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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鈑金件應急預案

發表時間:2025-01-17

生產鈑金件應急預案(精品4篇)。

汽修廠是指專門從事汽車維修、保養的技術服務機構,也可稱之為汽車修理廠、汽車維修站或汽車服務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修廠應急預案(精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產鈑金件應急預案 篇1

施工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常常會遇到各類緊急情況,如火災、爆炸、危險品事故等,緊急情況往往會造成員工、客戶和公眾傷亡,或中斷生產經營活動、造成物質財產的損失、破壞環境,損壞企業公共形象等。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為降低緊急事故造成的損失,施工企業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企業應該“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本企業施工生產的實際,特制本企業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概述

建筑產品的生產過程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生產過程,所投入的人力物力非常集中,作業區域有限,各工種交叉作業不可避免,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工地現場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災、中毒、爆炸、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等,應急預案的人力、物資、技術準備主要針對這幾類事故。

應急預案應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項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當地阿嚏資源的救助。

二、具體預案

為保證應急事故的及時、正確處理,施工現場成立應急事故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事故的應急組織,具體名單如下:

1、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機構成員:組長:xxx

副組長:xxx

小組成員:xxx、xxx、xxx

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進行應急任務的分配和人員、應急資源設備調度,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反饋后續緊急情況的處理。

2)救援結束后:小組全體成員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改和補充意見,安全員負責收集意見并修訂預案。

3.安全部門、施工部門負責組織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三、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2、項目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項目設緊急聯絡員一名,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后,部門負責人應填寫記錄,并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四、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工地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工地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總部,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工程總部及公司領導。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組趕赴施工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3、事故報告程序:

1)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后,企業、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2)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安全質量小組。

3)重傷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組織。

4)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應到達現場。

5)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企業應立即報告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組織、人民檢察機關和監督部門、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托人)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

6)急性中毒、中暑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7)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8)員工受傷后,輕傷的送工地附近醫務室醫治,重傷、中毒的送醫院救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的,企業應在8小時內通知勞動行政部門處理。

五、應急知識培訓

1、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2、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六、通信聯絡

項目部必須將110、119、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保安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七、潛在的緊急情況的預防及響應措施

預防措施:與員工詳細交底發生緊急事故后的響應措施。 響應措施:發生緊急事故,首先現場無關人員立即撤離事故波及區,發現人向應急小組長及有關人員報告;應急小組長啟動現場應急預案,同時按照程序逐級報告,必要時企業應急小組赴現場協助救援工作及對事故展開調查。

1、塌方事故

塌方可能對受害者造成兩種嚴重的后果:一是土埋窒息,迅速造成死亡;二是石塊土方壓埋肢體,引起擠壓綜合癥。石塊土方壓埋肢體時間較長,大腿等肌肉豐滿處細腦易壞死,產生有毒物質,一旦人被救出,肢體重壓解除,毒素就進入血液循環,會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其表現為傷部邊緣出現紅斑,肢體腫脹,傷員口于舌燥,惡心嘔吐,厭食、煩躁亂動,尿量減少或無尿,因此,發現塌方要及時搶救。 預防措施及監控:

1)按經審批的正確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2)深基礎開挖時,現場派專人負責按比例放坡,分層開挖,開挖到底后,按方案進行護坡,確保邊坡整體穩固。 急救措施:

1)啟動現場應急預案,危險源控制組人員排除險情,同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以預防再次坍塌。

2)傷員搶救組對埋入的人員組織用手刨挖,以避免傷員二次受傷,對受傷者進行現場必要的救治,同時撥打120送醫院搶救。

3)救出險境。搶救全身被土埋者,根據傷員所處的方向,確定部位,先挖去其頭部的土、物,使被埋者盡量露出。迅速清潔其口、鼻周圍泥土,保持呼吸道暢通,進行口對口吹氣,然后再挖出身體的阿嚏部位。

4)對呼吸、心跳停止者,進行口對口吹氣和胸部心臟擠壓。

5)對各種外傷進行現場處置。

6)如果局部肢體受擠壓,在局部解除壓力后,應立即用夾板將傷肢牢牢固定住,嚴禁不必要的肢體活動,傷部應暴露在涼爽空氣中,送醫院處理。

7)從塌方中救出,必須急送醫院搶救,方可及時采取防治腎功能衰竭的措施。

2、模板坍塌腳手架倒塌

預防措施及監控:

1)按經審批的正確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2)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3)在暴雨后,臺風前后,復工前對腳手架、塔吊進行檢查。

急救措施:

1)啟動現場應急預案,危險源控制組人員排除險情,預防再次坍塌。

2)若是腳手架倒塌,危險源控制組織所有架子工進行倒塌架子的.拆除的拉牢工作,防止阿嚏架子再次倒塌。

3)若是塔吊倒塌,電氣工長或電工先切斷相關電源,防止發生觸電事故。

4)再次倒塌排除后,傷員搶救組對被壓人員組織用手移開倒塌的材料,以避免傷員二次受傷,對受傷者進行現場必要的救治,同時拔打120送醫院搶救。

3、物體打擊事故

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筑行業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周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

預防措施及監控:

1)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應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墜落物穿透。

3)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

4)邊長小于或等于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5 )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

6)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7 )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后才能起吊。

8)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置警戒區域、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9)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10)腳手架封閉、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到位。

11)臨邊施工區域、通道口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棚。 急救措施:

應急小組長組織現場傷員搶救組迅速對傷者進行緊急清理包扎止血,同時撥打120送醫院搶救。

4、機械傷害

預防措施及監控:

與工人交底要求其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急救措施:

1)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受傷者自己或最早發現者首先大聲呼救,并呼叫電工迅速拉閘斷電。

2)應急小組長組織現場傷員,迅速將傷者抬到平整的場地進行必要的救治,同時撥打120請求救助,如發現傷者有斷指斷腿等,應立即找到,用醫用紗布包好,隨同傷員一起送往醫院救治。

生產鈑金件應急預案 篇2

為提高汽車修理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實力,確保科學、剛好、有效應對安全事故,妥當處理,有效限制事態,最大限度削減有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初會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職能,制定本預案,汽車修理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1)本公司正常修理工作中,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2)本公司修理車輛出現重大修理質量安全事問題,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及以上重大險情。 本預案修理工作和修理車輛是指正常狀況下,符合本公司規章制度及國家法律的相關修理工作和車輛。

二、工作機制

在市交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我公司對各部門建立和完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部門修理作業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并負責依據應急預案的原則,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工作人員,組織實施工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公司總經理、廠部、修理部、以及零件部的應急組織,各級部門在總經理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響應、分級管理為主的原則實行應急工作責任制。

(1)各級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廠部和修理部依據市交管部門的應急工作制度及方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總經理作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修理部負責修理生產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部門,包括、機修車間、鈑金車間、噴漆車間等由車間主作牽頭負責。應急職責包括本部門修理生產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部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剛好了解駕馭修理工作重大生產和質量安全事故狀況,剛好各總經理報告事故狀況,指導、協調本部門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探討、應急學問宣揚教育工作。廠部應加強對各部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工作。

(2)各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廠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學問下意識教育和宣揚工作,剛好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狀況。

修理部:(含機修、鈑金、噴漆)依據行政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修理車間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應急打算

(1)廠部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狀況,定期探討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部門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重大安全的宣揚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修理部應當[定期檢查修理車間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狀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3)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須要多部門協作的,依據狀況及須要剛好通知和協作地主行政主管部門,與交通、公安、衛生、消防、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剛好溝通、親密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廠部要建立本單位重大危急源,重大事故隱患、重大災難事故數據庫,并剛好更新,定期完成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建立健全預警聯動機制剛好消退隱患。

(5)各部門主管應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以務緊急狀況聯絡。

五、應急響應

1、報告原則

應遵循“快速、精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狀況。

2、報告程序

(1)發生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后,相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刻將交事故狀況照實向主管領導或總經理報告。

(2)主管部門或總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后,快速核實有關狀況,并立刻報告分管副廠長。

(3)發生嚴峻火災事故,要剛好上報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門。

(4)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剛好上報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門。

3、報告內容

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報告的內容: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工作人員傷亡狀況;

(2)險情或事故發生垢單位名稱、資質等級狀況,單位負責人、企業法人代表等有關工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狀況;

(3)險情基本狀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狀況,傷亡人數,干脆經濟損失等;

(4)緣由初步分析;

(5)實行的措施及事故限制狀況;

須要有知部門和單位幫助事故搶救下處理的有關事宜;

4、救援程序:

了生事故的部門立刻啟動本部門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立刻組織本單位應急組織開展救援行動,快速限制危急源和現場,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同時報告上級部門和應急救援機構或組織懇求救援。

(1)主管部門依據事故的級別啟動相關預案。

(2)行政部接警后,依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立刻成立事故現場指揮小組,詳細指揮現場救援工作,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救援行動。

5、事故處置

相關部門應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協作”的原則,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各有關部門,在總經理統一領導與指揮下,立刻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快速趕赴事故現場,根據應急指揮吩咐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幫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匯同安全監管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剛好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相關狀況。

(2)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氣到達現場前,應立刻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幫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幫助有關部門愛護現場,維護刺刀秩序,妥當保管有關證物,協作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6、信息發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民布,由市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單位實施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剛好傳遞,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公眾發布警告或者勸說,實行嚴格的.防范限制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六、應急終止

(1)廠部應急組織應依據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狀況,剛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2)應急狀態終止后,各相關部門應剛好作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緣由、事故造成后果、包括傷亡工作人員狀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實行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狀況、應吸取的閱歷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狀況等。)

七、保障工作

(1)宣揚教育

各級主管部門根據政府的統一部署,有安排、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關學問的宣揚,增加預防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范意識,提高防范實力和應急反應實力。并通過定期組織實戰演習,增加應急處置實力。

(2)工作人員力氣保障

廠部對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有員力氣進行檢查,組建修理車間、前臺接待等固定的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工作人員技能培訓和力氣。

設備搶險力氣:主要由車間修理工作人員、設備管理工作人員、設備維護工作人員組成,擔當事發覺場的設備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詢問力氣:主要由從事現場管理、設備管理、設備維護等工作的技術工作人員組成,擔負事發覺場的安全性鑒定、探討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看法的任務。 應急管理力氣:主要由廠部和各級部門主管組成,擔負接收應急吩咐,指示、組織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單位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的任務。

生產鈑金件應急預案 篇3

1 總則

1.1 目的

為了規范和強化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對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和管理,提高應對各種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開展礦山安全生產較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礦區職工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的法律和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1.2 基本原則

1.2.1 以人為本。把保障礦區職工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礦山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礦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2.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

1.2.3 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有效機制。

1.2.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要充分依靠和發揮礦山救援隊伍在處置礦山安全生產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和突擊隊作用。

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法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規章,國務院辦公廳《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北海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非煤礦山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 成立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分指揮部

按照“精干、統一、高效”原則,根據《北海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成立北海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分指揮部,根據北海市應急總指揮部的授權,全面領導、組織和指揮我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指 揮 長:

副指揮長:

成 員:

2.1.2 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研究制定北海市礦山應急工作重大決策;直接組織指揮全市范圍內礦山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北海市礦山應急重要項目建設;總結全市礦山應急工作。

2.1.3 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市政府辦公室:承接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請示指揮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聯系電話:

市安監局:負責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縣、區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建立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有關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聯系電話:

市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聯系電話: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查處、取締無證開采、越界開采、以采代探等非法采礦行為,維護全市正常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秩序。參與礦山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聯系電話:

市住建局: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的安全監督職責。負責建筑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證書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工作。

聯系電話: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聯系電話:

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應急預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聯系電話: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負責制定滅火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事故現場火災撲救,控制易燃、易爆物質,組織傷員的搜救和人員疏散工作。

聯系電話: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聯系電話:

市工信委:負責協調調運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救災物資和設備,協調電力、供水、電信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供電、供水、通信等保障工作,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聯系電話: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救災物資,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聯系電話:

2.1.4 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礦山應急辦公室,機構設在北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北海市礦山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執行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負責收集、研究礦山安全生產事故信息,預測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發展趨勢并提出對策建議;負責較重特大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2.1.5 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設礦山應急專家組,其成員主要是礦山應急處置專家。專家組由北海市礦山應急辦公室協調管理。

礦山應急專家組主要職責:為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提供礦山應急方面的決策咨詢、工作建議和技術保障;根據指揮部要求,參與礦山應急監測、預警、響應、保障、善后處置等工作。

2.1.6 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指揮部由設縣(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有關應急救援隊伍、事故責任單位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根據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搶救遇險遇難人員;做好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工作,確保社會穩定;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盡快恢復當地正常秩序;及時將事故有關情況報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分指揮部,并通報市應急辦公室。

2.2 應急聯動機制

礦山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根據北海市礦山應急辦公室要求,有關礦山救護隊伍、有關礦山事故醫療救援單位,迅速參加北海市較重特大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相關救援物資儲備單位應及時調撥物資支援事故搶險救災工作。

3 礦山危險和救援資源分析

3.1 危險目標的確定

地下開采的石膏礦,其主要危險為透水、冒頂、放炮、中毒等;露天礦山主要危險為坍塌。

3.2 危險性分析

我市合浦縣境內星島湖鄉的石膏礦和公館—閘口—白沙露天開采石場。

3.3 救援資源分析

3.3.1礦山救護。自治區共有11支專業礦山救護隊伍,分別為廣西礦山救援大隊華錫中隊、合山中隊、右江中隊、百色中隊、欽州中隊、賀州中隊、河池中隊、南寧中隊、桂林中隊、貴港中隊和崇左中隊。河池中隊、賀州中隊和桂林中隊為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協助籌建,其余8支隊伍均為礦山企業組建,11支隊伍在地域分布上基本合理。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欽州中隊主要負責北海等市的礦山救援(負責人:潘xx,電話:xxxxxxxxx)。

3.3.2醫療與衛生。中小礦山企業的急救依賴就近社會醫療單位,北海市急救中心120和北海市人民醫院。對中毒等礦山事故,必須依靠廣西中毒急救中心,中毒急救中心電話:xxxxxxxxx。

3.3.3救援物資。目前我市無大型礦山救援物資儲備單位,救援物資的儲備以各礦山為主儲備。

4 預警預防機制

4.1 事故監測

4.1.1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督促礦山企業建立和完善礦山重大事故隱患監測管理體系,并確保監測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轉。

4.2 預警行動

4.2.1 市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北海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分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縣(區)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導致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應及時上報市委辦、市府辦,并抄送市應急辦。市礦山應急辦公室和有關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4.3 信息報告

4.3.1 一旦發現可能誘發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因素或發現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時,監測部門、知情單位或個人、事件發生單位要立即將有關信息報告事件所在地政府應急辦公室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民有義務通過 110、119、120、122等報警電話和其他各種途徑,迅速報告和反映礦山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礦山企業可直接向就近的礦山救護隊伍請求支援。

4.3.2 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并逐級報告上一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較大(Ⅲ級)事故逐級上報至自治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一般(Ⅳ級)事故上報至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4.3.3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3.4 北海市安監局在接到礦山安全生產較重特大事故報告后,在2個小時內要向北海市委、政府值班室和自治區安監局值班室報告。情況特別緊急或者重大時,可以越級上報。

北海市礦山應急辦、事故報告:(傳真)

5 應急響應

5.1啟動預案等級

5.1.1 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分四級

特別重大(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1.2 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級別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由市應急指揮部啟動本市礦山應急救援預案外,并及時上報國務院應急辦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辦請求啟動上級救援預案。

5.1.3較大(Ⅲ級)級別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本市礦山應急預案啟動。

5.1.4一般(Ⅳ級)級別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由事故所在地縣(區)應急指揮部負責本縣(區)礦山應急預案啟動。

5.1.5一旦因技術或救援力量等原因造成礦山較重特大事故無法處置時,市礦山應急辦立即向相鄰市、自治區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5.2 較重特大事故基本響應程序

5.2.1 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礦山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應召集相關部門和專家對事故進行綜合評估,判明確需啟動預案時,決定啟動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成立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請求武警隊和有關部門組織支援,請礦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開展搶救工作。

5.2.2 礦山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單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

5.2.3 市各職能部門接到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處置命令后,實施相關應急處置行動。

5.2.4 需要疏散、轉移礦山事故發生地周邊群眾的,由事故所在地縣、鄉人民政府負責群眾疏散和安置。

5.3 較重特大事故現場指揮與協調

5.3.1 礦山較重特大事故現場指揮部由設縣(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有關應急救援隊伍、事故責任單位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指揮長一般由縣(區)長擔任,指揮長全權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并承擔相應責任。發生事故的礦山企業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部指揮調遣。

5.3.2對礦山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市礦山應急專家組要迅速對礦山安全生產事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并提出處置方案和建議,供現場指揮部和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決策參考。

5.3.3 指揮部下設8個組:

井下現場指揮組,設在井下救護基地,由礦山救護隊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指揮井下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突發災變。

搶險救災組,由礦山救護隊、事故單位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緊急調集的有關單位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專家組,由有關技術專家和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組成,主要研究制定搶救技術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物資供應組,由當地政府或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主要保證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和當地公安部門為主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發生后的人員疏散、戒嚴和維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和當地或事故單位的醫療機構組成,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

后勤保障組,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故單位組成,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勞動保障局、市總工會和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5.4 新聞報道

5.4.1 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宣傳報道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3]22號)規定。

5.4.2 發生較重特大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時,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根據國家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規定,負責對礦山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各媒體活動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

5.4.3 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應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礦山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采取的應急措施、救援工作的情況、存在的困難、介紹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5.5 應急結束

下列情況,由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一是礦山較重特大事故遇險遇難人員已全部救出;二是雖經全力救援,遇險遇難人員仍然無法救出,但經專家論證,遇險人員已無生還可能。

6 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6.1.1 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做好有關人員的安置、救濟、撫恤,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災后重建,現場清理與處置等工作。

6.1.2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門負責做好遇險遇難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

6.1.3 市應急辦會同市有關部門對在應急過程中緊急征(調)用的物資、設備等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予以歸還或補償。

6.2 調查

6.2.1 一次死亡1~2人事故由事故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一次死亡3~9人事故由設市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調查;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組織調查。

6.2.2 礦山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單位應當配合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并做好自身調查和事件隱患整改工作。

7 應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7.1.1 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市礦山應急辦公室應當及時準確向市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提供搶險救援裝備、隊伍、交通、醫療衛生、物資、資金、專家數據和現場處置等信息。

7.1.2 市礦山應急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建設,建立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預測、預警、應急保障等基礎數據庫。

7.1.3 市礦山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信息的綜合集成,定期向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提供咨詢建議。

7.2 應急隊伍及裝備保障

7.2.1礦山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建立礦山救援隊伍或與自治區礦山救援大隊各中隊簽訂服務協議,保證有礦山救護隊伍為礦山企業服務。

7.2.2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必須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儲存環境、條件應當符合安全存放、方便調用的要求。嚴格執行調用登記制度和補充更新制度。

7.3 資金保障

礦山較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及處置費用由發生事故的企業支付。企業暫無能力支付時,可從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儲備金中暫支。

8 宣傳、培訓和演習

8.1 公眾宣傳教育

8.1.1各級人民政府應向社會公布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增強公眾參與意識。向社會公布應急報警電話。

8.1.2礦山企業應當加強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知識和技能教育。

8.2 培訓

8.2.1 市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政府礦山主管部門領導及礦山企業領導干部進行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培訓,提高各級領導指揮、協調、處置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

8.2.2市安監局會同各部門組織應急管理人員上崗前和常規性的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

8.2.3 各級政府應急辦公室按照分級管理、逐級培訓的原則,每年開展1~2次的專業技能和綜合處置能力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不斷提高救援人員的快速應急救援能力。

8.3 演習

8.3.1礦山企業要組織開展應急演習,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及時發現和解決演習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9 附件

9.1 預案管理

9.1.1市應急辦公室是本級人民政府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部門,具體管理工作由市礦山應急辦負責。

9.1.2市礦山較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是市突發共事件總體預案的專項預案,由市人民政府一并審定。

9.1.3 市礦山較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一般每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由市安監局具體負責。但每一次較重或者重大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都要對市礦山較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及時進行重新評估,及時進行修改、更新和提高。

9.2 預案實施的監督檢查與獎懲

9.2.1市礦山較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過程,接受市人民政府的監督檢查。

9.2.2 預案執行情況的獎勵與懲罰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市安監局負責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9.3 制定與解釋

9.3.1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制訂和解釋。

9.3.2縣(區)人民政府參照本應急預案制定本級政府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9.3.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10 附錄

我市常見非煤礦山事故應急處理

(一)爆炸事故的處理

爆炸事故發生后,如果救護不當,往往增加人員傷亡,引起事故擴大化。

(1)首先撤出事故范圍和受影響的人員,設置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

(2)派出專業防爆排險人員進入現場,查險排險。

(二)滑坡及塌方事故的處理

(1)首先撤出事故范圍和受影響的人員,設置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

(2)在搶險救災前首先檢查事故現場是否存在再次有滑坡、坍塌的危險,應進行排險處理。

(3)積極組織人員搶救被滑坡、坍塌埋壓的遇險人員。搶救人員要先易后難,先重傷后輕傷。

(4)認真分析造成滑坡、坍塌的主要原因,并對已制定的坍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正。

(5)在整個搶險救援過程中,在采場上、下都應選派有經驗的工程人員觀察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停止搶險工作,迅速撤離。

(6)應采取措施防止滑落的礦巖繼續向下滑動,并積極搶救遇險人員。

(三)透水事故的處理

(1)請專業人員準確判定透水原因及地點、涌水量等。

(2)調集水泵、排水管、法蘭盤等設備、器材盡快排除井下涌水。

(3)加強通風和恢復通訊聯絡,積極營救遇險人員。

(四)冒頂事故的處理

(1)迅速制定營救方案。

(2)調集鉆機、鋼管、掘進設備。

(3)設法向塌方被堵區域輸送空氣、水、食品,并建立通訊聯絡系統。

(4)在危險區范圍內進行搶險工作,應盡可能地使用機械化裝備和控制搶險工作人員的人數。

(5)搶險救援工作要統一指揮,科學調度,協調工作,做到有條不紊,加快搶救速度。

生產鈑金件應急預案 篇4

為了確保汽車修理廠在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后,能迅速有序地開展救援、救災工作,疏導并制止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汽車修理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一、應急指揮

為了做好應急預案的組織領導和指導工作,健全組織、各盡其職,快速反應、高效實施。成立應急預案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預案啟動后,由xx統一指揮,各成員立即行動,緊密配合,切實做到指揮迅速、實施有效、保障有力。

二、應急準備

1、應急救助車輛:2輛。

2、應急滅火設備:7個。

3、經過消防培訓的2人。

三、應急措施:

1、在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后,應急指揮、成員以及應急車輛、設備、人員要迅速趕赴現場,不得延誤。

2、應急預案起動后,由張印統一指揮,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3、應急車輛駕駛人員要無條件接受調動,積極反應、投入救災、救助工作,此項工作由張玉寶負責組織。

4、滅火消防設施設備及工作人員由高興義負責組織,并協助配合消防等單位,緊急救助、搶險。

5、發生突發事件,要積極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或疏散工作。由xx全面負責,xx負責具體實施工作。如出現聚眾鬧事、情節嚴重的及時向指揮部匯報,同時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和撥打110、120、119報警電話,事后要做好及時的善后處理工作。

6、如果發現火情,要立即組織自救,并撥打110、120、119報警電話,通知相關人員,盡量切斷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補救,并監視火勢的蔓延情況。

7、汽修廠在發生人員意外傷害,如摔傷、砸傷等,汽修廠員工要積極開展自救,傷勢嚴重的要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求救,送往醫院救治,不得拖延時間,延誤最佳治療時機。

8、在發生因電路短路、油料等引起的火災,汽修廠要組織員工立即疏散人員,打開門窗通風,根據火災起因迅速采取措施補救,因火勢蔓延速度快而無法控制的,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求救,在救援未到達之前,汽車廠要以最大努力控制火勢,力爭將火災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9、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人員中毒,中暑現象時,立即將人移到門外通風的地方,采取人工呼吸,毛巾冷敷等措施自救,在自救無效的情況下撥打120急救電話送往醫院救治。

四、應急預案的報告和啟動

在發現和接到重、特大事故、發現事件發生時,必須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2小時內將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寫出書面匯報,并及時啟動應急方案。

五、責任追究

1、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或突發事件,如不及時匯報或虛報、謊報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對工作責任心不強,事故發生后,反應怠慢、推委、扯皮、激化矛盾、造成損失擴大、影響擴大、要對當事人、負責人層層追究責任,按汽修廠及固海揚水管理處制定的規章制度從嚴從重給予經濟處罰至止辭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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