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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發表時間:2025-01-15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收藏15篇)。

在這個高速發展的時代,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我們可以將自己的愿望和請求寫進申請書里。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申請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確權申請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1

X縣人民法院:

貴院審理的申請人寧波XX出口有限公司與原告白X桃為加工定做合同糾紛一案,現以(20xx)太民重字第6號民事調解書結案,調解內容為申請人于20xx年5月8日之前支付白X桃32000元。

20xx年1月21日,你院(20xx)太民初字第135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了申請人銀行存款20萬元。申請人于本案重審庭后調解時、調解結案后,已多次口頭、電話向你院請求解除對申請人銀行賬號的查封以利于申請人履行調解書規定的`義務,請求貴院可以先劃撥所扣存款32000元再解除對賬號的查封,遺憾的是,到今日為止該賬戶仍未解封。

申請人只是一家規模不大的公司,凍結20萬元存款后公司并無多余的流動資金,對申請人企業經營、履行調解書規定義務造成了相當大的困難,故申請人特向你院申請解除對申請人賬號的查封,解封時貴院可以依調解書內容直接劃撥存款32000元,申請人可以予以全方位的配合。申請人特此申請,請予重視、批準為盼!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2

申請人:黃治平,男,身份證號碼:442523194907131134,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委會橫塘村7號。聯系電話:

申請人:黃克凡,男,身份證號碼:44252319550118111X,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街鎮東一路2號。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黃相志,男,身份證號碼:442523197006101134,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委會橫塘村9號。

被申請人:黃相漢,男,身份證號碼:44162419751129111X,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委會橫塘村9號。

行政處理請求:

將坐落于黃沙鄉跌鬼山東至黃沙鄉 、南至黃鏡犬山、西至山腳、北至葉甫山處山林土地所有權確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共同所有。

事實和理由:

坐落于黃沙鄉跌鬼山東至黃沙鄉 、南至黃鏡犬山、西至山腳、北至葉甫山處山林土地,面積為333.5平方米,該山林地本為申請人父親黃志偉及被申請人祖父黃錦標從祖父黃延鑒財產繼承下來,但上述爭議山林地并未具體劃分權屬,實為申請人父親黃志偉及被申請人祖父黃錦標共同所有。XXX年和平縣人民政府組織進行土地所有權登記時,由于申請人父親黃志偉及母親均不在家中,故由申請人叔父黃錦標家人作為代表家族進行登記所有權人,當時由于只向和平縣人民政府申報黃恒星(黃錦標之子,申請人堂兄,被申請人父親)作為權屬登記,導致和平縣人民政府遺漏申請人父親黃志偉所有權人身份,將上述爭議山林地權屬錯誤確權為被申請人父親黃恒星一人所有。

多年來,申請人一直不清楚和平縣人民政府已將上述爭議山林地權屬證頒發給被申請人父親黃恒星,而認為是兩家共同所有并且在上述爭議山林地進行共同作業。直至近年來,被申請人宣稱,上述爭議山林地為其一家所有,不準申請人進行任何形式勞作經營活動,雙方產生糾紛。

綜上,申請人認為,上述山林地本為父親黃志偉及叔父黃錦標從祖父黃延鑒手中繼承,本應兩家共同所有。由于人民政府在50年代末進行四固定時沒有詳盡調查,遺漏被申請人父親黃志偉作為共同所有權人的'身份,錯誤頒發上述爭議山林地權屬證書,導致產現時的糾紛。

因此,為了保障申請人的財產合法權益,盡快解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特申請對上述爭議山林地進行產權確認。

此 致

和平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

申請人:(簽名捺印或蓋章)

××年××月××日

附件:1.申請書副本 份;

2.證據目錄清單 份及相關證據 份。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3

申請人:黃治平,男,身份證號碼:442523194907131134,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委會橫塘村7號。聯系電話:

申請人:黃克凡,男,身份證號碼:44252319550118111X,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街鎮東一路2號。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黃相志,男,身份證號碼:442523197006101134,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委會橫塘村9號。

被申請人:黃相漢,男,身份證號碼:44162419751129111X,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委會橫塘村9號。

行政處理請求:

將坐落于黃沙鄉跌鬼山東至黃沙鄉 、南至黃鏡犬山、西至山腳、北至葉甫山處山林土地所有權確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共同所有。

事實和理由:

坐落于黃沙鄉跌鬼山東至黃沙鄉 、南至黃鏡犬山、西至山腳、北至葉甫山處山林土地,面積為333.5平方米,該山林地本為申請人父親黃志偉及被申請人祖父黃錦標從祖父黃延鑒財產繼承下來,但上述爭議山林地并未具體劃分權屬,實為申請人父親黃志偉及被申請人祖父黃錦標共同所有。XXX年和平縣人民政府組織進行土地所有權登記時,由于申請人父親黃志偉及母親均不在家中,故由申請人叔父黃錦標家人作為代表家族進行登記所有權人,當時由于只向和平縣人民政府申報黃恒星(黃錦標之子,申請人堂兄,被申請人父親)作為權屬登記,導致和平縣人民政府遺漏申請人父親黃志偉所有權人身份,將上述爭議山林地權屬錯誤確權為被申請人父親黃恒星一人所有。

多年來,申請人一直不清楚和平縣人民政府已將上述爭議山林地權屬證頒發給被申請人父親黃恒星,而認為是兩家共同所有并且在上述爭議山林地進行共同作業。直至近年來,被申請人宣稱,上述爭議山林地為其一家所有,不準申請人進行任何形式勞作經營活動,雙方產生糾紛。

綜上,申請人認為,上述山林地本為父親黃志偉及叔父黃錦標從祖父黃延鑒手中繼承,本應兩家共同所有。由于人民政府在50年代末進行四固定時沒有詳盡調查,遺漏被申請人父親黃志偉作為共同所有權人的`身份,錯誤頒發上述爭議山林地權屬證書,導致產現時的糾紛。

因此,為了保障申請人的財產合法權益,盡快解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特申請對上述爭議山林地進行產權確認。

此 致

和平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

申請人:(簽名捺印或蓋章)

××年××月××日

附件:1.申請書副本 份;

2.證據目錄清單 份及相關證據 份。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x,男,1931年8月15日出生,漢族,住xxx,xxx,xxx村一組,務農,身份證:

申請人:xxx,女,1938年10月5日生,漢族,住址同上(系申請人xxx之妻),務農。

被申請人:xxx,男,1967年住10月1日生,漢族,住xxx,xxx,xxx村一組,務農,住址同上。

申請事項:

請求確認位于xxx村一組滑石板地(地名)0.45畝地使用權為一組村民xxx、xxx所有。

事實與理由:

位于xxx村一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畝地系第一輪土地承包時由發包方承包給xxx、xxx一家,對該土地的使用權人為:xxx、xxx、李賢飛、李賢群、李書蘭五人。1996年申請人之子xxx與被申請人xxx簽訂了“關于xxx與xxx兩家承包土地協議書合同書”,協議將地名為滑石板的土地進行轉包,xxx收取了xxx給予的人民幣15000元(壹萬五仟元整),協議簽訂后xxx于1996年12月26日向有管部門申請辦理了(宅基地使用證),證號為:(282019)號,并在轉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棟。申請人xxx、xxx得知此事后,于20xx年把xxx和xxx告上了法庭,xxx人民法院作出了(20xx)黔水民初字第614號民事判決。xxx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權人,擅自與xxx簽訂的土地轉包協議合事后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權人的追認,屬于無效合同。

xxx因對法律法規的無知,擅自處分了別人的財產,事后把收到的.人民幣15000元(壹萬五仟元整)返還給xxx,情有可原。可是xxx不顧法院的判決,依然一錯再錯地侵占著別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樓房,私自改變土地用途,既傷害了同村同組人的感情,也踐踏我國法律的尊嚴。

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請人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就取得了該土地的使用權,并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土地明細登記的該宗土地,筆跡清晰,四至界限明確,均與xxx家的土地無任何牽連,同時申請人還持有xxx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兩張證明,以上證據充分證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權只屬于申請人。

現如今被申請人依然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建房,申請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xxx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懇請將爭議土地的使用權確權為申請人所有,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申請人:xxx、xxx

xx年5月26日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5

普安縣國土資源局:經認真審閱貴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并實地踏勘宗地后,對《掛牌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他規定無異議,我們要求申請參加貴局于20xx年1月1~10日舉行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農村土地流轉示范申請書(省級)

xx省扶貧辦:xx鎮xx村位于xx市東部,距xx市區16公里。屬丘陵地帶,村里地貌七溝八梁,以盛產酥梨聞名。改革開放以來由于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好地,賴地,遠地,近地,園地,白地,水地,旱地相互搭配以人為單位的分配方式,把xx畝本來......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6

申請人:王某海,男,1955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農民。被申請人:原李集農具社。

申請事項:

1.責令農具社退還其占用的原屬于申請人的宅基地一處。

2.依法確認申請人對該處宅基有合法使用權。

申請理由:

1973年5月3日,李集某隊東頭生產隊與原李集農具社簽定一份協議,該協議將本屬于申請人父親王某江的住宅一處劃給農具社使用,該協議載明了住宅當時的四至范圍:南至農具社,東至壩梗,北至某路,西至于東方住宅。

1975年3月7日農具社又與申請人父親簽定了一份協議:

按照該協議約定:農具社應當給王某江劃分同等面積住宅一處,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負責建房。同時還承諾為王某海解決商品糧問題,如口糧問題不解決好王某江有權不搬家。

但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卻遲遲不能為申請人解決商品糧問題,也沒有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請人一家人始終沒有從這處住宅搬走,農具社將申請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請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邊上臨時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現在申請人一家現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屬于申請人的住宅被農具社占用至今。

農具社從停業經營到現在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時間,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沒有按照協議兌現承諾,在此期間,申請人一家多次要求農具社返還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請人與原農具社人員為此多次發生沖突,20xx年申請人和農具社的張和就土地問題發生爭執,申請人家屬還被其打成輕傷。

《安徽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1994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某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對土地爭議有明確規定,其中:

第八條農村集體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以下簡稱《六十條》)實施時劃定的范圍確定所有權:

(一)行政區界變動;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鄉(鎮)、村、村民小組、場合并、分立;

(三)因開發土地、農田基本建設調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劃界。

第十條鄉(鎮)村辦企業、事業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規定確定權屬:

(一)《六十條》實施以前使用的,鄉(鎮)辦的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村辦的`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其使用權屬現用地單位;

(二)《六十條》實施至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二日期間使用的,其土地所有權按前項規定處理,土地使用權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占多用少、占而未用或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原土地所用者有歸還要求的,應全部或部分退還;

根據上述規定,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沒有按照承諾對申請人進行補償,屬于無償占有使用。并且農具社現在倒閉停止經營已經有二十多年了,該處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爛不堪,原農具社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該土地某期閑置。因此,將該處本來就屬于申請人宅基歸還給申請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農具社個別人員的干涉,致使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無法行使。20xx年4月份原農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張和、李起在土地權屬沒有確定之前,就擅自委拍賣公司將該處住宅于20xx年5月10日拍賣,并以5萬元的價格拍賣給李集街上的孟四。企圖將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員在土地權屬尚未確認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是明顯違法的。別說該土地權屬尚未確定,退一步說,就是取得了使用權,那么作為農村的集體土地,其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也是禁止轉讓的。

綜上所述,農具社無償占有申請人宅基,且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在其倒閉之后,土地閑置某達二十多年,依據現有法律的規定,該處宅基地理所當然的應當歸還給申請人,請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正當請求。

此致

李集鎮人民政府

申請人:王某海

20xx年5月22日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7

公司領導:

申請事由:為工傷職工辦理工傷醫療程序、工傷認定程序和社會保險繳納核對等相關手續,需攜帶公司合同章到普安縣勞動局使用。

申請使用時間:20xx年8月19日-20日

申請人(保管人):人力資源部李文張

特此申請,請領導批準,為謝!

人力資源部

二〇xx年八月十八日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8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位于霍家村一組界內兩條荒溝的所有權為一組村民所有事實與理由

基本情況

松洲區夏家鄉霍家村委會共有142戶、740多口人。全村有五個村民小組,每個小組各有自己的名稱:一組霍家(村委會所在地)二組前水泉、三組后水泉、四組敖包溝、五組房身溝。各小組之間分別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遠的距離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個小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邊界(詳見地圖)

爭議的土地位于一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溝,叫前洞溝,又名二道溝。多少年來,一組村民一直在這條溝的兩側耕種、勞作(有兩塊地是二組村民與一組村民互換形成)再往南便是雞冠山,屬于另一村的邊界,西北東,均屬一組土地。與其它組均不搭邊,歷史上屬于一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組村民經營管理。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9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明晰農村土地產權關系,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加快推進我區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確權發證工作,根據《市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任務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全會精神,以第二次土地調查為契機,以建立產權明晰、權能明確、權益保障、流轉順暢、分配合理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為目標,維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土地合理利用,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加快城鄉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任務目標。本次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按照土地總登記模式開展,其主要工作任務是對城鎮建成區以外的所有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發證,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到年底,全區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全面完成,全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完成50%以上。到年底,全面完成全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在此基礎上,基本建立全區城鄉一體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統。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以“權屬來源合法、界址清楚無爭議、面積量算準確”為原則,嚴格執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技術規范要求。嚴禁通過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將違法違規用地合法化。

(二)便民高效服務。本著方便群眾、提高效率的原則,以鎮(街道)為單位設立服務窗口,抽調業務精干人員,嚴格遵守法定程序,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三)妥善處理權屬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本著依法依規、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實事求是、維護和諧穩定的原則,妥善處理因土地權屬而引起的爭議或糾紛,積極化解土地矛盾。

(四)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資料。包括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中形成的圖件、數據庫成果資料,年以來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成果資料,還包括近年的土地利用動態遙感影像資料、土地統計臺帳等資料。

(五)加強信息化管理。與日常地籍管理、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設相結合,實現土地登記與土地調查有機銜接,推進地籍信息化動態管理、查詢,基本實現城鄉統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基礎和核心地位。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底前,完成全區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的編寫、論證工作,成立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全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范圍,根據確定的范圍落實工作經費;根據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區、鎮(街道)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相應機構,落實培訓區、鎮(街道)、村、國土資源所以及專業測繪隊伍參與確權調查有關工作人員;發布全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公告。

(二)實施階段。開展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屬調查和村莊地籍調查,建設農村地籍數據庫和城鄉一體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以農村地籍數據庫為基礎,按照土地總登記的要求,集中受理確權登記申請。登記申請資料和地籍調查成果經初審符合登記要求的,以村為單位將權屬審核結果進行公告,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經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區政府審批后,為權利人頒發集體所有權證書、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或宅基地權利證書。

(三)總結檢查階段。對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發證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對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中的成果資料進行整理、自查和數據匯總,對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工作成果、數據報告和工作總結,上報市加快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有關要求

(一)權屬確認。

1.區別對待,依法確認集體土地所有權。

(1)凡是土地界線清楚,土地更新調查時已簽訂了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由相鄰權屬單位重新簽字蓋章確認后,采取“組有村管”的方式,將《集體土地所有證》發放給村民委員會。

(2)屬于鎮(街道)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確認給該鎮(街道)農民集體,沒有鎮(街道)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鎮(街道)集體土地所有權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代為行使。

(3)不能證明屬于鎮(街道)農民集體所有或村(社區)小組農民集體所有的集體土地,應依法確認村農民集體所有。對于已經打破了村(社區)小組農民集體土地界線的地區,應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給村農民集體。

(4)因“合村并組”導致行政村或村(社區)小組區劃調整的,將土地所有權確定給合并后的村農民集體所有,但不得改變各農業集體成員在合并前所享有的土地份額。

(5)因采煤塌陷村莊搬遷、土地綜合整治等情形,涉及土地所有權調整的,要在經農民集體協商同意或按土地調整協議約定,確保農民利益不受人侵害的前提下確定土地所有權。

2.注重現實,穩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

(1)凡屬于經過依法批準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按照批準文件確權。

(2)凡屬于歷史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按不同時期的政策規定確權。之前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實際使用狀況確權。至之間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照《村鎮建設用地管理條例》等規定處理后確權。以后占用的,按照占用時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后確權。

(3)依法取得集體建設用地的鎮(街道)、村企業,因破產、兼并、改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土地登記。但鎮(街道)、村辦的企業以及學校、醫院、敬老院等單位因管理權限上收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因此而發生變化,土地權利仍確定給原權利人。

(4)鎮(街道)、村辦企、事業單位因倒閉、合并等原因導致土地閑置的,其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原土地所有權人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確權登記:

①土地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

②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③以興辦“鄉鎮企業”、“鎮(街道)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為名,非法占用(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

④以租代征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

⑤明確定性為“小產權房”的;

⑥土地管理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尊重歷史,分階段確認宅基地使用權。

(1)根據《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超出面積只登記不確權發證。

(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后至今未擴大用地面積的,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勘丈,制作宗地圖和進行土地登記,按法定面積標準予以確權。

(3)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應按當時的政策規定確權宅基地使用權,超過面積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當時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后,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勘丈,制作宗地圖和進行土地登記,按法定面積標準予以確權。

(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應依法確權宅基地使用權,超過面積標準的,按照實際批準面積進行確權,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按照法定的土地面積標準重新確權登記。

(5)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只要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以確定其宅基地使用權,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房屋拆遷后沒有批準重建的,宅基地使用權由農民集體收回。

(6)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依法接受轉讓、購買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認宅基地使用權;因繼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確認宅基地使用權。

(7)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認宅基地使用權。已經確認宅基地使用權并頒發證書的,報經區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宅基地由農民集體收回。

(8)新申請的宅基地,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宅基地使用權確權和登記發證。

(9)原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集體經濟組織機構調整而轉到其他集體經濟組織,因工作需要離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或轉為城鎮戶口等原因,宅基地仍在繼續使用,面積符合規定的,由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出具證明材料,確定宅基地使用權。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確權登記:

①宅基地使用者未申請登記的;

②地上建筑物權屬不清的;

③土地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

④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⑤一戶多宅的;

⑥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住宅的;DSbj1.com

⑦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鄉、村建設規劃的;

⑧出租、出賣住房后,再次申請宅基地的;

⑨經批準即將征用、拆遷的宅基地;

⑩土地管理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立土地登記簿。宗地劃分、宗地編號、地類編號、界址點編號、宗地圖編繪及要素內容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凡確權登記的宗地,必須根據土地登記審批表填寫土地登記卡,將登記卡按街坊(村)及宗地號順序排列組裝成土地登記簿,并按土地登記卡建立土地歸戶卡。在建立紙質土地登記簿同時建立電子土地登記簿,并明確專人管理及更新,確保其現實性、真實性。

(三)爭議地、插花地、無權源土地等土地的處理。切實做好對爭議地、插花地、飛地及無權源土地的處理。加強對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對協商不成無法確認權屬的土地,以爭議地單獨劃出統計造冊,暫不確權發證。插花地及飛地,能夠確定權屬的,應予登記發證;暫時無法劃定權屬的地塊,可維持現狀,但應調查統計造冊。對無權屬來源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可調查上圖,統計造冊,暫不確權登記。

(四)工作協作。區人民政府是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主體,具體負責和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每個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權屬界線調查確定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界址調查確定的部署和組織落實,并協助國土資源部門對集體土地登記申請情況進行初步審查。村委會負責在指定時間內,按照歷史形成及目前實際擁有的土地權屬范圍,協商劃定各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之間的權屬界線,埋設界線拐點,按規定完成指界人簽字蓋章確認手續,組織完成村內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界址調查、設定和指界人簽字蓋章確認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申請。

1.集體土地所有權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分別屬于鎮(街道)、村、村民小組農民集體所有,其中村是我區集體土地所有權最基本的權利主體。

請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

有下列資料之一的,可以認定為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屬來源資料:

(1)土地詳查時頒發的土地所有權證;

(2)實施《六十條》時確定為集體土地的相關資料;

(3)鎮(街道)、村共同出具有關面積和界線證明;

(4)其他有關證明農村土地權屬的歷史資料及集體土地所有權形成和演變的資料。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由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組織)及法定代表人或使用集體土地的個人申請登記,宅基地由戶主申請。

請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由村委會出具證明,鎮或街道審查);

(5)其他證明材料。

(二)地籍調查。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各鎮(街道)及專業測繪隊伍開展地籍調查。全區農村土地所有權調查統一使用1:10000比例尺的基礎圖件。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年度土地變更調查中形成的村集體土地權屬調查的資料、圖件為基礎,充分利用《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等指界資料,開展集體土地所有權界址點的現場標定和測量工作,采用GPS定位技術實測所有權界址坐標。原簽訂的《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及調查成果不能滿足此次所有權總登記發證要求,需增設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確定的界線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現場指認和設置界標,并作為原協議書的補充,用于所有權登記發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界線核定工作優先采用雙邊確界模式;其次可采用農民集體各自單邊走界模式(重疊部分為爭議區);如相鄰農民集體中的一方不配合、不提供單邊界線的,可采用缺席指界模式核定雙方界線。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確認以行政村為單位,按照《城鎮地籍調查規程》和《省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數據庫建設技術細則》的要求,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調查工作,全區村莊地籍調查統一使用1:500比例尺的基礎圖件,土地用途具體分類按《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確定。

已辦理土地登記發證的國有農場和其他國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記確認的界址為依據,確認相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權屬界線。

(三)登記材料組織匯總。以村為單位,各鎮(街道)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籍調查成果及申請資料,并對材料初審,按每月一次匯總初審通過的材料報送至區國土資源分局;

(四)審核。區國土資源分局根據各鎮(街道)報送的地籍調查成果及申請資料,對土地權屬性質、權屬來源、四至、面積、用途(地類)等進行審核。

(五)公告。經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將確權登記結果在現場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15日。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公告張貼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宣傳欄或村委會宣傳欄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公告張貼在登記宗地現場和該宗地所有權人辦公場所宣傳欄內;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公告以村為單位集中張貼在該村委會宣傳欄內。

(六)注冊登記、頒發土地證書。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報區人民政府批準,予以注冊登記,并向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頒發土地證書。登記卡應記載權屬總面積及耕地面積和建設用地面積,土地證書填寫土地權屬總面積。利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成果的,應在土地證記事欄加以備注。

六、工作成果

(一)文字資料:工作方案、工作總結、有關文件、會議資料等。

(二)圖件成果:反映集體土地所有權界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村莊地籍圖,宗地圖。

(三)調查統計表冊:以行政村為統計單位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未確權登記宗地(含有爭議宗地)及國有土地權屬面積統計表;以鎮(街道)為統計單位的集體所有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未確權登記宗地(含有爭議宗地)及國有土地權屬面積匯總表。

(四)土地登記資料成果:土地登記申請表及有關權源文件,土地登記審批表,土地登記申請審核情況公告(存根和照片),土地登記卡、歸戶卡、土地證書簽收簿,宗地圖(界線相鄰各方簽字蓋章)、坐標冊等資料。

(五)數據庫成果:建立全區農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包括調查數據、登記數據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組織成立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發證工作的組織實施、督導檢查和情況綜合。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業務指導和檢查,推進工作落實;財政部門負責將工作經費納入預算,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并監督資金使用;農業部門負責協助確定集體土地地類、位置和面積;公安部門負責協調調閱戶籍檔案;民政部門負責行政邊界確定和行政邊界爭議調處工作;林業部門負責協調國有林區與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界限工作;水務部門負責協調水利設施占用的國有土地與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界限工作;公路部門負責國道、省道等道路占用的國有土地與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界限相關工作;區信訪、法制部門負責協調在簽界工作中可能出現的信訪維穩問題,并提供相關法律支撐。

(二)保障工作經費。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工作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要加強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三)嚴格規范工作。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土地登記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使用國土資源部統一制發的土地登記表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具體操作規程,依據《省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數據庫建設技術細則》實施。要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資料的管理,保證資料的全面、完整和規范。嚴禁在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亂發證書。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資料的管理,保證登記資料的全面、統一和規范,確保土地權利證書發放到權利人,嚴禁以統一保管等名義扣留、延緩發放。

(四)嚴肅責任追究。區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將該項工作納入國土資源工作責任目標;建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進度匯總統計和通報制度,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區政府,對工作進展慢的實行掛牌督辦乃至警示約談。

八、省、市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10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明晰農村土地產權關系,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加快推進我區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確權發證工作,根據《市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任務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全會精神,以第二次土地調查為契機,以建立產權明晰、權能明確、權益保障、流轉順暢、分配合理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為目標,維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土地合理利用,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加快城鄉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任務目標。本次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按照土地總登記模式開展,其主要工作任務是對城鎮建成區以外的所有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發證,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到年底,全區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全面完成,全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完成50%以上。到年底,全面完成全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在此基礎上,基本建立全區城鄉一體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統。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以“權屬來源合法、界址清楚無爭議、面積量算準確”為原則,嚴格執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技術規范要求。嚴禁通過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將違法違規用地合法化。

(二)便民高效服務。本著方便群眾、提高效率的原則,以鎮(街道)為單位設立服務窗口,抽調業務精干人員,嚴格遵守法定程序,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三)妥善處理權屬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本著依法依規、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實事求是、維護和諧穩定的原則,妥善處理因土地權屬而引起的爭議或糾紛,積極化解土地矛盾。

(四)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資料。包括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中形成的圖件、數據庫成果資料,年以來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成果資料,還包括近年的土地利用動態遙感影像資料、土地統計臺帳等資料。

(五)加強信息化管理。與日常地籍管理、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設相結合,實現土地登記與土地調查有機銜接,推進地籍信息化動態管理、查詢,基本實現城鄉統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基礎和核心地位。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底前,完成全區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的編寫、論證工作,成立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全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范圍,根據確定的范圍落實工作經費;根據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區、鎮(街道)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相應機構,落實培訓區、鎮(街道)、村、國土資源所以及專業測繪隊伍參與確權調查有關工作人員;發布全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公告。

(二)實施階段。開展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屬調查和村莊地籍調查,建設農村地籍數據庫和城鄉一體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以農村地籍數據庫為基礎,按照土地總登記的要求,集中受理確權登記申請。登記申請資料和地籍調查成果經初審符合登記要求的,以村為單位將權屬審核結果進行公告,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經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區政府審批后,為權利人頒發集體所有權證書、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或宅基地權利證書。

(三)總結檢查階段。對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發證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對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中的成果資料進行整理、自查和數據匯總,對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工作成果、數據報告和工作總結,上報市加快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有關要求

(一)權屬確認。

1.區別對待,依法確認集體土地所有權。

(1)凡是土地界線清楚,土地更新調查時已簽訂了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由相鄰權屬單位重新簽字蓋章確認后,采取“組有村管”的方式,將《集體土地所有證》發放給村民委員會。

(2)屬于鎮(街道)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確認給該鎮(街道)農民集體,沒有鎮(街道)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鎮(街道)集體土地所有權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代為行使。

(3)不能證明屬于鎮(街道)農民集體所有或村(社區)小組農民集體所有的集體土地,應依法確認村農民集體所有。對于已經打破了村(社區)小組農民集體土地界線的地區,應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給村農民集體。

(4)因“合村并組”導致行政村或村(社區)小組區劃調整的,將土地所有權確定給合并后的村農民集體所有,但不得改變各農業集體成員在合并前所享有的土地份額。

(5)因采煤塌陷村莊搬遷、土地綜合整治等情形,涉及土地所有權調整的,要在經農民集體協商同意或按土地調整協議約定,確保農民利益不受人侵害的前提下確定土地所有權。

2.注重現實,穩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

(1)凡屬于經過依法批準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按照批準文件確權。

(2)凡屬于歷史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按不同時期的政策規定確權。之前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實際使用狀況確權。至之間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照《村鎮建設用地管理條例》等規定處理后確權。以后占用的,按照占用時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后確權。

(3)依法取得集體建設用地的鎮(街道)、村企業,因破產、兼并、改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土地登記。但鎮(街道)、村辦的企業以及學校、醫院、敬老院等單位因管理權限上收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因此而發生變化,土地權利仍確定給原權利人。

(4)鎮(街道)、村辦企、事業單位因倒閉、合并等原因導致土地閑置的,其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原土地所有權人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確權登記:

①土地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

②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③以興辦“鄉鎮企業”、“鎮(街道)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為名,非法占用(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

④以租代征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

⑤明確定性為“小產權房”的;

⑥土地管理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尊重歷史,分階段確認宅基地使用權。

(1)根據《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超出面積只登記不確權發證。

(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后至今未擴大用地面積的,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勘丈,制作宗地圖和進行土地登記,按法定面積標準予以確權。

(3)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應按當時的政策規定確權宅基地使用權,超過面積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當時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后,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勘丈,制作宗地圖和進行土地登記,按法定面積標準予以確權。

(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應依法確權宅基地使用權,超過面積標準的,按照實際批準面積進行確權,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按照法定的土地面積標準重新確權登記。

(5)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只要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以確定其宅基地使用權,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房屋拆遷后沒有批準重建的,宅基地使用權由農民集體收回。

(6)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依法接受轉讓、購買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認宅基地使用權;因繼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確認宅基地使用權。

(7)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認宅基地使用權。已經確認宅基地使用權并頒發證書的,報經區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宅基地由農民集體收回。

(8)新申請的宅基地,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宅基地使用權確權和登記發證。

(9)原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集體經濟組織機構調整而轉到其他集體經濟組織,因工作需要離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或轉為城鎮戶口等原因,宅基地仍在繼續使用,面積符合規定的,由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出具證明材料,確定宅基地使用權。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確權登記:

①宅基地使用者未申請登記的;

②地上建筑物權屬不清的;

③土地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

④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⑤一戶多宅的;

⑥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住宅的;

⑦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鄉、村建設規劃的;

⑧出租、出賣住房后,再次申請宅基地的;

⑨經批準即將征用、拆遷的宅基地;

⑩土地管理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立土地登記簿。宗地劃分、宗地編號、地類編號、界址點編號、宗地圖編繪及要素內容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凡確權登記的宗地,必須根據土地登記審批表填寫土地登記卡,將登記卡按街坊(村)及宗地號順序排列組裝成土地登記簿,并按土地登記卡建立土地歸戶卡。在建立紙質土地登記簿同時建立電子土地登記簿,并明確專人管理及更新,確保其現實性、真實性。

(三)爭議地、插花地、無權源土地等土地的'處理。切實做好對爭議地、插花地、飛地及無權源土地的處理。加強對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對協商不成無法確認權屬的土地,以爭議地單獨劃出統計造冊,暫不確權發證。插花地及飛地,能夠確定權屬的,應予登記發證;暫時無法劃定權屬的地塊,可維持現狀,但應調查統計造冊。對無權屬來源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可調查上圖,統計造冊,暫不確權登記。

(四)工作協作。區人民政府是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主體,具體負責和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每個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權屬界線調查確定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界址調查確定的部署和組織落實,并協助國土資源部門對集體土地登記申請情況進行初步審查。村委會負責在指定時間內,按照歷史形成及目前實際擁有的土地權屬范圍,協商劃定各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之間的權屬界線,埋設界線拐點,按規定完成指界人簽字蓋章確認手續,組織完成村內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界址調查、設定和指界人簽字蓋章確認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申請。

1.集體土地所有權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分別屬于鎮(街道)、村、村民小組農民集體所有,其中村是我區集體土地所有權最基本的權利主體。

請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

有下列資料之一的,可以認定為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屬來源資料:

(1)土地詳查時頒發的土地所有權證;

(2)實施《六十條》時確定為集體土地的相關資料;

(3)鎮(街道)、村共同出具有關面積和界線證明;

(4)其他有關證明農村土地權屬的歷史資料及集體土地所有權形成和演變的資料。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由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組織)及法定代表人或使用集體土地的個人申請登記,宅基地由戶主申請。

請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由村委會出具證明,鎮或街道審查);

(5)其他證明材料。

(二)地籍調查。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各鎮(街道)及專業測繪隊伍開展地籍調查。全區農村土地所有權調查統一使用1:10000比例尺的基礎圖件。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年度土地變更調查中形成的村集體土地權屬調查的資料、圖件為基礎,充分利用《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等指界資料,開展集體土地所有權界址點的現場標定和測量工作,采用GPS定位技術實測所有權界址坐標。原簽訂的《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及調查成果不能滿足此次所有權總登記發證要求,需增設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確定的界線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現場指認和設置界標,并作為原協議書的補充,用于所有權登記發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界線核定工作優先采用雙邊確界模式;其次可采用農民集體各自單邊走界模式(重疊部分為爭議區);如相鄰農民集體中的一方不配合、不提供單邊界線的,可采用缺席指界模式核定雙方界線。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確認以行政村為單位,按照《城鎮地籍調查規程》和《省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數據庫建設技術細則》的要求,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調查工作,全區村莊地籍調查統一使用1:500比例尺的基礎圖件,土地用途具體分類按《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確定。

已辦理土地登記發證的國有農場和其他國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記確認的界址為依據,確認相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權屬界線。

(三)登記材料組織匯總。以村為單位,各鎮(街道)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籍調查成果及申請資料,并對材料初審,按每月一次匯總初審通過的材料報送至區國土資源分局;

(四)審核。區國土資源分局根據各鎮(街道)報送的地籍調查成果及申請資料,對土地權屬性質、權屬來源、四至、面積、用途(地類)等進行審核。

(五)公告。經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將確權登記結果在現場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15日。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公告張貼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宣傳欄或村委會宣傳欄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公告張貼在登記宗地現場和該宗地所有權人辦公場所宣傳欄內;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公告以村為單位集中張貼在該村委會宣傳欄內。

(六)注冊登記、頒發土地證書。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報區人民政府批準,予以注冊登記,并向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頒發土地證書。登記卡應記載權屬總面積及耕地面積和建設用地面積,土地證書填寫土地權屬總面積。利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成果的,應在土地證記事欄加以備注。

六、工作成果

(一)文字資料:工作方案、工作總結、有關文件、會議資料等。

(二)圖件成果:反映集體土地所有權界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村莊地籍圖,宗地圖。

(三)調查統計表冊:以行政村為統計單位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未確權登記宗地(含有爭議宗地)及國有土地權屬面積統計表;以鎮(街道)為統計單位的集體所有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未確權登記宗地(含有爭議宗地)及國有土地權屬面積匯總表。

(四)土地登記資料成果:土地登記申請表及有關權源文件,土地登記審批表,土地登記申請審核情況公告(存根和照片),土地登記卡、歸戶卡、土地證書簽收簿,宗地圖(界線相鄰各方簽字蓋章)、坐標冊等資料。

(五)數據庫成果:建立全區農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包括調查數據、登記數據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組織成立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發證工作的組織實施、督導檢查和情況綜合。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業務指導和檢查,推進工作落實;財政部門負責將工作經費納入預算,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并監督資金使用;農業部門負責協助確定集體土地地類、位置和面積;公安部門負責協調調閱戶籍檔案;民政部門負責行政邊界確定和行政邊界爭議調處工作;林業部門負責協調國有林區與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界限工作;水務部門負責協調水利設施占用的國有土地與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界限工作;公路部門負責國道、省道等道路占用的國有土地與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界限相關工作;區信訪、法制部門負責協調在簽界工作中可能出現的信訪維穩問題,并提供相關法律支撐。

(二)保障工作經費。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工作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要加強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三)嚴格規范工作。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土地登記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使用國土資源部統一制發的土地登記表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具體操作規程,依據《省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數據庫建設技術細則》實施。要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資料的管理,保證資料的全面、完整和規范。嚴禁在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亂發證書。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資料的管理,保證登記資料的全面、統一和規范,確保土地權利證書發放到權利人,嚴禁以統一保管等名義扣留、延緩發放。

(四)嚴肅責任追究。區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將該項工作納入國土資源工作責任目標;建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進度匯總統計和通報制度,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區政府,對工作進展慢的實行掛牌督辦乃至警示約談。

八、省、市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x,男,1981年1月16日出生,漢族,戶籍地址河南省xx縣佛閣寺鎮梅灣村委谷莊組,公民身份號碼xxx。

委托代理人:x,男,廣東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市中金運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xxx,組織機構代碼xxx。

法定代表人:xx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延長(20xx)深寶法民一初字第1157號《民事裁定書》對被申請人銀行賬戶查封期限。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貴院正在審理。20xx年2月16日,貴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作出了(20xx)深寶法民一初字第115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被申請人的銀行賬號。

本案尚未審結,一旦解除查封,將給申請人造成損失。現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向貴院申請延長財產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請人在查封凍結期滿后轉移財產,逃避法律責任,懇請貴院依法辦理。

x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12

__市人民政府:

我們翁田鎮茂山村委會大堂(塘)經濟合作社與抱__經濟合作社因一塊土地(即“企亮坡”)產生土地權屬糾紛。市政府于20__年以文府[20__]22號文作出處理決定,將爭議土地用途現為農用地,使用權確定給抱__村。因此,我社不服。理由是:爭議土地一直為我社所使用,解決前屬我社的族地,族譜有明確記載。解放后,無論是土改時期還是“四固定”時期,于1975年__縣重新進行政區劃時也將“企亮坡”劃屬昌久大隊大堂村使用,此后該片土地的使用權未有新的變更,且我社一直使用。在83年我大堂(塘)村把該地帶進去和茂山大隊合并成為茂山鄉人民政府,并由鄉出面借去該地種植樹林,砍伐后歸還,這才引起爭議。

20__年5月,我社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省政府法制辦在對我社的申請進行審查后,認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號文的處理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于20__年6月海南省法制辦公室作出了瓊府法復糾字[20__]第045號行政復議建議自行改正通知書,貴府沒有糾正,于20__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復議決定書作出撤銷被申請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號《土地權屬糾紛處理決定書》。

然而,時至今日,貴政府仍然沒有按照復糾書進行自糾,我社在此期間曾多次要求市政府作出新的`決定,但一直未得到確切的答復,至使土地權屬爭議至今未得到解決。

為維護我社的合法權益,促使土地糾紛的盡快解決,我社再次請求貴政府依照省法制辦瓊府復糾字[20__]045號糾字書的精神,及時對爭議土地做出處理。

__市__鎮茂山村委會

__經濟合作社

年8月4日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

申請事項:

請貴院繼續凍結深圳_______有限公司在中國__銀行深圳市分行的賬戶_________存款人民幣_____元。

事實和理由:

貴院正在審理申請人與深圳市___________有限公司_、深圳市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___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__)深南法________號。在本案訴訟過程中,貴院凍結上述賬戶,保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但查封期限于20__年4月17日屆滿,該案件尚未審理完畢,故申請貴院對上述財產予以續行查封。此致

深圳市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14

尊敬的團委老師:

你們好!

為了推動羽毛球運動在我校的發展,發掘我校的.羽毛

球人才,創造一個讓我們社團可以得到充分的鍛煉和成長的機會。西安培華學院乒羽協會羽毛球協會計劃在本周三周四(11月10―11日)在六七號公寓樓舉行“乒羽協會羽毛球分會新會員交流賽”。

為了更好的發展運動,我們需向老師們提出此申請,望得到老師們的支持,批準此項活動。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11月8日

申請探視權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xxx,男,漢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關村人。

被申請人:yyy,男,漢族,住址同上。

申請事項:

依法對位于xxx村xxx即申請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請人柿樹之間的土地作出使用權確權。

事實與理由:

位于申請人現在建房門前至被申請人柿子樹下的兩塊荒坡地,是申請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隊村民換地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另外,位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房屋之間的'一分地屬于申請人所在村小組所有,申請人經本隊隊長和集體成員同意,花1000元取得該土地使用權。以上事實,申請人有三份證據附后。

現如今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設置道路通行,申請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貴處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望貴處查清事實依法處理,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 致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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