原因
1.對借款人償債能力審查不嚴
實踐中,每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都要在程序上對借款人的資質、資產狀況等進行審查。但有的金融機構只是流于形式、表面程序上的審查,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實際償債能力并未進行實體評估、考察。再加上人情關系等因素影響,致使金融機構將巨額款項發放給已經存在經營風險的企業,為日后貸款無法收回留下伏筆。
2.對《借款合同》的簽訂未能引起足夠重視
每個金融機構都有自己預先制定的合同范本,對于重要款項和需要協商的條文都以空白預留。簽訂合同時,由于信貸員的疏忽大意,合同有的是只有借款人的名稱,而無其具體通信地址或聯系方式;有的沒有具體填寫借款日期,甚至有的連借款利率都沒有明確標注;還有的是同一借款行為,卻簽訂了不同的《借款合同》版本。這些事件的發生,均是因為金融機構自己本身對《借款合同》簽訂這一法律行為及其產生的法律后果未引起足夠重視。
3.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審查不嚴
金融機構要求保證人參與到借款的法律事實中,旨在確保日后債權的實現。但是,有的擔保人已經經營不善,或是存在大量未到期債務,或已被提起訴訟,而這些直接影響擔保能力的情況,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并未予以詳細調查。
4.發放貸款后,未進行有效跟蹤監督
一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后,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擔保人的經營狀況、償債能力等忽略不計,注意與關注力集中于貸款期限或利息收取。因此,對于缺乏誠信觀念的借款人,恣意使用貸款,或挪作它用,或用于揮霍,這些行為直接導致貸款無法追回,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三)借款人的原因
1.法律意識淡薄
在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中,由其是大額貸款,其借款人一般為企業。作為自然人股東、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法律意識淡薄,從自身利益出發,想方設法采取各種措施進行拖債、逃債,如不收受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企業資金往來不通過企業賬戶等等。這些行為最終造成金融機構貸款難以收回的局面。
2.借款人自身經營問題
許多借款企業在借款資金使用上沒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和使用管理,資金投入與生產能力、經營規模不成正比,致使投入資金打了水漂、虧損嚴重,根本無力償還借款。還有的企業頻頻更換高管,新的決策層對上任前的債務重視不夠,以各種借口搪塞還款,致使銀行收款受阻。還有的企業相互聯系、彼此交好,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時,互為擔保,最終成為多家銀行追訴的還款義務人。
三、風險防范
針對上述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筆者建議在借款合同實踐操作中,從以下幾個環節進行風險防范,避免糾紛產生的同時,保證金融秩序的有效進行。
1.核實借款人、擔保人資信狀況、還款能力
對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聘請專業機構對借款人、擔保人進行盡職調查,核實其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由專業機構進行調查,一方面確實能夠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資信能力予以還原,另一方面如果因采信專業機構的調查報告予以發放貸款,而借款人卻因資信、還款能力而出現無法償還借款的情形,金融機構可因專業調查機構出具的報告不實而追究其違約責任。這樣,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就起到了轉移風險的作用。
2.對信貸部門人員進行法律專業培訓,樹立簽署合同的法律意識
目前,關于金融機構貸業務的規定有《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貸款通則》、《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不同的貸款種類,貸款發放的要求不同,每一位信貸工作人員都應當熟練掌握這些貸款基本要求及法律的相關規定。
另外,簽訂合同時,即便使用已經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信貸工作人員也應當對合同的每項條款予以認真審核。以下《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更應認真填寫、嚴格審查,確保無誤:
(1)借款人名稱、地址、通信方式:該項關系到借款合同的一方主體,貸款發放后監管、催款的聯系溝通及糾紛產生時訴訟文書的送達。
(2)借款種類:借款種類直接決定法律適用和政策規定,簽訂合同時應對該項作出明確約定。
(3)借款幣種:幣種決定貸方發放的貸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應作出明確約定。
(4)借款用途:用途是貸方是否發放貸款的審核內容之一,根據現行的金融政策,貸款應當專款專用,是否依據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直接決定借款人是否違約及利率的適用。
(5)、借款數額:即貸款發放的具體數額,合同中應當具體約定貸款的總金額及具體發放方式。分批支付貸款時,應當寫明每次支付的數額及時間。
(6)借款利率:期內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的計算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7)借款期限:期限決定著還款日期及罰息的起算,也決定著借款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8)還款方式:雙方對還方式有約定的,應當在合同中具體明確規定。
(9)合同簽署日期:因金融機構借款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合同簽署日期即為合同生效日,雙方的權利義務于此時產生。
3.完善制度,成立相關部門
建立嚴格的貸款使用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小組,由專門人員定期對貸款資金的使用、借款方及擔保人的經營狀況進行調查。當發現借款人、保證人等具有不利于還貸的重大不利事項發生時,即按合同約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以行使債權追索權,將金融機構的損失降低最低。
4.借助司法,依法收貸
現實中不乏借款人違約事實發生后,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礙于情面,不愿訴諸法律,以使雙方撕破臉面,而一味無效協商。有的銀行還采取對借款人采用“借新還舊”的方法,變相延長還貸期限(現該方式是否合法,理論界已有爭議)。為了避免損失的擴大,使貸款有效回收,金融機構應盡早向法院起訴,借助司法手段,確認債權,依靠司法力量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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